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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3316 证券简称:宏商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6 年发生
金额
(2025)年年
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 EPDM 插拔式电缆附件产品、电动装载机等。
27,000,000.00 19,640,000.
00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计 划 预计,实际过程中会受市场情况影响。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销售热缩产品等。
18,600,000.00 10,100,000.
00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计 划 预计,实际过程中会受市场情况影响。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0.00
0.00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0.00
0.00
其他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采购供暖设备等。
500,000.00
0.00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计 划 预
计,实际过程中会受市场情况影响。
合计
-
46,100,000.00 29,740,000.
00
-
注:上表中金额为含税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尚需审计
机构审计,2025 年度发生金额以公司披露的审计金额为准。
(二) 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3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普宏商”)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车城大道自编 13 号之 8001 房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潇
实际控制人:马兴永
注册资本:16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橡胶零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绝缘制
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气设备批发;电线、电缆批发;电工器材的批发;电工器材
零售;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售;电气设备零售。
(2)名称:中叉新能源重工(山东)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叉新能源”)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谭坊镇谭北村村西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全亮
实际控制人:季振宇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
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
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池制造;
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长春海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海达”)
住所: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 3355 号超达创业园 17 栋 336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安东霞
实际控制人:安东霞
公告编号:2025-033
注册资本: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热缩材料、冷缩材料、汽车零部件及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在
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经营)
,绝缘制品、电力电子元器件的销售(以上各项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
(4)名称: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旺科技”)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荷大道 76 号智慧家园二期 2B703(一照多
址企业)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冯欣悦
实际控制人:冯冠平
注册资本:12496.7577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墨烯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服务;新型碳材料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石墨烯及其制品的配件、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的销售;化妆品销售;农业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推广;生物
制品的技术开发;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
品)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家用
电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药品销售;石墨烯
及其制品的生产、制造、销售;石墨烯工程和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在网上从事石墨烯
及其制品的销售;保健品的销售;基于石墨烯医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医疗器械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2、关联关系
(1)安普宏商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持有安普宏商 44%出资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周云先生任安普宏商的董事长;公司董事、股东钟晓光先生兼任安普宏商的董
公告编号:2025-033
事。
(2)中叉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云先生及公司股东兼
董事马洁女士均为中叉新能源董事。
(3)长春海达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是深圳市宏商海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商海达”
)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85%,宏商海达少数股东安东霞持股比例为 15%,长
春海达为安东霞独资的公司。
(4)烯旺科技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云先生持有烯旺科技
5%以上股份,并兼任烯旺科技董事。
3、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内容为: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安普宏商购买 EPDM 插拔式电缆附件产品等,交易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2,600 万元(含税)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叉新能源及其子公司购买电动装载机等,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 万元(含税)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安普宏商、长春海达、烯旺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合计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860 万元(含税)的热缩产品等。
(3)其他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烯旺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供暖设备等,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含税)
。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及
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周云、马洁、马超、钟晓光为本议案关联董
事,均须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3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向关联方
采购或销售相关商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与关联方确定具体采购/销售价格。该采购/
销售价格将同时参考同期非关联客户的采购/销售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确保不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内容为: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安普宏商购买 EPDM 插拔式电缆附件产品等,交易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2,600 万元(含税)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叉新能源及其子公司购买电动装载机等,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 万元(含税)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安普宏商、长春海达、烯旺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合计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860 万元(含税)的热缩产品等,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含税)
1
安普宏商
销售热缩产品等
不超过 10 万元
2
长春海达
销售热缩产品等
不超过 1,800 万元
3
烯旺科技及其子公司
销售热缩产品等
不超过 50 万元
合计
不超过 1,860 万元
3、其他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烯旺科技及子公司采购供暖设备等,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含税)
。
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合同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审议情况签署
相关合同。
公告编号:2025-033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经营业务,关联采购有利于公司获取质量稳定、可
靠的商品,关联销售将有利于拓展部分销售业务,是公司业务的必要补充;因此,是合
理的、必要的。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
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随行就市,定价公允合
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
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 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