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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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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3155 证券简称:渝都传媒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重庆渝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郑绍民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重庆渝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
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及相关信息咨
询;企业孵化服务;工艺美术品销售;
影视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
发布国内外广告;广告材料批发、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
从事的主营经营活动:设计、制作、
发布国内外广告。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数据谷东路 19
号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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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是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郑玺、重庆天意和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郑绍民与郑玺系父子关系,同时郑绍民系重庆天意和瑞
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意和瑞”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
合伙人,其出资比例为 66.25%,可以实际支配天意和瑞所持公司股份表决权。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郑绍民
股份名称
重庆渝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减少
权益变动/拟变
动时间
2025 年 12 月 29 日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合计拥有
权益
3,955,750
直接持股 2,808,750 股,占比 56.18%
间接持股 1,000,000 股,占比 2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147,000 股,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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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比
79.12%
2.94%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7,833 股,占比 7.3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87,917 股,占比 71.76%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合计拥有
权益 0 股,
占比 0%
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及具体时间
无
不适用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间接收购(有限合伙份额协议转让),2025 年 12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绍民通过天意和瑞合伙份额转让公
司股份 662,5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3,471,250
股变为 2,808,750 股,持股比例由 69.43%变为 56.18%。
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将直接持有股份委托给中泰基
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拥有挂牌公司表决权。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股东郑绍民自愿减持引起间接权益减少(有限合伙份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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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如有后续交易,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公告要
求进行披露。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郑绍民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重庆渝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二节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之“四、本次收购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动。
(二)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的情形
原控股股东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的调查情况
原控股股东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
及收购意图进行了调查,其符合收购条件。
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否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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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信息 。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
《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
(二)
《表决权委托协议》
;
(三)
《重庆渝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绍民
202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