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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1048 证券简称:天成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承德天成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刘文东、梁彦民、刘艳芝通过协议方式,使得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王贵
玉变更为刘文东,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承德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彦民、刘艳芝;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4、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5、其他应披露的事项:刘文东持有天成股份 1,209,215 股股份(占天成股份总股本
的 4.58%),其控制的诚信地产持有天成股份 7,875,000 股股份(占天成股份总股本的
29.85%)
,梁彦民持有天成股份 2,250,000 股股份(占天成股份总股本的 8.53%)
,刘艳芝
持有天成股份 743,900 股股份(占天成股份总股本的 2.82%)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天成股份 12,078,115 股股份(占天成股份总股本的 45.78%)
,
天成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文东先生。一致行动人包括:承德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梁彦民、刘艳芝。
公告编号:2025-033
二、变更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
公司名称
承德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下板城镇迎宾路环岛南侧
注册资本
16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2 年 7 月 28 日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零售;房屋设施维修;
房屋租赁;车辆停放;保管服务。以下项目分
支经营:餐饮、住宿、垂钓、存车、果蔬采摘
服务、休闲健身娱乐服务、会议接待服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刘文东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控股股东名称
刘文东
实际控制人名称
刘文东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否
(二)自然人
姓名
梁彦民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2023 年 7 月至今,担任承德特耐力门控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
河北中科天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公告编号:2025-033
理、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担任承德万嘉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1 月至今,
担任河北众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系列印刷版材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河北省承德县下板城镇下板城村南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是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姓名
刘艳芝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2005 年至今,担任河北畅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承德润鸿财务咨
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6 月至今,担任承德
万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
担任承德畅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河北众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铁矿石、铁精粉、铁烧结块的收购、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河北省承德县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无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是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三、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潜在发展实力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刘文东、梁彦民、刘艳芝通过收购
公告编号:2025-033
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收购完成后,刘文东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利于公司治理结
构的完善;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围绕主营业务和产业链开展相关业务,优化资本结构,有利
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刘文东也将利用自身资源为公司业务发展赋能,提高公司的
经营及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是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已披露,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收购报
告书》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已披露,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按照《非上市天成股份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购后,收购人成为第一大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公告编号:2025-033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
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致行动协议》
《收购报告书》
承德天成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