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4-1-3-1
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确认意见
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勤川精工”
)前身为江
苏勤川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川有限”
)
,曾用名江苏申达铸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申达”
)
,江苏申达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于 2022 年 8 月更名为江
苏勤川精工有限公司,并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本
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以下简称“本说明”,如无特别说明,
本说明相关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勤川有限设立
2004 年 11 月 25 日,YAO SU SU 签署《江苏申达铸造有限公司独资企业章
程》,载明 YAO SU SU 出资设立江苏勤川(曾用名“江苏申达铸造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更名为“江苏勤川精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美元,
投资总额为 2,200.00 万美元。
2004 年 12 月 2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218 号”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4 年 12 月 3 日,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
资 07)外投开业[2004]第 12020003 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核准通知书》。
2004 年 12 月 3 日,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成立,并核发了注册号为
企独苏锡总字第 00736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成立时,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4-1-3-2
序号
股 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YAO SU SU
1,000.00
100%
2、勤川有限第一次减资
2008 年 10 月 24 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所出具“苏
天锡会验字(2008)第 36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6 月 4 日,公司
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美元。
2008 年 12 月 8 日,YAO SU SU 签署《执行董事决议》和《投资方决定》,
鉴于国际金融风暴影响,同意按原股东比例减少注册资本,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
1,000 万美元减至 500 万美元,投资总额由原 2,200 万美元减至 1,000 万美元。
2008 年 12 月,YAO SU SU 签署《外商独资江苏申达铸造有限公司章程》,
载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200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在《新华日报》上
刊登《减资公告》。
2009 年 3 月 12 日,
宜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
“宜外审[2009]35 号”《关
于同意江苏申达铸造有限公司减少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等事项的批复》。2009
年 3 月 27 日,无锡市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2823289)外商投资公司准予
变更登记通知书[2009]第 03270001 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2009 年 3 月 27 日 , 无 锡 市 宜 兴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32*开通会员可解锁*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 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YAO SU SU
500.00
100%
3、勤川有限第二次减资
2017 年 1 月 10 日,YAO SU SU 签署《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
由原 500 万美元减至 300 万美元,投资总额由原 1,000 万美元减至 500 万美元。
2024 年 3 月,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宜方正验资[2024]第 004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
4-1-3-3
美元。
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在《江苏经济报》上刊登《减资公告》。
2017 年 5 月 4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02822176-3)外商投资公
司变更登记[2017]第 05030001 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2017 年 5 月 6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
的《营业执照》。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 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YAO SU SU
300.00
100%
4、勤川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 YAO SU SU 将所持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无锡市东成塑胶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成”),且公
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由 300 万美元变为 2,332.22131 万元人民币,并通过新章程。同日,YAO
SU SU 与无锡东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股权对价
为 4,900 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宜兴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宜方正评报字(2018)
第 38 号”《江苏申达铸造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4806.87
万元。
2018 年 7 月 6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
的《营业执照》。
2018 年 7 月 19 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苏宜经开商务资
备 201800049 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确认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内
资企业。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4-1-3-4
序号
股 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无锡东成
2,332.22131
100%
5、勤川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332.22131 万元增加
至 2,548.08981 万元,按原股东比例增加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同日,公司通过《江苏申达铸造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
2018 年 10 月 16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
新的《营业执照》
。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 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无锡东成
2,548.08981
100%
6、勤川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548.08981 万元增加
至 6,000.00 万元,由无锡东成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71.91019 万元,陈君虎认缴新
增注册资本 1,320.00 万元,薛洪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80.00 万元,林军认缴新
增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陶章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同日,公司通
过新章程,载明了上述变更事项。
2018 年 11 月 28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
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 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无锡东成
2,820.00
47.00%
2
陈君虎
1,320.00
22.00%
3
薛洪方
1,080.00
18.00%
4
林军
600.00
10.00%
5
陶章春
180.00
3.00%
4-1-3-5
序号
股 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6,000.00
100.00%
7、勤川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8 月 18 日,
公司股东会同意陈君虎将其所持公司 22%股权(对应 132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无锡众晟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对价为 1320 万元;林军将
其所持公司 4%股权(对应 24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无锡东成,转让对价为 240
万元,并通过新章程。同日,陈君虎与无锡众晟科技有限公司、林军与无锡东成
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9 年 9 月 5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
的《营业执照》
。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 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无锡东成
3,060.00
51.00%
2
无锡众晟科技有限公司
1,320.00
22.00%
3
薛洪方
1,080.00
18.00%
4
林军
360.00
6.00%
5
陶章春
180.00
3.00%
合计
6,000.00
100.00%
8、公司更名
2022 年 8 月 5 日,
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
“江苏勤川精工有限公司”。
同日,公司通过《章程修正案》
。
2022 年 8 月,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营
业执照》
。
9、勤川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股东会同意无锡东成将其所持公司 51%股权(对
应 3,06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陈晓锋,转让对价为 3,630 万元;无锡众晟科技
4-1-3-6
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22%股权(对应 1,32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陈君虎,转
让对价为 1,516 万元,并通过《章程修正案》。同日,无锡东成与陈晓锋、无锡
众晟科技有限公司与陈君虎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
宜。
2023 年 1 月 13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
的《营业执照》
。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 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晓锋
3,060.00
51.00%
2
陈君虎
1,320.00
22.00%
3
薛洪方
1,080.00
18.00%
4
林军
360.00
6.00%
5
陶章春
180.00
3.00%
合计
6,000.00
100.00%
10、勤川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股东会同意林军将其所持公司 6%股权(对应 36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林洁,转让对价为 0 万元,并通过《章程修正案》。同日,
林军与林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23 年 4 月 20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
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晓锋
3,060.00
51.00%
2
陈君虎
1,320.00
22.00%
3
薛洪方
1,080.00
18.00%
4
林洁
360.00
6.00%
5
陶章春
180.00
3.00%
4-1-3-7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6,000.00
100.00%
11、勤川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股东会同意林洁将其所持公司 6%股权(对应 360 万
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朱兴俊,转让对价为 0 万元,并通过《章程修正案》。同日,
林洁与朱兴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23 年 6 月 7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
的《营业执照》
。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晓锋
3,060.00
51.00%
2
陈君虎
1,320.00
22.00%
3
薛洪方
1,080.00
18.00%
4
朱兴俊
360.00
6.00%
5
陶章春
180.00
3.00%
合计
6,000.00
100.00%
12、勤川有限第三次减资
为夯实公司注册资本,减轻实缴压力,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股东会决定
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减少至 3,648.09 万元,全体股东同比例减资,并于同日通
过《章程修正案》
。同时,公司已于减资决定作出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全体债权人,
并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2023 年 8 月 10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
的《营业执照》
。
2024 年 3 月 30 日,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了上述减资事项,
并由其于出具了“宜方正审专字[2024]第 31 号”专项审计报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4-1-3-8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晓锋
1,860.52
51.00%
2
陈君虎
802.58
22.00%
3
薛洪方
656.66
18.00%
4
朱兴俊
218.89
6.00%
5
陶章春
109.44
3.00%
合计
3,648.09
100.00%
13、勤川有限第三次增资
2023 年 9 月,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648.09 万元增加至 5,005.78
万元,由陈晓锋、李星、卢致勇以各自持有的广东勤川股权评估作价,认缴新增
注册资本。同日,公司通过新章程,载明了上述变更事项。
2023 年 9 月,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23)第 090032
号
”《江苏勤川精工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广州勤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 年 4 月 30 日),广东
勤川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4,019.37 万元。
本次增资扩股中,
陈晓锋持有的广东勤川 80.0012%股权作价为 32,155,445.71
元,其中 10,861,662.39 元计入勤川有限的注册资本,剩余计入资本公积;李星
持有的广东勤川 15.00%股权作价为 6,029,055.62 元,其中 2,036,531.15 元计入勤
川有限的注册资本,剩余计入资本公积;卢致勇持有的广东勤川 4.9988%股权作
价为 2,009,202.81 元,其中 678,680.77 元计入勤川有限的注册资本,剩余计入资
本公积。
2023 年 10 月 18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
新的《营业执照》
。
2024 年 4 月 20 日,无锡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宜会师验字[2024]
第 008 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实缴
注册资本为 5,005.78 万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4-1-3-9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晓锋
2,946.69
58.87%
2
陈君虎
802.58
16.03%
3
薛洪方
656.66
13.12%
4
朱兴俊
218.89
4.37%
5
陶章春
109.44
2.19%
6
李星
203.65
4.07%
7
卢致勇
67.87
1.36%
合计
5,005.78
100.00%
14、勤川有限第四次增资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5.78 万元增加至
5,819.22 万元,由徐清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12.86 万元,丁兴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50.29 万元,无锡必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50.29 万元。同日,公司通过新章程,
载明了上述变更事项。
2024 年 1 月 31 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
的《营业执照》。
2024 年 11 月 9 日,无锡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文号为 “宜会师
验字[2024]第 024 号”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
实缴注册资本为 5,819.22 万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晓锋
2,946.69
50.64%
2
陈君虎
802.58
13.79%
3
薛洪方
656.66
11.28%
4
朱兴俊
218.89
3.76%
5
陶章春
109.44
1.88%
6
李星
203.65
3.50%
7
卢致勇
67.87
1.17%
4-1-3-10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8
徐清
312.86
5.38%
9
丁兴意
250.29
4.30%
10
无锡必晟
250.29
4.30%
合计
5,819.22
100.00%
15、勤川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股东会同意薛洪方将其所持公司 3.2843%股权(对
应 191.12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陈君虎,转让对价为 620 万元;徐清将其所持
公司 1.0575%股权(对应 61.54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卢致勇,转让对价为 200
万元,并通过《章程修正案》。薛洪方与陈君虎、徐清与卢致勇已分别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晓锋
2,946.69
50.64%
2
陈君虎
993.70
17.08%
3
薛洪方
465.54
8.00%
4
朱兴俊
218.89
3.76%
5
陶章春
109.44
1.88%
6
李星
203.65
3.50%
7
卢致勇
129.41
2.22%
8
徐清
251.32
4.32%
9
丁兴意
250.29
4.30%
10
无锡必晟
250.29
4.30%
合计
5,819.22
100.00%
(二)股份公司阶段
2025 年 1 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
2024 年 12 月 26 日,
会计师出具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54116
4-1-3-11
号),确认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勤川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
总额为 10,618.271821 万元。
2、2024 年 12 月 26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苏勤川精工有限公
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江苏勤川精工有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24]第 090043 号),确认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勤川有限经
评估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总额为 16,558.15 万元。
3、2024 年 12 月 26 日,勤川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通过以下决议:
(1)一致确认《审计报告》及其审计结果。
(2)一致确认《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果。
(3)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为股份改制基准日,将勤川有限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暂定为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
司全部权利与义务、债权债务均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公司账面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人民币 10,618.271821 万元,按 1:1.77 的
比例折股 6000 万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对应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现有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以
其拥有的公司股权所代表的净资产认购。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起人姓名/
名称
折股后股本数额
(万股)
折股后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陈晓锋
3038.2362
50.6373%
净资产
2025.1.10
2
陈君虎
1024.5696
17.0762%
净资产
2025.1.10
3
薛洪方
480.0000
8.0000%
净资产
2025.1.10
4
徐清
259.1280
4.3188%
净资产
2025.1.10
5
丁兴意
258.0645
4.3011%
净资产
2025.1.10
6
无锡必晟投资合伙企业
258.0645
4.3011%
净资产
2025.1.10
4-1-3-12
(有限合伙)
7
朱兴俊
225.6854
3.7614%
净资产
2025.1.10
8
李星
209.9799
3.4997%
净资产
2025.1.10
9
卢致勇
133.4292
2.2238%
净资产
2025.1.10
10
陶章春
112.8427
1.8807%
净资产
2025.1.10
合计
6000
100%
-
-
(4)同意自整体变更基准日(即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股份公司正式注册
成立之日(即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期间,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均由整体
变更后的股份公司享有;经营产生亏损的,则由全体发起人共同承担,并以货币
方式向股份公司补足。
4、2024 年 12 月 26 日,勤川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设立江苏勤川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5、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情况的报告》《关于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设立费用情况的报告》等议案。
6、
2025 年 1 月 20 日,
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50056
号),确认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止勤川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107,746,338.49 元,根据《公司法》的
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 6,000 万元,其余计入
资本公积。
7、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在无锡市数据局登记注册,领取了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开通会员可解锁*89912B 的《营业执照》。
4-1-3-13
(三)公司历史存在的代持形成、变动及清理情况
1、无锡东成与陈君虎、薛洪方、林军、陶章春之间的股权代持
(1)股权代持的形成、演变及解除过程
2018 年 6 月,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 YAO SU SU 将所持公司 100%
股权以 4,900 万元对价转让给无锡东成。按照无锡东成于 2023 年 10 月与陈君虎、
薛洪方、林军和陶章春等相关方签署的《协议书》
,其中 54%股权系无锡东成实
际持有、22%股权由陈君虎实际持有、18%股权由薛洪方实际持有、6%股权由林
军(实际持有人为朱兴俊)实际持有。本次各方受让 YAO SU SU 所持 100%股
权的对价款由无锡东成、陈君虎、薛洪方及林军(朱兴俊)按照各自真实持股比
例承担。
其中无锡东成 2018 年 7 月受让前述股权后将其中 3%股权转让给陶章春,双
方亦未就此次变更办理工商登记,双方已就该事项在《协议书》中确认。
2018 年 11 月,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548.08981 万元增加至
6,000.00 万元,由无锡东成、陈君虎、薛洪方、林军及陶章春按照各自真实持股
比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此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各股东的真实持股比例,于 2019 年 9 月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各方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至此解除。
(2)股权代持的背景原因
无锡东成的实际控制人陈晓锋,与实际出资人陈君虎、薛洪方、林军(朱兴
俊)为多年朋友及伙伴关系,相互信任,经协商一致,共同委托由陈晓锋出面与
YAO SU SU 商谈股权转让事宜。
鉴于 YAO SU SU 及其家人因家庭生活考虑拟搬迁至国外,YAO SU SU 需确
保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以保障交易稳定性,遂各方商议以无锡东成作为股权
名义受让主体。
。
(3)股权代持是否存在纠纷、是否涉及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
形
4-1-3-14
经相关方各自出具说明文件,并经项目组及律师访谈确认,无锡东成与陈君
虎、薛洪方、林军、陶章春就股权代持事项不涉及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无锡东
成与陈君虎、薛洪方、林军、陶章春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涉及通
过股权代持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林军与朱兴俊之间的股权代持
(1)股权代持的形成、演变及解除过程
上述无锡东成为林军代持的股权,实际持有人为朱兴俊。上述股权代持形成
后至解除的整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1 月,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548.08981 万元增加至
6,000.00 万元,其中由林军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该部分股权实际由朱
兴俊所有,并由朱兴俊提供出资款。
2019 年 8 月,公司股东会同意林军将其所持公司 4%股权(对应 240 万元注
册资本)转让给无锡东成。该部分股权因尚未由林军(朱兴俊)完成实缴,故不
涉及股权转让对价,由无锡东成直接承担实缴义务。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股东会同意林军将其所持公司 6%股权(对应 36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林洁;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股东会同意林洁将其所持
公司 6%股权(对应 36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朱兴俊。
林洁系朱兴俊的配偶、林军的姐姐,三方通过股权转让完成代持解除,两次
股权转让均未涉及股权转让价款。
(2)股权代持的背景原因
林军与陈晓锋结识较早,双方系多年好友,林军于 2015 年投资广东勤川后,
对陈晓锋的经营管理理念和产品品控较为肯定。2018 年陈晓锋收购江苏申达(勤
川精工前身)时希望和林军进一步延续先前的合作,因林军个人资金周转问题,
转而介绍更具有资金实力的姐夫朱兴俊与陈晓锋深化商业合作。
朱兴俊一方面考虑林军与陈晓锋业务合作时间较长,双方沟通较为熟络;另
一方面朱兴俊本人管理的公司事务繁忙,加之林军作为与自身的亲密亲属,双方
4-1-3-15
互相充分信赖,因此朱兴俊委托林军代其持有勤川精工股权。
(3)股权代持是否存在纠纷、是否涉及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
形
经相关方各自出具说明文件,并经项目组及律师访谈确认,朱兴俊与林军就
股权代持事项不涉及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朱兴俊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
格,不涉及通过股权代持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确
认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以上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
况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1-3-16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签字:
陈晓锋
陈君虎
薛洪方
全体监事签字:
丁兴意
谢文华
张庆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卢致勇
陶章春
谢银萍
江苏勤川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