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环渤海: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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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海南文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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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2337 证券简称:环渤海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12 月 24 日天津远洋宏达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

与天津远洋龙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现为天津环渤海国际家居有限公司)签订了

《土地房产租赁协议》

。天津远洋龙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

塘沽厦门路

8 号土地(面积为 80004 平方米)及其地上建筑物库房(10160 平方

米)现状出租给宏达公司使用。原租期为五年(

2021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每月伍拾万元整,每年为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整。目前该《土

地房产租赁协议》将于

12 月底到期,为满足宏达公司经营需求,现申请延续签

订《土地房产租赁协议》

租期拟为十年,即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5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拟为

每月伍拾万元整,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

5504587.16 元,税额 495412.84 元,税率 9%。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所属企业宏达公司土地房产租赁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2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天津环渤海国际家居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厦门路

8 号环渤海家居大厦三楼 339

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厦门路

8 号环渤海家居大厦三楼

339

注册资本:

12127.91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

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

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

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停车场

服务;餐饮管理;游乐园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健身休闲活动;玻璃制造;

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销售;

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

;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游艺娱

乐活动;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配送运

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暴奉武

控股股东:天津市建筑材料(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建筑材料(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2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司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

交易原则,价格公允。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允的,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

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远洋宏达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与天津环渤海国际家居有限公司拟签订土

地房产租赁协议。租期拟为十年,即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5 年 12 月 31 日

止。租金拟为每月伍拾万元整,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整,其中不含

税金额

5504587.16 元,税额 495412.84 元,税率 9%。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推进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交易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32

环渤海金岸(天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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