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38372 证券简称:纯聚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根
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
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
计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
则定价,履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没有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议案事项。
二、关于《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
公告编号:2025-058
案》,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计划 2026 年度向上海银行、南京银行、
北京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童以及间
接持股 5%以上股东糜雅萍无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缓解了公司经营发展的所需的资金压力,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表决时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议案事项。
三、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兴荣华所”)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已于 2022 年 1 月完成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备
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仍在证监会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名录内。该事务所拥有内控、财务咨询、审计等专业团队,核心成员具备丰富
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相应执业资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 2025 年度年报的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
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一致同意《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
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建优 韩勇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