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高华股份: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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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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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05证券代码:833063 证券简称:高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诉讼受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开通会员可解锁*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通知,025年3月11日开庭审理案件。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长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被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雄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5-005(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长期存在业务往来关系。*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原告(蚌埠高华)与被告(珠海晨新)签订多份合同,约定原告(蚌埠高华)向被告(珠海晨新)提供减薄和切割的来料加工服务,合同金额总计¥,819,937.12元。原告(蚌埠高华)完成交付义务后,被告(珠海晨新)每个月向原告(蚌埠高华)下发对账单。原告(蚌埠高华)根据对账单金额向被告(珠海晨新)提供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按照合同,被告(珠海晨新)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相应的费用。然而,被告(珠海晨新)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经原告(蚌埠高华)与被告(珠海晨新)双方对账确认,被告(珠海晨新)至今尚欠原告(蚌埠高华)的来料加工货款本金¥,819,937.12元及其滞纳金¥75,428.50元(滞纳金暂时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实际滞纳金应计至还清之日)¥,095,365.62元。

原告(蚌埠高华)在货款到期后,多次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被告请求付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逃避支付,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应付账款:¥,819,937.12元;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有应付账款的逾期利息(暂计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为¥75,428.50元,最终应以¥,819,937.12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3.45%)自逾期之日起,计至实际还清之日。

2、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险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以上第1、2项诉讼请求暂时合计¥,095,365.62元)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案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5-005(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诉状起诉书》

(二)《传票》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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