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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48
证券代码:
874736 证券简称:裕富照明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
就公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员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木兰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刘木兰女士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刘木兰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刘木兰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现任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建、曾港军、华路
202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