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ST卡莱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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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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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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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5719 证券简称:ST 卡莱博 主办券商:国开证券

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应到董事 5 人,实际到会 5 人;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

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5-033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

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

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条下款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

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

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

动产、经营性资产、

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

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以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的行

为,包括增资扩股、借款、发行债券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

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四条 各项对外投资融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融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

资融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

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

第二章 投资及融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或董事会。

(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以上的对外投资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10%以上、30%以下的投资事项;

(三)公司总经理决定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

除此以外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对公司对外投资及融资作出

公告编号:2025-033

决定。

第六条 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融资事项以前,公司应

向全体董事或股东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

及融资方案,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三章 岗位分工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

究与评估。

(一)项目立项前,首先应充分考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规模与

范围,对外投资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对投

资的项目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最后对已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

析、讨论并提出投资建议,报公司董事会立项备案。

(二)项目立项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成

立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对已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

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国家有关对外投资方面的各种规定并确保符合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使一切对外投资活动能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

第八条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

目确定后,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

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

付款手续。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长期权益性投资的日常管理,

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负有监管的职能。对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

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

详细的档案记录。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权益证书。

第四章 执行控制

第十条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及融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

及人员的意见及建议,注重对外投资融资决策的关键指标,如现金流

量、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风险、财务费用、负债结构等。在充分考

公告编号:2025-033

虑了项目投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及偿债能力,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

基础上,选择最优投资及融资方案。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对外投资项目及融资实

施方案后,应当明确出资时间(或资金到位时间)

、金额、出资方式

(或资金使用项目)及责任人员等内容。

对外投资融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变更,必须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

会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 对外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由获得授权的部门或人员

具体实施对外投资计划,与被投资单位签订合同,实施财产转移的具

体操作活动。在签订投资合同之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投资资产

的移交;投资完成后,应取得被投资方出具的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

据。

第十三条 公司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其资产必

须经过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必须经公

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对外出资。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应根据需要对被投资企业

派驻代表,如董事或财务总监,以便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

掌握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董

事长或总经理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外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

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

严禁设置账外账。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在设置对外投资总账的基础上,还应根

据对外投资业务的种类、时间先后分别设立对外投资明细账,定期和

不定期地与被投资单位核对有关投资账目,确保投资业务记录的正确

性,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加强有关对外投资档案的管理,保

证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文件的安全与完整。

公告编号:2025-033

第五章 投资处置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对

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必须依照本制度第五条的金额限制,经

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应按国家关于企业清算的

有关规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在清

算过程中,应注意是否有抽调和转移资金、私分和变相私分资产、乱

发奖金和补贴的行为;清算结束后,各项资产和债权是否及时收回并

办理了入账手续。

第二十条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原因

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认真审核与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有

关的审批文件、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

时进行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认真执行各项融资、使用、归还资金的工作

程序,严格履行各类合同条款,维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

第六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及融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券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公司做好对外投资及融资的信

息披露工作。

第二十五条 对外投资及融资事项未披露前,各知情人员均有保

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有关条款与《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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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必要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下”

,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成都卡莱博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12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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