[临时公告]纳美新材: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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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湖南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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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33467 证券简称:纳美新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结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公司与海逸高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海逸”

)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形成的交易需追认

为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经财务核算,本公司与江苏海逸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3,470,169.13 元(未经审计)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

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逸高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天合路 12 号 4 幢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天合路 12 号 4 幢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5-040

主营业务:批发与零售(涵化工产品)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控股股东:刘志军

实际控制人:刘志军

关联关系:刘志军持有纳美新材 2.1882%股份,刘志军为海逸高新材料(江

苏)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定价,上述关联交易中,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

业交易行为,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苏海逸的每笔交易均以订单形式存在。经财务确认,2025 年度公

司与江苏海逸之间的交易金额为 13,470,169.13 元(未经审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

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公告编号:2025-040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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