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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80
证券代码:832289 证券简称:沧运集团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参与设立参股公司河北华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石家
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000.00 元,河北惠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
民币 9,750,000.00 元、持有 65%股权,公司出资人民币 4,500,000.00 元、持
有 30%股权,姚国龙出资 750,000.00 元、持有 5%股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与河北惠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姚国龙在河北省沧州市签署《成立“河北
华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
。
上述参股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
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
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
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
公告编号:2025-080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
三十以上。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54,216,946.30 元,净资产
额为 37,697,888.27 元。本次出资额为 4,500,000.00 元,占总资产 0.53%,占
净资产的 11.94%,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
“重大
资产重组
”的认定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参股公司河北华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赵春彩、张彦朝回避表决。本次事项无需经过
股东会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北惠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80
住所:晋州市工业路东段 9 号
注册地址:晋州市工业路东段 9 号
注册资本:51,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精制棉生产、销售(不含前置审批及政府禁止、限制事项)
;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化工产品、合成纤维、纸制品、塑料制品、农副产品、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教学设备、预包装食品、酒、饮料销售;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住宿服
务、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住房租赁、农业观光旅游服务、健
身休闲活动服务、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施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 国内广告代理、设计、
制作、发布;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农业科技的技术研发、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花卉、苗木、棉花、水果、蔬菜种植、销售。
法定代表人:赵春彩
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赵春彩
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赵春彩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
彦朝担任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姚国龙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瑞江花园菊苑 14 号楼 1 门 402 号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华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80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西二环南路 186 号
主营业务:电池销售与维修、电池零部件销售、电池租赁、电池回收和梯次
利用,储能站建设与技术服务、光伏设备销售与安装、机电设备销售与安装,新
能源汽车销售,机动车维修,汽车保险,新能源技术服务,研学教育基地建设及
运营,教育培训,电力交易等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单位:元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或投资
金额
出资比例或持股
比例
实缴金额
河北惠华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
现金
9,750,000.00
65%
0
沧州运输集团
股份公司
现金
4,500,000.00
30%
0
姚国龙
现金
750,000.00
5%
0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出资。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参与设立参股公司河北华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核 定 名 称 为 准 ), 注 册 地 为 石 家 庄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5,000,000.00 元,河北惠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9,750,000.00 元、
持有 65%股权,公司出资人民币 4,500,000.00 元、持有 30%股权,姚国龙出资
750,000.00 元、持有 5%股权。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促进经营业务发展,促
进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
公告编号:2025-080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对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不会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和重大风险,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将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
《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成立“河北华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
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