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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26
证券代码:833653 证券简称:凯东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凯东源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凯东源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
需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
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并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
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综合考虑公司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
份,同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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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6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
本次回购价格不低于1.90元/股,不超过2.2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为1.21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本次回购价格的定价原则和合理性如下: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事项前,公
司最近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累计成交量6,081股,成交额为7,352.00元,成交
均价为1.21元/股。公司本次拟回购价格上限为2.20元/股,未低于前述交易均价,
不存在通过“低价”回购排除相关股东参与回购机会的情形;同时也未高于前述交
易均价的200%,不存在高价回购股份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2025年
半年度报告,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88元、1.90元,本次
回购价格不低于1.90元/股,不超过2.20元/股,未低于前述每股净资产金额,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计进行过2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新增股份挂牌日期
新增前总股
(股)
发行新增股份
(股)
新增后总股份
(股)
发行价格
(元/股)
*开通会员可解锁*
42,800,000
2,500,000
45,300,000
5.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58,890,000
17,560,000
76,450,000
3.85
公司最近一次股票发行距今已超过七年,公司经营状况差异及所处证券市场形
势均发生较大变化,过往股票发行价格参考意义有限。
(四)同行业可比或可参照公司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快速消费品领域的物流配送、仓储服务和品牌服务,根据《挂牌
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
,公司属于“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4道路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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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6
-543道路货物运输”,结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行业分类,公司同行业可比挂牌公司基
本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证券代码
每股市价(元)
每股净资产(元) 市净率(倍)
海格物流
430377.NQ
3.33
3.42
0.97
递家物流
832178.NQ
0.43
0.80
0.53
大通物流
832383.NQ
2.01
5.22
0.38
新华物流
835169.NQ
4.60
1.04
4.44
嘉和物联
836253.NQ
1.19
1.32
0.90
富邦物流
837074.NQ
1.80
3.32
0.54
华商物流
837193.NQ
0.50
2.57
0.19
中原物流
839535.NQ
3.14
3.08
1.02
环国运
871725.NQ
3.50
1.36
2.58
宏图智能
873977.NQ
7.00
3.74
1.87
平均值
-
-
1.34
中位数
-
-
0.97
注:1)数据来源于同花顺iFind;
2)每股市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收盘价,当日没有收盘价的按最近交易日收盘价;每股净资
产为各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末数据。
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88元和1.90
元,以2.20元/股的拟回购价格上限计算,公司市净率分别为1.17倍和1.11倍。根据
上述表格的数据,公司本次回购的市净率处于行业波动区间范围内,未显著偏离同
行业可比公司。
综上所述,本次回购定价综合参考了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以及同行可比公司等因素确定。结合公司回购目的、交易价格和
价格公允性等,本次股份回购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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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
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
;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000,000 股,不超过 7,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5.23%-9.16%,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
资金总额不超过 15,4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
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6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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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
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四)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
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
、
“变相定向
回购”等违规情形。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及用途,如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情况为:
类别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9,110,625
11.92%
9,110,625
11.92%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67,339,375
88.08% 60,339,375
78.92%
3.回购专户股份
0
0%
7,000,000
9.16%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等
0
0%
550,000
0.72%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
6,450,000
8.44%
——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
0
0%
0
0%
总计
76,450,000
100% 76,450,000
100%
如按本次回购数量下限计算,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类别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9,110,625
11.92%
9,110,625
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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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67,339,375
88.08% 63,339,375
82.85%
3.回购专户股份
0
0%
4,000,000
5.23%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等
0
0%
550,000
0.72%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
3,450,000
4.51%
——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
0
0%
0
0%
总计
76,450,000
100% 76,450,000
1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5/9/3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登记数据为准。
如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后续全部注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为:
类别
达到数量上限
达到数量下限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9,110,625
13.12%
9,110,625
12.58%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60,339,375
96.62% 63,339,375
87.42%
3.回购专户股份
0
0%
0
0%
总计
69,450,000
100% 72,450,000
100%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影
响的分析
2024 年 1-6 月和 2025 年 1-6 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41,385.19 万
元和 36,360.70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6.74%和 8.1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416.18 万元和 140.32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主要系
受到品牌商销售策略的调整,新零售渠道的区域及价格影响较大,交易类业务量同
比下降;但在新能源、移动、电网及烟草等领域持续拓展区域性运输及库内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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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务的业务量同比增加,季节性影响较小,行业及产品结构发生改变,在成本
不断优化的基础上稳步提升毛利,公司 2025 年 1-6 月整体毛利率和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一)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分析
2024 年末和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A)
33,531.79
34,915.80
其中:流动资产(B)
26,418.94
27,268.20
其中:货币资金(B1)
1,107.66
2,203.20
应收账款(B2)
7,226.82
7,205.54
非流动资产(C)
7,112.86
7,647.60
其中:使用权资产(C1)
5,321.45
5,682.08
负债总额(D)
18,902.96
20,381.37
其中:流动负债(E)
13,348.24
14,512.33
非流动负债(F)
5,554.72
5,869.05
其中:租赁负债(F1)
5,275.93
5,636.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G)
14,509.36
14,365.90
资产负债率 H(D/A)
56.37%
58.37%
剔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的资产负债率 I((D-F1)/(A-C1))
48.31%
50.44%
流动比率 J(B/E)
1.98
1.88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K(B/A)
78.79%
78.10%
如上表所示,2024 年末和 2025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37%和
56.37%,由于租赁办公经营场所、仓库等,公司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金额较大,
剔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0.44%和 48.31%;流动比率分
别为 1.88 和 1.98;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8.10%和 78.79%,总体比较稳
定。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540.00 万元,按照回购资金上限 1,540.00
万元测算,回购股份后,公司 2025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和剔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后的资产负债率为分别上升至 59.09%和 51.09%,流动比率下降至 1.86,流动
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至 77.77%,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货币资金余额 4,074.82 万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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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6
以覆盖回购所需资金。
(二)公司获取货币资金的能力分析
2024 年末和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203.20
万元和 1,107.66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205.54 万元和 7,226.82 万元,货
币资金和应收账款合计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6.95%和 24.86%,占比较高。
2024 年末和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末
2024 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7,394.21
98.24%
7,441.39
98.61%
1 年以上
132.24
1.76%
105.18
1.39%
合计
7,526.45
100.00%
7,546.57
100.00%
如上表所示,2024 年末和 2025 年 6 月末,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
为 7,441.39 万元和 7,394.21 万元,占比分别为 98.61%和 98.24%,应收账款账龄
比较好。公司重视销售回款,针对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制定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催收
制度,将应收账款回款纳入销售人员考核体系,督促销售人员积极协调欠款客户的
回款事项,以减小公司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综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具备可行性。
九、
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
提交部分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回购股份注销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无异议后,公
司将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
及时披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部分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该部分回购股份公司将在三年内转让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用于股权激励事项。如发布股份回购结果公
告后 36 个月内无法完成股份划转,将于上述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具体实施方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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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6
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方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
关规定予以披露。
十一、
公司最近 12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 12 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
形。
十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是否存在因交易违规受到全国股转
公司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因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因交易违规受到全国股转公司
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因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
十三、
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
过程中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具体实施本次回
购股份的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
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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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6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设立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
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十四、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交易活跃度不足、股票
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
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回购期内如发生上述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十五、
备查文件
深圳市凯东源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凯东源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