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富士智能:关于境外控股孙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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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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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163

证券代码:873074 证券简称:富士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控股孙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印度尼西亚生产基地的议

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富士智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富士”

)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印尼”

)籍自然人

SISCA AGUSTINA

在印尼设立合资公司以建设印尼富士精密结构组件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

次项目”

,本次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

500 万美元,公司通过香港富士投资金额不

超过

475 万美元。

本次项目由合资公司

PT FUJI CHINON INDONESIA(富士智能印尼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印尼富士”

)具体实施,公司通过香港富士持有其

95%股权。印

尼富士已于

2025 年 8 月完成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当地主管机关核发的商业

登记证。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印尼富士已与交易对方签订土地买卖协议并完

成公证,且已根据协议约定完成全部交易款项的支付,交易标的物为位于印尼唐

格朗市的土地(土地面积共计

16,105 平方米)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建筑物面

积共计

7,434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所有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和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境外

公告编号:

2025-163

控股孙公司完成设立登记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76)和《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136)。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

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印度尼西亚生产

基地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合法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

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投资相关的登记备案、中介机构聘请、

境外控股孙公司注册登记、相关合同协议签署、海外组织架构搭建、土地购置、

固定资产购建及办理项目实施所需的其他事项,并根据业务需求及项目进展情况

分阶段实施。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本次项目相关的境外控股孙公司注册登记、土地购置等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授权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无需再次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投资旨在支持公司境外控股孙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用途围绕公司现有

公告编号:

2025-163

主营业务展开,不涉及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境外控股孙公司印尼富士取得印尼国家土地局出具的《建筑权证

书》

,并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建筑权)的权属登记手续和交

易标的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所有权)的产权交割手续。

《建

筑权证书》载明的主要信息如下:

1. 证书编号:NIB.28.05.000035392.0

2. 权利人:PT FUJI CHINON INDONESIA

3. 坐落:Kelurahan Pasir Jaya, Kecamatan Jatiuwung, Kota Tangerang,Provinsi

Banten.

4. 土地面积:16,105 平方米

5. 权利类型:建筑权(Hak Guna Bangunan/HGB)

6. 使用权期限:至 2044 年 1 月 11 日止

注:根据印尼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权证书系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

的权利凭证,该权利期限届满后,权利人可依法申请续期,续期后最终的权利期

限以印尼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基于全球化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印尼富士本次取得土

公告编号:

2025-163

地使用权的土地,用于印尼富士精密结构组件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优

化公司产能布局,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要,促进公司消费电子精密结

构组件等各业务板块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符合公

司整体战略规划及长远发展目标。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本次项目涉及境外投资,可能

面临以下主要风险因素,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 跨国经营风险:印尼与中国在政策体系、市场环境、文化习俗等方面存

在差异,若公司未能建立适配当地的发展战略与运营模式,可能导致市场开拓不

及预期等跨国经营风险。

2. 法律政策风险:项目涉及印尼当地法律、政策与商业规则,若公司未能

及时、准确理解或适应当地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合规成本增加、运营受阻等

法律政策风险。

3. 汇率风险:项目投资建设及未来实际经营涉及印尼卢比、美元等多币种

结算,存在因不同种类货币间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4. 经营环境风险:项目实际经营可能受到国际政治局势、宏观经济变化、

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

险。

5. 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风险:项目实施过程可能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设

内容、规模及进度。同时,印尼富士设立初期在人员配置、运营管理体系完善、

跨文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磨合期。若前述风险未能有效管控,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回

报期延长或投资效益低于预期。

公司将积极适应印尼营商环境和法律体系,持续完善境外控股孙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通过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和

稳健经营动态应对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

2025-163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

展,亦不会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印尼国家土地局核发的《建筑权证书》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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