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标达 > 收购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非上市公众公司名称: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龙创未来

股票代码:

870895

收购人:龙岩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西陂路 81 号 10 层 1008 室

一致行动人:李小强

住所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西陂路 81 号 10 层 1008 室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福建

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法履

行本次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3

目录

收购人声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释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二、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 . 7

三、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四、收购人资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五、收购人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六、收购人与公众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第二节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一、本次收购的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二、本次收购前后公众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三、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四、本次收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五、收购人及关联方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六、收购人及关联方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与被收购公司的交易情况

. . . 20

七、本次收购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八、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九、本次收购是否触发要约收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十、本次收购的过渡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十一、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众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第三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后续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一、本次收购目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二、本次收购后续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第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一、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二、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三、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24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4

四、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五、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26

第五节 收购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一、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二、收购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第七节 相关中介机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一、本次收购相关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二、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

. . . . . 3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

一、备查文件目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

二、查阅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5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众公司、公司、龙创未来、被收购公司、目标公司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天博信息、受让方

龙岩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李小强

转让方、委托方

江青禄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收购人拟受让江青禄持有的公众公司

5,950,279 股股份,

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19.5458%。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

人为公众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李小强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标的股份

江青禄持有的公众公司

5,950,279 股股份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龙岩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江青禄关于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龙岩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江青禄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收购人财务顾问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收购人法律顾问

山东鲁熙律师事务所

厦门胜大

厦门胜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投资者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股转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6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

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天博信息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龙岩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西陂路

81 号 10 层 1008 室

法定代表人

李小强

注册资本

100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81732N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办公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不含植物油脂、大米、面粉加工、粮食收购、籽棉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业务

智慧城市数字化建设及运营服务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通讯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西陂路

81 号 10 层 1008 室

通讯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天博信息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李小强直接持有天博信息

95%股权,为天博信息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厦门胜大直接持有天博信息

5%股权,李小强直接持有厦门胜大95%股权。

李小强,男,

*开通会员可解锁*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开通会员可解锁*

今,担任厦门胜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担任龙岩

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担任福建省龙岩市信息港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担任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担任福建龙创未来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董事;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担任厦门龙创未来人工智能有限公司董事;*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今,担任龙岩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三)一致行动人情况及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小强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收购

人为一致行动人。

二、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无对外投资的企业,除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

外,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

1

福建省龙岩市信息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

未开展实际

经营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李小强持

100%

2

厦门胜大科技有限公司

1110

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李小强持

95%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8

三、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最近两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1

李小强

董事

中国

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最近两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相关)、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的情况。

四、收购人资格

(一)不存在禁止收购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诚信

记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

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且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

形。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

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公众公司的情形,具备收购公众公司的主体资格。

(二)投资者适当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为公众公司股东,具有受让公众公司股份的

资格,符合《投资者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诚信情况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

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

五、收购人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

收购人

2024 年、2025 年 1-7 月财务报表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国府审字

(2025)第 0311002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2023 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除按规定调整会计政策外,收购人采用的会计

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收购人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7 月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7 31

2024 12 31 2023 12 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12,018.87

615,188.44

444,974.72

应收账款

19,827,085.15

33,726,590.84

40,644,112.19

预付款项

14,508,641.40

14,925,929.61

901,158.06

其他应收款

22,317,077.95

4,991,891.43

5,546,786.36

存货

33,051,280.46

21,430,728.58

16,468,215.39

其中:库存商品

8,006,181.19

7,977,900.29

16,389,753.80

工程施工

13,452,828.29

78,461.59

其他流动资产

551,170.86

0.01

28,274.31

流动资产合计

91,867,274.69

75,690,328.91

64,033,521.0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05,376.12

501,700.51

746,613.71

无形资产

92,885.96

108,744.74

135,931.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8,262.08

610,445.25

882,544.93

资产总计

92,365,536.77

76,300,774.16

64,916,065.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675,000.00

26,550,000.00

18,428,880.02

应付账款

28,842,285.41

19,400,691.25

11,282,745.58

预收款项

5,727,465.64

5,504,088.00

1,010,745.00

应付职工薪酬

103,774.63

176,667.41

158,534.03

应交税费

6,543.95

286,337.18

323,625.25

其他应付款

824,744.40

830,383.19

15,497,296.34

流动负债合计

66,179,814.03

52,748,167.03

46,701,826.22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1,111.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61,111.12

负债合计

66,179,814.03

52,748,167.03

46,762,937.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10,080,000.00

10,080,000.00

5,1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6,105,722.74

13,472,607.13

13,053,128.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6,185,722.74

23,552,607.13

18,153,128.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92,365,536.77

76,300,774.16

64,916,065.96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1-7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281,200.51

49,581,683.12

20,013,888.88

减:营业成本

23,735,318.18

42,008,859.61

15,507,218.86

税金及附加

40,186.68

97,735.35

31,139.87

销售费用

202,053.08

171,361.66

管理费用

2,105,064.17

5,988,449.31

2,950,708.10

其中:研发费用

617,666.33

3,355,773.08

财务费用

688,920.62

1,092,622.31

883,100.03

其中:利息费用(收

入以“

-”号填列)

685,168.20

1,039,701.4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

号填列)

2,509,657.78

222,654.88

641,722.02

加:营业外收入

148,954.10

238,792.19

68,772.71

减:营业外支出

126.68

11,966.68

8,956.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658,485.20

449,480.39

701,538.30

减:所得税费用

1,982.42

307.30

4,532.5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2,656,502.78

449,173.09

697,005.71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1-7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46,255,389.00

65,382,917.04

15,103,713.63

收到的税费返还

68,772.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149,383.47

239,383.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28,640,381.20

56,823,124.52

15,501,985.09

支付的职工薪酬

1,274,184.91

2,661,676.54

2,298,143.52

支付的税费

629,931.96

588,500.53

35,672.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18,263,905.14

17,379,684.33

1,065,47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3,630.74

-11,830,685.19

-3,728,791.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支付的现金

39,8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8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500,000.00

39,585,656.95

18,428,880.02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980,000.00

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

4,375,000.00

31,525,648.09

17,492,398.24

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

684,738.83

1,039,109.95

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

883,100.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40,261.17

12,000,898.91

53,381.75

四、现金净增加额

996,830.43

170,213.72

-3,675,410.10

加:期初现金余额

615,188.44

444,974.72

4,120,384.82

五、期末现金余额

1,612,018.87

615,188.44

444,974.72

六、收购人与公众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直接持有公众公司

1,306,044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

本的

4.2902%。一致行动人李小强直接持有公众公司 4,566,500 股份,占公众公

司总股本的

15.0003%,担任公众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此外,收购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2

人的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妹妹吴小兰担任公众公司监事会主席。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3

第二节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一、本次收购的方式

2025 年 12 月 30 日,收购人与江青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

协议》,天博信息拟受让江青禄持有的公众公司

5,950,279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

总股本的

19.5458%,前述股份过户至收购人名下前,江青禄持有的公众公司

5,950,279 股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以及提案权等委托给收购人行使。

二、本次收购前后公众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直接持有公众公司

1,306,044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

本的

4.2902%。一致行动人李小强直接持有公众公司 4,566,500 股份,占公众公

司总股本的

15.0003%。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李小强合计持有公众公司 5,872,5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904%。江青禄直接持有公众公司 5,950,279 股股份,

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19.5458%。江青禄为公众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众公司无

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持有公众公司

7,256,323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

总股本的

23.8359%。李小强直接持有公众公司 4,566,500 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

本的

15.0003%。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李小强合计持有公众公司 11,822,823 股股

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38.8362%。收购人为公众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

东,李小强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股东名称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完成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江青禄

5,950,279

19.5458%

19.5458%

0

0

0

天博信息

1,306,044

4.2902%

4.2902%

7,256,323

23.8359%

23.8359%

李小强

4,566,500

15.0003%

15.0003%

4,566,500

15.0003%

15.0003%

三、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5 年 12 月 30 日,天博信息与江青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4

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龙岩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江青禄

目标公司: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标的股份

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5,950,279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

让给受让方,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19.5458%。其中限售股 4,462,710 股,占目标

公司总股本的

14.6593%;流通股 1,487,569 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4.8865%。

第二条 转让价款

上述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0.92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 5,474,256.68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税费承担

1.本协议生效且标的股份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后,甲乙双方采用特定事项

协议转让或者大宗交易方式交割标的股份。

1)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甲乙双方均应协助配合办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过户手续。标的股份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过户登记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全部转让价款;

2)大宗交易:标的股份转让价款通过股票交易系统支付。

2.各方同意,因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

法规之规定自行承担。

第四条 股份交割

1.甲乙双方同意,自乙方所持标的公司限售股份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之日

15 个工作日内,双方采用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股

份。

2.不违反本协议目的情况下,交割时间经双方协商可顺延。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5

第五条 保密与违约责任

1.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及其他监管机构规定外,在未

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协议和

/或本次交易的存在

或内容发出任何公告、通告或披露。任何一方对因商谈、实施本协议知悉的其他

各方及关联方的保密信息应予以保密。

2.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任

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存在实质性方面的不真实的情形,均构成违

约行为。违约方应按过失程度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守约方收购总价款

20%的金额

作为违约金;如各方均有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

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分歧或索赔,

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有权向

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在龙岩市新罗区签署。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受让方、转让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2025 年 12 月 30 日,天博信息与江青禄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委托方(甲方):江青禄

受托方(乙方):龙岩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委托股份及委托范围

1.1 甲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作为其唯一、排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6

他的代理人,就持有的公司

5,950,279 股股份全权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提名权

以及提案权等,乙方同意接受前述委托。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依其自

身意愿代为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

1)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2)依法提出股东会提案,提出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并以标的股份参加投票

选举;

3)代表甲方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公司章程(包括在公司章程经修改后

而规定的股东表决权)需要由股东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1.2 双方确认,上述表决权委托并不等同于其股份的转让,甲方仍拥有标的

股份的所有权并就标的股份享有除表决权、提名权以及提案权之外的其他权利

(如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1.3 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赠与其所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标的股份,或者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管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标的

股份,或者再为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标的股份设定股权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权益

负担。

1.4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实际上享有甲方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

名权及提案权,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履行委托权

利;超越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5 乙方按照其独立判断,依据乙方自身意愿行使表决权,无需甲方另行出

具书面的委托书,无需甲方另行同意(无论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甲方对乙方(包

括乙方代理人)就标的股份行使投票表决权的投票事项均予以认可并同意。

1.6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因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导

致标的股份数增加的,上述增加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以及提案权,也

将自动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委托至乙方行使。

1.7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影响正常行

使股东权利情形的,其本人(包括其代理人)或其股东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仍应继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7

续遵守本协议关于权利委托的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期限

2.1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

日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三条 委托权利的行使

3.1 甲方将就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与乙方保持一致的意见,因此针对

具体表决事项,甲方无需出具具体的《授权委托书》。

3.2 甲方将为乙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为满足

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文件之要求)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3 本协议有效期间,在乙方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下,甲

方可以自行参加相关会议但不另外行使表决权。

3.4 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任何原因导致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使无法实现,甲乙

双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

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第四条 保证与承诺

4.1 甲方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1)其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本协议及

其约定内容为其真实意思表示;

(2)其在本协议签署时是公司的登记股东, 其对标的股份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有权委托乙方行使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及提名权、提案权。

4.2 乙方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1)其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及其

约定内容为其真实意思表示;

(2)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行使本协议甲方委

托的相关权利。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8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双方同意并确认, 如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 违反本协议项下所

作的任何一项约定

,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的

违约;其利益受损的未违约方

(以下简称“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

内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提

出纠正要求后的十日内仍未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守约方有权自行决定:①

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对其遭受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或②要求强制执行违

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部的损害赔偿。

5.2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或赠与其所持

有的全部或部分标的股份

, 或者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管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

分标的股份,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与股份转让款等额的赔偿金,并按股份转让

50%的金额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适用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并依其解释。

6.2 因本协议产生,与本协议相关,或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或

无效相关的任何争议,若不能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得到解决

,则任何一方均有权

提交各自居住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只可通过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导致本协议其余条款

无效或不可被执行。双方应订立新的条款,以取代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该等

替代条款的意图应最接近前述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之意图。

7.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本次收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9

(一)收购资金总额

天博信息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公众公司

5,950,279 股股份,每股交易价格为

0.92 元,交易总金额为 5,474,256.68 元。

(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收购人承诺具有履行相关收购义务的

能力,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亦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公众公司资源获得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同时不存

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股份转让拟采用大宗交易或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过户。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大宗交易的成交价

格应不高于前收盘价的

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

收盘价的

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第五条规定,转让价格应当不低于

转让协议签署日该股票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

本次收购的转让价格为

0.92 元/股,符合股转系统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众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收购人及关联方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买卖被收购公司股

票的情况

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存在买入公众公司股票,情

况如下:

交易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

成交数量

(股)

交易价格

(元

/股)

持股数量

(股)

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的罚款违规事实

天博信息

大宗交易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06,044

0.8

1,306,044

除上述情况外,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及直系亲属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

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众公司股份的情况。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0

六、收购人及关联方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与被收购公司的交易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李小强为公众公司股东,李

小强为公众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收购人及关联方与公众公司存在关

联交易。

2025 年上半年,收购人天博信息为公众公司提供拆借资金 3,545,500.00

元。李小强、吴月蓉、严慧萍、天博信息为公众公司与中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龙

岩分公司开展设备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3,000,000.00 元,担保期为 2025

6 月 18 日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除前述外,李小强及其配偶吴月蓉存在为公

众公司或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所确定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本次收购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一)收购人的批准和授权

2025 年 12 月 30 日,天博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本次收购。

(二)尚需履行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

份转让、外商投资等事项,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收购的相关文件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进行披露。

八、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青禄持有公众公司

5,950,279 股股份,其中有限

售股份数量

4,462,710 股,尚需解限售后进行交割,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

制情况。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对外直接或者间接转让持有的公众公司的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众公司的股份。除上述外,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限售另有规定的,承诺遵守该等规定。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1

九、本次收购是否触发要约收购

本次收购方案不涉及要约收购条款。公众公司《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公

司被收购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但应按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备案、申报等义务,不得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收购不涉及触发要约收购的情形。

十、本次收购的过渡期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以协议方式进行公众公司收购的,自

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公众公司收购过渡期。

本次收购的收购过渡期为《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30

日)起至标的股份交割完成日止。为保持公众公司收购过渡期内的稳定经营,收

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声明如下:

1、在过渡期内,本公司/本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改选公众公司董事会,确

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本公司

/本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1/3;

2、公众公司不得为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3、公众公司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4、公众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

公众公司董事会提出拟处置公司资产、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议案,

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提交股东会

审议通过。”

十一、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众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众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众公司的相关公告及转让方出具的不存在损害非上市公众公司利益

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转让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公众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2

第三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系基于战略协同、资源整合及管理优化的综合考量,为优化资源配

置,提升集团整体竞争力,由天博信息收购公众公司。本次收购将有效促进资源

优化配置,实现“

1+1>2”的协同效应。通过业务整合与管理提升,增强市场竞

争力,建立集团级风险管控机制,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

基础。

二、本次收购后续计划

(一)对公众公司主要业务的调整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未来

12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公众公司主

营业务的调整计划。如果根据公众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对公众公司管理层的调整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未来

12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公众公司实

际情况需要,适时对公众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必要

的调整建议。如未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公众公司管理层提出调整建议,将

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众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公众公司组织结构进行

调整的计划;本次收购完成后未来

12 个月内,如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

组织机构的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

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公众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公众公司章程进行调整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3

的计划;本次收购完成后未来

12 个月内,如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修改公司

章程,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众公司资产进行处置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公众公

司资产进行重大处置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相应计划,将会

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员工聘用做出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公众公司员工聘用做出

调整的计划;本次收购完成后未来

12 个月内,如果根据公司业务调整需要对公

司人员进行聘用与解聘,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公司制度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做到员工聘用与解聘的合法合规。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4

第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收购前,江青禄为公众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众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

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为公众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李小强为公

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续改善公众公司的经营管理,

提高公众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其他股东权

益未有不利影响。

三、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续改善公司经营情况,提升公

司的盈利水平。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未有不利影响。

四、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保护公众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公众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在公众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公众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公众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5

(二)资产独立

1、保证公众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公众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公众公司

的控制之下,并为公众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众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公众公司的资产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

提供担保。

(三)财务独立

1、保证公众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公众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

3、保证公众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银行账户。

4、保证公众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公众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公众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公众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保证公众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公众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1、保证公众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6

2、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众公司的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五、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

1)福建省

龙岩市信息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

2)厦门胜大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为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批发;(

3)龙岩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

务为智慧城市数字化建设及运营服务。

公众公司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主营业务和经营范围的议案》,公众公司拟变更后的主营业务和

经营范围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强先生控制的厦门胜大科技有限公司、龙

岩市天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信息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

争关系。为维护公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收购时出具的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李小强进而出具《关于清理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将通

过股权转让、修改经营范围、吸收合并等方式,在收购的江青禄持有的公众公司

股份交割完成之前予以解决。

为彻底消除同业竞争的风险,收购人及李小强承诺将与公众公司存在竞争的

业务全部由公众公司承接,依托公众公司在信息系统集成、软件信息类项目的专

业优势,实现竞争性业务的专业化整合,确保公众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独家经

营地位。收购人后续不再从事任何与公众公司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未来将聚焦

非竞争业务领域,形成与公众公司差异化的业务布局。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维护公众公司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与公

众公司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

公众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

任何与公众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7

2、如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公

众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

企业将以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以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公众公

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

竞争。

3、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

给公众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在承诺人作为

公众公司控制方期间持续有效。”

(二)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关联方与公众公司的关联交易

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之“六、收购人及关联方在报告

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与被收购公司的交易情况”。为了减少和规范与公众公司的关

联交易,维护公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及承诺人关联方将尽可能减少与公众公司的关联交易。

2、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关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与公众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

程序合法,交易价格、交易条件及其他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并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众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

有关报批程序,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报批

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

给公众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在承诺人作为

公众公司控制方期间持续有效。”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8

第五节 收购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一、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一)收购人符合资格的承诺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

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收购人资金来源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本次收购公众公司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本公司具

有履行相关收购义务的能力;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

取得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公众公司资源获得其他任何形式财务

资助的情况,同时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代他人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形。”

(三)保持公司独立的承诺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之“四、本次收

购对公众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四)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五、本次收

购对公众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五)关于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股票的承诺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29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本公司及李小

强不对外直接或者间接转让持有的公众公司的股份,不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众公司的股份。除上述外,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限售另有规定的,承诺遵守该等规定。

(六)关于不注入私募基金、类金融相关业务和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类资产

的承诺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完成收购后,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不会将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

及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资产置入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

司”),不会利用公众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或其他具有金融

属性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不会利用公众公司为私募基金及管理业务或其他具有金

融属性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

(二)完成收购后,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不会将控制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置入公众公司,不会利用公众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利用公

众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业务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

如因承诺人违反承诺而导致公众公司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承诺人将对公众公

司进行相应赔偿。”

二、收购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根据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履行收购报告书相关承诺的声明》,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

1)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履行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众公司”)收购报告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众公司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公众公司股东

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众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30

3)如果因未履行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披露的相关承诺

事项给公众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本人将向公众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3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

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32

第七节 相关中介机构

一、本次收购相关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名称: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光顺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一号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财务顾问主办人:竟乾、张瑞平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名称:山东鲁熙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娟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

695 号尚都科技大厦 19 层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办律师:信凯、赵有涛

(三)被收购公司法律顾问

名称: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炳波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307 号富力新天地中心 49 楼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办律师:黄斯婷、周伟建

二、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参与本次收购的相关中介机构与收购人及一致行动

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3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收购人的营业执照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文件;

2、本次收购有关的协议;

3、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收购出具的声明和承诺;

4、财务顾问报告;

5、法律意见书;

6、证监会或者股转系统依法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公众公司办公地点。公众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曲潭路

15 号创业楼 4 楼 408

联系人:卢海艳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资者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