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佰惠生: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202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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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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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94

1

证券代码:

835409 证券简称:佰惠生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

东发生变更,由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新增的一

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具体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受同

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山东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

公告编号:

2025-094

2

3、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

公司名称

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

160 号

光明科技金融大厦一单元

2804

注册资本

2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规划设计管理;新兴能

源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破产清

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无。

法定代表人

朱前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不适用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不适用

控股股东名称

水发(北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编号:

2025-094

3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不适用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不适用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召

开股东会,同意收购内蒙古佰惠生新

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股权及

全部债权。

公司名称

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顺焦路木林段

83 号 2 层

3132 室

注册资本

108,801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 年 5 月 9 日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草种植;棉花种

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中草药种植;土壤

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农作物

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

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食用农产

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棉

花加工;棉花收购;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牲

畜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公告编号:

202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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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法定代表人

隋沂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不适用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不适用

控股股东名称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不适用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不适用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2025 年 11 月 17 日,水发集团

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

2025 年第 18 次

会议,同意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公

开挂牌转让所持佰惠生

63%股权及

全部债权。

2025 年 11 月 17 日,水发集团

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关于水发农业

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内

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63%股权及全部债权的请示〉的批

复》(水发投〔

2025〕186 号),同

意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产权

市场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内蒙古佰惠

公告编号:

202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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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股

权。

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根据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水发

(北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的说明文件,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本次变更不涉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详见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

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减少)》(公

告编号:

2025-096)、《权益变动报

告书(增加)》

(公告编号:

2025-097)。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公告编号:

202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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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权益变动与

收购》第

2.2.3 项的规定,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人数发生变化,

但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挂牌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

内披露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变化情况公告。同时,挂牌公司应当比照《非

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新增的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办理限

售手续;限售期为自其成为一致行动人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变更为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

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和水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在

本次转让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主体所持股份将及时办理限售。

(四)其他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份转让协议》

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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