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泰和佳: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补发)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10-09
发布于
上海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tmp/dbae17c2-2154-4430-8eec-78ed23555235-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

870737 证券简称:泰和佳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泰和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补发)(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人工智能基础软件技术开发;软

件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

分包;维修检测消防设备;计算机信息

系统集成;园林绿化工程;租赁建筑机

械设备;消防技术开发;销售软件、建

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家居装

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消防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生产、研

发、调试、销售、维修;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

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

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消防

器材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

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

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互联网数据服

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用设备制

./tmp/dbae17c2-2154-4430-8eec-78ed23555235-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41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工业互联网

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专业设计

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

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

服务;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

筑劳务分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

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

(除核电 站建设 经营、 民用机 场建

设)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九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

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

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不设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可以由总经

第九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换,任期不超过 3 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

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可以

./tmp/dbae17c2-2154-4430-8eec-78ed23555235-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41

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由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任。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

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 经 理 每 届 任 期 不

超过 3 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依据《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有利于公司治理、日常运

营的进一步规范,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泰和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泰和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9 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