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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推荐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推荐主办券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SDICSECURITIESCO.,LTD.
二零二五年一月
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瑞智能"、"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向股转公司提交了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请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我公司"或"主办券商")对名瑞智能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名瑞智能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本主办券商与名瑞智能之间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本主办券商或本主办券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名瑞智能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名瑞智能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主办券商或本主办券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本主办券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名瑞智能权益、在名瑞智能任职等情形;
(四)本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名瑞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五)本主办券商与名瑞智能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国投证券推荐名瑞智能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对名瑞智能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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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名瑞智能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关于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项目组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交正式立项申请,国投证券质量控制部对正式立项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反馈意见,项目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公司股转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召开2024年股份转让业务第17次工作会议。*开通会员可解锁*,经参会的5名立项委员审议,5票同意,0票否决,审议通过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立项申请。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组向质量控制部提交了现场核查申请。质量控制部与内核部相关人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名瑞智能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项目通过现场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予以核查。
核查的主要核查方法有:
1、访谈。访谈项目组成员、本次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经办律师、经办会计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情况和本次公开转让并挂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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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2、实地察看。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等;
3、检查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相关法规、内控制度规定,检查保荐工作底稿的完备情况;
4、核查尽职调查事项的充分性。通过底稿系统复核底稿、访谈、多维度交叉复核等方式,检查项目组是否已充分履行了重要尽职调查程序;
5、检查工作日志、中介机构协调会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备忘录等资料;
6、审核全套申请文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对申请文件齐备情况、挂牌条件实质性障碍、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经过实施上述内部控制程序,质量控制部初步认为名瑞智能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提请投资银行内核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审议。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我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委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名瑞智能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为许春海、王时中、张光琳、蔡明剑、郭加翔、杨栋、商敬博。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等规定,内核成员经审核讨论,对名瑞智能股票本次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项目组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对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二、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披露的信息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
三、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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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条件。
综上所述,名瑞智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条件,7位内核委员经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不通过,同意由我公司推荐名瑞智能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四、逐项说明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公开转让条件
1、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审议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挂牌相关的议案。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挂牌相关的议案。
公司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东人数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的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事项 |
| 林铭杰 | 3,400.00 | 44.29 | 否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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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事项 |
| 2 | 温州瑞熠 | 2,150.00 | 28.01 | 否 |
| 陈文华 | 800.00 | 10.42 | 否 | |
| 4 | 陈正杰 | 800.00 | 10.42 | 否 |
| 上海来伊份 | 380.00 | 4.95 | 否 | |
| 6 | 领粤美味 | 146.00 | 1.90 | 否古 |
| 合计 | 7,676.00 | 100.00 | ||
综上,名瑞智能股东人数未超过二百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的情形,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3、书面确认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
4、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主办券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国投证券担任推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事宜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综上,公司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的股票公开转让的申请条件。
(二)公司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挂牌条件
1、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前身温州名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设立时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676万元,股份总数为7,676万股,每股1元。各发起人以经审计后的可折股账面净资产17,501.83万元按1:0.43858的比例折合成公司股份7,676万股,其中7,676万股计入注册资本,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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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取得了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020932-的《营业执照》。有限公司设立及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
综上,项目组认为公司满足《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二年"的要求。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包装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给袋式真空包装机、给袋式包装机、托盒包装机及自动化生产线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医药、生物科技、五金日化等行业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且未发生变更;公司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合计为113,404.70万元,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本为7,676.00万元,不少于500万元;公司最近两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均为正,分别为5,159.35万元、6,807.88万元,累计超过800万元。因此,公司财务情况符合《挂牌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有持续的营运记录,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取得其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质、许可,其业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质量等要求。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
综上,项目组认为公司满足《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业务明确,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股份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开通会员可解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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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成立董事会并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成立监事会并选举了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同日,公
司全体发起人股东签署了《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项议事规则的规定,发布通知并按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程序规范、会议文件完整。公司"三会"的相关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的任职要求,切实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和职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能够按期召开,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决议,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监事会能够较好地履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责,保证公司治理的合法合规。
监事会中有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职工代表监事能够按照要求出席监事会会议,依法行使表决权,切实代表职工的利益,有效发挥监督的职责。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符合《公司法》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独立、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及义务。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能够按期召开,就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公司监事会能够较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职责,保证公司治理的合法合规。
综上,项目组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的要求。(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自设立以来的历次增资、股份转让已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和外部批准程序,合法合规。目前公司股份均由在股东名册登记的股东实际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股之情形,不存在纠纷或其他影响公司股权清晰、稳定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
综上,公司满足"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要求。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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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期持续尽职调查,我公司作为主办券商与名瑞智能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同意作为主办券商推荐名瑞智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作为主办券商开展公司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公司满足"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的要求。
综上,公司符合《业务规则》挂牌条件的规定。
2、公司符合《挂牌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1)公司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D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治理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3)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公司持续经营不少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股东的出资资产、出资方式、出资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不存在依法不得投资公司的情形。公司股权权属明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4)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议、外部审批程序,不存在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且仍未依法规范或还原的情形。
(5)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并有效运作。公司具有明确公司与股东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已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切实保障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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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6)公司不存在设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情形。
(7)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24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最近24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12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4)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消除;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
7)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能够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提交的财务报表截止日不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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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9)公司业务明确,拥有与各业务相匹配的关键资源要素,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0)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整、独立,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确保相关交易公平、公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占用情形的发生。
(11)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股,且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800万元,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的规定。
(12)公司所属行业或所从事业务不存在以下情形:
(0主要业务或产能被国家或地方发布的产业政策明确禁止或淘汰的;
2)属于法规政策明确禁止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行业、业务的;
3)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定位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符合《挂牌规则》挂牌条件的规定。
(三)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对本次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名瑞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签署了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确认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申请文件已对如下信息进行了充分披露:
1、公司挂牌后拟进入的市场层级、拟采用的交易方式、选用的挂牌条件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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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2、公司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主要产品或服务、业务模式、经营情况、市场竞争、所属细分行业发展情况、重要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等;
3、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综上,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四章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五、申请挂牌公司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一)宏观经济形势波动及主要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休闲食品、调味品、预制菜等各种预制袋产品的包装,相关市场景气度受宏观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未来出现宏观经济下滑、扶持政策力度下降、贸易摩擦加剧等不利因素造成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包装设备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受资金、技术、人才经验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整体产业集中度不高。如果未来竞争加剧,而公司不能持续保持产品质量稳定、快速交付能力以及创新研发能力,以满足客户多样化、定制化的订单需求,或在产品发展方向上未能做出正确研判,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将可能无法及时匹配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进而可能导致销售收入下滑、产品毛利率和市场份额下降等情况,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客户分散风险
公司客户数量尤其是中小客户数量较多,报告期内,公司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客户数量占各期客户总数量的比例均在8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特定客户的依赖,且已经建立较完善的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体系,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增长,公司客户数量预计将进一步增加,可能会加大客户关系维护及日常管理的工作难度,如果公司未能妥善应对,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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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机械元件、电气元器件、泵阀管件等。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原材料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4.28%、73.05%和71.3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如果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若公司产品售价未能及时调整,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1,425.12万元、23,612.77万元和25,177.9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79%、48.75%和55.73%,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为食品包装设备,属于大型生产设备,且多为根据客户具体需要所定制,生产周期较长,生产完成发货后,调试验收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在产品、库存商品由于风险尚未完全转移,如果方案设计、产品生产、安装调试等环节管理不当,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存货占用公司营运资金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894.35万元、10,434.67万元和9,628.0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07%、17.10%及41.98%。若主要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技术研发产业化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工艺创新,构建了较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19项。为保持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公司近年来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公司虽然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实力,但是技术研发产业化的不可控性等因素增加了风险性,此外,新产品的市场潜力取决于市场的成熟度及公司对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如果公司开发的新产品市场不成熟或不符合市场需求,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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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林铭杰直接持有公司44.29%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林瑜担任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并在公司的持股平台温州瑞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瑞熠")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温州瑞熠间接控制公司28.01%的表决权。张利梅担任公司的行政专员,并在公司的持股平台温州瑞熠中出资700万元,出资占比16.28%,间接持有公司4.56%的股份。林铭杰、张利梅系夫妻关系,林瑜为林铭杰和张利梅之女,三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业务发展方向、人事、财务、监督等实施不利影响,将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主办券商对申请挂牌公司的培训情况
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主办券商项目组成员会同其他中介机构人员,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专项沟通会、协调会及发送资料自学等形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要会计政策等。通过培训,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其知悉负有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协助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七、聘请第三方合规性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意见,我公司在名瑞智能挂牌项目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此外,在名瑞智能推荐挂牌项目中,除聘请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名瑞智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名瑞智能的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八、结论形成的查证过程和事实依据
主办券商项目组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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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行业自律规范等要求,对名瑞智能进行了尽职调查。项目组调查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查询、访谈、分析、考察、取得书面声明及承诺、征询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人员意见等;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商业模式、持续经营、重大风险、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名瑞智能符合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条件,同意推荐名瑞智能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九、主办券商同意推荐的理由
名瑞智能本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已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等规定,不存在影响本次挂牌的重大风险和实质性障碍,因此同意推荐名瑞智能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十、主办券商推荐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名瑞智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特推荐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十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截止日后6个月(即*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及重要财务信息如下(以下财务信息未经审计或审阅):
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6个月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6个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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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单位:万元
| 项目 | *开通会员可解锁*/2024年1-11月 |
| 营业收入 | 58,423.79 |
| 净利润 | 6,081.6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17.63 |
| 研发投入 | 2,927.57 |
| 所有者权益 | 35,260.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6,409.96 |
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11月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0.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5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39 |
| 小计 | -4.53 |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0.4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39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0.45 |
2、订单获取情况
2024年6-11月公司新增订单金额合计为34,830.16万元。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订单充足,经营情况较好。
3、主要原材料(或服务)的采购规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规模
2024年1-11月,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为31,728.83万元。公司主要供应商相对稳定,公司原材料采购具有持续性、稳定性。2024年1-11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8,423.79万元,主要客户及销售规模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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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报告期后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6-11月,公司向关联方长沙楚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销售服务金额分别为83.73万元及22.20万元;2024年6-11月,公司向关联方长沙楚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金额为3,438.06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无其他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5、重要资产及董监高变动情况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重要资产及董监高不存在变动情况。
6、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7、债权融资情况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债权融资情况。
8、对外投资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以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名瑞的少数股权,收购完成后上海名瑞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以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杭州西牛的少数股权,收购完成后杭州西牛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无债权融资及对外投资情况。
9、重要研发项目进展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围绕相关产品及工艺技术改进进行研发,相关研发项目按计划在正常推进中。
综上所述,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经营模式、销售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主要销售及采购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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