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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31313 证券简称:中超新材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6 年
发生金额
(2025)年年初至
披露日与关联方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采购物资
90,000,000
48,161,177.55 考虑可能存在的潜在增
长,因此预计金额远大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销售电缆绝缘料、塑料产品
82,000,000
7,912,100.30 考虑可能存在的潜在增
长,因此预计金额远大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房屋租赁、贷款担保、 财务资助、代加工等
311,020,000
107,600,091.75 考虑可能存在的潜在增
长,因此预计金额远大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购买设备
购买设备
8,000,000
1,900,000
合计
-
491,020,000
165,573,369.60
-
注:公司 2025 年与关联方最终实际发生金额以 2025 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二) 基本情况
./tmp/e5ce31d9-bb93-4b7a-a677-68a1b0f292d0-html.html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公司发展运营状况,现对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金额
(万元)
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为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6,000.00
杨飞
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4,000.00
陈友福
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16,000.00
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000.00
陈友福
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2,000.00
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销售电缆材料
2,000.0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6,000.00
江苏中新易缆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00.00
南京淳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公司销售塑料制品
100.00
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采购材料
2,000.0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6,000.00
南京和丰新材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000.00
江苏中新易缆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公司采购设备
800.00
南京淳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公司代加工业务
100.00
江苏中新易缆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房屋租赁
1.00
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房屋租赁
1.00
合计:
49102.00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董事陈友福、杨德鑫、杜建强、林晖分别为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任志勇为江苏中新易缆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应
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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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根据业务发展所需与关联方签署相关
协议并发生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届时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以交易发生时的市场行情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是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备查文件
《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