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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17
证券代码:874745 证券简称:优力同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徐州优力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6 年发生
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
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1、委托关联方锻造、车加工轴承毛坯件;2、采购轴承原材料。
7,000,000.00
5,286,067.31 生产经营需要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承租关联方厂房
202,921.10
202,921.10
合计
-
7,202,921.10
5,488,988.41
-
(二)
基本情况
1、 徐州优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立军的二哥的配偶
王运玲担任监事并直接持有 20%股权的公司。其主营业务为轴承零件的锻造、车加
工。预计公司 2026 年向徐州优转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劳务(委托其锻造、车加工轴承
公告编号:
2025-017
毛坯件)5,200,000.00 元。
2、
洛阳双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 持 股 5%以 上 的 股 东 孙 庆 森 任 监事 并直接持股
49%的关联方,其主营业务为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预计公司 2026 年向洛
阳双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塑料保持架、防尘罩等塑料制品 1,800,000.00
元。
3、
徐州助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立军担任法
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并直接持有 71.41%股权,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孙庆森担任总经
理并直接持股 28.59%的公司,预计公司邳州分公司 2026 年需要向其租赁厂房,金
额为 202,921.10 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2025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关联方徐州优转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劳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
[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本交易关联方
为徐州优转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立军的二哥的配偶王运
玲担任监事并直接持有 20%股权的公司。董事长高立军与董事高铭谦为父子关系,均回
避表决。
2、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关联方洛阳双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无
3、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关联方徐州助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的议案》
审议结果:
[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本交易关联方
为徐州助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立军担任法
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并直接持有 71.41%股权,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孙庆森担任总经理并
直接持股 28.59%的公司。董事长高立军与董事高铭谦为父子关系,均回避表决。
二、2025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关联方徐州优转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劳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
2025-017
2、《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关联方洛阳双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无需回避表决。
3、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关联方徐州助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无需回避表决。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
允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关联
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
要,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存在的合
理性和必要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交易的决策按照公
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
六、
备查文件
1、
《徐州优力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
2025-017
2、《徐州优力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徐州优力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