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报告]惠特科学: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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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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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法律意见书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电话:(

055162642792

传真:(

05516262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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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2

释义

惠特科学

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惠特有限

惠特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曾用名“合肥惠特家具有限公司”“安徽惠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惠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鹏镧科技

鹏镧(安徽)科技有限公司

惠聚合伙

安徽惠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徽惠聚建筑工程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惠特

上海惠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焓熵

安徽焓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惠特

深圳惠特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武汉惠特

武汉惠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特(深圳)

惠特(深圳)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海南惠特

海南惠特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海南惠特服务

海南惠特科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肥惠世

合肥惠世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肥惠驰

合肥惠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

爱舍意合伙

上海爱舍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水致远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最近二年一期、近二年一期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0 月

《公开转让说明书》

《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审计报告》

容诚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5]230Z0364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出具的《安徽惠特科学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

[2024]

0206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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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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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挂牌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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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4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批准和授权

............................................................................... 6

二、本次挂牌转让的主体资格

................................................................................... 7

三、本次挂牌转让的实质条件

................................................................................... 8

四、惠特科学的设立

................................................................................................. 13

五、惠特科学的独立性

............................................................................................. 17

六、惠特科学的发起人和股东

................................................................................. 19

七、惠特科学的股本及演变

..................................................................................... 23

八、惠特科学的业务

................................................................................................. 31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35

十、惠特科学的主要财产

......................................................................................... 45

十一、惠特科学的重大债权债务

............................................................................. 59

十二、惠特科学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67

十三、惠特科学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68

十四、惠特科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69

十五、惠特科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70

十六、惠特科学的税务

............................................................................................. 72

十七、惠特科学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 75

十八、惠特科学的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

.......................................... 77

十九、惠特科学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 79

二十、结论意见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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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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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之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0490 号

致: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接受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特科学”或“公司”)的委托,

作为惠特科学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以下简称

“本次挂牌转让”)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指派本所徐兵律师、熊丽蓉律

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惠特科学本次

挂牌转让工作。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为惠特科学本次挂牌转让项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和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出具日以前惠特科学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作出的。

2、本所律师已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惠特科

学提供的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了审查判断,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贵公司保证: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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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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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

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均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4、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有赖于政府有关部门、贵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5、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挂牌转让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同上

报,并愿意对本法律意见书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所律师仅根据出具日之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全国股转公司的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明确要求,对惠特科学本次挂牌转让的有关问题发表意见,而

不对惠特科学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所律师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

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数据和结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

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或保证,对于该等文件及所涉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进

行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惠特科学为申请本次挂牌转让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惠特科学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的基础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1、2025 年 2 月 21 日,惠特科学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同时

进入基础层的议案》等与惠特科学本次挂牌转让相关的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

交股东会审议。

2、2025 年 3 月 8 日,惠特科学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与

惠特科学本次挂牌转让相关的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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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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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同

时进入基础层的议案》。

2)《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采取集合竞价交

易方式的议案》。

3)《关于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滚存利润的

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聘请为本次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议案》。

5)《关于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

>的议案》。

6)《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适用的公司治理

制度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的议案》。

8)《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批准报出报告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决议

有效期为

12 个月的议案》。

(二)经核查,惠特科学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地通过本次挂牌转让有关的议案。

(三)惠特科学本次挂牌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取得全国

股转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二、本次挂牌转让的主体资格

(一)公司依法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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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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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科学系由惠特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取得

合 肥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开通会员可解锁*614488),股份公司依法设立。(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四、惠

特科学的设立”)

(二)公司合法存续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依法有效存续,未出现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

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本次挂牌转让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挂牌转让的实质条件

(一)惠特科学依法设立,存续满两个会计年度且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

元。

2006 年 9 月 8 日,惠特有限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获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614488)。2024 年 10 月 9

日,惠特有限以截止

2024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惠特科

学,并获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614488)。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股本总额为

6,519 万元。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自设立以来已满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符合《挂牌规则》第十

条、第十一条及《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惠特科学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股权明晰

2024 年 10 月 20 日,容诚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07 号)

验证:惠特科学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190,000.00 元,由惠特有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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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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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股 东 以 其 拥 有 的 惠 特 有 限 截 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止 的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71,678,523.65 元缴纳,并按照 1:0.909477 比例折合股本 65,190,000.00 元,其

余计入资本公积。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惠特科学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

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65,190,000.00 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验资报告、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惠特科学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股东的出资资产、出资方式、出资程序等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股权结构清晰,

权属明晰,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

属争议。

2、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惠特科学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的增资和转让行为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议程

序,增资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且仍未依

法规范或还原的情形。

惠特科学曾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但未进行交易或发行。

2020 年 4 月 30

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惠特科学出具《关于同意阜南佳

利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316 家企业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通知》(皖股交挂牌

[2020]3 号),同意惠特科学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证券简称为“惠

特环境”,股权代码为“

631216”。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未在区域性股

权交易市场或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融资、股权转让,公司将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

的同意挂牌函至挂牌前,办理完毕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终止挂牌的相关

流程。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挂牌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及《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四)项之规定。

(三)惠特科学治理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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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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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治理健全

1)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

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无表决权差异安排。惠特科学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并有效运作。

2)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等制度,明确公司与股东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保障投资者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

3)根据《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

的调查表、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经核查,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整、独立,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五、惠特科学的独立

性”)。

5)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应履行的程序和相应的决策权限进行了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公司

已根据相关制度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履行审议程序。

6)根据《审计报告》、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情形。

7)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出具的说明,惠特科学已设立独立的财务机

构,能够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作出财务决策。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审计并出

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日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

未早于惠特科学成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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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法合规经营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已取得其经营业务所需的必要

资质许可(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八、惠特科学的业务”)。

2)根据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最近

24 个月以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因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

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②最近

24 个月以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存在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③最近

12 个月以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消除;

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的治理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符合《挂牌

规则》第十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业

务规则》第

2.1 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惠特科学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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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特科学业务明确

1)根据《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公司出具的说

明,惠特科学的主营业务为实验室系统建设综合服务,包括实验室规划设计、

保障体系搭建、材料设备选配、安装调试、售后及运维等服务。

2)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惠特

科学所属行业及所从事业务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主要业务或产能被国家或地方发布的产业政策明确禁止或淘汰的;

②属于法规政策明确禁止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行业、业务的;

③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定位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

情形。

2、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公司出具的说明,惠特科学的业务具有相应

的关键资源要素,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3、惠特科学的净利润及每股净资产价格

根据《审计报告》,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10 月惠特科学合并

报表的净利润及每股净资产情况如下:

2022 年度(万元)

2023 年度(万元)

2024 1-10 月(万

元)

净利润

2,536.77

2,010.02

69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76.31

2,009.93

663.89

期末每股净资产

3.32

4.41

1.24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经营情况满足如下情形:

1)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 1 元/股;

2)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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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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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800 万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 万元。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挂

牌规则》第十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业务规

则》第

2.1 条第(二)项之规定。

(五)惠特科学已由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1、惠特科学已聘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挂牌的主办券商,并签

订《关于推荐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对惠特科学本次挂牌履行推荐并持续督导义务。

2、主办券商已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

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已由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符合《挂

牌规则》第十条第(四)项、《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五)项之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具备本次挂牌转让的实质条件。

四、惠特科学的设立

(一)设立程序与资格

1、有限公司设立

惠特科学系由惠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惠特有限设立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

书之“七、惠特科学的股本及演变”。

2、股份公司设立

2024 年 9 月 24 日,容诚对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惠特有限的资产、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4]230Z4409 号),根据

该 《 审 计 报 告 》 , 截 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惠特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71,678,523.65 元。

2024 年 9 月 24 日,中水致远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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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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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 020644 号),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31 日惠特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72,243,300.00 元。

2024 年 9 月 24 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将惠特有限整体变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并 同 意 以 截 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后 的 净 资 产

71,678,523.65 元,按 1:0.909477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 6,519 万股。

2024 年 10 月 9 日,惠特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就设立惠特

科学事宜达成协议,约定了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公司股

东及股份、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等事宜。

2024 年 10 月 9 日,惠特科学召开成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股份公司的

有关议案。

2024 年 10 月 11 日,惠特科学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领取了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开通会员可解锁*614488 的《营业执照》。

2024 年 10 月 20 日,容诚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07 号)

验证: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惠特科学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人民币

6,519 万元整。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的设立程序与资格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设立条件

1、惠特科学设立时股本为 6,519 万股。发起人的出资及出资方式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惠特科学筹办事项均依法进行,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惠特科学成立大会通过了惠特科学《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内容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

4、惠特科学成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一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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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会议产生了公司董事长、高管层;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产生了公司监

事会主席。惠特科学建立了符合法定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5、惠特科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设立的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三)设立方式

经核查,惠特科学系由惠特有限变更设立,设立方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设立时签订的《发起人协议》

经核查,惠特科学设立时,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惠特有

限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71,678,523.65 元,按 1:0.909477 比

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6,519 万股,净资产余额 6,488,523.65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

公积。惠特科学注册资本为

6,519 万元,股份数为 6,519 万股,惠特有限全体股

东作为惠特科学的全体发起人,以各自在惠特有限出资额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

惠特科学股份,各发起人按原持有惠特有限的股权比例持有惠特科学股份。

《发起人协议》还约定了惠特科学的经营范围、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内

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因此引致惠特科学设立行

为存在潜在纠纷。

(五)设立时的审计、评估、验资

2024 年 9 月 24 日,容诚对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惠特有限的资产、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4]230Z4409 号),根据

该 《 审 计 报 告 》 , 截 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惠特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71,678,523.65 元。

2024 年 9 月 24 日,中水致远出具《惠特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

[2024]第 020644 号),根

据该《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31 日惠特有限净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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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为

72,243,300.00 元。

2024 年 10 月 20 日,容诚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07 号)

验证: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惠特科学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人民币

6,519 万元整。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经核查,容诚具有审计、验资的资格,中水致远具有评估的资格。惠特有

限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审计、评估、验资等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惠特科学成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

2024 年 10 月 9 日,惠特科学召开了成立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6,519 万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整体变更设立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

的财产作价的审核报告》《关于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惠

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财务决策制度》《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惠特科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等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成立大会的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均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设立的设立程序与资格、条件、方式等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惠特科学的设立

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导致惠特科学设立无效或影响其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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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惠特科学的独立性

(一)惠特科学的业务独立

根据惠特科学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

学拥有独立的业务运作系统以及独自开展业务、面向市场的能力。惠特科学的

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的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

(二)惠特科学的资产独立完整

根据惠特科学各发起人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容诚出具的《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

[2024]230Z4409 号)及《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07

号)、公司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学的发起人于惠特有限变更

设立惠特科学时承诺投入惠特科学的出资已经全部投入并足额到位。惠特科学

承继了惠特有限的各项资产权利和全部生产经营业务,并拥有上述资产的所有

权、使用权等权利,不存在上述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侵占的情

形。

根据惠特科学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学合法拥有与经营有

关的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所有权(详见本法律

意见书之

“十、惠特科学的主要财产”)。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的资产独立完整。

(三)惠特科学的人员独立

1、惠特科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任免符合法定程序,董

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由惠特科学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惠特科学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惠特科学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惠特科学董事会聘任,不存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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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越权任命的情形。

2、根据惠特科学董事和高管人员的承诺及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学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股东单位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领薪。

3、根据惠特科学财务人员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学财务人员未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专职于惠特科学。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的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惠特科学的财务独立

1、经核查,惠特科学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经核查,惠特科学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3、经核查,惠特科学合法持有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614488),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

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

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的财务独立。

(五)惠特科学的机构独立

1、经核查,惠特科学已设置研发中心、工程中心、财务中心等内部经营管

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惠特科学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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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核查,惠特科学具有独立的办公机构和场所,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

办公情形。

3、惠特科学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

理结构,不存在与其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的机构独立。

(六)惠特科学自主经营能力和其他方面独立性

惠特科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部经营活动在《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

围内进行,具有充分的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且不存在

独立性方面的其他严重缺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独立

于惠特科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及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惠特科学的发起人和股东

(一)惠特科学的发起人

惠特科学发起设立时,共有

5 名发起人,其中 3 名为自然人,2 名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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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各发起人发起设立惠特科学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

鹏镧科技

4806.15

73.7253

2

赵玉1

651.90

10.0000

3

奚光明

420.00

6.4427

4

惠聚合伙

325.95

5.0000

5

黄小飞

315.00

4.8320

合计

6,519.00

100.00

惠特科学的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自然人发起人

惠特科学

3 名自然人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及设立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

1

赵玉

342128198205******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651.90

10.0000

2

奚光明

34*开通会员可解锁*******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420.00

6.4427

3

黄小飞

34*开通会员可解锁*******

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

315.00

4.8320

合计

1,386.90

21.2747

根据上述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自

然人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该等自然

人发起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起人的主体资格。

2、非自然人发起人基本情况

惠特科学

2 名非自然人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及设立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1

鹏镧科技

4806.15

73.7253

2

惠聚合伙

325.95

5.0000

合计

5,132.10

78.7253

1 赵玉为奚光明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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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鹏镧(安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鹏镧科技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鹏镧科技成立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主要经营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孝口街道人民巷

4 号

1 幢 404 室,法定代表人为奚爱玉,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市企业);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鹏镧科技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奚光明

464.95

92.99

2

黄小飞

35.05

7.01

合计

500.00

100.00

根据鹏镧科技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鹏镧科技不存在以非公开方

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委托管理的方式委托其他方

管理自有资产或接受委托管理他方资产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2)安徽惠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惠聚合伙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惠聚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主要

经营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190 号华邦世贸中心超高层写字楼 160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奚光明,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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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实验室的整体规划、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惠聚合伙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别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奚光明

普通合伙人

160.20

49.15

2

张传月

有限合伙人

39.00

11.97

3

蒋宏伟

有限合伙人

25.50

7.82

4

张哲

有限合伙人

25.50

7.82

5

吴海涛

有限合伙人

9.00

2.76

6

余汉全

有限合伙人

7.50

2.30

7

李洪亮

有限合伙人

7.50

2.30

8

乔杰

有限合伙人

7.50

2.30

9

李园园

有限合伙人

6.75

2.07

10

奚明亮

有限合伙人

6.75

2.07

11

徐兆奎

有限合伙人

6.75

2.07

12

张越

有限合伙人

4.50

1.38

13

唐璐璐

有限合伙人

4.50

1.38

14

王奇

有限合伙人

4.50

1.38

15

王奇

有限合伙人

4.50

1.38

16

陆莹

有限合伙人

3.00

0.92

17

任少华

有限合伙人

3.00

0.92

合计

325.95

100.00

经核查,惠聚合伙系惠特科学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稳定和吸引优

秀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员工于

2020 年 1 月合

伙设立惠聚合伙。

根据惠聚合伙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惠聚合伙系公司的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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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

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委托管理的方式委托其他方管理自有资产或接受委托管理

他方资产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

(二)惠特科学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的股东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现有股东均为公

司发起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现有股东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担任股东和进行出资的主体资格。

(三)惠特科学的股东作为惠特科学的发起人以惠特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出资行为,已经惠特有限股东会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批准、验资

等法定程序,发起人投入惠特科学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

险。

(四)惠特科学设立后,惠特有限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正在或已经更

名为惠特科学,惠特科学可以合法所有或使用,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五)惠特科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鹏镧科技系惠特科学的控股股东。

奚光明系惠特科学的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

七、惠特科学的股本及演变

(一)惠特科学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及股本结构(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

“四、惠特科学的设立”)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

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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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惠特科学的股本及演变

1、惠特有限的股本演变

1)2006 年 9 月,惠特有限设立

2006 年 9 月 2 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成立合肥惠特

家具有限公司;惠特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

50 万元,其中刘文霞出资 30 万元,

奚光明出资

20 万元。

2006 年 9 月 4 日,安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中健验字

[2006]1111 号),验证:截至 2006 年 9 月 4 日止,惠特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00 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6 年 9 月 5 日,公司股东签署《公司章程》。

2006 年 9 月 8 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惠特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

34*开通会员可解锁*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惠特有限设立时,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刘文霞

30.00

货币

60.00

2

奚光明

20.00

货币

40.00

合计

50.00

100.00

2)2010 年 6 月,惠特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6 月 3 日,刘文霞与奚光明、黄小飞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刘文霞将其持有惠特有限的

60%股权(对应 30 万元注册资本)无偿转让给

奚光明和黄小飞,其中

55%的股权(对应 27.5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奚光明,

5%的股权(对应 2.5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黄小飞。

同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惠特有限原股权结构变更为奚

光明占惠特有限

95%股权,黄小飞占惠特有限 5%股权。

同日,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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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6 月 17 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惠特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惠特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奚光明

47.50

货币

95.00

2

黄小飞

2.50

货币

5.00

合计

50.00

100.00

注:刘文霞为奚光明前妻。

3)2012 年 1 月,惠特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 月 10 日,奚光明与黄小飞、赵玉、任少华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奚光明将其持有的惠特有限

5%的股权(对应 2.5 万元注册资本)转

让给黄小飞;奚光明将其持有的惠特有限

10%的股权(对应 5 万元注册资本)

转让给赵玉;奚光明将其持有的惠特有限

2%的股权(对应 1 万元注册资本)转

让给任少华。

同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惠特有限股东由奚光明、黄小

飞变更为奚光明、黄小飞、赵玉、任少华。

同日,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2 年 1 月 12 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惠特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惠特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奚光明

39.00

货币

78.00

2

黄小飞

5.00

货币

10.00

3

赵玉

5.00

货币

10.00

4

任少华

1.00

货币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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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合计

50.00

100.00

4)2012 年 6 月,惠特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6 月 25 日,奚光明、任少华与赵玉、黄小飞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奚光明将其持有的惠特有限

20%股权(对应 1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

给赵玉;奚光明将其持有的惠特有限

20%股权(对应 1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

黄小飞;任少华将其持有的惠特有限

2%股权(对应 1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奚

光明。

同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惠特有限出资情况变更为奚光

明持有

40%股权(对应 20 万元注册资本)、黄小飞持有 30%股权(对应 15 万

元注册资本)、赵玉持有

30%股权(对应 15 万元注册资本)。

同日,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2 年 6 月 25 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惠特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惠特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奚光明

20.00

货币

40.00

2

黄小飞

15.00

货币

30.00

3

赵玉

15.00

货币

30.00

合计

50.00

100.00

5)2013 年 10 月,惠特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9 月 25 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惠特有限注册

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1,050 万元;股东出资情况变更为奚光明出资 420 万元,

黄小飞出资

315 万元,赵玉出资 315 万元。

同日,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章程修正案》。

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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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25 日,安徽万国通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皖万国通宝验字

[2013]408 号),验证:截至 2013 年 9 月 25 日止,惠特有限

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各

股东以货币出资。惠特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00,000.00 元,

实收资本

10,500,000.00 元。

2013 年 10 月 8 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惠特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惠特有限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奚光明

420.00

货币

40.00

2

黄小飞

315.00

货币

30.00

3

赵玉

315.00

货币

30.00

合计

1,050.00

100.00

6)2017 年 3 月,惠特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3 月 20 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惠特有限注册资

本由

1,050 万元增加至 6,519 万元,新增加的 5,469.00 万元分别由奚光明认缴

4,795.20 万元,赵玉认缴 336.90 万元,黄小飞认缴 336.90 万元。

同日,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7 年 3 月 24 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惠特有限换发了《营业执

照》。

2018 年 1 月 26 日,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立验字

[2018]第 11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3 月 8 日止,惠特有限已收到股东赵玉

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 万元,以货币出资。惠特有限变更后的累计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1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惠特有限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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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奚光明

5,215.20

货币

80.00

2

黄小飞

651.90

货币

10.00

3

赵玉

651.90

货币

10.00

合计

6,519.00

100.00

7)2020 年 4 月,惠特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4 月 7 日,奚光明与惠聚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奚光

明将其持有的惠特有限

325.95 万元股权(占惠特有限注册资本的 5%)转让给

惠聚合伙。

2020 年 4 月 21 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奚光明将其持有

的惠特有限

325.95 万元股权(占惠特有限注册资本的 5%)转让给惠聚合伙,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全体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惠特有限换发了《营业执

照》。

2020 年 5 月 20 日,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立验字

[2020]第 16 号),验证:截至 2020 年 5 月 7 日止,惠特有限已收到股东惠聚

合伙的新增出资

325.95 万元,股东赵玉的新增出资 286.90 万元,新增实收资本

人民币

612.85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惠特有限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712.85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惠特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奚光明

4,889.25

货币

75.00

2

黄小飞

651.90

货币

10.00

3

赵玉

651.90

货币

10.00

4

惠聚合伙

325.95

货币

5.00

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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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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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合计

6,519.00

100.00

8)2023 年 11 月,惠特有限第三次增资

2023 年 10 月 20 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惠特有限注册资

本由

6,519.00 万元增至 11,325.1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806.15 万元由新股东鹏

镧科技以货币方式认缴。

同日,全体股东签署新《公司章程》。

2023 年 11 月 3 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惠特有限换发了《营业执

照》。

2024 年 3 月 4 日,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立验字

[2024]第 4 号),验证:截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止,惠特有限已收到股东鹏镧科

技的新增货币出资

4,806.15 万元。惠特有限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519.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惠特有限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奚光明

4,889.25

货币

43.17

2

鹏镧科技

4,806.15

货币

42.44

3

黄小飞

651.90

货币

5.76

4

赵玉

651.90

货币

5.76

5

惠聚合伙

325.95

货币

2.88

合计

11,325.15

100.00

9)2023 年 12 月,惠特有限第一次减资

2023 年 11 月 6 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惠特有限注册资

本由

11,325.15 万元减少至 6,519 万元。减少的注册资本共计 4,806.15 万元,其

中由奚光明减少认缴的出资

4,469.25 万元(尚未实缴),由黄小飞减少认缴的

出资

336.90 万元(尚未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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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惠特有限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关于惠特科学技术有

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就惠特有限注册资本从

11,325.15 万元减少至

6,519 万元的事项进行了公告。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全体股东就上述减资事项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 年 12 月 25 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惠特有限换发了《营业执

照》。

本次减资完成后,惠特有限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奚光明

420.00

货币

6.44

2

鹏镧科技

4,806.15

货币

73.73

3

黄小飞

315.00

货币

4.83

4

赵玉

651.90

货币

10.00

5

惠聚合伙

325.95

货币

5.00

合计

6,519.00

100.00

本所律师注意到,上述减资过程中,惠特有限未在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

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

2018 年 10 月修正)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相关网站,公司的相关合同

均正常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或股东不存在因此引发的诉

讼或争议,未因此被债权人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有限未在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事项存在瑕

疵,但公司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相应公告,且未因此受到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此被债权人要求承担相应责任;本次减资对应的

注册资本均为未实缴的出资,未对惠特有限当时的实际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瑕疵事项不构成本次挂牌的重大法律障碍。

10)惠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4 年 10 月,惠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6,519 万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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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11 日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整体

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四、惠特科学的设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股东及股本结构未再发生变动。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历次股权变动均合法、合规、真实、有

效,公司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

(三)惠特科学的股份质押情况

根据惠特科学各股东出具的承诺及惠特科学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各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

押情形,也不存在被冻结及其它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八、惠特科学的业务

(一)惠特科学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惠特科学的经营范围为:环保设备、实验室设备、实验室台柜、通风柜、

钢制家具、实验室家具、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学校家具、档案库房家具、医

院家具、医疗器械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施工一体化;空气净化设

备、自动化控制设备、实验室仪器耗材的研发、销售;实验室整体建设与改造

的咨询、设计、施工及验收服务;实验室认证、维修保养的咨询与服务;实验

室通风及供气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洁净(净化)工程、恒温恒湿工程、机

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智能化工

程、消防工程、纯水工程、冷库工程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惠特科学的主要业务是实验室系统建设综合服

务,包括实验室规划设计、保障体系搭建、材料设备选配、安装调试、售后及

运维等服务。

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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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资质

1、经营资质

根据惠特科学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

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资质如下:

序号

持证主体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资质等级

/类别/许可范围

有效期至

/

备案日期

发证机关

1

惠特科学

234026

963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特种工程

(结构补

)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029.10.3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

惠特科学

D2340

26963

(临)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025.04.23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惠特科学

D3340

26960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等级

2029.12.27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4

惠特科学

(皖)

JZ 安

许证字

[2015]

015814

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

2027.02.11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

惠特科学

A2340

21711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026.06.3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6

惠特科学

JC2223

00010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总体集成、安防监控(乙级)

2028.01.12

安徽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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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证主体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资质等级

/类别/许可范围

有效期至

/

备案日期

发证机关

资质证书

家保密局

7

惠特科学

TS383

4097-

2026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为工业管道安装(GC2);许可参数为 3.GC1 级以外的工艺管道、

4.制冷管道

2026.09.1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

惠特科学

TS183

4068-

2027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压力管道设计;子项目为工业管道

(GC2)设计

2027.04.0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9

惠特科学

皖安资301175

0

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登记证书

叁级

2027.03.31

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10

惠特科学

皖合药监械经

营许

201905

44 号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2029.10.24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

惠特科学

皖合药监械经

营备

201916

08 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经营方式为批发;经营范围为2002 年分类目录:6801,6802,6803,6804,6805,6806,6807,6808,6809,6810,6812,6813,6815,6816,6820,6821,6822,6823,6824,6825,6826,6827,6828,6830,6831,6832,6833,6834,6840(诊断剂除外

),6841,6845,6846,6854,6855,6

856,6857,6858,6863,6864,6865,6866,6870,6877;2017 年分类目录: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2029.10.24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

深圳惠特

(粤)

JZ 安

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

2025.11.02

广东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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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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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证主体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名称

资质等级

/类别/许可范围

有效期至

/

备案日期

发证机关

许证字

[2022]

090745

房和城乡建设厅

13

深圳惠特

D3446

07927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028.09.20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认证证书

根据惠特科学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

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认证证书如下:

序号

持证主体

资质证书号

/登记编号

资质名称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认证

机构

1

惠特科学

00224Q25028R2M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27.09.09

方圆标志认证集

团有限公司

2

惠特科学

00224S23154R2M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

2027.09.09

方圆标志认证集

团有限公司

3

惠特科学

00224E33448R2M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027.09.09

方圆标志认证集

团有限公司

4

惠特科学

49821IP03470R0M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认证

2027.09.16

中审(深圳)认

证有限公司

5

惠特科学

ZGC24HSP00013R0M

有害物质过程控制

管理体系认证

2027.04.18

中赣国际认证有

限公司

6

惠特科学

NSI24FWB0104R0S-5 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2027.04.17

中标联合(北

京)认证有限公

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已经取得开展其生产经营业务所需要的相关登

记、资质和认证,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其他特许经营许可的情形,不存

在超越资质、经营范围、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

(三)经惠特科学确认和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学的业务均在中国大陆

进行,没有在中国大陆之外开展经营活动。

(四)根据《审计报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0 月惠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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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2,522.11 万元、39,662.70 万元、24,652.58 万元,

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均为

100%,公司业务明确。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学不存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主要经营资产未出现被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性

措施之情形,惠特科学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惠特科学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惠特科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鹏镧科技直接持有公司

73.73%的股

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远高于公司其他股东,鹏镧科技凭其股份所

享有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鹏镧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惠特科学的实际控制人为奚光明,奚光明直接持有公司

6.44%股

份。同时奚光明作为鹏镧科技股东,通过鹏镧科技间接持有公司

68.56%的股份;

作为惠聚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惠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46%的股份。综上,奚光明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7.46%的股份。

此外,奚光明作为鹏镧科技和惠聚合伙的实际控制人,控制鹏镧科技和惠

聚合伙的全部表决权,即奚光明通过鹏镧科技和惠聚合伙合计控制公司

78.73%

的表决权。综上,奚光明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85.17%,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具体持股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六、惠特科学的发起人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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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36

2、直接或间接持有惠特科学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惠特科学实际控制人外,其他直

接或间接持有惠特科学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黄小飞、赵玉。黄小飞直接持有

惠特科学

4.83%股份,通过鹏镧科技间接持有惠特科学 5.17%股份,合计持有

惠特科学

10.00%的股份;赵玉直接持有惠特科学 10.00%股份。

3、惠特科学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1

奚光明

公司董事长

2

黄小飞

公司董事、总经理

3

赵玉

公司董事

4

余汉全

公司董事

5

王奇

公司董事

6

王赛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7

张宝俊

公司监事

8

张启龙

公司监事会主席

9

乔杰

公司副总经理

10

张传月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11

吴海涛

公司副总经理

12

蒋宏伟

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十五、惠特科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4、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第

1-3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惠特科学关联方。

5、直接或间接控制惠特科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的控股股东为鹏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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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鹏镧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1

奚光明

鹏镧科技执行董事

2

黄小飞

鹏镧科技监事

3

奚爱玉

鹏镧科技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6、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第

1-5 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

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除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均为公司关联方,该等关联方主要包括: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上海徽焓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奚光明报告期内直接持股

92.99%、公司总经理黄小飞报告期内直接持股

7.01%的公司,已注销

2

上海惠聚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玉报告期内直接持股

99%的公司,

已注销

3

合肥市经开区眷嶂百货商行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启龙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4

安徽徽焓暖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总经理黄小飞的哥哥黄小进直接持

70.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

司,已注销

5

上海爱舍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公司子公司上海惠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99%的合伙份额,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兼董事会秘书张传月持有其

1%的合伙份额,

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7、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惠特科学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控股股东外,直接或间接持有惠

特科学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惠聚合伙。

8、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

形的关联方。

9、其他关联方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

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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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该等关联方主要包括: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安徽惠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奚光明曾控制的公司,公司与该

公司存在交易

(二)惠特科学的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报告期内

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内容

2024 1-10 月发

生额(元)

2023 年度发生

额(元)

2022 年度发生

额(元)

安徽惠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实验室家具等

71,380.53

321,718.69

1,595,779.31

2、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

租赁资产种类

2024 1-10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

用(元)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

租赁付款额

(元)

支付的租金(元)

承担的租赁负

债利息支出

(元)

增加的使用权

资产

(元)

赵玉

房屋建筑物

-

-

10,650.00

8,018.27

-

奚光明

房屋建筑物

-

-

8,650.00

6,512.49

-

合计

-

-

19,300.00

14,530.76

-

(续上表)

出租方名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

用(元)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

租赁付款额

(元)

支付的租金(元)

承担的租赁负

债利息支出

(元)

增加的使用权

资产

(元)

赵玉

房屋建筑

-

-

252,000.00

18,880.90

-

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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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出租方名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

用(元)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

租赁付款额

(元)

支付的租金(元)

承担的租赁负

债利息支出

(元)

增加的使用权

资产

(元)

奚光明

房屋建筑物

-

-

204,000.00

15,335.19

-

合计

-

-

456,000.00

34,216.09

-

(续上表)

出租方

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2 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

租金费用

(元)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

租赁付款额

(元)

支付的租金(元)

承担的租赁负

债利息支出

(元)

增加的使用权

资产

(元)

赵玉

房屋建筑物

-

-

162,188.80

31,942.53

-

奚光明

房屋建筑物

-

-

197,308.80

23,891.08

-

合计

-

-

359,497.60

55,833.61

-

3、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序号

债权人

担保方

担保主债

权金额

(万元)

担保主债权期限

担保方式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

河支行

赵玉、奚

光明

600

2021.06.30-

2022.06.08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黄小飞

最高额保证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

赵玉、奚

光明

500

2021.12.17-

2022.12.16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

徽商银行合肥习友路支

奚光明、赵玉、黄

500

2022.01.05-

2023.01.05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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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小飞

奚光明、赵玉、黄

小飞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4

徽商银行合肥习友路支

奚光明、赵玉、黄

小飞

300

2022.01.11-

2023.01.11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奚光明、赵玉、黄

小飞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

奚光明、赵玉、黄小飞、刘

月霞

1000

2022.01.27-

2023.01.26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奚明亮

抵押反担保

赵玉

抵押反担保

黄小飞、

刘月霞

抵押反担保

赵玉、奚光明、黄

小飞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

河支行

赵玉、奚

光明

600

2022.06.25-

2023.06.24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奚光明、赵玉、黄

小飞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奚光明、赵玉、张传月、张

抵押反担保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

赵玉、奚

光明

1000

2022.09.26-

2023.09.25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赵玉、奚

光明

最高额抵押

8

徽商银行合肥习友路支

赵玉、奚

光明

500

2022.12.21-

2023.12.21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9

徽商银行合肥习友路支

赵玉

500

2023.01.03-

2024.01.03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赵玉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反

担保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赵玉

500

2023.01.19-2024.01.18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奚光明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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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行

11

徽商银行合肥

习友路支行

赵玉、奚光

800

2023.03.21-2024.03.21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奚光明、赵玉、黄小飞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12

徽商银行合肥

习友路支行

赵玉、奚光

900

2023.08.22-2024.08.22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赵玉、奚光

抵押反担保

张传月、张

抵押反担保

赵玉、奚光明、黄小飞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13

徽商银行合肥

习友路支行

赵玉

500

2023.12.28-2024.12.28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赵玉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反

担保

1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

赵玉

1000

2024.01.18-2025.01.15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15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

塘支行

赵玉、奚光

1000

2024.01.31-2025.01.31

连带责任保证

赵玉、奚光明、黄小飞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

赵玉、奚光

500

2024.03.28-2025.03.27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赵玉、奚光

最高额抵押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2022 1 1

拆借金额(元)

2022 年度拆出

金额(元)

2022 年度归还金

额(元)

2022 12 31 日拆

借金额(元)

拆出

奚光明

-

300,000.00

300,000.00

-

(续上表)

关联方

2023 1 1

拆借金额(元)

2023 年度拆出

金额(元)

2023 年度归还

金额(元)

2023 12 31 日拆

借金额(元)

拆出

奚光明

-

1,810,000.00

400,000.00

1,410,000.00

(续上表)

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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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关联方

2024 1 1

拆借金额(元)

2024 1-10

拆出金额(元)

2024 1-10 月归

还金额(元)

2024 10 31

日拆借金额

(元)

拆出

奚光明

1,410,000.00

2,375,608.23

3,785,608.23

-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内容

2024 1-10 月发生

额(元)

2023 年度发

生额(元)

2022 年度发

生额(元)

安徽惠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

100,000.00

-

-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2024 1-10 月发生额

(元)

2023 年度发生额

(元)

2022 年度发生额

(元)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621,558.48

5,646,098.87

3,495,549.27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 10 31

2023 12 31

2022 12 31

账面余额

(元)

坏账准备

(元)

账面余额

(元)

坏账准备

(元)

账面余额

(元)

坏账准备

(元)

预付款项

安 徽 惠 世 金属 制 品 有 限公司

-

-

15,653.99

-

-

-

其他应收款 奚光明

-

- 1,538,843.01 76,971.15 64,271.57

3,213.58

其他应收款

安 徽 惠 聚 企业 管 理 合 伙企 业 ( 有 限合伙)

-

-

-

- 10,000.00

2,000.00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 10 31

(元)

2023 12 31

(元)

2022 12 31

(元)

应付账款

安徽惠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914,499.32

租赁负债

赵玉

202,350.00

104,079.36

租赁负债

奚光明

164,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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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8、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关联方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贷单位

贷款银行

转贷金额(万元)

起止日期

是否发生

逾期

/

约或纠纷

1

安 徽 徽 焓 暖通 科 技 有 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习友路支行

300.00 2023.09.13-2023.09.28

2

300.00 2023.11.13-2023.12.13

3

200.00 2023.11.24-2023.12.24

4

300.00 2023.12.15-2023.12.27

5

500.00 2024.03.27-2024.04.07

6

500.00 2024.07.29-2024.07.30

7

500.00 2024.09.27-2024.11.29

经核查,惠特科学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系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平等协商,

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惠特科学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对公司的相关关联

交易进行了确认,股东会按照正常程序表决。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学已在《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表决、决策程序。

为有效实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规范关联交易,保护

其他股东利益分别作出承诺:

“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具体范围

以《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关联方范围为准,下同)将尽量减少并

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

/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将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相关程序,并将按有关

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三、本人

/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

严格遵循市场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

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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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本人

/本企业

及本人

/本企业的关联方将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

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四、本人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会,平等地行使相应

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

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

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股东会对涉及本人

/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

方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五、本人

/本企业保证,本人/本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所做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

销。本人

/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

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

/本企业须对违

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导致公司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四)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有效避免发生同业竞争,惠特科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作出

了以下书面承诺:

“一、除公司外,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二、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企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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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45

对任何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本人

/本企业不再

对任何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本人

/本企

业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人

/本

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的

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三、本人

/本企业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利益的经营活动;

四、本人

/本企业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公

司所有。本人

/本企业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相关股东

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经核查,惠特科学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就有关关联交易和

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惠特科学的主要财产

(一)不动产权

根据惠特科学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惠特科学及其子公司名下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二)商标

根据惠特科学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惠特科学及其子公司拥有商标

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注册证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1

惠特科学

73122642

2024.03.28-

2034.03.27

37

2

惠特科学

73110633

2024.04.14-

2034.04.13

10

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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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注册证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3

惠特科学

73104374

2024.03.28-

2034.03.27

40

4

惠特科学

19620025

2017.05.28-

2027.05.27

37

5

惠特科学

19619294

2017.05.28-

2027.05.27

20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注册商标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

到限制的情况。

(三)专利权

根据惠特科学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惠特科学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所有权

41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

专利

33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1

发明专利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实验室用危

险品储存柜

惠特科学

2019.11.12

原始取得

2

发明专利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自动清理的

透气窗

惠特科学

2019.11.12

原始取得

3

发明专利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实验室用玻片、晾片多功能

惠特科学

2020.06.16

原始取得

4

发明专利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具有杀菌除味功能的室内净

化装置

惠特科学

2021.11.22

继受取得

(注

1)

5

发明专利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可折叠和滑动式通风开关柜

惠特科学

2017.12.06

继受取得

(注

2)

6

发明专利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具有密封锁定功能的实验室用通风管安防盖

惠特科学

2019.05.30

继受取得

(注

3)

7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基于

AI 技术

惠特科学

2023.02.20

继受取得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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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专利

的智慧实验室安全监测管理方法

及系统

4)

8

发明专利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节能型补风

通风柜

惠特科学

2024.08.08

原始取得

9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实验室环境

监测设备

惠特科学

2023.04.11

原始取得

10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

SPF 动物饮

用无菌水喂食装

惠特科学

2022.06.10

原始取得

11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装配式密封彩钢板结

惠特科学

2023.05.23

原始取得

12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特气施工用

阀门安装接头

惠特科学

2022.05.05

原始取得

13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实验室通风

惠特科学

2022.10.21

原始取得

14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暖通施工用

管道支撑架

惠特科学

2022.05.05

原始取得

15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

SPF 动物饮

用无菌水施工过

滤装置

惠特科学

2022.10.19

原始取得

16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SPF 级动物房室

内环境控制系统

惠特科学

2023.06.09

原始取得

17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穿墙

结构

惠特科学

2023.04.11

原始取得

18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实验室智能

通风实验台

惠特科学

2022.10.21

原始取得

19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防辐射墙板

连接结构

惠特科学

2022.10.19

原始取得

20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密封

线盒

惠特科学

2023.05.23

原始取得

21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实验室仪器

维护设备

惠特科学

2023.05.23

原始取得

22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生物样本库

管理装置

惠特科学

2023.04.11

原始取得

23

实用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带消音的隔

惠特科学

2021.04.01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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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取得方式

新型

热风管

24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实验室用减

震天平台

惠特科学

2018.03.12

原始取得

25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玻璃仪器放

置实验柜

惠特科学

2018.03.09

原始取得

26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动物饲养实验室用空气除臭

装置

惠特科学

2019.07.01

原始取得

27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可升降转向

式紫外灯

惠特科学

2021.04.01

原始取得

28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病理实验室的废气净化装置

惠特科学

2020.04.26

原始取得

29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实验室用快

速去水器皿柜

惠特科学

2020.06.16

原始取得

30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可消声隔音

的风机箱

惠特科学

2021.04.01

原始取得

31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可温度调节的恒温风口结构

惠特科学

2021.04.01

原始取得

32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实验室用防

火通风柜

惠特科学

2018.03.09

原始取得

33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旋流风口

惠特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

2019.07.01

原始取得

34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用于实验室的废气处理装置

惠特科学

2020.04.26

原始取得

35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方便组装的

实验桌

惠特科学

2020.04.26

原始取得

36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实验室用可移动式防水插座

惠特科学

2018.03.12

原始取得

37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具有密封功

能的电源插座

惠特科学

2019.07.01

原始取得

38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带功能柱的

实验台

惠特科学

2018.03.09

原始取得

39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实验室用玻片、晾片多功能

惠特科学

2020.06.16

原始取得

40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实验室废水

收集处理装置

惠特科学

2020.04.26

原始取得

41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柜体可移动

的实验室台柜

惠特科学

2019.07.01

原始取得

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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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49

1:2023 年 7 月,公司与专利代理机构合肥国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

同,以

2.60 万元的价格自张云飞处受让取得上述第 4 项专利。

2:2018 年 5 月,公司与专利代理机构安徽勤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

同,以

6.00 万元的价格自俞爱华处受让取得上述第 5 项专利。

3:2020 年 10 月,公司与专利代理机构合肥誉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3.18 万元的价格自何云飞处受让取得上述第 6 项专利。

4:2023 年 7 月,公司与专利代理机构合肥国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

合同,以

4.00 万元的价格自湖北康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上述第 7 项专利。

5:上述专利受让均已完成登记备案,专利转让价格系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协商确定,

定价合理。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专利权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到

限制的情况。

(四)软件著作权

根据惠特科学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惠 特 科 学 及 其 子 公 司 拥 有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权

79 项,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1

建筑行业设计管理系统

2023SR0640151

皖西学院

,邓曙光,邓宛

,惠特科学,安徽圣澜

建筑景观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

原始取得

2

建筑行业数据可视化系统

2023SR0565946

邓曙光

,皖西学院,惠特

科学

,邓宛菁,安徽圣澜

建筑景观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

原始取得

3

智慧实验室持续数据管理与

分析系统

2023SR0376489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

智慧实验室

3D 一体化模型

设计与数据集成系统

2023SR034662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5

智慧实验室后台管理系统

2023SR0326063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6

医院病理科设施管理系统

2021SR0919936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7

全息投影

-空中悬浮成像实

验室管理系统

2021SR0653176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8

惠特实验室智能控制系统

2018SR230377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9

惠特实验室恒温恒湿控制系

2018SR230433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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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50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10

惠特实验室设备管理系统

2018SR23059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11

惠特工程项目管理辅助系统

2018SR228010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12

惠特公安刑侦

DNA 实验室

净化控制系统

2018SR22831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13

惠特动物房暖通控制系统

2018SR227970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14

惠特实验室工程数据计算软

2018SR228023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15

惠特公安刑侦法医病理实验

室室内空气净化控制系统

2018SR229009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16

惠特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

2018SR227752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17

病理实验室环境在线监测系

统软件

2021SR0912953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18

公安法医病理设施管理系统

2021SR0912954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19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

2021SR0906302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20

化学实验室负压控制软件

2021SR090656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21

化学实验室空气质量管理系

2021SR0906424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22

化学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

2021SR0906303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23

病理实验室空气质量管理软

2021SR091384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24

病理实验室污染气体分析识

别管理系统软件

2021SR0913755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25

病理实验室智能消毒管理系

统软件

2021SR0921249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26

解剖室设施管理系统

2021SR0923333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27

实验室空气质量管理系统

2021SR0673334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28

实验室设施远程及移动端控

制系统

2021SR0657177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29

实验室环境及安全培训三维

仿真系统

2021SR0680661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0

实验室安全报警及疏散系统

2021SR0680660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1

实验室室内定位系统

2021SR0666205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2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系统

2021SR0673299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3

实验室设施故障分析系统

2021SR0666280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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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51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34

实验室能耗管理系统

2021SR0673295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5

实验室设施管理系统

2021SR0665936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6

实验室试剂及耗材库存系统

2021SR0666206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7

实验室试剂及危化品管理系

2021SR0666406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8

实验室信息化数据管理系统

2021SR0657174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9

实验室样品管理系统

2021SR0656342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0

实验室仪器管理系统

2021SR0656619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1

实验室用气管理系统

2021SR0648280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2

实验室资产管理系统

2021SR065189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3

实验室数字化三维管理系统

2021SR0657176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4

动物实验室自动化笼具清洗

及灭菌系统

2021SR0648661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5

实验室自动照明控制系统

2021SR0653144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6

实验室管理数字孪生设计系

统平台

2023SR032598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7

实验室智慧运维管理系统

2023SR0350772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8

实验室

BA 建筑设备管理系

2023SR0290634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49

惠特智慧实验室

3D 孪生管

理系统

2023SR1133463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50

动物房实验室管理系统

2023SR0462240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51

惠特智慧实验室信息一体化

软件

2023SR1124920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52

惠特智慧实验室自动化报表

查询系统

2023SR060760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53

惠特智慧实验室资源软件

2023SR1155689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54

惠特实验室消防安全监管报

警系统

2025SR0407263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55

惠特实验室智能化数据管理

中心平台

2025SR0407252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56

惠特实验室安全视频监控系

2025SR0407392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57

惠特实验室同位素室安全监

管系统

2025SR0407371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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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52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58

惠特实验室设备安全监控系

2025SR0407861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59

惠特实验室仪器设备共享管

理系统

2025SR0407871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60

实验室故障预防与预警响应

系统

2025SR0293003

惠特有限

原始取得

61

实验室物联网安全与运维数

据管理系统

2025SR0166000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62

实验室气体检测与预警预报

系统

2024SR2014675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63

实验室在线预约运维系统

2024SR2014626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64

实验室运维与安全管理知识

库系统

2024SR1949642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65

实验室安全管理监控系统

3D 孪生版)

2024SR1664646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66

实验室安全管理监控系统

IOS 版)

2024SR1646037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67

实验室安全管理监控系统

APP 版)

2024SR1631824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68

实验室安全管理与考试培训

系统

2024SR162630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69

实验室智能报修运维管理系

2024SR160337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70

实验室样品安全管理系统

2024SR1526300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71

实验室能源检测与预警预报

系统

2024SR140222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72

实验室环境监测与预警预报

系统

2024SR1402210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73

实验室设备运维安全管理系

2024SR1296921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74

实验室安全管理综合平台

2024SR129700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75

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系统

2024SR1297002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76

惠特智慧实验室数据采集管

理系统

2023SR0620631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77

惠特动物房实验室设备管理

系统

2023SR071274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78

惠特动物房实验室运维数据

分析系统

2023SR074499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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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53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79

惠特智慧实验室资源管理平

2023SR0955058

惠特科学

原始取得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软件著作权不存在质押等权利

受到限制的情况。

(五)域名

根据惠特科学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已经取得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注册人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

审核通过日期

1

htkxjs.com

惠特科学

ICP 备 18013037 号-2

2024.11.08

2

htkxjs.com

惠特科学

ICP 备 18013037 号-2

2024.11.08

3

hthjkj.cn

惠特科学

ICP 备 18013037 号-1

2024.11.08

(六)租赁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情况

如下:

序号

承租

出租方

面积

m2

租赁房屋地址

租赁期限

租赁用

1

惠特科

奚光明

145.55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潜 山路

190 号超高写字

1601 室

2024.01.01-

2025.12.31

办公

2

惠特科

赵玉

253.42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潜 山路

190 号超高写字

1605、1607 室

2024.01.01-

2025.12.31

办公

3

惠特科

安徽中徽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144.52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潜 山路

190 号超高写字

1402 室

2024.10.09-

2025.10.08

办公

4

惠特科

邵青枝

126.71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潜 山路

190 号超高写字

1603 室

2023.06.24-

2026.06.23

办公

5

惠特科

杭州聚星汇科技有

限公司

130.00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滨 江区 西 兴 街 道 江 陵 路2028 号星耀城 3 幢

2024.05.18-

2026.05.17

办公

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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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54

1303 室

6

惠特科学华南分公司

广州荟粤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5.00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新 塘大 街

3 号 6 栋 402

B151

2024.05.17-

2025.05.16

办公

7

惠特科

深圳市明一装饰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

500.00

深 圳 市 光 明 区 新 湖街 道 新 羌 社 区 红 湖村 正 祥 路

2 号东信

佳工业园

B 栋 1 楼

厂房

2024.04.23-

2026.04.22

办公

8

深圳惠

深圳市招光物业租赁有限公

282.95

深 圳 市 光 明 区 凤 凰街 道 凤 凰 社 区 观 光路 招 商 局 光 明 科 技园 二 期 研 发 楼

A2

4 层-A2-0401 房

2024.10.01-

2026.09.30

办公

9

深圳惠

深圳市招光物业租赁有限公

159.33

深 圳 市 光 明 区 凤 凰街 道 凤 凰 社 区 观 光路 招 商 局 光 明 科 技园 二 期 研 发 楼

A2

4 层-A2-0404 房

2024.11.25-

2026.11.30

办公

10

惠特科

陈瑾

128.81

合 肥 市 政 务 区 国 际花 都 雏 菊 苑

5 栋

101 室

2022.06.12-

2025.06.11

办公

11

惠特科

巨红

82.58

合 肥 市 长 江 西 路499 号 丰 乐 世 纪 公寓

2 栋 2002 室

2024.09.15-

2025.09.14

居住

12

惠特科

彭文健

130.00

深 圳 市 光 明 区 新 美一村

1 栋 1904 室

2025.01.10-

2025.07.09

居住

13

惠特科

聂中新

126.88

合 肥 市 政 务 区 石 台路 国 际 花 都 玫 瑰 苑8-502 室

2024.05.27-

2026.05.26

居住

14

惠特科

胡建红

116.67

合 肥 市 政 务 区 石 台路 国 际 花 都 玫 瑰 苑5#1102

2025.02.20-

2027.02.19

居住

15

惠特科

郭兴武

108.18

深 圳 市 光 明 区 明 政路

369 号中海寰宇

时代花园

6 栋 3505

2024.11.07-

2025.10.06

居住

16

惠特科

李陈梅

85.01

深 圳 市 光 明 区 明 政路

369 号中海寰宇

时代花园

5 栋 3506

2025.03.01-

2026.02.28

居住

17

深圳惠

深圳市招光物业租赁有限公

58.75

深 圳 市 光 明 区 凤 凰街 道 凤 凰 社 区 观 光路 招 商 局 光 明 科 技

2024.11.20-

2025.11.19

居住

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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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55

C 地块一期-公寓

3 栋 1 单 元 11 层 -C3A-1112

18

深圳惠

深圳市招光物业租赁有限公

43.27

深 圳 市 光 明 区 凤 凰街 道 凤 凰 社 区 观 光路 招 商 局 光 明 科 技园 宿 舍

B7 栋 宿 舍

03 层-B7-316

2024.12.23-

2025.12.22

居住

19

惠特科

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有限公司

58.72

深 圳 市 光 明 区 凤 凰街 道 侨 凯 路

459 号

招商局智慧园

C3 栋

1 单元 2504 房

2025.02.01-

2026.01.31

居住

20

惠特科

李风光

140.37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金 桔路

8 号 4 栋 2705 房

2024.06.01-

2025.05.31

居住

21

惠特科

王振华

93.91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八 家嘉苑

15 号楼 4 单元

1901 号

2024.03.20-

2025.03.19

居住

22

惠特科

邓加添

130.50

深 圳 市 光 明 新 区 新美一村

2-1101

2024.11.01-

2025.10.31

居住

23

惠特科

广州枫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30.00

广 州 市 启 新 路

2 号

601、817、815

2024.11.11-

2025.05.11

居住

24

惠特科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

公司

101.23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村 东 路

1 号院 3 号

8 层 805 室

2024.02.18-

2025.04.17

居住

25

惠特科

符现涛

89.21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八 家嘉 园

14 号楼 19 层

2 单元 2202 室

2024.05.28-

2025.05.27

居住

26

惠特科

梁海玲

40.00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贝 岗村青云坊

10 巷 6 号

202 房、306 房

2025.02.15-

2025.05.14

居住

27

惠特科

王传朋

64.98

合 肥 市 习 友 路 东 、轩辕路北福禄园

96

401

2025.02.16-

2025.08.15

居住

1、经核查,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上述房产存在未办理租赁备案

手续的情形。

公司承租上述房屋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不符合《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收到有关主管部门限期备案的要求;未办理

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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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影响房屋

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因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

租赁备案登记或其他租赁事宜瑕疵而导致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变更办

公或住宿场所、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任何损失,其将全额承担股份公司相

关的经济损失。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情形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未对

惠特科学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相关方提供了声明和承诺,

因此不会对本次挂牌转让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经核查,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上述房产存在部分出租方未提

供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形。

根据惠特科学出具的说明并核查,公司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租赁房屋并非惠

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场所,相关租赁房屋可替代性强,若未来

因无产权证等原因造成相关房产无法租赁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因上述租赁房

屋未取得产权证书事宜瑕疵而导致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变更办公或住

宿场所、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任何损失,其将全额承担股份公司相关的经

济损失。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情形未对惠特科学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且相关方提供了声明和承诺,因此不会对本次挂牌转让构成实

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

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事宜不会对惠特科学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对惠特科学本次挂牌转让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七)在建工程

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

学及控股子公司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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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57

(八)惠特科学的控股子公司

/企业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

特科学拥有

7 家控股子公司/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惠特

上海惠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现持有普陀区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230MA1K05QC44);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营业场所为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

1247 号 4 幢 5 层 511 室-50;法定代表

人为张传月;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从事环境科技、智能科技、电子科技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环保设备、实验室设备、智能

设备、仪器仪表、钢制品、家具、办公设备的销售

,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

工一体化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污染处理,工程管理

服务

,机械设备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37 年 12 月 10 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惠特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惠特科学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2、安徽焓熵

安徽焓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8 月 3 日,现持有合肥市经济

开 发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0104MA8N2JA33B);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营业场所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东海花园二期

5 幢 1704

室;法定代表人为陆莹;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

工;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

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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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58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营业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51 年 8 月 2 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焓熵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惠特科学

2,100.00

100.00

合计

2,100.00

100.00

3、深圳惠特

深圳惠特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1322MABQRAX05R);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营业场所为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

2533 号 A2 栋 401;

法定代表人为黄小进;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安全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安全

系统监控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软件

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

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消防技术服

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营业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圳惠特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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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59

1

惠特科学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4、武汉惠特

武汉惠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现持有武汉市洪山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20111MA7KJNGKXU);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营业场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三路

48 号新建商业金融业设施项

目(毛坦村城中村改造

K4 地块)3 栋 11 层(6)办号-2;法定代表人为李园园;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

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

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

能仪器仪表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销售;第一类

医疗器械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

防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营业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2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武汉惠特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惠特科学

800.00

100.00

合计

800.00

100.00

5、惠特(深圳)

惠特(深圳)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现持有深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300MACPXFR63H);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场所为深圳市光明区凤

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

2533 号 A2 栋 401;法定代表人为王奇;经营范围为实

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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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60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专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专业设计

服务;家具制造;电气设备销售;家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

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居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药物检测仪器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特种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

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

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营业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至无固

定期限。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深圳)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惠特科学

510.00

51.00

2

唐嘉

490.00

49.00

合计

1,000.00

100.00

6、海南惠特

海南惠特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现持有海南省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60000MAE556Q573);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场所为海南省三亚市崖

州区崖州湾科技城雅布伦产业园

2 号楼 431-14 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园园;经营

范围为一般项目: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

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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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61

系统集成;数字技术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

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无

固定期限。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南惠特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惠特科学

1,050.00

100.00

合计

1,050.00

100.00

7、上海爱舍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爱舍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现持有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7MAE6C1D5XC);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营业场所为上海市普陀区真

光路

1219 号 2 层;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传月;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

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

2024 年 11

25 日至 2044 年 11 月 24 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爱舍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上海惠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90

99.00

2

张传月

0.10

1.00

合计

10.00

100.00

(九)惠特科学的参股子公司

/企业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拥有

1 家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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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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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爱舍意

上海爱舍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现持有嘉定区市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114MADY7XC81J);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

场所为上海市嘉定区真新新村街道万镇路

599 号 2 幢 4 层 J;法定代表人为吴

子锐;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机、风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

销售;家具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

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

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自

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营业期限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爱舍意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上海优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00.00

35.00

2

刘金亮

400.00

20.00

3

惠特科学

400.00

20.00

4

上海爱舍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10.00

5

海世康(上海)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10.00

6

智海鲲鹏(海南)创新科技有

限公司

100.00

5.00

合计

2,000.00

100.00

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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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63

十一、惠特科学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履行完毕、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1、重大采购合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履行完毕、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的采购合同,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供应商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

采购合同

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设备

930.00

正在履行

2

采购合同书

深圳市海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通用设备

810.64

正在履行

3

产品购销合同

南京联慧源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通用设备

695.00

正在履行

4

采购合同书

安徽爱科精密钣金制造有限公司

专用设备

515.00

正在履行

5

采购合同

广州瑞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用设备

1,183.89

履行完毕

6

采购合同书

广州瑞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专用设备

890.00

履行完毕

7

产品购销合同

麦克维尔中央空调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通用设备

691.62

履行完毕

8

采购合同书

中 元 德 宝 实 验 室 系 统 科 技 ( 北京)有限公司

专用设备

591.40

履行完毕

9

3#楼装饰工程

施工合同

安徽鼎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服务

535.10

履行完毕

2、重大销售合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履行完毕、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超过

4000 万元

的销售合同,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

合同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项目(一期)实验室专项工程

14,119.89

正在履行

2

合同协议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实验室专项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8,034.61

正在履行

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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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64

工程管理中心

Ⅲ标

3

合同协议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医用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Ⅲ标

8,842.38

正在履行

4

合同协议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实验室工艺工程

I 标段

6,639.38

正在履行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动物房项目工艺安装及装饰工程(

2022)

4,688.00

正在履行

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条件建设项目施工

14,230.50

履行完毕

7

合同协议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中山大学

·深圳建设工程—实验室工艺

项 目 实 验 动 物 中 心 设 施 采购 及 安 装(

2 标)

12,130.40

履行完毕

8

合同协议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深圳市新华医院项目实验室工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2022)

5,678.29

履行完毕

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科教综合楼临床研究与医学转化中心建设项目(

2022)

5,137.15

履行完毕

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珠海市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

珠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毒品检验中心)

—第三标段

4,593.38

履行完毕

11

重点建设项目施工

合同

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台州市公共卫生中心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医药产业技术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实验室)

4,391.82

履行完毕

12

合同协议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深圳理工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动物实验室工艺工程

4,001.94

履行完毕

3、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

同及相应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债务

债权人

合同及

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

借款期限

借款用途

担保方

担保合同编

担保人

1

惠特

中国光大

HFQS

500.00

2024.03.28-

购买

连带责

HFQSBLZG 奚光明、赵

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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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65

科学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BLDH

T20240

009

2025.03.27

原材

任保证

BZ2023002

2

抵押担

HFQSBLZG

DZ2023000

1

奚光明、赵

2

惠特科学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习友路支

流借字

第习

202412

7 号

1,000.00

2024.12.30-

2025.12.30

经营性采

连带责任保证

保字第习

2024127 号

合肥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最高额

保证

最保字第习

2024006 号

奚光明、赵

合肥

市金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反

担保

JDDB24120

10

赵玉、奚光明、黄小飞

3

惠特科学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

013153

122025

0004

1,000.00

2025.01.16-

2026.01.16

经营周转

最高额

保证

3401010131

2025020000

5

奚光明、赵

4

惠特科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

兴银皖

(贷款)

(2024)

12834

450.00

2024.11.01-

2027.10.31

支付货款

最高额

保证

兴银皖(保

证)字

(2024)第

12827 号

奚光明

最高额

保证

兴银皖(保

证)字

(2024)第

12832 号

赵玉

5

惠特科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省分行

Z2447L

N15689

542

1,000.00

2024.11.18-

2026.11.18

生产经营

/

/

/

6

惠特科学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习友路支

2022

年信借

字第

XS092

918873

45389

500.00

2022.09.29-

2025.09.29

经营周转

/

/

/

7

惠特科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

支行

013020

0022-

2024 年

(蜀山)

01928

500.00

2024.11.12-

2025.11.11

生产经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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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惠特科学是上述履行完毕、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

均合法、有效,不存在履行障碍。

(二)转贷情况

1、转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满足贷款银行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的要求,

将贷款本金以支付采购款等名义汇入供应商银行账户,供应商在收到款项后将

扣除实际发生的采购款后将相关款项转回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

转贷单位

贷款银行

转贷金额(万元)

起止日期

是否发生

逾期

/

约或纠纷

1

安 徽 徽 焓 暖通 科 技 有 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习友路支行

300.00 2023.09.13-2023.09.28

2

300.00 2023.11.13-2023.12.13

3

200.00 2023.11.24-2023.12.24

4

300.00 2023.12.15-2023.12.27

5

500.00 2024.03.27-2024.04.07

6

500.00 2024.07.29-2024.07.30

7

500.00 2024.09.27-2024.11.29

2、惠特科学的整改情况

公司已向银行归还全部转贷借款,转贷行为相应贷款合同已到期履行完毕,

公司已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如约履行其他合同义务,未对贷款银行及惠特科学

造成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 并取得了相关贷款银行关于未损害银行权益、不存

在纠纷的证明。惠特科学报告期内的转贷行为已得到整改和规范,整改完毕后

已不再通过转贷形式收取银行贷款。

同时,奚光明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就转贷事宜承诺如下:“惠特科学及

其控股子公司通过转贷获得的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等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转贷的银行借款均已正常还本付息,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在

资金周转过程中,不存在相互输送利益或者损害各方利益的情形,亦未产生任

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如未来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因转贷事宜受到有权部门的处罚或被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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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人将无条件代公司承担全部费用,或在惠特科

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并承诺日

后不会就此事向公司进行追偿。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经济损失的,公司

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

/或分红款用于弥补损失。

本人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惠特科学及其他

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转贷情况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重大法律障

碍。

(三)根据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惠特科学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没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

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四)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

本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情形外,惠特科学与关联方无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经核查,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4,176,589.03 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3,584,884.25 元。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均系正常的经营活动而发生。

十二、惠特科学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行为

经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学设立至今除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外,没有

发生合并、分立行为。

惠特科学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七、惠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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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的股本及演变”。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产出售及收购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规定重大资产出售及收购行为。

(三)公司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情况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没有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

离、资产出售或收购行为。

十三、惠特科学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惠特科学章程的制定

2024 年 10 月 9 日,惠特科学召开成立大会暨首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惠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

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该章程经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

记,履行了法定程序。

(二)报告期内公司章程的修改

2022 年 6 月 17 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就公司名称变更事宜修改

公司章程,并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023 年 10 月 20 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就公司股东变更、增加注

册资本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023 年 11 月 6 日,惠特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就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修改公司章程,并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024 年 10 月 9 日,惠特科学召开成立大会暨首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决定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并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024 年 12 月 26 日,惠特科学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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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补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就增补董事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三)

2025 年 3 月 8 日,惠特科学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惠特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挂牌适用稿)》(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挂牌适用稿)》”),在公司本次挂牌后施行。

《公司章程(挂牌适用稿)》是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公司章程

(挂牌适用稿)》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的

规定。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学《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挂牌适

用稿)》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惠特科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已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相关制度。公司制定并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该等议事规则及制度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报告期内历次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真实、有效。

(四)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设立以来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历

次授权或重大决策均是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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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惠特科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惠特科学现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惠特科学现任董事会为第一届董事会,现有董事

5 名,成员为奚光明、赵

玉、黄小飞、余汉全、王奇,奚光明为董事长。奚光明、赵玉、黄小飞由惠特

科学成立大会暨首次股东会选举产生,余汉全、王奇由惠特科学

2024 年度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

经核查,惠特科学现任

5 名董事均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的人员,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

员,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

惠特科学现任监事会为第一届监事会,现有监事

3 名,成员为张启龙、张

宝俊、王赛,张启龙为监事会主席。其中,张启龙、张宝俊由惠特科学成立大

会暨首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王赛为职工代表监事,由惠特科学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

经核查,惠特科学现任

3 名监事均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的人员,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

员,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高级管理人员

惠特科学现任总经理为黄小飞,副总经理为张传月、吴海涛、蒋宏伟、乔

杰,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为张传月。惠特科学高级管理人员均由第一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聘任。

经核查,惠特科学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人员,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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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惠特科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1、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董事变化

1)2022 年初,公司未设董事会,设 1 名执行董事为奚光明。

2)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成立大会暨首次股东会,选举奚光明、

赵玉、黄小飞为惠特科学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3)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余

汉全、王奇为惠特科学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经核查,除上述变化外,公司董事近两年来不存在其他变化,公司董事的

变化,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监事变化

1)2022 年初,公司未设监事会,设 1 名监事为黄小飞。

2)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李园园为公司监事。

3)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成立大会暨首次股东会,选举张启龙、

张宝俊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推选王赛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核查,除上述变化外,公司监事近两年来不存在其他变化,公司监事的

变化,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

1)2021 年初,公司总经理为奚光明,财务负责人为张传月。

本所律师注意到,当时公司工商备案的总经理为赵玉。根据公司出具的情

况说明,报告期期初至惠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实际由奚光明履行公

司总经理职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因缺乏规范意识,公司未对总经理变更事

宜进行工商备案。

2)2024 年 10 月 9 日,惠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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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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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会议聘任黄小飞为总经理,吴海涛、蒋宏伟、乔杰、张传月为副总经理,

张传月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经核查,除上述变化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来不存在其他变化,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十六、惠特科学的税务

(一)惠特科学执行的税种及税率

惠特科学合法持有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614488),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惠特科学及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

值额

13%、9%、6%、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

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执行的税种及税率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税收优惠、财政补助

1、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取得编号为GR2*开通会员可解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通过高企复审并取得

编号为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

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按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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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审计报告》、相关政府补贴文件及银行凭证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政府补贴情况如下:

1)2022年度

①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序号

补贴项目

金额(元)

补贴依据

1

科技型中小企业

研发费用补贴

184,000.00

《合肥市

2021 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实施细则(科技创新政策)》

2

高质量发展政策知识产权部分兑

现补助

1,500.00

《关于开展

2021 年合肥市高质量发展政策知识

产权部分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合

知〔

2022〕8 号)

3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单位社

保补贴

37,068.90

《关于印发

<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的意

见实施细则

>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24

号)

4

稳岗补贴及就业

补贴

32,490.60

《安徽省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

2017〕31

号)

5

一次性留工补助

2,500.0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

2022〕9 号)

合计

-

257,559.50

-

② 财政贴息(计入当期损益)

序号

补贴项目

金额(元)

补贴依据

1

财政贴息

203,435.44

《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大纾困力度助力

企业发展若干举措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合计

-

203,435.44

-

2)2023年度

①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序号

补贴项目

金额(元)

补贴依据

1

高质量发展政策知识产权部分兑

现补助

1,500.00

《关于开展

2022 年合肥市高质量发展政策知识

产权部分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合

知〔

2023〕2 号)

2

稳岗补贴及就业

30,120.58

《安徽省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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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补贴项目

金额(元)

补贴依据

补贴

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

2017〕31

号)

3

一次性扩岗补助

4,000.0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

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

2022〕41

号)

合计

-

35,620.58

-

② 财政贴息(计入当期损益)

序号

补贴项目

金额(元)

补贴依据

1

财政贴息

213,059.4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

2022〕250 号)、《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

加大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发展若干举措实施细则的通知》、《蜀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战

新贷”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等

合计

-

213,059.45

-

3)2024年1-10月

①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序号

补贴项目

金额(元)

补贴依据

1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高新技术企

业补助

200,000.00

《关于印发

<合肥市蜀山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

>的通知》(合蜀办〔2021)20 号)

2

稳岗补贴及就业

补贴

36,765.92

《安徽省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

2017〕31

号)

3

一次性扩岗补助

2,000.0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

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23〕37 号)

合计

-

238,765.92

-

② 财政贴息(计入当期损益)

序号

补贴项目

金额(元)

补贴依据

1

财政贴息

192,000.00

《关于印发

<合肥市蜀山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

展若干政策

>的通知》(合蜀办(20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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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补贴项目

金额(元)

补贴依据

号)

合计

-

192,000.00

-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惠特科学享受的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三)经核查,惠特科学近两年来均依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十七、惠特科学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一)环境保护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

学的主营业务为实验室系统建设综合服务,包括实验室规划设计、保障体系

搭建、材料设备选配、安装调试、售后及运维等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

GB/T4754-2017),公司属于“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股转公告

2023〕201 号),公司所属行业为“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之“748 工程

技术与设计服务”之“

7481 工程管理服务”和“7484 工程设计活动”;根

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股转系统公告〔

2015〕23 号),公司

所属行业为“

12 工业”之“1211 商业和专业服务”之“121110 商业服务与

商业用品”之“

12111011 环境与设施服务”。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联 合 制 定 的 《 企 业 环 境 信 用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 ( 环 发

2013〕150 号)的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重污

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

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16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

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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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阅《合肥市

2022 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合肥市 2023 年环境监管

重点单位名录》《合肥市

2024 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惠特科学未被

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实验室系统建设综合服务,包括实验室规

划设计、保障体系搭建、材料设备选配、安装调试、售后及运维等服务,不

涉及生产、制造环节,不存在排放污染物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建设项目,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取得环评批复或办理环保验收。

3、排污许可和登记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实验室系统建设综合服务,包括实

验室规划设计、保障体系搭建、材料设备选配、安装调试、售后及运维等服

务。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废气、废水、废渣等工业污染物排放。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

版)》,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活动无须办理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记回执。

4、环境管理体系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八、惠特科学的业务”之“(二)业务资质”。

5、 根 据 惠 特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 信 用 信 息 报 告 ( 无 违 法 违 规 证 明

版)》、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部门网站,报告期内惠特科学及

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

罚的情形。

(二)安全生产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惠特科学主

营业务为实验室系统建设综合服务,包括实验室规划设计、保障体系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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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选配、安装调试、售后及运维等服务,惠特科学及深圳惠特已根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惠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

1 项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处

罚,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九、惠特科学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

罚”。

除上述处罚外,经公司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惠特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故、纠纷、处

罚情况。

(三)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的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八、惠特科学的业务”。

2、 根 据 惠 特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 信 用 信 息 报 告 ( 无 违 法 违 规 证 明

版)》、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在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

标准、安全生产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因违反前述相关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十八、惠特科学的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

(一)社会保险

根据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及社保情况的说明,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报告期各期末,惠特科学及控股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人数、比

例、未缴纳社保原因等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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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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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在职员工

人数

期末已缴

纳人数

未缴纳的原因

2022.12.31

135

113

22 人未缴纳,其中:18 人为试用期未缴,正式入职后补缴;

1 人为当月离职;2 人放弃购买;1 人为当

时分公司社保账户尚未开户,后续已缴纳。

2023.12.31

167

147

20 人未缴纳,其中:10 人为试用期未缴,正式入职后补缴;

7 人为签署劳务协议,不缴社保;1 人放弃

购买;

1 人为当月离职人员;1 人为分公司新入职员

工,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成立,还未办理完毕社

保账户开户手续。

2024.10.31

179

168

11 人未缴纳,其中:8 人为试用期未缴,正式入职后补缴;

1 人放弃购买;2 人为当月离职。

根据惠特科学出具的情况说明、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社保主管单位

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因社会

保险缴纳事宜而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处罚。

(二)住房公积金

经核查,报告期各期末,惠特科学及控股子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人

数、比例、未缴纳公积金原因等情况具体如下:

时间

在职员工

人数

期末已缴

纳人数

未缴纳的原因

2022.12.31

135

113

22 人未缴纳,其中:11 人为试用期未缴,正式入职后补缴;

2 人放弃购买;1 人为新入职原单位已购

买;

1 人为当月离职人员;7 人为当时分、子公司公

积金账户尚未开户,后续已缴纳。

2023.12.31

167

145

22 人未缴纳,其中:10 人为试用期未缴,正式入职后补缴;

7 人为签署劳务协议,不缴公积金;1 人放

弃购买;

1 人为当月离职人员;1 人退休;2 人为当

时分公司公积金账户尚未开户,后续已缴纳。

2024.10.31

179

169

10 人未缴纳,其中:7 人为试用期未缴,正式入职后补缴;

1 人放弃购买;2 人为当月离职。

根据惠特科学出具的说明、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住房公积金主管单

位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相关网站,报告期内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

司未因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而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

同时,惠特科学实际控制人奚光明签署了《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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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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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事宜的承诺》,就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事宜,

特承诺“如惠特科学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

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

/或因本次挂牌前公司未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如有)而

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代公司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公司及其下

属分、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

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并承诺日后不会就此事向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进行追偿。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惠特科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经济损失的,公

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

/或分红款用于弥补损失。

本人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惠特科学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三)劳务派遣

根据惠特科学出具的说明,报告期内惠特科学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情形、

惠特科学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瑕疵的情形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十九、惠特科学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一)根据惠特科学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惠特科学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存

在一项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2023 年 3 月,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公司在涪陵区高新

区承建的太极科创中心室内外装修工程(实验室部分)实施现场检查,认为

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到岗履职、未落实防高

处坠落安全措施、未悬挂相应警示标志等安全生产违规行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涪陵)建罚字[2023]第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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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惠特科学在涪陵区高新区承建的太极科创中心室内

外装修工程(实验室部分)因违反了《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

规定,依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的相

关规定,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决定责令惠特科学该区域停止施

工,并处罚款人民币

40000 元。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说明,惠特科学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已对

各其他项目进行检查,并及时开展一系列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相关事项进行

反思、总结,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于“未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单位,一般

违法情节的处罚标准为“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7.3 万元以下的

罚款”。惠特科学上述处罚属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规定的一般违法情节,且公司已按检查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环节

开展积极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罚款,上述处罚未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二)根据惠特科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惠特科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或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其他持有惠特科学

5%以上股份股东声明,其他持有惠特科学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案

件。

(三)根据惠特科学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惠

特科学董事长、总经理没有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

罚案件。

二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通过对惠特科学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惠特科学

本次挂牌转让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挂牌规则》《业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有关条件,本次挂牌转让不存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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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特 科 学 新 三 板 挂 牌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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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法律障碍。惠特科学本次挂牌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后即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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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