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裕富照明:独立董事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事宜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5-12-17
发布于
上海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编号:

2025-048

证券代码:

874736 证券简称:裕富照明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

就公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员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木兰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刘木兰女士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刘木兰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刘木兰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现任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建、曾港军、华路

2025 年 12 月 17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