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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81
证券代码:831200 证券简称:巨正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
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巨
正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2026 年度薪酬分配和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2026 年度薪酬系
公司根据经营目标,并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要求而制定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关于制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5-2026 年度薪酬分配
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5-2026
年度薪酬系公司根据经营目标,并结合非独立董事履职要求而制定的,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81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增补选举张建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一致认为:张建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与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黎华、毛加祥、李树华、徐沛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