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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
200120
目录
声明事项
........................................................................................................................ 4
正
文.............................................................................................................................. 6
一、 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 6
二、 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 7
三、 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 9
四、 公司的设立
........................................................................................................ 13
五、 公司的独立性
.................................................................................................... 15
六、 公司的发起人及股东(追溯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16
七、 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 48
八、 公司的业务
........................................................................................................ 69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73
十、 公司的主要财产
................................................................................................ 85
十一、 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 97
十二、 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02
十三、 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102
十四、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03
十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05
十六、 公司的税务
................................................................................................. 108
十七、 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
................................................. 111
十八、 公司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 114
十九、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15
二十、 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16
二十一、 结论意见
................................................................................................... 116
附件一:商标
............................................................................................................ 118
附件二:专利
............................................................................................................ 121
附件三:软件著作权
................................................................................................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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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博涛智能、股份
公司
指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
博涛有限
指
苏州博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成都博涛
指
成都市博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博涛创芯
指
成都博涛创芯科技有限公司
韩国
BKT
指
BKT 国际株式会社
匈牙利博涛
指
Botao Thermal Technology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新加坡博涛
指
Botao Thermal Technology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日本博涛
指
Botao Japan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株式会社
广西博涛
指
广西博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臻晶半导体
指
常州臻晶半导体有限公司
长宏新能源
指
四川长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华富鑫
指
苏州华富鑫商贸有限公司
宿迁博涛
指
宿迁博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博则汇
指
苏州博则汇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蓝昌诚
指
苏州蓝昌诚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考成机电
指
苏州考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文得昌
指
苏州文得昌包装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常熟福瑞登
指
常熟福瑞登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贤融
指
苏州贤融聚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熟海普斯
指
常熟海普斯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熟智引东存
指
常熟智引东存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合鼎元
指
苏州东合鼎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乾汇信立
指
苏州乾汇信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乾汇信业
指
苏州乾汇信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安元
指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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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2
嘉兴天雍
指
嘉兴天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玉侨勇祥
指
昆山玉侨勇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中肃
指
平阳中肃创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悦君安
指
长兴国悦君安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投资
指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苏辛科技
指
苏辛(常熟)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玉侨勇如
指
昆山玉侨勇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仁元
指
合肥仁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肥仁创
指
合肥仁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湖州舒瀚
指
湖州舒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晨道新能源
指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友控股
指
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梅山超兴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宝武绿碳基金
指
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雨创投
指
苏州金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华智
指
成都华智机器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新创投
指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吴越天使
指
常熟吴越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挂牌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
报稿)》
《审计报告》
指
容诚会计师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出具的“容诚审字
[2025]215Z0733 号”《审计报告》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修订
《境外法律意见书》
指
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就本次挂牌分别针对公司境外子公司
韩国
BKT、匈牙利博涛、新加坡博涛、日本博涛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在本法律意见书中述及境外法律意见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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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3
项时,均为按照境外法律意见书进行相关部分的引述,并
需遵从其分别载明的假设、限制、范围及保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章程必备条款》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挂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
《审核业务规则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中国、境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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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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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博涛智能”)的委托,并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
《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作为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项目(以下简称
“本次挂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挂牌所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针对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挂牌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对于从有关国家机
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机构直接
取得的报告、意见、文件等文书,本所及经办律师履行了《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规定的相关义务,并将上述文书作为出具
法律意见书的依据。本所律师不对有关财务会计、验资、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非
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就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的前述非法律专业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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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本所律师均严格引用有关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公司或有关人士出具的说明,
前述引用不视为本所律师对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
的保证,对于这些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查验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
三、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
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针对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仅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并不依
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其中涉及必须援引境外法律的,均引用中
国境外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意见。
四、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一)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声明。
(二)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
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
符。
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及经办律师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公司、其他有关单位出具或提供的
证明、证言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挂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
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所同意公司部分或全部在其为申请本次挂牌所制作的法定文件中
自行引用或按全国股转公司审查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内容,但公司作上述
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并需经本所律师对其引用的
有关内容进行审阅和确认。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挂牌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
规则》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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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挂牌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查验,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正
文
一、
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一)
本次挂牌的批准
1、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挂牌相
关的议案,并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26 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613.7931 万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挂牌相关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已依
法定程序作出了批准本次挂牌的决议。
(二)
本次挂牌的授权程序和范围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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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内容
包括:
(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实施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具体方案,协助主办券商及各中介机构制作相关申请文件;
(
2)制作、修改本次股票挂牌申报材料及与本次股票挂牌事宜相关的重大
合同与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
3)本次股票挂牌工作涉及的向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及相
应手续的办理;
(
4)本次股票挂牌备案、股份登记、锁定股份(如有)等工作;
(
5)办理与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
6)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挂牌事宜取得股东会的必要批准与
授权,但尚需取得全国股转公司的审核同意。
二、
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
公司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四、公司的设立”所述,公司系由霍李均、任卫
丰、钱昌华、苏州贤融、安徽安元、东合鼎元、嘉兴天雍、乾汇信立、乾汇信业、
玉侨勇祥、平阳中肃、国悦君安、中信证券投资、苏辛科技、常熟福瑞登、玉侨
勇如、合肥仁元、合肥仁创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博涛
有限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开通会员可解锁*36784R 的
《营业执照》,其设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5Z0020 号”《江苏博涛智能热
工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各发起人全部以博涛有限经
审计的净资产认缴,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现持有苏州市数据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其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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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8
名称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36784R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霍李均
注册资本
10,613.7931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5 月 21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5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苏州市数据局
(二)
公司为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
2、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下列
情形:
1)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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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6) 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7) 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
前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具
备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三、
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一)
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如本法律意见书“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所述,公司系依法设立且
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2、公司系由 2010 年 5 月 21 日成立的博涛有限以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一)项及《挂牌规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
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之日起计算,博涛有限于
2010 年 5 月 21 日依法设立,因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存续满两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是依法登记注册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符合《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一)项及《挂牌规
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
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阅公司《营业执照》《审计报告》
及相关业务合同,公司是一家智能热工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为客户提供智能热
工装备及配套处理设备。
2、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业务明确,且在报告期
内有持续的营运记录。公司的营运记录满足如下条件:
(
1)公司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的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
不存在仅有偶发性交易或事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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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0
(
2)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800 万元;
(
3)报告期末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
(
4)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 1 元/股。
3、根据《审计报告》、公司出具的说明及本所律师查阅公司工商资料,公
司最近两年持续经营,公司业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
受理重整、和解或破产申请的情形。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业务明确,具有
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二)项及《挂牌规则》第十条
第(三)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
1)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十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所述,公司已依法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
“三会一层”)等法人治理架构,并制定了《股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
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形成了平等
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制约机制。
(
2)公司“三会一层”建立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制定后,公司“三会一层”能
够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
3)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
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评估,并审议通过公司
治理相关议案,确认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且得到有效运行,有效保护股
东权益,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合法权利。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相关机构及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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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1
2、 公司合法规范经营
(
1)根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 24 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
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2)最近 24 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
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
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12 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4)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消除;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
3、 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除《审计报告》中已披露的与
部分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外,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已
结清。
4、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公司设有独立财务部门,
能够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内控制度健全
且得到有效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
制度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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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2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符合《业务规
则》第
2.1 条第(三)项及《挂牌规则》第十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十六
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四)
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股权明晰
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所述,公司股权清晰,权
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
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公司注册
资本已足额缴纳,股东的出资资产、出资方式、出资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股东不存在依法不得投资公司的情形。
2、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
“四、公司的设立”及“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所述,
公司的历次股权转让、增资行为均已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擅自公
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且仍未依法规范或还原的情形;经本所律师核查,股份
公司设立后,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
券;
2)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股权清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四)项、《挂牌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十
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五)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与东吴证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书》,公司聘请东吴证券担任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
义务。
2、经本所律师登录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查询,东吴证券已经在全国股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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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3
司备案,具备担任公司本次挂牌的主办券商的业务资质。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挂牌由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符合《业
务规则》第
2.1 条第(五)项及《挂牌规则》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经具备《业务规则》第
2.1条及《挂牌规
则》规定的实质条件。
四、
公司的设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系以博涛有限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
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博涛有限的成立、历次股权转让及
增资事宜,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一)
公司设立的具体情况
1、*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容诚会计师以
*开通会员可解锁*为基准日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215Z0175号”
《审计报告》所审
计的公司净资产
411,502,209.12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开通会员可解锁*
为基准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
[2021]第020611号”
《苏州博涛机电设备有限公
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所评估的公司净资产
42,564.73万元,同意以审计净资产411,502,209.12元按照4.572:1折为股份有限公
司股本
9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000万元。
2、*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
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3、*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会议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创立大
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按照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创立大会所议事项均获得公司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4、*开通会员可解锁*,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验字[2022]215Z0020号”《验资
报告》,确认截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所缴纳的注册
资本合计人民币玖仟万元整,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5、*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领取了统一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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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
信用代码为
9*开通会员可解锁*36784R的《营业执照》。
(二)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
*开通会员可解锁*,容诚会计师对博涛有限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容诚
审字
[2021]215Z0175号”《审计报告》,经审计,博涛有限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
净资产为
411,502,209.12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中水致远评报字
[2021]第020611号”的《苏州博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
*开通会员可解锁*为评估基准日,对博涛有限截至评估
基准日的企业净资产进行评估,博涛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42,564.73万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验字[2022]215Z0020号”
《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博涛智能(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与各自
拥有的博涛有限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账面净资
产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账面净资产为
393,662,441.30元,调整后的账面净资产仍高
于本次净资产折股的股本,符合《公司法》对公司性质变更的相关规定。上述股
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事项已经容诚所出具的《股改出资复核报告》复核确认,经
复核,上述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事项未产生出资不实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履行
了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公司的创立大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
程,会议选举霍李均、任卫丰、常玉保、钱昌华、李忠浩、钱兴、单兴洲、包建
东、孙武军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李光朔、赵益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与职工代表监事段志景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公司创立大会采取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股东按照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一票表决权,创立大会所议事项均获得公司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设立的方式、程序、资格和条件以及创立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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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5
召开及所议事项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设立取得有权
政府部门的批准,公司的设立合法、有效。
五、
公司的独立性
(一)
公司的业务独立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是一家智能热工解决方案提供商,
主要为客户提供智能热工装备及配套处理设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
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的业务独立,具有直
接面向市场进行独立经营活动的能力。
(二)
公司的资产独立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相关验资报告以及股东出资凭证,股东均已足额缴
纳注册资本,详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
“四、公司的设立”及“七、公司的股本及演
变
”。
2、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十、公司的主要财产”所述,公司合法拥有经营
性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其使用的资产独立于股东的资产,与股东的资产权属
关系界定明确,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权属明确,不存在权属纠纷。
3、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均已结清,公司的资产或资金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
用的情形。
(三)
公司的人员独立
根据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聘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故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
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及领薪;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兼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四)
公司的机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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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6
1、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组织管理机构,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内部相应的设立经营管理职能部门。公司
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
形。
2、经本所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完全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
公司的财务独立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
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人员
全部为专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或
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担任职务的情形,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
营的能力,其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严重缺
陷。公司的财务、机构、人员、业务、资产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对关联方依赖情况。
六、
公司的发起人及股东(追溯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
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设立时的发起人共18名,发起人住所均在中国境内。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
(股)
实收资本
(元)
持股比例
(
%)
出资方式
1
霍李均
56,631,036
56,631,036
62.9234
净资产
2
任卫丰
10,405,287
10,405,287
11.5614
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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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7
序号
发起人
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
(股)
实收资本
(元)
持股比例
(
%)
出资方式
3
苏州贤融
2,837,170
2,837,170
3.1524
净资产
4
安徽安元
2,654,605
2,654,605
2.9496
净资产
5
嘉兴天雍
2,469,400
2,469,400
2.7438
净资产
6
东合鼎元
2,469,400
2,469,400
2.7438
净资产
7
乾汇信立
1,975,520
1,975,520
2.1950
净资产
8
乾汇信业
1,728,580
1,728,580
1.9206
净资产
9
玉侨勇祥
1,646,267
1,646,267
1.8292
净资产
10
平阳中肃
1,646,267
1,646,267
1.8292
净资产
11
国悦君安
1,062,107
1,062,107
1.1801
净资产
12
中信证券投资
1,062,107
1,062,107
1.1801
净资产
13
苏辛科技
823,133
823,133
0.9146
净资产
14
常熟福瑞登
720,475
720,475
0.8005
净资产
15
玉侨勇如
531,054
531,054
0.5901
净资产
16
钱昌华
514,458
514,458
0.5716
净资产
17
合肥仁元
411,567
411,567
0.4573
净资产
18
合肥仁创
411,567
411,567
0.4573
净资产
合计
90,000,000
90,000,000
100.0000
-
1、 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
1)霍李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开通会员可解锁*出生,身份证
号为
32*开通会员可解锁*******。
(
2)任卫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开通会员可解锁*出生,身份证
号为
32*开通会员可解锁*******。
(
3)钱昌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开通会员可解锁*出生,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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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8
号为
34*开通会员可解锁*******。
(
4)苏州贤融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苏州贤融持有公司
2,837,170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2.6731%,苏州贤融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苏州贤融聚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02MA24LEWR1E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高大明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社会调查(不含涉
外调查)
;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李忠浩
478.3925
19.71
2
钱兴
267.0000
11.00
3
姚文明
207.0657
8.53
4
徐雅
200.0000
8.24
5
沈明
200.0000
8.24
6
段志景
200.0000
8.24
7
冯大龙
180.0000
7.42
8
吕张忠
120.0000
4.95
9
高大明
100.0000
4.12
10
周锋
100.0000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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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9
11
翟国平
85.5268
3.52
12
陶志波
85.5268
3.52
13
王文文
80.0000
3.30
14
孙铮
45.0000
1.85
15
熊韬
25.6580
1.06
16
周冬英
23.4075
0.96
17
程晓杰
18.9642
0.78
18
谈黎盛
10.0000
0.41
合计
2,426.5415
100.00
(
5)安徽安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安元持有公司
2,654,605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2.5011%,安徽安元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RN6XX7B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浩
成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26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设立相关基金管理机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
30,000.00
20.00
2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27,000.0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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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20
3
安徽安诚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基金有
限公司
15,000.00
10.00
4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
5
合肥高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
6
阜阳市颍科创新投
资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
7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15,000.00
10.00
8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
8,500.00
5.67
9
安徽省安粮集团有
限公司
5,000.00
3.33
10
六安市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
4,500.00
3.00
合计
150,000.00
100.00
(
6)东合鼎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合鼎元持有公司
2,469,400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2.3266%,东合鼎元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苏州东合鼎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215EDD6R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东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2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1
1
倪祖根
3,148.20
99.00
2
苏州东合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31.80
1.00
合计
3,180.00
100.00
(
7)嘉兴天雍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天雍未持有公司股份,嘉兴天雍的工商登
记情况如下:
名称
嘉兴天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BJEK2A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雍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合伙人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肖万明
1,200.00
23.30
2
上海芫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80.00
20.97
3
孙奕阳
970.00
18.83
4
许惊鸿
500.00
9.71
5
童剑峰
500.00
9.71
6
宁波芯可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00.00
9.71
7
章冰
300.00
5.83
8
上海雍涵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0.00
1.9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2
合计
5,150.00
100.00
(
8)乾汇信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乾汇信立持有公司
1,975,520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1.8613%,乾汇信立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苏州乾汇信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23FGBW0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1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苏州和晓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5,890.62500
31.25
2
李锋
1,963.54155
10.42
3
王琦
981.77095
5.21
4
施荣
981.77095
5.21
5
苏州宏佳赢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
合伙)
981.77095
5.21
6
苏州海桐企业管理
服务有限公司
981.77095
5.21
7
上海优泊网络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981.77095
5.21
8
苏州汇方融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81.77095
5.21
9
上海谦府酒店管理
785.41655
4.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3
有限公司
10
南通智盛浩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89.06250
3.13
11
施新荣
490.88530
2.60
12
金福康
490.88530
2.60
13
黄卫东
490.88530
2.60
14
吕同序
490.88530
2.60
15
严康
490.88530
2.60
16
江苏梦嘉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490.88530
2.60
17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294.53160
1.56
18
万娟
294.53125
1.56
19
苏州初伍消防安全
服务有限公司
196.35405
1.04
合计
18,850.00
100.00
(
9)乾汇信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乾汇信业持有公司
1,728,580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1.6286%,乾汇信业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苏州乾汇信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242KPN7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4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李锋
9,950.00
99.01
2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
合计
10,050.00
100.00
(
10)玉侨勇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玉侨勇祥持有公司
1,646,267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1.5511%,玉侨勇祥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昆山玉侨勇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212QPH1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昆山玉侨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23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宁波玉侨启程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1,400.00
95.00
2
唐俏琦
480.00
4.00
3
昆山玉侨合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120.00
1.00
合计
12,000.00
100.00
(
11)平阳中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平阳中肃持有公司
1,646,267股股份,占公司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5
本总额的
1.5511%,平阳中肃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平阳中肃创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6MA2JCA3XX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中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曹仁贤
2,000.00
18.52
2
伊廷雷
2,000.00
18.52
3
周燕
1,500.00
13.89
4
张骅
1,000.00
9.26
5
陈先保
1,000.00
9.26
6
林磊
1,000.00
9.26
7
周海慧
500.00
4.63
8
周方平
500.00
4.63
9
上海中肃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200.00
1.85
10
罗红
200.00
1.85
11
陈黎
200.00
1.85
12
李炯
200.00
1.85
13
秦朗
200.00
1.85
14
超达汽车配件有限公
司
200.00
1.8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6
15
何敏
100.00
0.93
合计
10,800.00
100.00
(
12)国悦君安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悦君安持有公司
1,062,107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007%,国悦君安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长兴国悦君安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2MA2D4HFH5T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国悦君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6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钜献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4,100.00
17.25
2
长兴兴长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
4,000.00
16.83
3
长兴国悦君安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3,670.00
15.44
4
上海银筱实业有限公
司
3,000.00
12.62
5
国悦君安三号(宁
波)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300.00
5.47
6
建德市荟联新材料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
5.4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7
7
龚建生
1,000.00
4.21
8
山西九月时空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
1,000.00
4.21
9
晋江亿润德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000.00
4.21
10
湖州硕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
3.79
11
王顺龙
600.00
2.52
12
黄红女
500.00
2.10
13
昆明拾贝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00.00
2.10
14
张睿吉
300.00
1.26
15
上海国悦君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1.26
16
龙票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1.26
合计
23,770.00
100.00
(
13)中信证券投资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信证券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中信证券投资
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86847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方浩
成立日期
2012 年 4 月 1 日
经营范围
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8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1,300,000.00
100.00
合计
1,300,000.00
100.00
(
14)苏辛科技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苏辛科技持有公司
823,13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7755%,苏辛科技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苏辛(常熟)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22E09T3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邹强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10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乡市容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常熟市辛庄镇资产经
营投资公司
40,000.00
50.00
2
常熟市辛庄镇城乡一
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40,000.00
50.00
合计
80,000.00
10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9
(
15)常熟福瑞登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熟福瑞登持有公司
1,020,475股股份,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9615%,常熟福瑞登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常熟福瑞登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24HNJ51Y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锋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个人商务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周锋
170.0000
19.48
2
崔恒飞
85.5269
9.80
3
沈明
67.0000
7.68
4
吴爽
59.8688
6.86
5
李爱国
50.0000
5.73
6
曹维生
37.2000
4.26
7
吕张忠
30.0000
3.44
8
王磊
30.0000
3.44
9
施卫
30.0000
3.44
10
包峰华
20.0000
2.29
11
霍元卫
20.0000
2.2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0
12
于龙龙
20.0000
2.29
13
徐庆福
17.1054
1.96
14
吴莲
14.2545
1.63
15
周冬英
11.4910
1.32
16
文茂胜
11.4036
1.31
17
王英英
11.4036
1.31
18
王东
11.4036
1.31
19
金梦
11.4036
1.31
20
陆建华
11.4036
1.31
21
文平
11.0000
1.26
22
范康康
11.0000
1.26
23
钱小林
10.0000
1.15
24
鲍献华
10.0000
1.15
25
孙奉飞
10.0000
1.15
26
刘振辉
10.0000
1.15
27
程雄
10.0000
1.15
28
孙丽平
10.0000
1.15
29
任元甲
10.0000
1.15
30
陈阳
10.0000
1.15
31
程其峰
5.7018
0.65
32
廖春晓
5.7018
0.65
33
朱恒
5.7018
0.65
34
高文强
5.7018
0.6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1
35
钱黎明
5.7018
0.65
36
毛羲佳
5.7018
0.65
37
张兵
5.7018
0.65
38
张松松
5.7018
0.65
39
唐杰
5.7018
0.65
合计
872.7808
100.00
(
16)玉侨勇如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玉侨勇如持有公司
531,05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5003%,玉侨勇如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昆山玉侨勇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24YQWK8U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昆山玉侨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6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张娟
3,960.00
99.00
2
昆山玉侨合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40.00
1.00
合计
4,000.00
100.00
(
17)合肥仁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仁元持有公司
411,56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3878%,合肥仁元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2
名称
合肥仁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W2K3Y24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肥仁发新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3 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
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合肥曙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50.00
46.31
2
合肥黎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2.78
32.81
3
赵为
2,000.00
16.39
4
合肥仁发新能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398.23
3.26
5
合肥名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1.23
合计
12,201.01
100.00
(
18)合肥仁创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仁创持有公司
411,56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3878%,合肥仁创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合肥仁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W2K4G18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
合肥仁发新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3
人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3 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相关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曹仁贤
15,200.00
98.66
2
合肥名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0.97
3
合肥仁发新能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57.04
0.37
合计
15,407.04
100.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上述发起人股东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起人并进行出资的资格,发起人的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2、 发起人的出资
根据博涛有限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
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系由发起人以博涛
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设立,发起人已投入公司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发起人均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公司的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共有
26 名股东,包括 2 名自然人股东和
24 名机构股东,公司的现有股东均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
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公司现有各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1,768,325
48.774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4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2
任卫丰
7,792,152
7.3415
3
湖州舒瀚
4,500,000
4.2398
4
宝武绿碳基金
4,422,414
4.1667
5
晨道新能源
4,050,000
3.8158
6
华友控股
3,600,000
3.3918
7
苏州贤融
2,837,170
2.6731
8
安徽安元
2,654,605
2.5011
9
东合鼎元
2,469,400
2.3266
10
成都华智
2,469,400
2.3266
11
常熟智引东存
2,390,000
2.2518
12
乾汇信立
1,975,520
1.8613
13
乾汇信业
1,728,580
1.6286
14
玉侨勇祥
1,646,267
1.5511
15
平阳中肃
1,646,267
1.5511
16
金雨创投
1,592,797
1.5007
17
中新创投
1,592,356
1.5003
18
常熟海普斯
1,496,597
1.4100
19
国悦君安
1,062,107
1.0007
20
常熟福瑞登
1,020,475
0.9615
21
苏辛科技
823,133
0.7755
22
吴越天使
796,178
0.7501
23
玉侨勇如
531,054
0.5003
24
梅山超兴
450,000
0.4240
25
合肥仁元
411,567
0.3878
26
合肥仁创
411,567
0.3878
合计
106,137,931
100.0000
1、 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5
霍李均、任卫丰系公司发起人股东,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部分之
“六、公司的发起人及股东(追溯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的发起人”。
2、 机构股东的基本情况
苏州贤融、安徽安元、东合鼎元、乾汇信立、乾汇信业、玉侨勇祥、平阳中
肃、国悦君安、苏辛科技、常熟福瑞登、玉侨勇如、合肥仁元、合肥仁创系公司
发起人股东,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部分之“六、公司的发起人及股东
(追溯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的发起人”。其他机构股东情况具体如
下:
(
1) 湖州舒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州舒瀚持有公司
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4.2398%,湖州舒瀚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湖州舒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1MA2JK1FX5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智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1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
(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张奎
1,150.00
12.76
2
虞国琴
1,100.00
12.21
3
徐振宇
1,100.00
12.21
4
郑雨杰
1,100.00
12.21
5
陆美琴
1,100.00
12.2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6
6
姚伟光
1,100.00
12.21
7
韩燕萍
860.00
9.54
8
李结义
300.00
3.33
9
杨健
300.00
3.33
10
沈兰
150.00
1.66
11
杨英
150.00
1.66
12
石军
100.00
1.11
13
董飞跃
100.00
1.11
14
席庆利
100.00
1.11
15
姜雨含
100.00
1.11
16
童瑾瑜
100.00
1.11
17
上海智越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0.00
1.11
合计
9,010.00
100.00
(
2)晨道新能源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晨道新能源持有公司
4,050,000股股份,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3.8158%,晨道新能源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00MA69K7AJ39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12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7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宜宾市新兴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
44.10
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29.40
3
青岛佳裕宏德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000.00
14.70
4
信银(宁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40,000.00
11.76
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0.00
0.03
合计
340,100.00
100.00
(
3)常熟海普斯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熟海普斯持有公司
1,496,597股股份,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1.4100%,常熟海普斯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常熟海普斯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D1WEFR0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霍周涛
成立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咨询策划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个人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霍周涛
290.00
72.5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8
2
周冬英
110.00
27.50
合计
400.00
100.00
(
4)华友控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友控股持有公司
3,6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3.3918%,华友控股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92898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雪华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19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
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陈雪华
4,500.00
60.00
2
TMA 国际私人有限
公司
2,500.00
33.33
3
邱锦华
500.00
6.67
合计
7,500.00
100.00
(
5)宝武绿碳基金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宝武绿碳基金持有公司
4,422,414股股份,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4.1667%,宝武绿碳基金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7J2LRA9W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3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299,900.00
29.56
2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
202,814.00
19.99
3
江西省现代产业引
导基金(有限合
伙)
149,900.00
14.77
4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
9.86
5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
99,900.00
9.85
6
安徽国控增动能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000.00
4.93
7
上海宝恒经济发展
有限公司
50,000.00
4.93
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96
9
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30,000.00
2.96
10
上海桦宝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656.00
0.1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0
11
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100.00
0.01
12
江西国控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0.01
13
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
100.00
0.01
14
绿色发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
100.00
0.01
合计
1,014,570.00
100.00
(
6)常熟智引东存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熟智引东存持有公司
2,390,000股股份,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2.2518%,常熟智引东存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常熟智引东存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CR810C8C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冬英
成立日期
2023 年 7 月 28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咨询策划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个人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周冬英
130.00
54.39
2
王丽娟
109.00
45.61
合计
239.00
10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1
(
7)成都华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成都华智持有公司
2,469,400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2.3266%,成都华智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成都华智机器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8MAE6Q6PA73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成都技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12 月 2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创业
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成都成华产业振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
50.00
2
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二期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公司
49,900.00
49.90
3
成都技转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100.00
0.10
合计
100,000.00
100.00
(
8)金雨创投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雨创投持有公司
1,592,797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1.5007%,金雨创投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苏州金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BN9BEP0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2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金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2 年 5 月 19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苏州震泽科技产业
园有限公司
6,000.00
15.35
2
徐晓明
3,000.00
7.67
3
鲍惠荣
3,000.00
7.67
4
吕炳南
3,000.00
7.67
5
刘剑锋
3,000.00
7.67
6
苏州市聚杰投资有
限公司
2,000.00
5.12
7
陈雪华
2,000.00
5.12
8
王志愚
2,000.00
5.12
9
俞萍
2,000.00
5.12
10
周祥荣
1,500.00
3.84
11
姚昱泽
1,500.00
3.84
12
陆新华
1,500.00
3.84
13
陈刚
1,500.00
3.84
14
丁福英
1,000.00
2.56
15
钱春华
1,000.00
2.56
16
叶小强
1,000.00
2.56
17
吴新云
800.00
2.0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3
18
苏州金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00.00
2.05
19
吕庆
500.00
1.28
20
祁锡荣
500.00
1.28
21
苏州普今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500.00
1.28
22
金梦园
500.00
1.28
23
吴冬林
500.00
1.28
合计
39,100.00
100.00
(
9)梅山超兴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梅山超兴持有公司
45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4240%,梅山超兴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ENU770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锟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9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吴岑
29,700.00
99.00
2
黄锟
300.00
1.00
合计
30,000.00
10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4
(
10)中新创投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新创投持有公司
1,592,356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1.5003%,中新创投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09673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刘澄伟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28 日
经营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投资,相关产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的发起与管理;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市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及其相关业务;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投资。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173,000.00
100.00
合计
173,000.00
100.00
(
11)吴越天使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吴越天使持有公司
796,178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0.7501%,吴越天使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常熟吴越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CHNKPX3T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常熟启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3 年 5 月 5 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常熟市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9,520.00
52.89
2
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5,300.00
29.44
3
常熟开晟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2,000.00
11.11
4
常熟大学科技园有
限公司
1,000.00
5.56
5
常熟启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80.00
1.00
合计
18,000.00
100.00
3、 公司现有股东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公司现有股东中机构股东的私募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人备案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是否私募投资基金及
/或
基金管理人
备注
1
华友控股
否
-
2
苏州贤融
否
-
3
苏辛科技
否
-
4
常熟福瑞登
否
-
5
梅山超兴
否
6
常熟海普斯
否
-
7
常熟智引东存
否
-
8
东合鼎元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SF68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6
9
乾汇信立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NL332
10
乾汇信业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NQ042
11
玉侨勇祥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NK415
12
玉侨勇如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SH563
13
合肥仁元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LU078
14
合肥仁创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LQ782
15
安徽安元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EF861
16
平阳中肃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SH672
17
国悦君安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LV634
18
湖州舒瀚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TP529
19
晨道新能源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QM734
20
宝武绿碳基金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VE151
21
金雨创投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VU403
22
成都华智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ASQ52
23
中新创投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D1795
24
吴越天使
是,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B3097
经核查并经相关主体说明,公司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履行了登记备案义务,其他机构股东的资金来源于其股东或合伙人,不属于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
金,且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不存在聘请管理人进行
投资管理,也不存在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的情形。
综上,属于私募基金的公司股东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规
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7
4、 公司现有股东人数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并结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股东
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
2025
修订)》的相关规定,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依法
合并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现有股东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担任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或曾经存在法律法规、任职单位规定不得担
任股东的情形或者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
公司股东适格性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近两年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霍李均。
霍李均之子霍周涛为常熟海普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霍李均之配偶周冬英为
常熟智引东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霍李均、霍周涛、周冬英、
霍李均之兄李忠浩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前述四人为一致行动人,《一致
行动协议》约定对公司各项事务保持一致行动,如经协商但未能就沟通事项达成
一致的,则以霍李均的意见为准。
(
1) 控股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霍李均直接持有公司
51,768,325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48.7746%,且其一致行动人霍周涛通过常熟海普斯间接控制公司
1,496,5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100%,一致行动人周冬英通过常熟智
引东存间接控制公司
2,3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518%,故霍李均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52.4364%的股份比例及对应表决权,霍李均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
(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霍李均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8
控制公司
52.4364%的股份比例及对应表决权,此外,霍李均现担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霍李均的一致行动人李忠浩担任公司董事,霍李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形
成实际控制。因此,霍李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
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霍李均出具的说明,控股股东最近
24个月不存在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正在进行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影响公司经营发展
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根据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霍李均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违
法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显示,在该证明出具日之前,霍李均不存在违法犯罪记
录。
根据霍李均出具的说明,其不存在最近二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二年内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的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
负有责任;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的情形。
根据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进行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霍李均不存在因法院判决而被执行的情形。
3、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近 2 年内没有发生变化
经核查,报告期内,霍李均控制表决权的股份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
司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24个
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最近
2年内没有发生变化。
七、
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一)
博涛有限的股本及演变
1、博涛有限的设立
(
1)*开通会员可解锁*,霍李均、任卫丰签署了《苏州博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章程》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9
(
2)*开通会员可解锁*,常熟新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常
新会验(
2010)内字第180号),经审验,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博涛有限(筹)
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100万元注册资本。
(
3)*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依法经苏州市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设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32*开通会员可解锁*5)。
(
4)博涛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70.00
70.00
70.00
2
任卫丰
30.00
30.00
3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
1)*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由霍李均认缴140万元、任卫丰认缴60万元。据
此,博涛有限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
2)*开通会员可解锁*,常熟新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常新会验(
2011)内字第411号),经审验,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博涛有限
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
3)*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市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变更向博涛有限
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4)本次变更完成后,博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210.00
210.00
70.00
2
任卫丰
90.00
90.00
30.00
合计
300.00
300.00
10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0
3、*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
1)2014 年 6 月 6 日,博涛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由霍李均认缴 140 万元、任卫丰认缴 60 万元。
据此,博涛有限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
2)2014 年 6 月 10 日,苏州市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变更向博涛有
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
(
3)本次变更完成后,博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350.00
210.00
70.00
2
任卫丰
150.00
90.00
30.00
合计
500.00
300.00
100.00
4、*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
1)2016 年 3 月 18 日,博涛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
至
1,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霍李均认缴 350 万元、任卫丰认缴 150
万元。据此,博涛有限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
2)2016 年 3 月 29 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变更向博涛有限换
发了《营业执照》
。
(
3)本次变更完成后,博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700.00
210.00
70.00
2
任卫丰
300.00
90.00
30.00
合计
1,000.00
300.00
100.00
5、*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1
(
1)2018 年 4 月 23 日,博涛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
至
8,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7,000 万元由霍李均认缴 4,900 万元、任卫丰认缴
2,100 万元。据此,博涛有限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
2)2018 年 4 月 25 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变更向博涛有限换
发了《营业执照》
。
(
3)本次变更完成后,博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600.00
910.00
70.00
2
任卫丰
2,400.00
390.00
30.00
合计
8,000.00
1,300.00
100.00
6、*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1)2019 年 2 月 13 日,博涛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任卫丰将其持有
的博涛有限
15%股权(对应 1,200 万元注册资本)以 527.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霍
李均。据此,博涛有限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
2)2019 年 2 月 13 日,任卫丰与霍李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任
卫丰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15%股权以 527.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霍李均。
(
3)本次变更完成后,博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6,800.00
910.00
85.00
2
任卫丰
1,200.00
390.00
15.00
合计
8,000.00
1,300.00
100.00
7、*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
1)2020 年 12 月 28 日,博涛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霍李均将其持
有的博涛有限
3.00%股权(对应 240.00 万元注册资本)以 3,000.00 万元的价格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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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52
让给东合鼎元,霍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2.40%股权(对应 192.00 万元注册资
本)以
2,4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乾汇信立,霍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2.10%
股权(对应
168.00 万元注册资本)以 2,1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乾汇信业,霍
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1.85%股权(对应 147.70 万元注册资本)以 1,299.79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苏州贤融,霍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1.09%股权(对应 87.46
万元注册资本)以
769.6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熟福瑞登;任卫丰将其持有的博
涛有限
1.60%股权(对应 128.04 万元注册资本)以 1,126.7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
州贤融,任卫丰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0.95%股权(对应 75.81 万元注册资本)以
667.1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熟福瑞登。据此,博涛有限通过了新的《苏州博涛机
电设备有限公司章程》
。
(
2)2020 年 12 月 28 日,霍李均与东合鼎元、乾汇信立、乾汇信业、苏州
贤融、常熟福瑞登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任卫丰与苏
州贤融、常熟福瑞登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3)2020 年 12 月 30 日,常熟市行政审批局就本次变更向博涛有限换发了
《营业执照》
。
(
4)本次变更完成后,博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964.8380
2,624.8380
74.56
2
任卫丰
996.1458
186.1458
12.45
3
苏州贤融
275.7434
275.7434
3.45
4
东合鼎元
240.0000
240.0000
3.00
5
乾汇信立
192.0000
192.0000
2.40
6
乾汇信业
168.0000
168.0000
2.10
7
常熟福瑞登
163.2728
163.2728
2.04
合计
8,000.0000
3,85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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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53
8、*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
1)2021 年 4 月 30 日,博涛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常熟福瑞登将
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0.62%股权(对应 49.95 万元注册资本)以 439.56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霍李均,常熟福瑞登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0.54%股权(对应 43.30 万元注
册资本)以
381.0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任卫丰;据此,博涛有限通过新的《苏州博
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章程》
。
(
2)2021 年 4 月 30 日,常熟福瑞登与霍李均、任卫丰分别就前述股权转
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3)本次变更完成后,博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6,014.7881
2,674.7881
75.18
2
任卫丰
1,039.4458
229.4458
12.99
3
苏州贤融
275.7434
275.7434
3.45
4
东合鼎元
240.0000
240.0000
3.00
5
乾汇信立
192.0000
192.0000
2.40
6
乾汇信业
168.0000
168.0000
2.10
7
常熟福瑞登
70.0227
70.0227
0.88
合计
8,000.0000
3,850.0000
100.00
9、*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
(
1)2021 年 8 月 3 日,博涛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霍李均将其持有
的博涛有限
2%股权(对应 160 万元注册资本)以 3,000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玉侨
勇祥,
霍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1.61%股权(对应 129 万元注册资本)以 2,499.38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安徽安元,霍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1.50%股权(对应 120
万元注册资本)以
2,325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嘉兴天雍,霍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有
限
0.50%股权(对应 40 万元注册资本)以 775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合肥仁创,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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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54
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0.50%股权(对应 40 万元注册资本)以 775 万元的对
价转让给合肥仁元,霍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0.27%股权(对应 21.84 万元注
册资本)以
45.93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钱昌华,任卫丰将其持有的博涛有限 0.35%
股权(对应
28.16 万元注册资本)以 59.21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钱昌华。同时,博
涛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博涛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000 万元增加至
8,747.0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747.06 万元按如下方式分配:平阳中肃以 3,100 万
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60 万元;安徽安元以 2,499.38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29
万元;嘉兴天雍以
2,325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20 万元;国悦君安以 2,000 万
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3.23 万元;中信证券投资以 2,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3.23 万元;苏辛科技以 1,55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80 万元;玉侨勇如以 1,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1.61 万元。据此,博涛有限通过了新的《苏州博涛机电
设备有限公司章程》
。
(
2)2021 年 8 月,霍李均与玉侨勇祥、安徽安元、嘉兴天雍、合肥仁元、
合肥仁创、钱昌华分别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任卫丰与钱
昌华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3)2021 年 8 月 27 日,常熟市行政审批局就本次变更向博涛有限换发了
《营业执照》
。
(
4)本次变更完成后,博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503.9481
5,503.9481
62.92
2
任卫丰
1,011.2858
1,011.2858
11.56
3
苏州贤融
275.7434
275.7434
3.15
4
安徽安元
258.0000
258.0000
2.95
5
东合鼎元
240.0000
240.0000
2.74
6
嘉兴天雍
240.0000
240.0000
2.74
7
乾汇信立
192.0000
192.0000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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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55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
8
乾汇信业
168.0000
168.0000
1.92
9
玉侨勇祥
160.0000
160.0000
1.83
10
平阳中肃
160.0000
160.0000
1.83
11
国悦君安
103.2258
103.2258
1.18
12
中信证券投资
103.2258
103.2258
1.18
13
苏辛科技
80.0000
80.0000
0.91
14
常熟福瑞登
70.0227
70.0227
0.80
15
玉侨勇如
51.6129
51.6129
0.59
16
钱昌华
50.0000
50.0000
0.57
17
合肥仁元
40.0000
40.0000
0.46
18
合肥仁创
40.0000
40.0000
0.46
合计
8,747.0645
8,747.0645
100.00
(二)
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1、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所持公司股本及占股本比例为:
序号
发起人
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
(股)
实收资本
(元)
持股比例
(
%)
出资方式
1
霍李均
56,631,036
56,631,036
62.9234
净资产
2
任卫丰
10,405,287
10,405,287
11.5614
净资产
3
苏州贤融
2,837,170
2,837,170
3.1524
净资产
4
安徽安元
2,654,605
2,654,605
2.9496
净资产
5
嘉兴天雍
2,469,400
2,469,400
2.7438
净资产
6
东合鼎元
2,469,400
2,469,400
2.7438
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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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56
序号
发起人
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
(股)
实收资本
(元)
持股比例
(
%)
出资方式
7
乾汇信立
1,975,520
1,975,520
2.1950
净资产
8
乾汇信业
1,728,580
1,728,580
1.9206
净资产
9
玉侨勇祥
1,646,267
1,646,267
1.8292
净资产
10
平阳中肃
1,646,267
1,646,267
1.8292
净资产
11
国悦君安
1,062,107
1,062,107
1.1801
净资产
12
中信证券投资
1,062,107
1,062,107
1.1801
净资产
13
苏辛科技
823,133
823,133
0.9146
净资产
14
常熟福瑞登
720,475
720,475
0.8005
净资产
15
玉侨勇如
531,054
531,054
0.5901
净资产
16
钱昌华
514,458
514,458
0.5716
净资产
17
合肥仁元
411,567
411,567
0.4573
净资产
18
合肥仁创
411,567
411,567
0.4573
净资产
合计
90,000,000
90,000,000
100.0000
-
2、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
1) 公司的设立
如本法律意见书之
“四、公司的设立”所述,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
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
2) *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智能第一次增加股本
*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智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260万股,新增股份由华友控股、湖州舒瀚、晨道新能源、梅山超兴认缴,其
中,湖州舒瀚以
8,500万元的价格认购博涛智能新增450万股股份;晨道新能源以
7,650万元的价格认购博涛智能新增405万股股份;华友控股以6,800万元的价格认
购博涛智能新增
360万股股份;梅山超兴以850万元的价格认购博涛智能新增45万
股股份;据此,博涛智能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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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57
*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就本次变更向博涛智能换发了《营业执
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博涛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663.1036
55.20
2
任卫丰
1,040.5287
10.14
3
湖州舒瀚
450.0000
4.39
4
晨道新能源
405.0000
3.95
5
华友控股
360.0000
3.51
6
苏州贤融
283.7170
2.77
7
安徽安元
265.4605
2.59
8
东合鼎元
246.9400
2.41
9
嘉兴天雍
246.9400
2.41
10
乾汇信立
197.5520
1.93
11
乾汇信业
172.8580
1.68
12
玉侨勇祥
164.6267
1.60
13
平阳中肃
164.6267
1.60
14
国悦君安
106.2107
1.04
15
中信证券投资
106.2107
1.04
16
苏辛科技
82.3133
0.80
17
常熟福瑞登
72.0475
0.70
18
玉侨勇如
53.1054
0.52
19
钱昌华
51.4458
0.50
20
梅山超兴
45.0000
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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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58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21
合肥仁元
41.1567
0.40
22
合肥仁创
41.1567
0.40
合计
10,260.0000
100.00
(
3) *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智能第一次股份转让
*开通会员可解锁*,霍李均、任卫丰分别与常熟海普斯、常熟智引东存、常熟
福瑞登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霍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
400万股股份以0元
的价格转让予常熟海普斯、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
130万股股份以0元的价格转让予
常熟智引东存,任卫丰将其持有的
109万股股份以0元的价格转让予常熟智引东存、
将其持有的
30万股股份以45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常熟福瑞登。
本次股份转让变更完成后,博涛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133.1036
50.03
2
任卫丰
901.5287
8.79
3
湖州舒瀚
450.0000
4.39
4
晨道新能源
405.0000
3.95
5
常熟海普斯
400.0000
3.90
6
华友控股
360.0000
3.51
7
苏州贤融
283.7170
2.77
8
安徽安元
265.4605
2.59
9
东合鼎元
246.9400
2.41
10
嘉兴天雍
246.9400
2.41
11
常熟智引东存
239.0000
2.33
12
乾汇信立
197.5520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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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59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3
乾汇信业
172.8580
1.68
14
玉侨勇祥
164.6267
1.60
15
平阳中肃
164.6267
1.60
16
国悦君安
106.2107
1.04
17
中信证券投资
106.2107
1.04
18
常熟福瑞登
102.0475
0.99
19
苏辛科技
82.3133
0.80
20
玉侨勇如
53.1054
0.52
21
钱昌华
51.4458
0.50
22
梅山超兴
45.0000
0.44
23
合肥仁元
41.1567
0.40
24
合肥仁创
41.1567
0.40
合计
10,260.0000
100.00
(
4) *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智能第二次增加股本
*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智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613.7931万股,宝武绿碳基金以1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博涛智能新增353.7931
万股股份,据此,博涛智能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就本次变更向博涛智能换发了《营业执
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博涛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133.1036
48.36
2
任卫丰
901.5287
8.4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0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3
湖州舒瀚
450.0000
4.24
4
晨道新能源
405.0000
3.82
5
常熟海普斯
400.0000
3.77
6
华友控股
360.0000
3.39
7
宝武绿碳基金
353.7931
3.33
8
苏州贤融
283.7170
2.67
9
安徽安元
265.4605
2.50
10
东合鼎元
246.9400
2.33
11
嘉兴天雍
246.9400
2.33
12
常熟智引东存
239.0000
2.25
13
乾汇信立
197.5520
1.86
14
乾汇信业
172.8580
1.63
15
玉侨勇祥
164.6267
1.55
16
平阳中肃
164.6267
1.55
17
国悦君安
106.2107
1.00
18
中信证券投资
106.2107
1.00
19
常熟福瑞登
102.0475
0.96
20
苏辛科技
82.3133
0.78
21
玉侨勇如
53.1054
0.50
22
钱昌华
51.4458
0.48
23
梅山超兴
45.0000
0.42
24
合肥仁元
41.1567
0.3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1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25
合肥仁创
41.1567
0.39
合计
10,613.7931
100.00
(
5) *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智能第二次股份转让之第一次股份交割
*开通会员可解锁*,钱昌华与霍李均、任卫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第一次
股份交割:钱昌华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
109,322股股份以1,145,694.56元的价格转
让予霍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
19,292股股份以202,180.16元的价格转让予任
卫丰。
第一次股份交割变更完成后,博涛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144.0358
48.47
2
任卫丰
903.4579
8.51
3
湖州舒瀚
450.0000
4.24
4
晨道新能源
405.0000
3.82
5
常熟海普斯
400.0000
3.77
6
华友控股
360.0000
3.39
7
宝武绿碳基金
353.7931
3.33
8
苏州贤融
283.7170
2.67
9
安徽安元
265.4605
2.50
10
东合鼎元
246.9400
2.33
11
嘉兴天雍
246.9400
2.33
12
常熟智引东存
239.0000
2.25
13
乾汇信立
197.5520
1.86
14
乾汇信业
172.8580
1.6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2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5
玉侨勇祥
164.6267
1.55
16
平阳中肃
164.6267
1.55
17
国悦君安
106.2107
1.00
18
中信证券投资
106.2107
1.00
19
常熟福瑞登
102.0475
0.96
20
苏辛科技
82.3133
0.78
21
玉侨勇如
53.1054
0.50
22
梅山超兴
45.0000
0.42
23
合肥仁元
41.1567
0.39
24
合肥仁创
41.1567
0.39
25
钱昌华
38.5844
0.36
合计
10,613.7931
100.00
(
6) *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智能第三次股份转让
*开通会员可解锁*,任卫丰与金雨创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任卫丰将其
持有的博涛智能
530,690股股份以1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予金雨创投。
*开通会员可解锁*,嘉兴天雍与成都华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嘉兴天雍
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
2,469,400股股份以52,999,838.48元的价格转让予成都华智。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信证券投资与金雨创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信
证券投资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
1,062,107股股份以23,000,000元的价格转让予金雨
创投。
本次股份转让变更完成后,博涛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144.0358
48.4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3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2
任卫丰
850.3889
8.01
3
湖州舒瀚
450.0000
4.24
4
晨道新能源
405.0000
3.82
5
常熟海普斯
400.0000
3.77
6
华友控股
360.0000
3.39
7
宝武绿碳基金
353.7931
3.33
8
苏州贤融
283.7170
2.67
9
安徽安元
265.4605
2.50
10
东合鼎元
246.9400
2.33
11
成都华智
246.9400
2.33
12
常熟智引东存
239.0000
2.25
13
乾汇信立
197.5520
1.86
14
乾汇信业
172.8580
1.63
15
玉侨勇祥
164.6267
1.55
16
平阳中肃
164.6267
1.55
17
金雨创投
159.2797
1.50
18
国悦君安
106.2107
1.00
19
常熟福瑞登
102.0475
0.96
20
苏辛科技
82.3133
0.78
21
玉侨勇如
53.1054
0.50
22
梅山超兴
45.0000
0.42
23
合肥仁元
41.1567
0.39
24
合肥仁创
41.1567
0.3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4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25
钱昌华
38.5844
0.36
合计
10,613.7931
100.00
(
7) *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智能第二次股份转让之第二次股份交割
*开通会员可解锁*,钱昌华与霍李均、任卫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各方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第二次股份交割:钱昌华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327,967股股份
以
3,437,094.16元的价格转让予霍李均、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57,877股股份以
606,550.96元的价格转让予任卫丰。
第二次股份交割变更完成后,博涛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176.8325
48.77
2
任卫丰
856.1766
8.07
3
湖州舒瀚
450.0000
4.24
4
晨道新能源
405.0000
3.82
5
常熟海普斯
400.0000
3.77
6
华友控股
360.0000
3.39
7
宝武绿碳基金
353.7931
3.33
8
苏州贤融
283.7170
2.67
9
安徽安元
265.4605
2.50
10
东合鼎元
246.9400
2.33
11
成都华智
246.9400
2.33
12
常熟智引东存
239.0000
2.25
13
乾汇信立
197.5520
1.86
14
乾汇信业
172.8580
1.6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5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5
玉侨勇祥
164.6267
1.55
16
平阳中肃
164.6267
1.55
17
金雨创投
159.2797
1.50
18
国悦君安
106.2107
1.00
19
常熟福瑞登
102.0475
0.96
20
苏辛科技
82.3133
0.78
21
玉侨勇如
53.1054
0.50
22
梅山超兴
45.0000
0.42
23
合肥仁元
41.1567
0.39
24
合肥仁创
41.1567
0.39
合计
10,613.7931
100.00
(
8) *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智能第四次股份转让
*开通会员可解锁*,任卫丰、常熟海普斯与中新创投、吴越天使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任卫丰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
424,628股股份以7,999,991.52元的价格
转让予中新创投、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
212,314股股份以3,999,995.76元的价格转
让予吴越天使,常熟海普斯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
1,167,728股股份以21,999,995.52
元的价格转让予中新创投、将其持有的博涛智能
583,864股股份以10,999,997.76元
的价格转让予吴越天使。
本次股份转让变更完成后,博涛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176.8325
48.77
2
任卫丰
792.4824
7.47
3
湖州舒瀚
450.0000
4.24
4
晨道新能源
405.0000
3.8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6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5
华友控股
360.0000
3.39
6
宝武绿碳基金
353.7931
3.33
7
苏州贤融
283.7170
2.67
8
安徽安元
265.4605
2.50
9
东合鼎元
246.9400
2.33
10
成都华智
246.9400
2.33
11
常熟智引东存
239.0000
2.25
12
常熟海普斯
224.8408
2.12
13
乾汇信立
197.5520
1.86
14
乾汇信业
172.8580
1.63
15
玉侨勇祥
164.6267
1.55
16
平阳中肃
164.6267
1.55
17
金雨创投
159.2797
1.50
18
中新创投
159.2356
1.50
19
国悦君安
106.2107
1.00
20
常熟福瑞登
102.0475
0.96
21
苏辛科技
82.3133
0.78
22
吴越天使
79.6178
0.75
23
玉侨勇如
53.1054
0.50
24
梅山超兴
45.0000
0.42
25
合肥仁元
41.1567
0.39
26
合肥仁创
41.1567
0.39
合计
10,613.7931
100.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7
(
9) *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涛智能第五次股份转让
*开通会员可解锁*,宝武绿碳基金与公司、霍李均、任卫丰、常熟海普斯、常
熟智引东存共同签署《关于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绿碳私募投资
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
<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
>之修订协议》,约定于公司股东会通过挂牌会议决议当日,霍李均、任卫
丰作为公司创始股东,按照
0元/股的价格合计向宝武绿碳基金转让884,483股公司
股份作为补偿(具体以霍李均、任卫丰及
/或二者指定主体常熟海普斯、常熟智引
东 存 出 具 的 转 让 确 认 函 为 准 ) , 以 保 证 宝 武 绿 碳 基 金 在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106,137,931股的情况下持有公司4.166667%的股权(对应公司4,422,414股股份)。
*开通会员可解锁*,常熟海普斯、任卫丰分别向宝武绿碳基金出具转让确认函,
确认常熟海普斯向宝武绿碳基金转让
751,811股股份、任卫丰向宝武绿碳基金转
让的
132,672股股份。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根据前述股份转让更新了公司股东名册。
本次股份转让变更完成后,博涛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
霍李均
5,176.8325
48.77
2
任卫丰
779.2152
7.34
3
湖州舒瀚
450.0000
4.24
4
宝武绿碳基金
442.2414
4.17
5
晨道新能源
405.0000
3.82
6
华友控股
360.0000
3.39
7
苏州贤融
283.7170
2.67
8
安徽安元
265.4605
2.50
9
东合鼎元
246.9400
2.33
10
成都华智
246.9400
2.33
11
常熟智引东存
239.0000
2.2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8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2
乾汇信立
197.5520
1.86
13
乾汇信业
172.8580
1.63
14
玉侨勇祥
164.6267
1.55
15
平阳中肃
164.6267
1.55
16
金雨创投
159.2797
1.50
17
中新创投
159.2356
1.50
18
常熟海普斯
149.6597
1.41
19
国悦君安
106.2107
1.00
20
常熟福瑞登
102.0475
0.96
21
苏辛科技
82.3133
0.78
22
吴越天使
79.6178
0.75
23
玉侨勇如
53.1054
0.50
24
梅山超兴
45.0000
0.42
25
合肥仁元
41.1567
0.39
26
合肥仁创
41.1567
0.39
合计
10,613.7931
100.00
(三)
公司股份质押及其他第三方权利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出具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未设定质
押等担保,不存在被冻结或其上设置第三方权益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形,亦不存在
权属纠纷和潜在纠纷。
(四)
公司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约定及解除情况
1、特殊股东权利条款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霍李均与中新创投、吴越天使、宝武
绿碳基金、湖州舒瀚、晨道新能源、华友控股、梅山超兴、安徽安元、嘉兴天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9
玉侨勇祥、平阳中肃、国悦君安、中信证券投资、苏辛科技、玉侨勇如、合肥仁
元、合肥仁创、东合鼎元、乾汇信立、乾汇信业签署的投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曾存在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反稀释权、最
优惠条款、回购权、信息权、优先清算权、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限制、共同出售
权等特殊权利条款。
2、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的清理及安排情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霍李均已经分别与上述外
部投资人签署了补充协议或修订协议,约定不可撤销地终止对赌及其他特殊权利
条款。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约定的前述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均已终止且自
始无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股东历次出资真实、充足,出资程序完备、合法合规,不存在出资
瑕疵。
2、公司历次增资均已召开了股东(大)会,历次增资的议案均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均核发了增资后的营业执照,历次增资均依法履
行法定程序、出资形式及相应比例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程序
完备,合法、合规;公司不存在减资事项。
3、公司及公司前身历次股权转让依法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股权/股份转让双
方签署了股权
/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如需),公司历次股
权
/股份转让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股东
所持股份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4、根据公司现有股东的确认,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公司的股权结
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股东特
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
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八、
公司的业务
(一)
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0
1、 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目前的经营范
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
熔炉及电炉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气体、液
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是一家智能热工解决方案提供商,
主要为客户提供智能热工装备及配套处理设备。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营业执照》规定范围之内。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范围的变更
经公司确认和本所律师核查,报告内公司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的经营范围发生过如下变更,但并未导致公司的
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
1) 2025年9月,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
本次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
加工;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
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1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烘炉、
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
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
系统装置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情况
经公司确认和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在中国大陆
以外拥有
4 家子公司,即韩国 BKT、新加坡博涛、匈牙利博涛、日本博涛,境外
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四)公司的子公
司”。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并经公司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设
立的子公司依法设立、有效存续。
(三)
公司的业务资质
1、 公司已取得资质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取得如下主要行政许
可及资质证书:
序号
证书名称
单位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方
有效期至
1
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
博涛智能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
0
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
省税务局
2025.11.18
2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
案
博涛智能
3214963996
常熟海关
2099.12.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2
序号
证书名称
单位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方
有效期至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
博涛智能
32*开通会员可解锁*
/
/
4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证书
博涛智能
AIITRE-
00923IIIMS0373
101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2026.08.31
5
能源管理体
系认证
博涛智能
016ZB23En3018
1R0M
新世纪检验认证有
限责任公司
2026.07.03
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
博涛智能
016SH23S31180
R0M
新世纪检验认证有
限责任公司
2026.07.02
7
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
博涛智能
016SH23E31259
R0M
新世纪检验认证有
限责任公司
2026.07.02
8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
(
ISO9001
)
博涛智能
79323Q0055R0M
国衡华信(北京)
认证有限公司
2026.02.11
9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博涛智能
165IP160725R2
M
中知(北京)认证
有限公司
2025.12.27
10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
许可证
博涛智能
苏常(辛庄)排
字第
2024-017 号
常熟市辛庄镇人民
政府
2029.07.01
11
计量合格确
认证书
博涛智能
(
2023)量认企
(苏)字
(
0521216)号
苏州市计量测试学
会
2028.04.28
12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
许可证
成都博涛
川
A12 证字第
202061 号
邛崃市行政审批局
2025.12.30
13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
案
成都博涛
5101960Q5D
蓉锦关
2099.12.31
经公司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从事经营业务不存在特许经营的情形;
公司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资质、认可、认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司不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之内,公司已取得的资质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超
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过期资质以及相关资质将到期无法续期的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3
(四)
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变更
1、根据公司的说明,公司是一家智能热工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为客户提
供智能热工装备及配套处理设备,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主营业务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的主营
业务收入分别为
1,406,514,771.79 元、1,612,143,940.54 元、387,208,527.44 元,
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99.67%、99.69%、99.75%。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业务明确且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主要关联方、关联关系
1、 关联自然人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霍李均,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霍李均。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六、
公司的发起人及股东(追溯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
(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如下: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名称
关联关系
1
任卫丰
截至报告期末,直接持有公司
8.01%股份;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直接持有公司
7.34%股份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如本法律意见书“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所
述,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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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74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名称
关联关系
1
霍李均
董事长、总经理
2
任卫丰
董事
3
常玉保
董事
4
李忠浩
董事
曾任审计委员会成员,自
2025 年 8 月 29 日
起不再担任该职位
5
段志景
董事(自
2025 年 8 月 19 日起)
审计委员会成员(自
2025 年 8 月 29 日起)
报告期后卸任监事,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
不再担任该职位
6
许志洁
董事、副总经理
7
单兴洲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8
包建东
独立董事
9
孙武军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10
高大明
副总经理
11
李光朔
监事,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不再担任该职
位
12
李军
监事,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不再担任该职
位
13
苏娜
财务负责人
14
冯大龙
董事会秘书
15
钱兴
报告期后卸任董事,自
2025 年 8 月 19 日起
不再担任该职位
16
钱昌华
报告期内,钱昌华曾担任公司董事、财务负
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自
2024 年 1 月起不再担
任董事会秘书,自
2024 年 11 月起不再担任
董事、财务负责人
17
赵益
报告期内,赵益曾担任公司监事,自
2023 年
6 月起不再担任该职位
(
4)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5)上述 1-3 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上述
1-3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系公司的关联方。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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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75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
6)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属于 1-5
项所列关联自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不存在该等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已披露的关联自然人
除外)
。
2、 关联法人
(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本所律师核查,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本所律师核查,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名称
关联关系
1
常熟市辛庄镇青年企业家联合会
实际控制人霍李均担任法定代表人
2
常熟市常来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霍李均的父亲霍根生持股
90%、
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霍李均
的母亲李金华持股
10%
该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注销
3
常熟智引东存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霍李均的配偶周冬英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持有
54.39%份额;董事任卫丰之
配偶王丽娟持有
45.61%份额
4
常熟海普斯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实际控制人霍李均之子霍周涛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持有
72.50%份额,霍李均的配偶周
冬英持有
27.50%份额
5
常熟市协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任卫丰妹妹赵洁的配
偶顾国球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股
100%
6
常熟市睿风尚纺织品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任卫丰的妹妹赵洁持
股
20%,其配偶顾国球持股 80%并担任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7
常熟市朵田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任卫丰配偶的哥哥王
振达持股
70%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
常熟市董浜镇徐市佳丽并线厂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任卫丰姐姐任丽英为
经营者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6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名称
关联关系
该个体工商户已于
2025 年 3 月注销
9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常玉保担任董事、经理,直接持股
40%
10
苏州靖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常玉保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直接持股
60.1620%
11
苏州中科行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常玉保担任董事
12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常玉保担任董事
13
江苏孚杰高端装备制造(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常玉保担任董事
14
苏州乾汇炽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15
苏州乾汇信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16
乾汇信业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17
苏州蓝园乾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
务所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
该合伙企业于
2025 年 9 月注销
18
苏州乾汇同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19
苏州华企新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20
苏州乾汇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21
苏州乾汇超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22
苏州乾汇美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苏州乾汇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23
徐州欢纳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常玉保的哥哥常玉付持股
50%并担任执
行董事,常玉付的配偶罗仕珍持股
50%
24
苏州小马投资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单兴洲持股
90%,单兴洲的配偶陈
婧担任董事
25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单兴洲担任董事会秘书
26
苏州卡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单兴洲的配偶陈婧持股
45%、担任
执行董事,单兴洲之女单子晨持股
55%
27
苏州卡卡租赁有限公司
苏州卡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独
立董事单兴洲的配偶陈婧担任执行董事
28
苏州捷迅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单兴洲哥哥单新亚担任执行董事
29
无锡阿兰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单兴洲哥哥单新亚担任总经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7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名称
关联关系
30
泰州医药高新区华银金融投资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孙武军担任董事
31
宿州尊腾窑炉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段志景弟弟段志强持股
100%、担任执行
董事、总经理
该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注销
32
宿州伟泰窑炉有限公司
董事段志景的弟弟段志强持股
99%
该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注销
33
砀山烽胜窑炉有限公司
董事段志景的姐姐段兰芳持股
100%、担任执
行董事、总经理
该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注销
34
安徽伟烨窑炉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段志景的弟弟段志强持股
40%
该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注销
35
苏州东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后离任监事李光朔担任执行董事、总
经理
36
苏州优晶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后离任监事李光朔担任董事
37
上海高适软件有限公司
报告期后离任监事李光朔担任董事
38
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后离任监事李光朔的配偶徐玮持股
26.3429%,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39
山东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后离任监事李光朔的配偶徐玮担任执行
董事、总经理
40
重庆光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后离任监事李光朔的配偶徐玮担任执行
董事、总经理
41
苏州星光质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报告期后离任监事李光朔的配偶徐玮有
32.6667%出资,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42
芯光智网集成电路设计(无锡)有限
公司
董事会秘书冯大龙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
2024 年 10 月卸任
43
苏州田到家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冯大龙出资
51%、担任执行董
事、总经理
该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注销
44
康德宝健康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冯大龙出资
23.80%
45
苏州贤融聚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副总经理高大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
4.1211%份额
46
上海中祥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钱昌华持股
39.36%
该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注销
47
合肥市包河区蝶慧广告设计工作室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钱昌华哥哥之配偶舒友月担任经营者
该个体工商户已于
2025 年 8 月注销
48
合肥十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8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名称
关联关系
书钱昌华的弟弟钱昌柱持股
70%并担任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49
安徽昊达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钱昌华的弟弟钱昌柱持股
1%并担任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
50 合肥一九得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钱昌华的弟弟钱昌柱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51 内蒙古亿木房地产策划营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钱昌华的弟弟钱昌柱持股
70%
52 内蒙古六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钱昌华的弟弟钱昌柱持股
60%
53 内蒙古十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钱昌华的弟弟钱昌柱持股
60%
54 内蒙古七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钱昌华的弟弟钱昌柱持股
80%并担任执行
董事
该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注销
55
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创点广告设计
房产服务咨询室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钱昌华的哥哥钱昌云担任经营者
该个体工商户已于
2025 年 8 月注销
56
上海冬来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
伙)
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持有
90%份额,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配偶的妹妹董文敬持有
10%份额
该合伙企业已于
2023 年 2 月注销
57
上海中润厚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持股
72%并担任执行
董事
58 南京中润厚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持股
70%,其配偶董
文莺持股
30%,赵益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59
盐城中润聚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南京中润厚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上海中润煦锋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
事务合伙人
60
盐城东方中润壹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南京中润厚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上海中润煦锋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
事务合伙人
61
嘉兴中润雍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南京中润厚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基金
62
盐城中润雍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南京中润厚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基金
63
嘉兴中润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南京中润厚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配偶董文莺持
有
29.1667%份额
64
北京聚之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盐城中润聚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出资
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9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名称
关联关系
65
上海中润煦锋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中润厚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担任执行董事
66
盐城东方中润智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中润煦锋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为委派代表
67
上海聚能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担任财务负责人
68
盐城东方雍昉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雍昉润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中润厚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
有
94.1176%份额
该合伙企业已于
2023 年 9 月注销
69
上海雍昉润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中润厚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担任执行董事
该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注销
70
徐州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持股
70%,其配偶董
文莺持股
30%,赵益担任董事,赵益配偶的
妹妹董文敬担任财务负责人
71
上海润和嘉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徐州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
2.7027%并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之配偶董文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
表
72 南京北斗城际在线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担任董事
该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注销
73 上海芫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之母唐芸出资
50%、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本所律师核查,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
5)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序号
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1
成都博涛
公司持股
100%
2
博涛创芯
公司持股
100%
3
韩国
BKT
公司持股
100%
4
匈牙利博涛
公司持股
100%
5
新加坡博涛
公司持股
100%
6
日本博涛
公司通过韩国
BKT 持股 10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0
序号
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7
华富鑫
2024 年 12 月注销,注销时公司持股 100%
8
广西博涛
2023 年 12 月注销,注销时公司持股 100%
9
宿迁博涛
2023 年 12 月注销,注销时公司持股 90%
10
博则汇
2022 年 6 月注销,注销时公司持股 100%
11
蓝昌诚
2022 年 4 月注销,注销时公司持股 100%
12
考成机电
2022 年 4 月注销,注销时公司持股 100%
13
文得昌
2022 年 3 月注销,注销时公司间接持股
100%
(
6)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
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名称
关联关系
1
常熟斯达莱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实际控制人霍李均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
有
85.00%份额;任卫丰持有 15.00%份额。
该合伙企业已于
2022 年 5 月注销
2
常熟市碧溪街道鑫正机械设备安装队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任卫丰姐姐之配偶黄
正国为经营者
该个体工商户已于
2022 年 10 月注销
3
浙江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监
事李光朔的配偶徐玮担任董事
该公司于
2025 年 8 月设立
4
苏州汉能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李光朔的配偶徐玮持股
100%,并担任执
行董事、总经理
该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注销
5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钱昌华曾担任董事,
2022 年 12 月卸任
6
合肥昊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钱昌华的弟弟钱昌柱持股
99%并担任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该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注销
7
武汉中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持股
57.60%,其配偶
董文莺持股
20%,赵益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该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注销
8
南京中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持股
57.60%,其配偶
董文莺持股
20%,赵益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该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注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1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名称
关联关系
9
宁波煦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持股
51%,其配偶董
文莺持股
49%,赵益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该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注销
10
徐州中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冬来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
股
52.5%,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赵益持股
47.50%,赵益担任执行董事
该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注销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主要关联方均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关联方认
定的要求,不存在为规避披露关联交易将关联方非关联化的情形。
(二)
关联交易
1、 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
(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其
关联方不存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情况。
(
2) 关联担保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其
关联方不存在关联担保的情况。
(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其
关联方不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
(
4)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其
关联方不存在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的情况。
(
5)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
报酬
214.35
982.89
958.31
(
6) 关联方资金往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03.31
2024.12.31
2023.12.31
款项性质
账面金额
账面金额
账面金额
(
1)应付账款
-
-
-
-
小计
-
-
-
-
(
2)其他应付款
-
-
-
-
关联自然人员工报销
款
1.12
0.11
0.75
报销款
小计
1.12
0.11
0.75
报销款
(
3)预收款项
-
-
-
-
小计
-
-
-
-
(
7) 其他
2023 年 8 月,公司与董事常玉保控制的企业乾汇信业及臻晶半导体其他
股东共同签署《关于常州臻晶半导体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乾汇信业
各以现金
500 万元认购臻晶半导体 2.4184 万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均为 206.75
元
/1 元注册资本。2023 年 12 月 14 日,臻晶半导体完成了该次增资的工商变
更。
报告期内,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未与关联方发生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2、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与制度
经核查,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为了进一步完善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已
制定并召开股东会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其它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对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
及决策程序。
3、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出具《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承诺:
“一、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本人的关联方具体范围以《公司法》《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关联方范围为准,下同)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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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83
“二、若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关联
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
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关联交
易审批权限和程序,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循市
场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
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
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
将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
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四、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
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
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
股东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
表决的义务。
“五、本人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
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
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六、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公司进
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出具相应
的承诺函。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防范关联方占用资源(资金)的制
度完善,且执行有效,公司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已得以规范。
(三)
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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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84
1、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因
此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霍李均已出具《规范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其声明、承诺并保证: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公司外,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一)本人不再对任何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
进行控制;
“
(二)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
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活动;
“
(三)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
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公司的书面
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以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三、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
经营活动。
“四、本人承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公
司所有;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公司因此
受到的全部损失。
“五、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六、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公司存续且依照《公司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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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85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承诺方被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因同业竞争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内容全面清晰,合法有效。
十、
公司的主要财产
(一)
土地使用(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1、 土地使用(所有)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证件编号
权利
人
坐落
面积
(㎡)
用途
终止日期
使用权
类型
他项权利
1
苏
(
2024)
常熟市不动产权第
8113353
号
博涛智能
常熟市辛庄镇富丽路
18 号
27,160.00
工业
2070.02.1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无
48,157.00
工业
2072.03.15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无
2
川
(
2022)
邛崃市不动产权第
0009858
号
成都博涛
天府新区邛崃市羊纵七路东
侧
44,823.94 工业
2070.05.2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无
3
/
匈牙利博
涛
匈牙利比亚托尔巴吉市托尔马斯雷
特街
11 号
19,998.00
/
/
/
/
注:匈牙利博涛取得的坐落于匈牙利比亚托尔巴吉市托尔马斯雷特街
11 号的 19,998 平
方米土地权利类型为土地所有权,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该土地上对应合计
7,191 平方米之
地上建筑亦归属于匈牙利博涛所有。
2、 房屋所有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拥有房屋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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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86
序号
证件编号
权利
人
坐落
面积(㎡)
用途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苏(
2024)常
熟市不动产权第
8113353 号
博涛智能
常熟市辛庄
镇富丽路
18 号
82,672.98
工业
自建
无
2
川(
2022)邛
崃市不动产权第
0009858 号
成都博涛
天府新区邛崃市羊安街道樊哙大道
33 号
24,842.03
工业
自建
无
3
-
匈牙利博
涛
匈牙利比亚托尔巴吉市托尔马斯雷
特街
11 号
7,191.00
-
外购
无
3、 房屋/土地租赁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仍在履行的租赁房屋/土地合同如下:
承租
人
出租方
位置
用途
面积
(
m2)
租赁期限
成都博涛
成都银翎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
大道北段
1199 号 2
栋
17 楼 1702/1703
办公
348.36
2024.06.05-
2026.07.04
博涛智能
常熟市辛庄镇洞港泾村村民委员会
辛庄镇洞港泾村
停车
3,626.00
2023.05.18-
2025.05.25
博涛智能
常熟市辛庄镇洞港泾村村民委员会
辛庄镇洞港泾村
停车
1,520.00
2024.10.01-
2025.09.30
韩国BKT
Kim
Dongmin
忠清北道清州市清原区北二面长载金
大路
109-10
总部工厂
3,180.00
2024.05.01-
2026.04.30
韩国BKT
Kim
Munhee
京畿道龙仁市水枝
区广桥中央路
338
第
8 层 B 座-810 号
(上岘洞,广桥
WOOMIYOUB)
办公
83.18
2025.02.08-
2026.02.07
韩国BKT
株式会社
SH
庆尚北道漆谷郡倭
馆邑洛山里
1355
工厂
7,306.50
2025.02.03-
2027.02.02
注: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与常熟市辛庄镇洞港泾村村民委员会就 1,520 平方米
停车场地租赁事宜续签《土地租赁合同》
,新的租期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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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87
(二)
知识产权
1、 注册商标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详见附件一。
2、 专利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情况详见附件二。
3、 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详见附件三。
4、 经公司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
的知识产权不涉及其他单位的职务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公司
不存在因知识产权纠纷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
经公司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
员确认,表明:
“一、本人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情
形;二、本人不存在有关上述竞业禁止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三、本人不存在
与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方面的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
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zgcpwsw/)、全国法
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全国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查询系统(
http://shixin.court.gov.cn)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情
况进行了检索(受限于中国境内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诉讼、仲裁相关信息查询系
统)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因知识产权纠纷而产生的诉讼、
仲裁纠纷。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权属争议或权
属不明的情形,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不存在对他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资产、
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或仲裁。
(三)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主要生产经
营设备不存在产权纠纷的情形。
(四)
公司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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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88
1、 存续子公司
根据《审计报告》
、子公司工商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存续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成都博涛、博涛创芯、韩国
BKT、匈牙利博涛、新加坡博涛、日本博涛,参股子公司包括臻晶半导体、长宏
新能源,具体情况如下:
(
1)成都博涛
名称
成都市博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3MA6CCE1Y79
注册地址
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纵七路三十三号
法定代表人
霍李均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机电设备智能设计、制造、组装、加工、销售;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粉体设备、流体设备、工业炉、过滤装置、小五金的设计、制造、销售;包装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30 日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博涛智能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
2)博涛创芯
名称
成都博涛创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8MAE86NEM4F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泰路
33、35 号 1 栋 1 层 1 号附 147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忠浩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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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8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5 年 1 月 8 日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博涛智能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
3)韩国 BKT
名称
BKT 国际株式会社
注册号
134511-0522307
总部
忠清北道清州市清原区北二面长载金大路
109-10 主建筑物第 1 栋
资本金总额
40,520 万韩元
经营范围
与
LIB 产业内阳极/阴极活物质制造相关的新增设项目,及零部件
贸易
成立日期
2021 年 7 月 1 日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韩元)
持股比例(
%)
1
博涛智能
40,520.00
100.00
合计
40,520.00
100.00
2020 年 12 月 30 日,博涛有限取得江苏省商务厅核发的“境外投资证第
N3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2021 年 6 月 4 日,博涛有限取得苏
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
“苏发改外〔2021〕24 号”《市发改委关于苏州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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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90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韩国新建
BKT 国际株式会社项目备案的通知》,同意对博涛
有限在韩国新建
BKT 国际株式会社项目予以备案。
2024 年 6 月 7 日 , 公 司 取 得 江 苏 省 商 务 厅 核 发 的 “ 境 外 投 资 证 第
N3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取得苏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
“苏发改外〔2024〕117 号”《关于江苏博涛智能热工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BKT 国际株式会社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备案的通知》,对公司增
资
BKT 国际株式会社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予以备案。
(
4)匈牙利博涛
名称
Botao Thermal Technology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注册号
13-09-239995
注册地址
Biatorbágy, Tormásrét utca 11, Hungary
股本总额
100 万欧元
经营范围
工业机械设备安装,其他业务包括:其他专用机械制造、其他机械设备批发、工程活动及相关技术咨询
成立日期
2024 年 1 月 5 日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欧元)
持股比例(
%)
1
博涛智能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商务厅核发的 “境外投资证第
N3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取得苏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
“苏发改外〔2023〕166 号”《关于江苏博涛智能热工
股份有限公司在匈牙利新建博涛热工科技(匈牙利)有限公司项目备案的通知》
,
对公司在匈牙利新建博涛热工科技(匈牙利)有限公司项目予以备案。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商务厅核发的 “境外投资证第
N3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取得苏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
“苏发改外〔2023〕210 号”《关于同意江苏博涛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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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91
热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匈牙利新建博涛热工科技(匈牙利)有限公司项目变更的通
知》
,对公司在匈牙利新建博涛热工科技(匈牙利)有限公司项目变更予以备案。
(
5)新加坡博涛
名称
Botao Thermal Technology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
注册号
202426570Z
注册地址
266A South Bridge Road #02-01 Singapore
股本总额
50 万美元
经营范围
能源管理与清洁能源系统的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以及无主导产品的各类商品批发贸易。
成立日期
2024 年 7 月 2 日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
1
博涛智能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2024 年 6 月 7 日 , 公 司 取 得 江 苏 省 商 务 厅 核 发 的 “ 境 外 投 资 证 第
N3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取得苏州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
“苏发改外〔2024〕115 号”《关于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
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新建新加坡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备案的通知》
,
对公司在新加坡新建新加坡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予以备案。
(
6)日本博涛
名称
Botao Japan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株式会社
法人注册号
01-04-01-188819
总部
东京都港区芝浦四丁目
9 番 18-702 室
注册资本
1,490 万日元
经营范围
1.机电设备及工业用备品的进出口业务;
2.新能源材料与设备的开发、研究、制造、销售及附带业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2
3.新能源技术的开发、设备维修及再利用业务;
4.半导体、电子制品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
5.冶金设备的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
6.各类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前述各项附带或相关的一切业务。
成立日期
2025 年 3 月 6 日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日元)
持股比例(
%)
1
韩国
BKT
1,490.00
100.00
合计
1,490.00
100.00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
https://www.mofcom.gov.cn/fzlm/swbywxttypta/index.html)就韩国 BKT 投资日
本博涛事宜填报《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并已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之规定加盖印章后报商务主管部门。
(
7)臻晶半导体
名称
常州臻晶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5MA22RUJM2X
注册地址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
377 号 19 号厂房一层东
法定代表人
陆敏
注册资本
249.4545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3 日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3
1
陆敏
88.5000
35.48
2
宁波创芯创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4.8367
13.97
3
常州乐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7.0000
10.82
4
无锡新洁能股份
有限公司
22.9592
9.20
5
程丽娜
11.2255
4.50
6
常州市德同合心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6734
3.88
7
常州新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9.0000
3.61
8
郑红军
7.5000
3.01
9
南京海聚助力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7.0102
2.81
10
蔡文洁
4.9378
1.98
11
常州赫尔墨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8367
1.94
12
常州汇智启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6408
1.86
13
青岛西海岸人才生态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
4.5918
1.84
14
武汉致道知产科创创业投资合伙
2.4184
0.9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4
企业(有限合
伙)
15
乾汇信业
2.4184
0.97
16
博涛智能
2.4184
0.97
17
常州元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8367
0.74
18
太仓市美丽境界先进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8367
0.74
19
常州汇智启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4510
0.58
20
王钰
0.3144
0.13
21
上海德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0.0484
0.02
合计
249.4545
100.00
(
8)长宏新能源
名称
四川长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3MADN993N2N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樊哙大道
28
号
D2 栋 1 楼 1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迎春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5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4 年 6 月 27 日
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杭州常弘新能源
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50.00
50.00
2
长弘新能源技术(杭州)有限公
司
3,000.00
40.00
3
成都博涛
750.00
10.00
合计
7,500.00
100.00
2、 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
1)华富鑫
名称
苏州华富鑫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389666
注册地址
常熟市辛庄镇富丽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霍李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轴承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刀剑工艺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弹簧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消防技术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普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6
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2 日
注销日期
2024 年 12 月 26 日
注销前股东情况
博涛智能持股
100%
(
2)广西博涛
名称
广西博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22MA7AKFNQ8L
注册地址
临桂区临桂镇秧塘工业园广福路
1 号辐照交联车间厂房、特缆二车
间厂房
法定代表人
钱兴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
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矿山机械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18 日
注销日期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注销前股东情况
博涛智能持股
100%
(
3)宿迁博涛
名称
宿迁博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24MACX1U9N1L
注册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常泗园区常洪智造产业园
3、4、5、6、7 幢厂
房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7
法定代表人
钱兴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3 年 9 月 1 日
注销日期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注销前股东情况
博涛智能持股
90%
东海县宝辉石英制品有限公司持股
10%
(五)
主要财产的权利限制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主要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
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六)
主要财产的产权状况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拥有的上述主要财产权属明确、清晰,目前不存
在重大权属纠纷或其他权属不明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部分资
产所登记的权利主体仍为博涛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更名至股份公司名下的相关手
续。本所律师认为,鉴于公司系由博涛有限变更而来,公司有权依法全部承继博
涛有限的资产,公司办理相关更名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公司拥有或使用该等资
产不存在法律障碍,不会对公司本次申请挂牌产生实质性法律障碍。
2、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产权共
有的情形,不存在对他方重大依赖的情形,如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的独立性”所
述,公司资产、业务独立。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重大业务合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8
1、 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履行完毕或履行中的含税
1,0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日期
供应商名
称
关联关系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
采购合同
2021 年 11
月
1 日
山田新材料集团有
限公司
无
辊棒及碳化
硅物料
2,234.33
履行完毕
2
采购合同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山田新材料集团有
限公司
无
辊棒及碳化
硅物料
1,106.85
履行完毕
3
采购合同
2022 年 5
月
13 日
山田新材料集团有
限公司
无
辊棒及碳化
硅物料
1,060.27
履行完毕
4
采购合同
2022 年 6
月
16 日
山田新材料集团有
限公司
无
辊棒及碳化
硅物料
1,206.67
履行完毕
5
采购合同
2022 年 7
月
12 日
山田新材料集团有
限公司
无
辊棒及碳化
硅物料
1,525.21
履行完毕
6
采购合同
2022 年 11
月
3 日
陕西固勤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无
辊棒及碳化
硅物料
1,567.20
履行完毕
7
采购合同
2022 年 11
月
3 日
山田新材料集团有
限公司
无
辊棒及碳化
硅物料
1,482.00
履行完毕
8
采购合同
2023 年 1
月
9 日
山田新材料集团有
限公司
无
辊棒及碳化
硅物料
1,482.00
履行完毕
2、 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
公司履行完毕或履行中的含税
10,0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9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日期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
设备供需合
同
2021 年 7
月
26 日
广西时代汇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21,999.90
正在履行
2
设备供需合
同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浙江时代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46,380.00
履行完毕
3
设备供需合
同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广西巴莫科技有限
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46,380.00
正在履行
4
设备供需合
同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广西时代汇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23,190.00
正在履行
5
四川锂源二期辊道窑采
购合同
2022 年 1
月
8 日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
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套输送线、
氧分仪
10,600.00
正在履行
6
设备供需合
同
2022 年 2
月
15 日
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1,960.00
正在履行
7
设备采购合
同
2022 年 2
月
16 日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6,600.00
正在履行
8
设备购销合
同
2022 年 3
月
15 日
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3,800.00
正在履行
9
设备供需合
同
2022 年 4
月
19 日
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3,152.00
正在履行
10
购销合同
2022 年 6
月
16 日
萍乡创普斯新能源科技有限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0,064.00
正在履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00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日期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公司
11
设备采购合
同
2022 年 7
月
5 日
绵阳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
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6,160.00
正在履行
12
产品购销合
同
2022 年 9
月
1 日
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
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0,720.00
正在履行
13
产品购销合
同
2022 年 9
月
3 日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0,124.00
正在履行
14
设备供需合
同
2022 年 9
月
15 日
浙江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5,642.00
履行完毕
15
创普斯(深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线烧结系统设备购
销合同
2022 年
11 月 25
日
山东创普斯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1,706.70
正在履行
16
设备供需合
同
2022 年
12 月 29
日
浙江时代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80,142.80
正在履行
17
设备供需合
同
2023 年 1
月
20 日
湖北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2,408.00
正在履行
18
贵州一期年
产
15 万吨
磷酸铁锂
(
2)生产
线项目
2023 年 3
月
2 日
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
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0,184.00
正在履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01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日期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9
贵州三期年
产
15 万吨
磷铁锂
(
1)生产
线项目
2023 年 3
月
6 日
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
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0,184.00
正在履行
20
设备供需合
同
2023 年 6
月
14 日
兴泰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14,443.20
正在履行
21
设备供需合
同
2023 年 7
月
21 日
浙江时代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34,296.00
正在履行
22
产品购销合
同
2024 年 7
月
10 日
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
限公司
无
辊道炉及配
套输送线
30,770.00
正在履行
23
设备采购协
议
2025 年 1
月
14 日
巴莫科技
(匈牙
利)有限
公司
无
配料系统、粉碎输送系统、洗涤干
燥系统
12,424.41
正在履行
3、 借款合同
根据公司调取的《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
》、公司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
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4、 担保合同
根据公司调取的《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
》、公司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
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
5、 租赁合同
根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租赁房屋/土地合同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之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一)土地使用(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二)
侵权之债
根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02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
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相互担保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报告期内除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九、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所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
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
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
付款为
706,179.21 元,其他应收款为 8,441,289.90 元。
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公司其他应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清楚,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规定的情形。
十二、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设立至今无合并、分立、资产置换、重大资产剥离的
行为;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设立至今发生过增资扩股,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
“七、
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二)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根据公司说明并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无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
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设立时的公司章程业经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
经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审议通过,其制定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1 年 12 月 20 日,因引入新股东增资入股,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
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内容进行修订。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03
2023 年 12 月 8 日,因引入新股东增资入股,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新股东增资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股东大会职权的内容进行
修订。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等议案,根据现行有效的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增加特种设备制造、销售、安装
改造修理业务,据此修订《公司章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公司设立之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章程的制
定及修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具备公司章程生效的法定条件,公司章程符
合《公司法》及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二)
公司本次挂牌后生效的章程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修订并通过了部
分条款于公司挂牌后生效的《公司章程》
。经查验,
《公司章程》系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其他现行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的,《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挂牌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
作
(一)
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及其章程的
规定,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以及经营管理机构,并聘请了总经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04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上述组织机构的设置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重要制度文
件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定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制定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制定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对《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制度文件进行修订。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据此
调整公司组织架构。
此外,公司还依法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重要制度。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上述《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三)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审计委员会代替监事会履行职责后尚未召开会议,根据公
司提供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资料,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05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无监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
董事(
9 名,其中 3 名独立董事)
1
霍李均
董事长
2024.11.15-2027.11.14
2
任卫丰
董事
2024.11.15-2027.11.14
3
常玉保
董事
2024.11.15-2027.11.14
4
李忠浩
董事
2024.11.15-2027.11.14
5
段志景
职工代表董事
2025.08.19-2027.11.14
6
许志洁
董事
2024.11.15-2027.11.14
7
单兴洲
独立董事
2024.11.15-2027.11.14
8
包建东
独立董事
2024.11.15-2027.11.14
9
孙武军
独立董事
2024.11.15-2027.11.14
审计委员会成员(
3 名)
1
单兴洲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4.11.15-2027.11.14
2
孙武军
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4.11.15-2027.11.14
3
段志景
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5.08.29-2027.11.14
高级管理人员(
5 名)
1
霍李均
总经理
2024.11.15-2027.11.14
2
高大明
副总经理
2024.11.15-2027.11.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06
3
许志洁
副总经理
2024.11.15-2027.11.14
4
苏娜
财务负责人
2024.11.15-2027.11.14
5
冯大龙
董事会秘书
2024.11.15-2027.11.14
(二)
公司董事(含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合法合
规情况
1、根据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以下情形:
(
1)《公司法》规定之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章程》约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的情形;
(
3)最近 24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4)最近两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
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
5)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的情形;
(
6)最近两年内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的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的情形;
(
7)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
(
8)在公司任职违反所兼职单位规定的任职限制。
2、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单兴洲、独立董事孙武军
及职工代表董事段志景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单兴洲为会计专业人士,审
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公司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关于审计委员会的设置要求。
3、本所律师检索了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
e/)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disclo
sure/listedinfo/credibility/condemn/index_old.shtml)及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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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07
w.szse.cn/main/disclosure/bulliten/cxda/cfcfjl/)公开谴责的公告,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告
期内该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5、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截至声明出具之日,该等人
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
行政案件和纠纷。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现任董事(含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
《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经查验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资料,本所律师核查,自
报告期初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如下:
1、 董事的变化情况
序号
期间
董事
说明
/变动原因
1
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霍李均、任卫丰、常
玉保、李忠浩、钱兴、钱昌华、单兴
洲、包建东、孙武军
/
2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8 月
霍李均、任卫丰、常
玉保、李忠浩、钱兴、许志洁、单兴
洲、包建东、孙武军
2024 年 11 月,公司董事
会完成换届选举,钱昌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许志
洁新任公司董事
3
2025 年 8 月至今
霍李均、任卫丰、常玉保、李忠浩、段志
景、许志洁、单兴
洲、包建东、孙武军
2025 年 8 月,董事钱兴辞
任,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增加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段志景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2、 监事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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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08
序号
期间
董事
说明
/变动原因
1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
段志景、李光朔、赵
益
/
2
2023 年 6 月至 2025 年 8
月
段志景、李光朔、李
军
2023 年 6 月,赵益辞任公
司监事,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李军为公司监事;
2025 年 8 月,公司股东会
决议取消监事会设置
3、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序号
期间
高级管理人员
说明
/变动原因
1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5 月
霍李均、钱昌华
/
2
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1 月
霍李均、钱昌华、
高大明
2023 年 5 月,公司董事会
聘任高大明担任副总经理
3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4 月
霍李均、钱昌华、
高大明、冯大龙
2024 年 1 月,钱昌华辞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聘任冯大龙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
4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11
月
霍李均、钱昌华、高大明、许志洁、
冯大龙
2024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
聘任许志洁为公司副总经
理
5
2024 年 11 月至今
霍李均、高大明、许志洁、苏娜、冯
大龙
2024 年 11 月,公司董事
会完成换届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钱昌华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苏娜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根据公司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对公司经营管理未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据此,本所律师认为,该等变化对本次挂牌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十六、公司的税务
(一)
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
1、 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
税种、税率如下: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货物销售收入、劳务收入
27%、13%、10%、6%、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9.9%-26.4%、9%、
4.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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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9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2%
房产税
房产原值减除
30.00%后余额
1.20%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成都博涛
15%
15%
15%
成都创芯
15%
-
-
韩国
BKT
9.9%-26.4%
9.9%-26.4%
9.9%-26.4%
匈牙利博涛
9%
9%
-
新加坡博涛
4.25%-17%
4.25%-17%
-
华富鑫
已注销
已注销
25%
广西博涛
已注销
已注销
15%
宿迁博涛
已注销
已注销
已注销
注:日本博涛于
2025 年 3 月设立,报告期内无所得税缴纳。
2、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依据
公 司 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通过了高新 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资格有效期 3 年,自 2022 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
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
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
公司成都博涛、广西博涛及博涛创芯属于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故
子公司成都博涛、广西博涛及博涛创芯
2023 年至 2025 年 3 月按照 15%的税率
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
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
的主要财政补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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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10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与资产相关
/
与收益相关
经常性
/非经
常性损益
“小巨人”企业
奖补
285
-
-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项目
补助
6.4
25.61
25.61 与资产相关
经常性
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密集型企
业补助
5
-
-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稳岗、扩岗、用工、培训补
贴
0.6
8.89
23.69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奖补
-
122.1
-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质量强市奖励
资金
-
60
10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常熟市科技成
果转化
-揭榜
挂帅项目补贴
-
48
48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生产性服务业政策质量奖励
-
30
-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高价值专利培育行动计划资
金
-
25
-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规上工业企业全年稳增长项
目激励资金
-
6
-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苏州市第十批科技发展计划
项目经费
-
5.32
-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新增上规工业企业奖补资金
-
-
10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
贴
-
-
10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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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1
补助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与资产相关
/
与收益相关
经常性
/非经
常性损益
创新主体培育
奖励资金
-
-
8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其他补助
3
4.57
8.55 与收益相关
非经常性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政府补贴真实、有效,未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政
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
公司依法纳税的情况
根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不存在税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记录。
根据上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
(一)
公司的环境保护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是一家智能热工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为客
户提供智能热工装备及配套处理设备。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
(
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下的“C3461 烘炉、
熔炉及电炉制造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
司所属行业为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下的“C3461 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根据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
,公司所属行业为“
12 工业”
下的
“12101511 工业机械”。
1、 新能源电池材料智能设备生产项目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收到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苏州博涛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智能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环建
[2019]645 号),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认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
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智能设备生产项目(第一阶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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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12
成环境保护验收。
2、 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设备(辊道炉带自动线)生产与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完成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设备(辊道炉带自动线)
生 产 与 研 发 项 目 完 成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备 案 , 备 案 号 为
2*开通会员可解锁*00267。
3、 新建半导体镀膜设备研发项目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关于江苏博涛智
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半导体镀膜设备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
环建
[2024]81 第 0307 号),苏州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
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新建半导体镀膜设备研发项目仍在建设中。
4、 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项目
2019 年 1 月 29 日,成都博涛收到邛崃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成都市博
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批复》
(邛环承诺环评审
[2019]4 号),邛崃市环境保护局同意该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成都博涛将原有的
4 栋生产车间调整为 6 栋生产车间。取
消独立办公楼、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改为为每栋厂房配置
1 处 2F 配套用房用
于办公。辅助用房内取消食堂。随着建设内容及平面布局的调整,对相应的附属
设施(包括环保设施)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
2019 年 10 月 29 日专家组出具的
《成都市博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项目
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专家函审意见》,本项目变更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建议
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2021 年 10 月 15 日,成都博涛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项目完
成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环保备案文件、
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公开披露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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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13
处罚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及信用中国网站报告,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被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
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根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及信用中国网站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
公司的安全生产
2023 年 12 月 4 日,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对公司作出“(苏宁江宁)应
急罚(
2023)1243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公司动火(焊接)作业未安排专人
现场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
3 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
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
安全管理的;……”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对公司的罚款
3 万元,已接近处罚
范围(十万元以下的)的最低限度,故基于主管部门对公司违法行为的情节认定
以及所作出的最终处罚,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该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
规。
根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公司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公开披露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被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公司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
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技术监督
方面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的安全生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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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1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
的情形。
十八、公司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
(一)
劳动用工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按程序签订劳
动合同,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二)
社保缴纳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
1)博涛智能员工 404 人,均签
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其中
6 人系当月入职未能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另有 2 人
为退休返聘、
1 人为外籍员工,剩余 395 人全部缴纳了社会保险;(2)成都博涛
员工
47 人,均签署劳动合同,除 3 人当月入职未能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外,其余
44 人全部缴纳社会保险;(3)韩国 BKT 员工 7 人,匈牙利博涛员工 8 人,新加
坡博涛、日本博涛无员工,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
,韩国
BKT、匈牙利博涛均
已按照当地法律规定完成人员保险缴纳。
(三)
公积金缴纳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
1)博涛智能员工 404 人,均签
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其中
11 人系当月入职未能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另有
2 人为退休返聘、1 人为外籍员工,剩余 390 人全部缴纳住房公积金;(2)成都
博涛员工
47 人,均签署劳动合同,除 1 人当月入职未能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外,
剩余
46 人均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社保及公积金缴纳出具如下承诺:
“一、若公司或其子公司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
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的,本人将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收到有
权政府部门出具的生效认定文件后,全额承担需由公司或其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
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滞纳金、罚款或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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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15
“二、本人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或其子公司追偿,保证公司及
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已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外籍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
公司已为其他应缴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用
工、劳务派遣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
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诉讼、仲裁
经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
仲裁案件。
2、行政处罚
如“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
/(三)公司的安全生产”
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曾被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
3 万元。
根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审
计报告》,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前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其
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
消防、劳动和社会保障、海关、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
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
(二)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等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该等人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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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16
所地公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裁判文
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全国股转系统纪
律处分平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平台等网站查询,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尚未
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
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四)
本所律师对已经存在的诉讼、仲裁的调查和了解受到下列因素的限
制:
1、本所律师的结论是基于确信上述各方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是按照诚实和
信用的原则作出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诉讼管辖的规定,并基于中国
目前法院、仲裁机构的案件受理程序和公告体制,在中国目前对诉讼和仲裁的案
件受理缺乏统一的并可公开查阅的信息公告系统的情况下,本所对于公司、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存在的重大法律诉讼、
仲裁案件情况的核实尚无法穷尽。
二十、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编制与讨论,并审阅了《公开转让说
明书》
。
本所律师认为,
《公开转让说明书》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与本法律意
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律师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
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一、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具备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已经取得了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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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17
挂牌的有效批准和授权,具备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挂牌尚需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
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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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3-3-118
附件一:商标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商标注册
注册人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至
取得方式
注册国家
/地区/
组织
1
19063188
博涛智能
第
7 类
2027.03.06
原始取得
中国
2
19062977
博涛智能
第
7 类
2027.03.06
原始取得
中国
3
58866854
博涛智能
第
7 类
2032.05.06
原始取得
中国
4
58372273
博涛智能
第
7 类
2032.04.13
原始取得
中国
5
72306163
博涛智能
第
7 类
2033.12.27
原始取得
中国
6
72265849
博涛智能
第
7 类
2034.03.06
原始取得
中国
7
72273450
博涛智能
第
7 类
2034.03.06
原始取得
中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19
8
72309749
博涛智能
第
7 类
2034.03.27
原始取得
中国
9
72321180
博涛智能
第
7 类
2034.03.27
原始取得
中国
10
76788157
博涛智能
第
11 类
2034.08.06
原始取得
中国
11
76793430
博涛智能
第
11 类
2034.10.13
原始取得
中国
12
76788142
博涛智能
第
11 类
2034.10.13
原始取得
中国
13
76789635
博涛智能
第
11 类
2034.10.27
原始取得
中国
14
76798657
博涛智能
第
11 类
2034.12.13
原始取得
中国
15
79864410
博涛智能
第
7 类
2035.01.27
原始取得
中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0
16
018989799
博涛智能
第
11 类、第 7 类
2034.02.23
/
欧盟
17
018989815
博涛智能
第
11 类、第 7 类
2034.02.23
/
欧盟
18
018989817
博涛智能
第
11 类、第 7 类
2034.02.23
/
欧盟
19
018989816
博涛智能
第
11 类、第 7 类
2034.02.23
/
欧盟
20
018989834
博涛智能
第
11 类、第 7 类
2034.02.23
/
欧盟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1
附件二: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1
一种冷却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发明
博涛智能
2020.10.29
2025.01.21
原始取得
2
一种辊棒断裂检测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发明
博涛智能
2020.04.01
2025.01.21
原始取得
3
气体扩散板、组合体及
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发明
博涛智能
2024.10.15
2025.01.07
原始取得
4
一种具有双轨道外循环
线的双层窑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发明
博涛智能
2023.11.21
2024.02.02
原始取得
5
一种辊棒组件、辊道炉及辊棒组件在辊道炉上
的安装方法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发明
博涛智能
2023.10.23
2024.08.06
原始取得
6
一种基于嵌入式的供料
设备控制系统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发明
博涛智能
2023.09.25
2023.12.15
原始取得
7
一种具有连续出料结构
的回转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发明
博涛智能
2023.09.21
2023.12.15
原始取得
8
一种物料预处理回转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发明
博涛智能
2023.09.14
2023.12.08
原始取得
9
一种恒量连续进料装置
及其控制方法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发明
博涛智能
2023.08.18
2023.11.03
原始取得
10
一种具有升降功能的出
入口输送平台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发明
博涛智能
2023.01.31
2023.07.25
原始取得
11
一种带粉尘清理输送功
能的烧结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发明
博涛智能
2022.11.29
2023.03.21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2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12
一种用于电极烧结炉的
清洁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发明
博涛智能
2022.11.21
2023.10.10
原始取得
13
一种密封门的密封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发明
博涛智能
2022.08.29
2023.07.07
原始取得
14
一种炉顶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发明
博涛智能
2022.08.29
2023.06.27
原始取得
15
一种具有矫正功能的冷
却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发明
博涛智能
2022.08.29
2023.07.21
原始取得
16
一种带清扫功能的光电
检测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发明
博涛智能
2022.08.29
2023.05.12
原始取得
17
一种可控式的冷却系统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发明
博涛智能
2022.08.29
2023.08.04
原始取得
18
一种隔热轴承座装配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发明
博涛智能
2022.04.29
2023.12.12
原始取得
19
一种工业冷却液用的移动升降式过滤器及其工
作方法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发明
博涛智能
2022.03.22
2023.10.31
受让取得
20
电极烧结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发明
博涛智能、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2.01.06
2023.10.13
原始取得
21
一种烧结炉给料用除尘
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发明
博涛智能
2021.12.22
2022.03.18
原始取得
22
一种多级除铁过滤器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发明
博涛智能
2017.12.27
2019.12.31
原始取得
23
一种电池粉出粉嘴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发明
博涛智能
2017.11.16
2023.08.01
原始取得
24
一种定轴辊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发明
博涛智能
2017.11.16
2023.09.19
受让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3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25
一种电池粉三轴上料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发明
博涛智能
2017.11.16
2023.06.16
原始取得
26
一种扬声器组装加工设
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发明
博涛智能
2017.04.05
2023.07.21
原始取得
27
一种抽真空封口一体设
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发明
博涛智能
2017.04.05
2022.11.04
原始取得
28
一种铝袋包装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发明
博涛智能
2017.02.23
2022.10.18
原始取得
29
一种不间断的高效匣钵
检测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发明
博涛智能
2016.06.16
2018.08.17
原始取得
30
一种高功率低耗能辊道
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发明
博涛智能
2015.09.08
2017.09.29
原始取得
31
推板炉叠堆分堆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发明
博涛智能
2013.05.30
2015.11.25
原始取得
32
电子产品烧结用隧道窑
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发明
博涛智能
2011.07.07
2012.12.26
原始取得
33
电子产品烧结隧道窑用
的烟囱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发明
博涛智能
2011.07.07
2012.11.21
原始取得
34
冷却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外观设计
博涛智能
2020.10.14
2021.04.16
原始取得
35
旋转式管式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4.15
2025.03.28
原始取得
36
用于旋转式管式炉的传
动系统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4.15
2025.03.11
原始取得
37
装配式石墨匣钵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4.03
2025.03.11
原始取得
38
匣钵清洁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5.31
2025.02.28
原始取得
39
带横送功能的辊道窑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2.01
2025.02.11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4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置换室及辊道窑炉
40
炉管及加热回转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5.30
2025.02.07
原始取得
41
喂料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5.17
2025.01.28
原始取得
42
机械式检测机构及匣钵
检测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5.15
2025.01.28
原始取得
43
化学气相沉积设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2.01
2025.01.10
原始取得
44
非接触式断棒检测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5.15
2024.12.20
原始取得
45
一种刮平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4.05.13
2024.12.20
原始取得
46
一种翻转机转轴密封结
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12.04
2024.06.07
原始取得
47
翻转机出入口密封门结
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11.27
2024.06.18
原始取得
48
一种新型窑炉置换室换
气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11.13
2024.05.24
原始取得
49
一种物料预处理室的防
粘连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11.10
2024.06.18
原始取得
50
一种多密封结构的辊道
炉用轴承座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11.07
2024.05.31
原始取得
51
一种双工位翻转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11.02
2024.07.23
原始取得
52
一种带有灭火装置的烟
囱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08.04
2024.01.30
原始取得
53
一种干燥炉室的加热结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07.10
2024.02.13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5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构
54
一种干燥炉的进气预热
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07.05
2023.12.26
原始取得
55
内置式加热炉和生产系
统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06.30
2023.12.26
原始取得
56
一种辊道窑炉氧气浓度
检测系统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06.25
2023.12.12
原始取得
57
一种轨道式管道打孔装
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06.12
2024.02.23
原始取得
58
一种焊接定位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05.11
2023.10.13
原始取得
59
一种薄壁主管支管快速装配定位结构及排气管
路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04.26
2023.10.13
原始取得
60
一种激光焊枪托架及激
光焊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3.04.13
2023.10.13
原始取得
61
一种用于辊棒的断棒检
测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11.28
2023.06.16
原始取得
62
一种回转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10.08
2023.02.28
原始取得
63
一种断棒检测寿命测试
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09.27
2023.04.04
原始取得
64
一种吨袋包装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08.09
2022.12.27
原始取得
65
一种单料仓双工位喂料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07.08
2022.12.27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6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机
66
匣钵内粉尘清扫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07.08
2023.02.10
原始取得
67
塞打螺丝安装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06.27
2022.11.04
原始取得
68
一种防搭桥的给料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06.22
2022.11.04
原始取得
69
辊棒压力测试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06.14
2022.10.18
原始取得
70
供电连接器保护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05.27
2022.10.18
原始取得
71
一种防止物料粘壁的回
转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05.16
2022.10.18
原始取得
72
一种长轴上料定位紧固
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2.04.22
2022.10.18
原始取得
73
炉体保护管的吹扫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11.23
2022.06.07
原始取得
74
电池生产物料整平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11.22
2022.05.06
原始取得
75
电池生产物料挤压输送
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11.22
2022.04.19
原始取得
76
电池生产物料吸取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11.22
2022.04.19
原始取得
77
一种窑炉辊棒限位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10.11
2022.02.15
原始取得
78
一种冷却段导向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10.11
2022.02.15
原始取得
79
一种隔腔风冷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10.11
2022.04.19
原始取得
80
一种冷却段切离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9.28
2022.04.19
原始取得
81
一种窑炉双排式排气结
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9.28
2022.02.22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7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82
一种窑炉棒套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9.26
2022.02.15
原始取得
83
一种窑炉排气烟囱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9.26
2022.02.22
原始取得
84
一种窑炉挂板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9.25
2022.02.15
原始取得
85
一种窑炉水冷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9.25
2022.02.22
原始取得
86
一种窑炉置换室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9.25
2022.02.22
原始取得
87
一种气体预热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9.23
2022.02.22
原始取得
88
一种上下独立抽气式冷
却隔腔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9.23
2022.02.22
原始取得
89
一种窑炉双排进气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9.23
2022.02.15
原始取得
90
一种带热电偶式加热器
罩壳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8.24
2022.02.01
原始取得
91
一种辊棒窗口吹气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8.24
2022.02.01
原始取得
92
一种辊棒窗口观察玻璃
安装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8.24
2022.02.15
原始取得
93
一种斜坡式加热器罩壳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8.23
2022.02.15
原始取得
94
一种匣钵校正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8.23
2022.02.15
原始取得
95
一种超声波检测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8.23
2022.02.01
原始取得
96
一种排气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8.10
2022.02.01
原始取得
97
用于窑炉的隔热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8.10
2022.02.01
原始取得
98
一种窑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8.05
2022.02.01
原始取得
99
一种窑炉的排气结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8.05
2022.02.01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8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100
一种减缓震动的全自动
不锈钢回转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7.30
2022.01.11
原始取得
101
一种避免粉尘干扰的新
型通轨旋转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7.30
2022.01.11
原始取得
102
一种便于组装的喂料升
降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7.30
2022.01.11
原始取得
103
一种喷丝稳定的熔喷布
生产设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7.30
2022.01.11
原始取得
104
一种避免原料冷凝的熔
喷布生产设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7.30
2022.01.11
原始取得
105
断棒检测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1.03.30
2021.11.12
原始取得
106
一种辊道窑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12.09
2021.11.12
原始取得
107
一种辊道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12.09
2021.08.10
原始取得
108
一种防过载链轮传动装
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12.09
2021.08.24
原始取得
109
用于喂料机上摆动式物
料收集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11.26
2021.08.10
原始取得
110
一种高混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11.02
2021.11.12
原始取得
111
一种锂电池匣钵清扫装
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11.02
2021.08.10
原始取得
112
一种用于辊道炉翻转机
上的集尘反投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10.28
2021.11.12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9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113
一种用于辊道炉喂料机
上的反投集尘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10.28
2021.08.10
原始取得
114
开袋站双密封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10.28
2021.08.13
原始取得
115
移动料仓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10.28
2021.11.16
原始取得
116
窑炉用冷却循环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09.21
2021.07.09
原始取得
117
水冷风冷共用的窑炉用
冷却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09.21
2021.05.18
原始取得
118
真空置换室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09.21
2021.05.18
原始取得
119
找正浮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04.15
2020.12.01
原始取得
120
浮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04.15
2020.12.01
原始取得
121
连接器及密封圈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04.15
2021.02.26
原始取得
122
提升机通轨防尘对接装
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04.15
2021.02.26
原始取得
123
振动筛驱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04.15
2021.02.26
原始取得
124
一种双层辊道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03.26
2020.12.25
原始取得
125
磷酸铁锂螺旋喂料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20.03.12
2021.03.05
原始取得
126
一种加压式皮带大容量
集中式过滤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20
2020.08.28
原始取得
127
一种卧式磁性吸附除铁
过滤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20
2020.08.28
原始取得
128
一种凝结水多级除铁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20
2020.11.03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30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滤器装置
129
一种流体的高效除铁过
滤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9
2020.09.11
原始取得
130
一种冷凝水除铁过滤器
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9
2020.08.28
原始取得
131
一种组合式除铁过滤器
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9
2020.09.29
原始取得
132
一种折返流通式磁性吸
附除铁过滤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8
2020.09.04
原始取得
133
一种卧式高洁净磁性过
滤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8
2020.11.03
原始取得
134
一种中高压可卸磁永磁
除铁过滤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8
2020.11.03
原始取得
135
一种基于微压差原理的
集中式过滤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7
2020.09.18
原始取得
136
一种磁性杂质分离器装
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7
2020.08.28
原始取得
137
一种多级高温凝结水除
油除铁过滤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7
2020.09.18
原始取得
138
一种气旋式过滤器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6
2020.08.28
原始取得
139
一种大型网带过滤器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6
2020.09.08
原始取得
140
一种小型纸质过滤器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3
2020.08.28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31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141
一种磁性过滤器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13
2020.09.04
原始取得
142
匣钵粉料预破碎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09
2020.09.04
原始取得
143
一种高密封性能的气体
置换室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09
2020.07.28
原始取得
144
一种转弯顶升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12.02
2020.07.28
原始取得
145
一种物料整平设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7.24
2020.04.10
原始取得
146
一种上下同步排气的辊
道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7.24
2020.04.10
原始取得
147
一种物料打孔设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7.24
2020.05.15
原始取得
148
一种辊棒断棒检测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7.24
2020.04.10
原始取得
149
一种链动式辊道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4.29
2020.05.19
原始取得
150
一种装袋封口一体化设
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3.25
2020.02.04
原始取得
151
一种粉料包装设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3.25
2020.02.04
原始取得
152
一种粉料供料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3.25
2020.02.07
原始取得
153
一种包装袋封口设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3.25
2020.02.07
原始取得
154
一种吨袋包装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3.25
2020.02.07
原始取得
155
一种匣钵自动卸料翻转
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2.28
2019.10.29
原始取得
156
一种带有多个检测装置
的提升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9.02.01
2019.11.12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32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157
一种全自动高效辊道炉
设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8.12.25
2019.09.03
原始取得
158
一种开袋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8.07.09
2019.03.01
原始取得
159
一种陶瓷回转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8.07.09
2019.01.18
原始取得
160
一种平底搅拌喂料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8.07.09
2019.01.18
原始取得
161
一种加压式滤带过滤器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8.05.24
2019.01.15
原始取得
162
一种锂电粉料分块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2.29
2018.09.28
原始取得
163
一种窑炉传动电机断电
检测保护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2.29
2018.09.28
原始取得
164
一种行程可控的自动清
洗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2.29
2018.10.26
原始取得
165
窑炉排气调节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2.29
2018.12.14
原始取得
166
一种横送转弯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2.29
2018.09.28
原始取得
167
一种辊道窑支撑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2.29
2018.08.10
原始取得
168
一种电池粉上料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1.16
2018.06.12
原始取得
169
一种电池粉三轴上料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1.16
2018.06.12
原始取得
170
一种提升机刹车系统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1.16
2018.08.14
原始取得
171
一种定轴辊筒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1.16
2018.06.12
原始取得
172
一种电池粉出粉嘴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1.16
2018.06.12
原始取得
173
一种变向对接抑尘提升
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1.16
2018.08.14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33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174
一种轿箱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11.16
2018.06.12
原始取得
175
一种料袋辅助夹持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4.05
2017.12.26
原始取得
176
一种抽真空封口一体设
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4.05
2017.12.26
原始取得
177
一种双料位同步加工机
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4.05
2017.12.26
原始取得
178
一种料袋整形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4.05
2017.12.26
原始取得
179
一种载具循环用传送机
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4.05
2017.12.26
原始取得
180
一种扬声器组装加工设
备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4.05
2017.12.26
原始取得
181
一种料袋辅助抽真空机
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4.05
2017.12.26
原始取得
182
一种辊道炉烧结微颗粒
用包装袋下料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2.23
2018.03.02
原始取得
183
一种辊道炉烧结微颗粒
用包装袋封口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2.23
2017.11.28
原始取得
184
一种辊道炉用机械自锁
提升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1.10
2017.10.20
原始取得
185
一种锂电池辊道炉用卧
式混料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1.10
2017.10.20
原始取得
186
一种锂电池纳米级微颗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7.01.10
2017.10.17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34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粒高速混料机
187
一种具有断棒检测的辊
道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6.06.16
2016.11.23
原始取得
188
一种安全性全自动辊道
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6.06.16
2016.11.23
原始取得
189
一种新型锂电电池粉料
震动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6.06.16
2016.11.23
原始取得
190
一种自适应密封回转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6.06.16
2016.11.23
原始取得
191
一种辊道炉新型内壁机
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5.09.08
2016.01.27
原始取得
192
一种辊道炉控温装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5.09.08
2016.01.27
原始取得
193
一种热能高回收安全辊
道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5.09.08
2016.01.27
原始取得
194
一种断电保护型回转装
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5.09.02
2016.01.27
原始取得
195
一种均匀受热型回转装
置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5.09.02
2016.01.27
原始取得
196
一种粉末除碳用回转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5.09.02
2016.01.27
原始取得
197
一种可倾斜型回转炉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实用新型
博涛智能
2015.09.02
2016.01.27
原始取得
198
一种犁刀干燥机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成都博涛
2020.11.25
2021.07.13
原始取得
199
一种犁刀干燥机的出料
口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实用新型
成都博涛
2020.11.25
2021.07.13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35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200
一种犁刀干燥机的轴端
密封机构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实用新型
成都博涛
2020.11.25
2021.08.03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36
附件三:软件著作权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1
博涛震动式喂料机设备控制程序的软件
[简称:
BT230402]V1.0
2024SR1478629
博涛智能
2024.10.09
原始取得
2
博涛辊道炉设备控制程序的软件
[简称:
BT230205]V1.0
2024SR1221285
博涛智能
2024.08.21
原始取得
3
常压化学气相沉积(
APCVD)控制软件V1.0
2024SR0919351
博涛智能
2024.07.03
原始取得
4
博涛热工加盖线设备控制程序软件
V1.0
2024SR0200534
博涛智能
2024.01.30
原始取得
5
博涛热工提升翻转设备控制程序软件
V1.0
2024SR0159347
博涛智能
2024.01.24
原始取得
6
磷酸铁锂生产线全流程控制软件
V1.0
2024SR0160735
博涛智能
2024.01.24
原始取得
7
博涛辊道炉设备控制程序的软件
V1.4
2024SR0095660
博涛智能
2024.01.15
原始取得
8
博涛粉体湿法冷却发送系统控制程序的软件
[简
称:湿法冷却发送系统
]V1.0
2023SR0876414
博涛智能
2023.08.01
原始取得
9
博涛粉体湿法配料水洗系统控制程序的软件
[简
称:湿法配料水洗系统
]V1.0
2023SR0876413
博涛智能
2023.08.01
原始取得
10
博涛三元配混料控制程序的软件
V1.0
2023SR0787199
博涛智能
2023.07.04
原始取得
11
博涛辊道炉设备控制程序的软件
V1.2
2023SR0690605
博涛智能
2023.06.19
原始取得
12
博涛喂料机设备控制程序的软件
V1.1
2023SR0690606
博涛智能
2023.06.19
原始取得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37
13
博涛热工自动线设备控制程序
V1.1
2023SR0667201
博涛智能
2023.06.15
原始取得
14
博涛热工喂料机设备控制程序软件
V1.1
2023SR0667202
博涛智能
2023.06.15
原始取得
15
博涛辊道炉设备控制程序的软件
V1.3
2020SR1561106
博涛智能
2020.11.10
原始取得
16
博涛辊道炉设备控制程序的软件
V1.2
2020SR1212265
博涛智能
2020.10.13
原始取得
17
博涛推板炉设备控制程序的软件
V1.0
2020SR1139460
博涛智能
2020.09.22
原始取得
18
博涛辊道炉
PLC程序软件V1.0
2018SR832298
博涛智能
2018.10.18
原始取得
19
博涛高混机
PLC程序的软件V1.0
2018SR387444
博涛智能
2018.05.28
原始取得
(以下无正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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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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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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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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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沈国权
高森传
田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