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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33467
证券简称:纳美新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刘志军持有公司 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82%股份。同时,刘志军为海逸高新材料(江苏)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逸”
)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结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公司与江苏海逸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形成的交易需追认为关联交易。
经事后审核,上述事项需广大投资者知晓,现已补充决策程序并披露《关联
交易的公告(补发)》
(公告编号:2025-040)。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
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
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