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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
831234 证券简称:天辰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济南天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30 日,济南天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
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济南天辰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
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
如下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者其他方式导
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
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
券、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公告编号:2025-030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各项对外投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无权批准对外投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应先将方案及材料报公
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准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或董事会。投资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对外投资行为,由董事会审议后,交由公司股东
会批准;投资及融资金额、比例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
除此以外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对公司对外投资作出决定。
第六条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应向全体董事或股
东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便董事或股东作出其决
策。
第三章
执行控制
第七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评估小组专家及有关部
门及人员的意见及建议,注重对外投资决策的几个关键指标,如现金流量、货
币的时间价值、投资风险、财务费用、负债结构等。在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资风
险、预计投资收益及偿债能力,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投资方
案。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后,应当明
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任人员等内容。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变
更,必须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批准。
第九条
对外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由获得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具体实施对
外投资计划,与被投资单位签订合同、协议,实施财产转移的具体操作活动。
在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之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投资资产的移交;投资完
成后,应取得被投资方出具的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
第十条
公司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其资产必须经过具有相
公告编号:2025-030
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
议通过后方可对外出资。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应根据需要对被投资企业派驻产权代
表,如董事或财务总监,以便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被投资单位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并采
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对外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
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严禁设置账外账。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在设置对外投资总账的基础上,还应根据对外投资业
务的种类、时间先后分别设立对外投资明细账,定期和不定期地与被投资单位
核对有关投资账目,确保投资业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有关对外投资档案的管理,保证各种决 议、
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文件的安全与完整。
第四章
投资处置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对外投资的收
回、转让、核销等必须依照本制度第五条的金额限制,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
会决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应按国家关于企业清算的有关规定对
被投资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在清算过程中,应注意是
否有抽调和转移资金、私分和变相私分资产、乱发奖金和补贴的行为;清算结
束后,各项资产和债权是否及时收回并办理了入账手续。
第十七条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
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认真审核与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有关的审批文件、
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投资资产处置
的会计处理,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十九条
公司应认真执行各项投资、使用、归还资金的工作程序,严格履
行各类合同条款,维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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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公司做好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各知情人员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
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有关条款与《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必要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济南天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