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平方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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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9
发布于
黑龙江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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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31254 证券简称:平方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平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0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

)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平

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挂牌公司和申请挂牌公司通过发行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

包括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原则上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

他相关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募

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应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5-035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应当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按规定转出余额后,应当及时注销专户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认购结束后一个月内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商业银行或主办券商变更等原因提前终

止的,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七条 发行人应当在认购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

集资金。未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公司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公司不得将其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

人使用,并为关联人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4、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

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

正当利益。公司股东不得挪用或占用募集资金。

第十条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

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使用,均须由具体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报财

公告编号:2025-035

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总经理/董事长应该

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审批,

超过审批权限的,应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公司财务部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

作的活动应建立健全会计记录和台账,并对投资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定期检查

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

第十一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

下条件:

(一)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二)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第十二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

金净额及用途等;

(二)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概述,包括投资理财产品品种、投资额度、资金

来源、决策程序、投资期限、关联交易;

(三) 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第四章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第十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应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

议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第十四条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及相关

业务。

第十五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六条 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以使

公告编号:2025-035

用募集资金;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一)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或者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

报告;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

(三)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

金存放开户行、账号、存放金额、使用项目、逐笔使用情况及其相应金额、使

用日期、对应的会计凭证号、对应合同、批准程序等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

一并披露。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

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

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深圳市平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5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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