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
833282 证券简称:康达新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收购方: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能源”
)
交易对方:东莞市能投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能
投二号”
)
交易标的:吕梁康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吕梁康晟”或“标的公司”
)
27.5%股权。
交易事项:康达新能源拟收购吕梁康晟 27.5%股权,本次交易前,康达新能
源持有吕梁康晟 65%股权,能投二号持有吕梁康晟 27.5%股权,东莞市新锋管道
燃气有限公司持有吕梁康晟 7.5%股权,交易完成后,康达新能源持有吕梁康晟
92.5%股权,东莞市新锋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持有吕梁康晟 7.5%股权。
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 39,316,770.83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
公告编号:2025-051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一)购
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
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
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
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
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吕梁康晟 2025 年 11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70,888,273.97
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 17,121,207.59 元;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实缴
10,000 万人民币。康达新能源 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76,955,395.16 元,期末合并归母净资产额为 200,796,516.01 元。该股权交易
的价格为 39,316,770.83 元,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公告编号:2025-051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莞市能投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 5 号 4 栋 405 室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 5 号 4 栋 405 室
注册资本:35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东莞市新锋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吕梁康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类资产□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西省吕梁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吕梁康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3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
币,实缴 10,000 万人民币,住所为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庄上镇山西柳林金家庄
煤业有限公司旁,经营范围为煤层气开发;煤层气(瓦斯)发电工程投资、运营;
废气综合治理;其他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投资、运营;发电机组、配电柜、变
压器、稳压器、发电机配件的销售及维修;工业尾气处理设备销售、维修;CDM
碳指标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25-051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任何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吕梁康晟 2025 年 11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70,888,273.97
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 17,121,207.59 元。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的资产、净资产、经营情况、股东实缴情况,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遵循了公允、合
理以及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康达新能源拟收购吕梁康晟 27.5%股权,本次交易前,康达新能源持有吕梁
康晟 65%股权,能投二号持有吕梁康晟 27.5%股权,东莞市新锋管道燃气有限公
司持有吕梁康晟 7.5%股权,交易完成后,康达新能源持有吕梁康晟 92.5%股权,
东莞市新锋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持有吕梁康晟 7.5%股权。
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 39,316,770.83 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25-051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在强化子公司控制权的同时将进一步健全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内部
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购买资产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康达新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