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绿宝石: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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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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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42

证券代码:831804 证券简称: 绿宝石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肇庆绿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

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肇庆绿宝石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

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股份认购相关协议对认购主体、认购数量、认购

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生效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

定,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拟与主办券商、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

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

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监督

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

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肇庆绿宝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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