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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103
证券代码:
874565 证券简称:耀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
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为此,公司编制了《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
告》
。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
次差错更正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
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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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
1.基于谨慎性的原则,模具试制成功后持续进行生产,应分摊部分
模具价值作为生产成本;
2. 2024 年末,公司部分库存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存
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的原则根据可变现净值与存货账面价值孰低的差额,
补提存货跌价准备;
3. 根据各项追溯调整结果,重新厘定各期递延所得税资
产、所得税费用及盈余公积;
4. 绍兴上虞佳羽电器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张丽青远亲邵丹及其配偶共同持股
100%的公司,余姚名邦灯具配件厂系
公司持股
1%股东黄丽锋配偶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按比照关联方追溯披露关联交易及往来余额。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
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
重大缺陷等情形,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
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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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业绩承诺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
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年度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
例
资产总计
318,876,979.26
-219,306.64
318,657,672.62 -0.07%
负债合计
145,808,273.41 - 145,808,273.41
-
未分配利润
78,053,746.51
-219,306.64
77,834,439.87 -0.2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者权益合计
172,502,581.42
-219,306.64
172,283,274.78 -0.13%
少数股东权益
566,124.43 -
566,124.4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3,068,705.85
-219,306.64
172,849,399.21 -0.13%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24.90%
-0.13%
2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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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
收 益 率
% ( 扣 非
前)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 扣 非
后)
31.63%
-0.12%
31.51%
-
营业收入
486,990,774.82 - 486,990,774.82
-
净利润
38,094,142.02
-219,306.64
37,874,835.38 -0.58%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扣非前)
38,015,136.72
-219,306.64
37,795,830.08 -0.58%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扣非后)
48,299,528.70
-219,306.64
48,080,222.06 -0.45%
少数股东损益
79,005.30 -
79,005.30
-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年度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
例
资产总计
331,252,848.78 - 331,252,848.78
-
负债合计
109,903,750.70
386,836.20
110,290,586.90
0.35%
未分配利润
40,269,698.38
-370,083.24
39,899,615.14 -0.9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者权益合计
221,107,707.89
-386,836.20
220,720,871.69 -0.17%
少数股东权益
241,390.19 -
241,390.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1,349,098.08
-386,836.20
220,962,261.88 -0.17%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 扣 非
前)
33.53%
-0.04%
33.49%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 扣 非
35.31%
-0.03%
3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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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
后)
营业收入
489,247,870.24 - 489,247,870.24
-
净利润
64,340,091.76
-167,529.56
64,172,562.20 -0.26%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扣非前)
65,030,362.98
-167,529.56
64,862,833.42 -0.26%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扣非后)
68,491,281.41
-167,529.56
68,323,751.85 -0.24%
少数股东损益
-690,271.22 -
-690,271.22
-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年度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
例
资产总计
440,921,881.62
-390,568.80
440,531,312.82 -0.09%
负债合计
143,947,714.20
793,203.06
144,740,917.26
0.55%
未分配利润
108,070,807.54
-1,109,033.42
106,961,774.12 -1.0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者权益合计
296,974,167.42
-1,183,771.86
295,790,395.56 -0.40%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6,974,167.42
-1,183,771.86
295,790,395.56 -0.40%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 扣 非
前)
33.70%
-0.21%
33.49%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 扣 非
后)
32.32%
-0.22%
32.10%
-
营业收入
551,950,127.70 - 551,950,127.70
-
净利润
85,810,014.76
-796,935.66
85,013,079.10 -0.93%
其中:归属于母公
86,036,673.19
-796,935.66
85,239,737.53 -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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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扣非前)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扣非后)
82,499,437.77
-796,935.66
81,702,502.11 -0.97%
少数股东损益
-226,658.43 -
-226,658.43
-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意见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全面审计:□是 √否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专项鉴证:√是 □否
专项鉴证保证程度:√合理保证 □有限保证
专项鉴证结论:无保留结论
鉴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审计委员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关于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
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
2025〕14267 号)及相应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及附注内容真实、准确,该等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变更》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5〕186 号)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应更为准确,使公司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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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
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
〔2025〕186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
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会审议。
。
七、备查文件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