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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36786 证券简称:明鑫智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补充明鑫(重庆)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子公司”
)的
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重庆子公司拟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贷款人民币 3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此次贷款由重庆市荣昌区兴农融资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曾伟明、林映玲提
供担保。
同时,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伟明、林映玲为该笔贷款向重庆
市荣昌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期限、权利及义务依本公司、实控人与重庆市荣
昌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及其他书面文件确定。
2、明鑫智能拟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明鑫(重庆)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子公司”
)拟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申请流动资金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担保期限 36 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伟明、林映玲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董事
长曾伟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授信事项有
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
具体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及权利义务依本公司及子公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25-048
公司荣昌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确定。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明鑫(重庆)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关联担
保的议案》及《关于明鑫智能拟为全资子公司明鑫(重庆)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两个议
案的表决结果同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
决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明鑫(重庆)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1 月 16 日
住所:重庆市荣昌区创福路 4 号 3 幢
注册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创福路 4 号 3 幢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制造、研发、销售、售后服务;
法定代表人:曾伟明
控股股东: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曾伟明、林映玲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公告编号:2025-048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1,667,282.66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28,016,628.51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12,532,815.94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69.92%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69.10%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30,201,304.19 元
2025 年 1-6 月利润总额:128,427.08 元
2025 年 1-6 月净利润:632,125.48 元
审计情况: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1-6 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补充明鑫(重庆)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子公司”
)的
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重庆子公司拟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贷款人民币 3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此次贷款由重庆市荣昌区兴农融资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曾伟明、林映玲提
供担保。
同时,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伟明、林映玲为该笔贷款向重庆
市荣昌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期限、权利及义务依本公司、实控人与重庆市荣
昌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及其他书面文件确定。
2、明鑫智能拟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明鑫(重庆)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子公司”
)拟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申请流动资金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担保期限 36 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伟明、林映玲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董事
长曾伟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授信事项有
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
具体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及权利义务依本公司及子公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25-048
公司荣昌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重庆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荣昌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本次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被担保的对象明鑫(重庆)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
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良好,不存在到期不
能偿还债务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168.41
28.71%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余额
286.68
3.80%
公告编号:2025-048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明鑫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