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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191 证券简称:波尔通信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现持有湖南坤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雷科技")19.367%的股 权,对应坤雷科技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所持有坤雷科技 7.5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 湖南财信精睿数字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睿")、 湖南湘鑫精航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通航 基金")、湖南省制造业转型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湖南转升基金"),其中:财信精睿受让 2.50%、省通航基金受让 2.50%、湖南 转升基金受让 2.50%。股权转让款共计 30,000,000.00 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坤雷科技 11.867%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 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一)的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 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 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 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 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 值为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期末资 产总额为人民币 127,645,142.57 元,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60,706,360.80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坤雷科技 7.5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4,215,862.50 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 末资产总额的 3.30%,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 产额的 6.94%。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标准,且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资产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南财信精睿数字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工业园暮云大道 128 号 91 房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工业园暮云大道 128 号 91 房
注册资本:44,981.5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湖南省财信精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南湘鑫精航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 2#栋 2 层 204-304 房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 2# 栋 2 层 204-304 房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湖南省新兴产业引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南省制造业转型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津口东路渌湘大厦 8 楼 801 号 809 室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津口东路渌湘大厦 8 楼 801 号 809 室 注册资本:421,5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湖南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湖南坤雷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长沙高新开发区杏康南路 8 号 1 栋 101 号-402 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4 日
(2)注册资本:1,549 万元
(3)实缴资本:1,363 万元
(4)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信息科技技术、教学设备的研究、无人机技术的 开发;航空航天地面装备、电子产品的生产;智能装备、安防监控、计算机应用 电子设备、通信系统设备、雷达及配套设备、智能车载设备、铁路专用设备及器
材、配件、智能安防周界装置、教学专用仪器、船用配套设备的制造;软件技术 服务;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人工智能应用;智慧城市与智慧楼宇、建 筑智能化建设工程的信息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卫星载荷 系统、网络技术、卫星通信技术、频谱监测技术、电子产品、通讯产品、通信产 品、通信技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电子技术的研发;机场地面配套设 备的研发、维修;信息系统设备测试实验;电子产品检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 硬件、专用设备、通信设备销售;软件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 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 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5)股东信息: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长沙元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150% |
| 2 | 赫英哲 | 19.367% |
| 3 | 北京波尔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9.367% |
| 4 | 长沙坤鹏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8% |
| 5 | 长沙坤雷德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38% |
| 6 | 长沙丰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70% |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坤雷科技股权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 10,886,649.84 元,减值准备为 0 元,账面价值为 10,886,649.84 元。
根据坤雷科技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交 易标的公司坤雷科技资产总额为 98,368,365.87 元,净资产为 62,888,779.84 元。
(二)定价依据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定价经交易各方协商 一致后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持有的坤雷科技 7.5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财信精睿 2.50%、省通航 基金 2.50%、湖南转升基金 2.50%,股权转让款共计 3,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坤雷科技 11.867%的股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优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本期和未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北京波尔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波尔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