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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872249 证券简称:金米特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
《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
专业胜任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李文强、段东梅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