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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4089 证券简称:宏远氧业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国泰海通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远氧业”或“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签署了《烟台宏远
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
。
2025 年 4 月 7 日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使用曾用名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远氧业辅导机构未发生变更。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山东证监局”)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国泰海通。
(三)
完成辅导备案
山东证监局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
(四)
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并在与辅导机构国泰海通充分沟通
的基础上,决定调整企业上市规划,拟将在创业板上市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辅导机构国泰海通在
公告编号:2026-00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中将拟申报
板块变更为北交所。
(五)
其他情况说明
辅导期内,国泰海通会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开展辅导工作,辅导期工作按辅导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
工作的各方均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公司积极参与、配合辅导工作,
取得了良好的辅导效果。根据相关规定,自公司完成辅导备案之日起,国泰海通
在每个辅导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更新并向山东证监局上报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说明辅导期工作进展情况。
2023 年 6 月 2 日,宏远氧业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
让。国泰海通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向山东证监局报送了《关于烟台宏远氧业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十五期)
》
。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
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
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
计算依据
)为 4137.61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者为计算依据
)为 9.26%,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3365.53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7.48%。公司近两年净
利润均高于
1500 万元,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 8.37%,符合《上
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
市情形。
公告编号:2026-001
宏远氧业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2 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司原
为北交所直联审核企业,按照直联审核监管机制要求,在公司完成挂牌后
18 个
月内需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自身
经营管理以及证券市场整体情况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经评估后公司不会
在挂牌后的
18 个月内向北交所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关于上述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关于北交所发行上市计划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中进行了信
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关于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
(第二十五期)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