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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64
证券代码:
835141 证券简称:呼阀控股 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协议展期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方洪依茹及内蒙古中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
新能源”
)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呼阀科技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关于对违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方案的
变更暨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
。
因中汽新能源经营管理和资金安排等客观情况没有按照原协议履行义务,
为确保各方权益,经三方友好协商,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与洪依茹、中汽
新能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债务履
行计划”进行延期,具体延期履行情况如下:中汽新能源在 2026 年 12 月 25
日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共计 11,334,730 元(大写:壹仟壹佰叁拾叁万肆仟
柒佰叁拾元整)
。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
债权转让协议>展期暨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洪文曙、洪依清、柯碧蕊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64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
:内蒙古中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裕隆工业园区
c 区 15 号研发楼 101
室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裕隆工业园区
c 区 15 号研发楼
101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涵盖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等
全流程服务。
法定代表人:洪依茹
控股股东:洪依茹
实际控制人:洪依茹
关联关系:洪依茹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洪文曙女儿,时任
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洪依茹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关联关系: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洪文曙女儿,时任公司董
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前次协议的履行展期,不涉及交易定价。
公告编号:2025-064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前次协议的履行展期,不涉及交易定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洪依茹及内蒙古中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
新能源”
)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呼阀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于对违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方案的变
更暨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
。
因中汽新能源经营管理和资金安排等客观情况没有按照原协议履行义务,
为确保各方权益,经三方友好协商,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与洪依茹、中汽
新能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债务履
行计划”进行延期,具体延期履行情况如下:中汽新能源在 2026 年 12 月 25
日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共计 11,334,730 元(大写:壹仟壹佰叁拾叁万肆仟
柒佰叁拾元整)
。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因关联方中汽新能源经营管理和资金安排等客观情况没有按照原协议履
行义务,为确保各方权益,给予履行展期。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因关联方中汽新能源经营管理和资金安排等客观情况没有按照原协议履
行义务,为确保各方权益,给予履行展期。对公司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
公告编号:2025-064
六、备查文件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