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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8297 证券简称:启翔景程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启翔景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战略与资本规划的整体部署,同时结合当前市场环
境的影响,为提高公司决策和经营效率,高效开展业务,控制运营成本,公司
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
护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
(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参加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在
公司终止挂牌后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公告编号:2025-031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且未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
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
具体如下:
1、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或虽出席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
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
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
执行等情形 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5、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提示性公告首日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
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满足
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
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
公告编号:2025-031
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
费、 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届时与各
方协商确定为准。
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
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
偏离市场价格等投机行为取得的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取得股份不能成为异议股
东,回购义务人对此期间取得股份不承担回购义务。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以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要求。上述回购有效期内未
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回购义务人将不
再承担回购义务。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以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
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
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
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署明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署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
;
(3)异议股东历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完整交易流水单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
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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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内提交股份回购 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实际控制人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各方应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
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凯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927760568@qq.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南大厦 B 座 1701 室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
的情形。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
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陕西启翔景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31
陕西启翔景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