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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6248 证券简称:豪特装备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四川豪特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四川豪特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当前发展
的实际情况与未来战略规划,提高公司决策和经营效率,公司管理层经过慎重考
虑,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拟申请公司股票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
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提出了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
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承诺:公司对
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回购对象需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
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公告编号:2025-037
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具体见下文“(六)、申请回购的方式”), 向
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发生
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股东,如该
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票被质押、司法
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
停牌时间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其在公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司原有股东及其他外部
投资人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
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
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等以双方协商并签订
的回购协议为准。
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7
首日或自异议股东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
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
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等投机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不符合上述回购对象需
满足的条件,不能成为异议股东,回购义务人对此期间取得股份不承担回购义务。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以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要求,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
将回购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方式(若以邮寄送达,则以快递签收时间
为准)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2、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股份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
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
字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所有的历次交易的完整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
业部公章)或投资款支付凭证(加盖银行印章)或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
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3、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按上述方式提出回购申请的,则视为同
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回购履行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
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燕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编号:2025-037
邮箱:674951393@qq.com
联系地址:广汉市经济开发区珠海路东三段二号(四川豪特精工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
的情形。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
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四、 备查文件
《四川豪特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川豪特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