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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5894 证券简称:合春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厦门合春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
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全文以“董事会临时会议”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临时董事会会议”表述
全文以“财务总监”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财务负责人”表述
全文以“法律、行政法规”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法律法规”表述
全文以“半数以上”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过半数”表述
全文以“辞职”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辞任”表述
全文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股份
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公告编号:2025-027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是
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让美更容
易。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让美好日
常,自然发生。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的形式。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
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
) 挂牌
(以下简称“挂牌”
)公开转让后, 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百一十八条 本章程自股东会批
准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中针对已在
公告编号:2025-02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的有关规定自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2024 年修订版)
、
《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实
际情况和股本总数变更及相关事宜,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中相应表述以及
其他拟修订事项,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厦门合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厦门合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