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报告]汇乐技术: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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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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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 2

................................................................................................................................................. 5

第二节

正文 .................................................................................................................................... 8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8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9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10

四、公司的设立 ............................................................................................................................ 14

五、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19

六、发起人、股东(实际控制人) ............................................................................................. 41

七、公司的独立性 ........................................................................................................................ 60

八、公司的业务 ............................................................................................................................ 61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65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 91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109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12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 113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14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17

十六、公司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 120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 128

十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36

十九、本所律师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137

二十、结论意见 .......................................................................................................................... 143

附件一:注册商标 ...................................................................................................................... 145

附件二:专利 .............................................................................................................................. 148

附件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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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法律意见书

GLO2025SZ(法)字第 06102-1

致: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环球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聘请合同》,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

担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下简称“本

次挂牌”

)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

1 号》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其他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

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

)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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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挂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

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公司的保证:即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

本所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其

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

之处。

5. 对于《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

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制作本法律

意见书的依据。

6. 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挂牌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事项(以本法律意见书

发表意见事项为准及为限)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对境内法律事项履行了证券法律

专业人士的特别注意义务;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财务、会计、审计、

验资、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

基于专业分工及归位尽责的原则,本所律师对财务、会计、评估等非法律事项履

行了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在《法律意见书》中涉及有关财务、会计、审计、

验资、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时,均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文件和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对于制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过程中依赖主办券商、

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的基础工作或者专业意见的,本所律师履行了必要的调查、

复核工作,形成合理信赖;涉及境外法律或其他境外事项时,本所律师亦严格按

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

/或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该等引述并不表明本

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律师并不

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或结论的适当资格。

7.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挂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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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在对公司的行为以及本次挂牌涉及事项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就公司本次挂牌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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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或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汇乐技术、公司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称“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汇乐有限

东莞市汇乐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本次挂牌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上海新辉

上海新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称“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俊鹏投资

常州俊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因斯福投资

常州因斯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上海和钺

上海和钺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架桥四期

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湖州中金

湖州中金启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汉仁蜂云

共青城汉仁蜂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山高动力

山东尚颀山高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上海鼎峰

上海鼎峰嘉成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金坛创新

常州市金坛区产业创新发展私募基金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山高弘金

烟台山高弘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宁波见识

宁波见识材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杭州璟侑

杭州璟侑陆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上海璟砾

上海璟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中小基金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成都)交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金沙产投

张家港金沙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东莞创投

东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宇晨投资

广东省宇晨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历史股东

东莞汇乐

汇乐智能装备(东莞)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常州汇乐

汇乐智能装备(常州)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常州研究院

汇乐创新技术研究院(常州)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汇乐

苏州汇乐环保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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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乐机电

东莞汇乐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宁德汇乐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汇乐

汇乐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Villo Holdings (HK)

Limited”,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德国子公司

汇乐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Villo Tech GmbH”,公司的

二级全资子公司

日本汇乐

汇乐技术日本有限公司,日文名称为“

Villotech Japan 株式会

社”,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德国分公司

汇 乐技术 德国有 限公 司, 英文名 称为 “

Villo Tech Germany

Limited”,香港汇乐分支机构

苏州研究院

汇乐因斯福环保安全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湖南汇乐

湖南汇乐环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苏州检测

苏州因斯福检测有限公司,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沈阳因斯福

沈阳因斯福环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研究院的少数股东

宁德分公司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武汉分公司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苏州研究院沈阳分公司

汇乐因斯福环保安全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环 球 律 师 事 务 所

/环

/本所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本所为公司本次挂牌指派的经办律师

主办券商

/国金证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 告 期

/最近两年/近

两年

2023 年度、2024 年度

报告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境内

关境以内,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关税制度的区域,也即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

境外

关境以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的港澳台地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主权的领土范围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 法 律 意 见 书 》

/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出具的

XYZH/2025SZAA4B0411 号《东莞汇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审计报告》

《证券法》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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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挂牌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

《1 号指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 环 评 名 录 ( 2017年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

《 环 评 名 录 ( 2021年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公司章程》

公司现行有效的《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 司 章 程 ( 草案)》

公司本次挂牌后适用的《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境外法律意见书》 指

李伟斌律师行出具的关于香港汇乐的《法律意见书》及宋能倍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的关于德国子公司、德国分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香港律师

李伟斌律师行

德国律师

宋能倍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

当与货币单位有关时,除非特别指明,指中国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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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就公司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本所律师查阅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全套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案、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等;

3)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套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案、

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

1.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

挂牌的相关事宜,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次挂牌的相关事宜。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主要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有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已如期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均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按其所代表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2)本次股东大会已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挂牌的相关议案,主要内容

包括: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及有关安排、股票挂牌后的交易方式、股票挂

牌的市场层级、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具体事宜、决议的有效期

等。

3. 本次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挂牌的有关事宜,主要包括: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转公司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本次挂牌的具体方

案;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而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2)制作、签署、报送、修改本次挂牌申报材料及与本次挂牌相关的各项

文件,签署与本次挂牌相关重大合同与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修改或修订公

司章程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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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挂牌工作涉及的向股转公司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

准备、报审及相应手续的办理;

4)本次挂牌备案、股份登记、锁定股份(如有)挂牌交易工作;

5)办理与本次挂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如在授

权期限内公司就本次挂牌取得股转公司的同意函,则相关授权的期限自动延续

至公司本次挂牌相关事项完成之日。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公司本次挂牌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尚需取得股转公司同意本次挂牌的审核意见。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就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本所律师获取了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登录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查询,查验了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文件:(

1)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全套工商档案;(2)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3)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

4)与公司(包括汇乐有限)历次股本(股权)变动

相关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

经核查,公司具备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1.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由汇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目前登记

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2. 公司现持有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开通会员可解锁*99611P,注册资本为 3,810 万元,实收资本为 3,810 万元,营

业期限为

2007 年 4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3. 公司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解散事由出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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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不存在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情形;

5. 公司不存在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情形;

6. 公司不存在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的情形;

7. 公司不存在因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情形;

8. 公司不存在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的

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公司目前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对照《挂牌规则》对公司本次挂

牌应具备的实质条件逐项进行了审查。本所律师获取了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

/确认函,与公司财务负责

人及信永中和项目经办人员进行了面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

了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并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

院公告网等网站进行了互联网公众信息检索,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信用报告(无违法违

规证明版)》;(

3)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治理

制度等相关资料;(

4)《公开转让说明书》《审计报告》及验资报告;(5)房屋

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

6)公司拥有的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

域名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已履

行完毕的部分重大合同。

经核查,公司本次挂牌已符合下列实质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

公司的前身汇乐有限依法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并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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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变更设立为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

执照》。自汇乐有限成立至今,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已满两年(即两个完整的会计

年度,下同)

,汇乐技术目前总股本为

3,810 万元,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M10003 号),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股

东的出资资产、出资方式、出资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股东不存在依

法不得投资公司的情形。

据此,本所认为,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

符合《挂牌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对公司股东进行

访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股权权属明晰,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的协议等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历次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决议、外部审批程序,不存在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且仍未

依法规范或还原的情形。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依法作出股票限售安排等承诺,符合《公

司法》和《挂牌规则》等规定。

据此,本所认为,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符合

《挂牌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会议决议、组织架构图等文

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法人

治理结构,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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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说明及其执行情况评估的议案》

对公司的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和评估,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

治理机制,公司相关机构和相关人员能够按照指定的规范运作制度有效运作和

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

2. 公司合法规范经营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确认函、公安机关出具的《无

犯罪记录证明》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资料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具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任职资格,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或者被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情形。

根据林卫波、叶倩冰出具的确认函、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

受到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公司的《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及其出具的说明等资料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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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履行了有

关审议程序,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且公司

采取了有效措施防范占用情形的发生;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能够进行独

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最近两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由审计机构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据此,本所认为,公司治理机构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符合《挂牌规则》

第十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四)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 公司的业务明确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是一家从事

工业除尘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工业除

尘设备、除尘耗材及部件、其他设备及部件、技术服务等。根据《审计报告》

公 司

2023 年 度 、2024 年 度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682,755,593.15 元 、

463,117,232.91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6%、99.96%,公司主营业

务明确。

2. 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连续盈利,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

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

1元/股,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800

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 万元。

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其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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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

公司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

和解或者破产申请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所属行业或所从事业务不存在以

下情形:

1)主要业务或产能被国家或地方发布的产业政策明确禁止或淘汰的;

2)属于法规政策明确禁止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行业、业务的;

3)不符合股转系统市场定位及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据此,本所认为,公司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挂牌规则》

第十条第(三)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已与国金证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

议书》,约定由国金证券作为主办券商负责公司本次挂牌的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

工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主办券商出具了《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据此,本所认为,公司已委托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符合《挂牌规则》

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公司本次挂牌符合《公司法》《挂牌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有关要求,具备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四、公司的设立

就公司的设立情况,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公司全

套工商登记资料;(

2)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全套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议案、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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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5

与公司(包括汇乐有限)历次股权变动相关的交易协议、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评估报告、支付凭证等文件;(

4)发起人签署的《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

5)公司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6)公司现有

股东及历史股东签署的访谈记录、调查问卷、确认函等文件。

经核查,公司的设立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身汇乐有限的主要历史沿革

经核查,公司前身汇乐有限的设立及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1. 2007 4 月,汇乐有限设立

2007 年 4 月 10 日,林卫波与叶倩冰共同签署了《东莞市汇乐清洁设备有限

公司章程》,约定林卫波与叶倩冰共同出资 50 万元设立汇乐有限,其中林卫波

以货币出资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叶倩冰以货币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20%。

2007 年 4 月 20 日,东莞市广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莞市汇乐清洁设备有

限公司 2007 年度验资报告》(广联验字(2007)0090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4

月 20 日止,汇乐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0

万元。

2007 年 4 月 27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汇乐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44*开通会员可解锁*)。

汇乐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卫波

40.0000

40.0000

80.0000

2

叶倩冰

10.0000

10.0000

20.0000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00

2. 2009 3 月,汇乐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2 月 25 日,汇乐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 万

元增加至 200 万元,新增 150 万元注册资本由林卫波、叶倩冰以货币认缴,其

中林卫波认缴出资 120 万元,叶倩冰认缴出资 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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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6

2009 年 3 月 11 日,东莞市东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莞市汇乐清

洁设备有限公司 2009 年度验资报告》(东诚内验字[2009]330265 号),验证截

至 2009 年 3 月 11 日止,汇乐有限已收到林卫波、叶倩冰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合计 150 万元。

2009 年 3 月 13 日,汇乐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汇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卫波

160.0000

160.0000

80.0000

2

叶倩冰

40.0000

40.0000

20.0000

合计

200.0000

200.0000

100.0000

3. 2014 9 月,汇乐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4 年 9 月 22 日,汇乐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 万

元增加至 45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50 万元由林卫波、叶倩冰以货币认缴,其

中林卫波认缴出资 200 万元,叶倩冰认缴出资 50 万元。

2014 年 9 月 28 日,汇乐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4 年 10 月 1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莞市汇

乐清洁设备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428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10 月 15 日止,汇乐有限已收到林卫波、叶倩冰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

资本合计 25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汇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卫波

360.0000

360.0000

80.0000

2

叶倩冰

90.0000

90.0000

20.0000

合计

450.0000

450.0000

100.0000

4. 2014 10 月,汇乐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4 年 10 月 20 日,汇乐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45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0 万元由上海新辉以货币出资 55 万元认

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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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7

2014 年 10 月 29 日,汇乐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4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莞市汇乐

清洁设备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460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止,汇乐有限已收到上海新辉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出资 55 万元,

其中 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汇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卫波

360.0000

360.0000

72.0000

2

叶倩冰

90.0000

90.0000

18.0000

3

上海新辉

50.0000

50.0000

10.0000

合计

500.0000

500.0000

100.0000

(二)汇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的工商档案及其提供的资料,汇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的情况如下:

1. 2014 年 12 月 1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莞市

汇乐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4]006508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止,汇乐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5,325,369.06 元。

2. 2014 年 12 月 12 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东莞市汇乐清洁设备

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开元评报

字[2014]249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汇乐有限的净资产评估

价值为 585.70 万元。

3. 同日,汇乐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汇乐有限以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4. 2014 年 12 月 29 日,林卫波、叶倩冰、上海新辉签署了《东莞汇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同意全体股东共同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采取发起

方式将汇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以公司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的净

资产折为股份公司普通股

500 万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各自在汇

乐有限的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数额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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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8

5. 同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依法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及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监事会成员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

6. 同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573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 500 万元,均以

其拥有的汇乐有限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 5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325,369.06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7. 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就上述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3,600,000

72.0000

2

叶倩冰

900,000

18.0000

3

上海新辉

500,000

10.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00

(三)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5 年 7 月 23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4399 号),

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汇

乐环保”,证券代码“833214”,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经核查,本所认为:

公司的设立的程序、方式等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设立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和验资手续,其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

毕,公司设立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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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9

五、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就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本所律师访谈了公司股东,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查询,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公司全套工商

资料;(

2)公司历次增资及股份转让涉及的相关协议、公司章程或其修正案、

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营业执照》等文件;

3)公司历次增资及股份转

让涉及的支付凭证、完税凭证、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

4)

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持有人名册;(

5)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的公告文件、股转公司出具的函件

等。

经核查,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及发生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公司系由汇乐有限整体变更而设立,各发起人股东按照其在汇乐有限的出

资比例持有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具体参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四、公司的

设立”)

(二)公司设立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1. 2016 3 月,汇乐技术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

意公司以 1 元/股的价格分别向控股股东林卫波发行 265 万股公司股票、向外部

投资者翁明合发行 135 万股公司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4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

优先认购权。

2016 年 10 月 27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莞汇乐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908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8 月 5 日止,公司已收到林卫波、翁明合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合

计 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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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

2016 年 11 月 30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888 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400 万股。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6,250,000

69.4444

2

翁明合

1,350,000

15.0000

3

叶倩冰

900,000

10.0000

4

上海新辉

500,000

5.5556

合计

9,000,000

100.0000

2. 2017 8 月,汇乐技术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同意公司向 5 名认购对象以 10 元/股的价格合计发行公司 100 万股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 1,0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姓名

认购对象身份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翁明合

现有股东

140,000

1,400,000

2

陈妙图

外部投资者

260,000

2,600,000

3

麦锐华[注]

外部投资者

200,000

2,000,000

4

文惠庆

外部投资者

200,000

2,000,000

5

卢桑槟

外部投资者

200,000

2,000,000

合计

--

1,000,000

10,000,000

[注]:麦锐华认购资金中 110 万为莫雪梅出资,由麦锐华代莫雪梅认购 11 万股股票。

2017 年 7 月 1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莞汇乐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427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止,公司已收到翁明合、陈妙图、麦锐华、文惠庆、卢桑槟以货币形式

缴纳的出资合计 1,000 万元,其中 1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900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7 月 28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

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821 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1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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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6,250,000

62.5000

2

翁明合

1,490,000

14.9000

3

叶倩冰

900,000

9.0000

4

上海新辉

500,000

5.0000

5

陈妙图

260,000

2.6000

6

麦锐华

200,000

2.0000

7

文惠庆

200,000

2.0000

8

卢桑槟

200,000

2.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00

根据股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票转让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等

相关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集合竞

价转让。

3. 2018 1-2 月,汇乐技术第一次股份转让(股权激励)

2018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以上海新辉作为持股平台,林卫波向上

海新辉转让公司 300,000 股股份。

为实施上述激励计划,公司股东叶倩冰、翁明合、陈妙图、文惠庆、麦锐

华与卢桑槟分别以 2.6 元/股的价格通过股转系统向林卫波转让公司股份合计

198,000 股;再由林卫波以 2.6 元/股的价格通过股转系统向上海新辉转让公司股

份 300,000 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

(股)

转让价格

(元/股)

转让价款

(元)

转让时间

翁明合

林卫波

91,000

2.6000

236,600

2018.01

叶倩冰

55,000

2.6000

143,000

2018.01

陈妙图

16,000

2.6000

41,600

2018.01

麦锐华

[注]

12,000

2.6000

31,200

2018.01

文惠庆

12,000

2.6000

31,200

2018.01

卢桑槟

12,000

2.6000

31,200

2018.01

合计

198,000

2.6000

51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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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2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

(股)

转让价格

(元/股)

转让价款

(元)

转让时间

林卫波

上海新辉

300,000

2.6000

780,000

2018.02

[注]:麦锐华通过股转系统将 1.2 万股公司股票转让予林卫波,其中代莫雪梅转让 0.66 万股股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麦锐华持股数量为

18.80 万股,其中代莫雪梅持有 10.34 万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6,148,000

61.4800

2

翁明合

1,399,000

13.9900

3

叶倩冰

845,000

8.4500

4

上海新辉

800,000

8.0000

5

陈妙图

244,000

2.4400

6

麦锐华

188,000

1.8800

7

文惠庆

188,000

1.8800

8

卢桑槟

188,000

1.8800

合计

10,000,000

100.0000

4. 2018 2 月,汇乐技术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8 年 2 月,叶倩冰、林卫波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51,000 股、50,000 股股

份通过股转系统转让予莫伟锋、潘坤,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股) 转让价款(元) 转让价格(元/股)

叶倩冰

莫伟锋

1,000

19,950

19.9500

林卫波

50,000

1,000,000

20.0000

叶倩冰

潘坤

50,000

1,000,000

20.000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6,098,000

60.9800

2

翁明合

1,399,000

13.9900

3

上海新辉

800,000

8.0000

4

叶倩冰

794,000

7.9400

5

陈妙图

244,000

2.4400

6

麦锐华

188,000

1.8800

7

文惠庆

188,000

1.8800

8

卢桑槟

188,000

1.8800

9

莫伟锋

51,000

0.5100

10

潘坤

50,000

0.5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00

5. 2018 7 月,汇乐技术第三次增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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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

本 1,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共计转增 900

万股。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900 万元。

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 年 2 月 1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莞汇乐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 18-00001 号),验证截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900 万元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公司实收注

册资本 1,9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1,586,200

60.9800

2

翁明合

2,658,100

13.9900

3

上海新辉

1,520,000

8.0000

4

叶倩冰

1,508,600

7.9400

5

陈妙图

463,600

2.4400

6

麦锐华[注]

357,200

1.8800

7

文惠庆

357,200

1.8800

8

卢桑槟

357,200

1.8800

9

莫伟锋

96,900

0.5100

10

潘坤

95,000

0.5000

合计

19,000,000

100.0000

[注]:本次增资完成后,麦锐华持股数量为 35.72 万股,其中代莫雪梅持有 19.65 万股。

6. 2018 12 月,汇乐技术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8 年 12 月 6 日,翁明合将其持有的公司 232,000 股股份通过股转系统以

10.8 元/股的价格转让予容建华。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1,586,200

60.9800

2

翁明合

2,426,100

12.7689

3

上海新辉

1,520,000

8.0000

4

叶倩冰

1,508,600

7.9400

5

陈妙图

463,600

2.4400

6

文惠庆

357,200

1.8800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2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

麦锐华

357,200

1.8800

8

卢桑槟

357,200

1.8800

9

容建华

232,000

1.2211

10

莫伟锋

96,900

0.5100

11

潘坤

95,000

0.5000

合计

19,000,000

100.0000

7. 2019 4 月,汇乐技术第四次增资

2018 年 9 月至 12 月,公司分别与翁明合、麦锐华、文惠庆、孙希业、容建

华、付铜珠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由上述人员向公司提供借款,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借款方

出借方

借款金额(元)

借款期限

1

汇乐技术

麦锐华

3,000,000

2018.10.11-2019.04.10

2

文惠庆

2,000,000

2018.11.02-2019.05.01

3

孙希业

2,000,000

2018.09.29-2019.03.28

4

翁明合

1,000,000

2018.12.06-2019.06.05

5

容建华

1,000,000

2018.12.07-2019.06.06

6

付铜珠

1,000,000

2018.12.05-2019.06.04

合计

10,000,000

--

2018 年 12 月 12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拟实施债转股所涉及的付铜珠、麦锐华、容建华、孙希业、文惠庆、翁明

合 6 人持有的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

字[2018]第 1852 号),以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为评估基准日,付铜珠、麦锐华、

容建华、孙希业、文惠庆、翁明合 6 人持有的公司债权评估值为 1,000 万元。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同意付铜珠、麦锐华、容建华、孙希业、文惠庆、翁明合共 6 名认购对象以其

持有的公司合计 1,000 万元债权按照 10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 100 万

股股票。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姓名

认购对象身份

认购股份数量

(股)

认购金额

(元)

认购方式

1

麦锐华[注]

现有股东

300,000

3,000,000

非现金资产

认购

2

文惠庆

现有股东

200,000

2,000,000

3

翁明合

现有股东

100,000

1,000,000

4

容建华

现有股东

100,000

1,000,000

5

孙希业

外部投资者

200,000

2,000,000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25

序号 认购对象姓名

认购对象身份

认购股份数量

(股)

认购金额

(元)

认购方式

6

付铜珠

外部投资者

100,000

1,000,000

合计

--

1,000,000

10,000,000

--

[注]:麦锐华以持有的 300 万元债权认购公司 30 万股股票,其中代莫雪梅以债权出资 280万元,认购公司

28 万股股票。本次增资完成后,麦锐华持股数量为 65.72 万股,其中代莫

雪梅持有

47.65 万股。

2019 年 2 月 12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莞汇乐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 18-00002 号),验证截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止,公司已收到翁明合、麦锐华、文惠庆、孙希业、容建华、付铜

珠缴付的认购资金 1,000 万元,由债转股 1,000 万元,其中 100 万元计入公司注

册资本,其余 9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 年 2 月 28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

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672 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100

万股。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1,586,200

57.9310

2

翁明合

2,526,100

12.6305

3

上海新辉

1,520,000

7.6000

4

叶倩冰

1,508,600

7.5430

5

麦锐华

657,200

3.2860

6

文惠庆

557,200

2.7860

7

陈妙图

463,600

2.3180

8

卢桑槟

357,200

1.7860

9

容建华

332,000

1.6600

10

孙希业

200,000

1.0000

11

付铜珠

100,000

0.5000

12

莫伟锋

96,900

0.4845

13

潘坤

95,000

0.4750

合计

20,000,000

100.0000

8. 2019 7 月,汇乐技术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9 年 7 月 24 日,翁明合将其持有的公司 349,000 股股份通过股转系统以

13 元/股的价格转让予徐卫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26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1,586,200

57.9310

2

翁明合

2,177,100

10.8855

3

上海新辉

1,520,000

7.6000

4

叶倩冰

1,508,600

7.5430

5

麦锐华

657,200

3.2860

6

文惠庆

557,200

2.7860

7

陈妙图

463,600

2.3180

8

卢桑槟

357,200

1.7860

9

徐卫林

349,000

1.7450

10

容建华

332,000

1.6600

11

孙希业

200,000

1.0000

12

付铜珠

100,000

0.5000

13

莫伟锋

96,900

0.4845

14

潘坤

95,000

0.4750

合计

20,000,000

100.0000

9. 2019 8 月,汇乐技术第五次增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2,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

增 800 万股。

2020 年 9 月 7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莞汇乐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18-00011 号),验证截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800 万元转增股本。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8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6,220,680

57.9310

2

翁明合

3,047,940

10.8855

3

上海新辉

2,128,000

7.6000

4

叶倩冰

2,112,040

7.5430

5

麦锐华[注]

920,080

3.2860

6

文惠庆

780,080

2.7860

7

陈妙图

649,040

2.3180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27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8

卢桑槟

500,080

1.7860

9

徐卫林

488,600

1.7450

10

容建华

464,800

1.6600

11

孙希业

280,000

1.0000

12

付铜珠

140,000

0.5000

13

莫伟锋

135,660

0.4845

14

潘坤

133,000

0.4750

合计

28,000,000

100.0000

[注]:本次增资完成后,麦锐华持股数量为 92.01 万股,其中代莫雪梅持有 66.70 万股。

10. 2019 10 月,汇乐技术第五次股份转让

2019 年 10 月,翁明合将其持有的公司 250,000 股股份通过股转系统以 15 元

/股的价格转让予翁泽灿。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6,220,680

57.9310

2

翁明合

2,797,940

9.9926

3

上海新辉

2,128,000

7.6000

4

叶倩冰

2,112,040

7.5430

5

麦锐华

920,080

3.2860

6

文惠庆

780,080

2.7860

7

陈妙图

649,040

2.3180

8

卢桑槟

500,080

1.7860

9

徐卫林

488,600

1.7450

10

容建华

464,800

1.6600

11

孙希业

280,000

1.0000

12

翁泽灿

250,000

0.8929

13

付铜珠

140,000

0.5000

14

莫伟锋

135,660

0.4845

15

潘坤

133,000

0.4750

合计

28,000,000

100.0000

11. 2020 3 月,汇乐技术第六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3 月 27 日,林卫波将其持有的公司 134,000 股股份通过股转系统以

7.5 元/股的价格转让予高建彬。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6,086,680

57.4524

2

翁明合

2,797,940

9.9926

3

上海新辉

2,128,000

7.6000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28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

叶倩冰

2,112,040

7.5430

5

麦锐华

920,080

3.2860

6

文惠庆

780,080

2.7860

7

陈妙图

649,040

2.3180

8

卢桑槟

500,080

1.7860

9

徐卫林

488,600

1.7450

10

容建华

464,800

1.6600

11

孙希业

280,000

1.0000

12

翁泽灿

250,000

0.8929

13

付铜珠

140,000

0.5000

14

莫伟锋

135,660

0.4845

15

高建彬

134,000

0.4786

16

潘坤

133,000

0.4750

合计

28,000,000

100.0000

12. 2020 7 月,汇乐技术第七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7 月,麦锐华将其持有的公司 267,000 股股份通过股转系统以13 元/

股的价格转让予莫雪梅,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 股股份以15 元/股的价格转让

予莫雪梅,本次股份转让均价为 14.1994 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系代持还原,麦锐华将 667,000 股股份转让予莫雪梅。本次股

份转让完成后,双方代持关系解除。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6,086,680

57.4524

2

翁明合

2,797,940

9.9926

3

上海新辉

2,128,000

7.6000

4

叶倩冰

2,112,040

7.5430

5

文惠庆

780,080

2.7860

6

莫雪梅

667,000

2.3821

7

陈妙图

649,040

2.3180

8

卢桑槟

500,080

1.7860

9

徐卫林

488,600

1.7450

10

容建华

464,800

1.6600

11

孙希业

280,000

1.0000

12

麦锐华

253,080

0.9039

13

翁泽灿

250,000

0.8929

14

付铜珠

140,000

0.5000

15

莫伟锋

135,660

0.4845

16

高建彬

134,000

0.4786

17

潘坤

133,000

0.4750

合计

28,000,000

100.0000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29

13. 2020 8 月,汇乐技术第八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8 月至 9 月,林卫波将其持有的公司 599,700 股股份通过股转系统以

均价 7.1467 元/股的价格转让予宇晨投资;叶倩冰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000 股股

份通过股转系统以 7.1 元/股的价格转让予宇晨投资。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5,486,980

55.3106

2

翁明合

2,797,940

9.9926

3

上海新辉

2,128,000

7.6000

4

叶倩冰

2,012,040

7.1859

5

文惠庆

780,080

2.7860

6

宇晨投资

699,700

2.4989

7

莫雪梅

667,000

2.3821

8

陈妙图

649,040

2.3180

9

卢桑槟

500,080

1.7860

10

徐卫林

488,600

1.7450

11

容建华

464,800

1.6600

12

孙希业

280,000

1.0000

13

麦锐华

253,080

0.9039

14

翁泽灿

250,000

0.8929

15

付铜珠

140,000

0.5000

16

莫伟锋

135,660

0.4845

17

高建彬

134,000

0.4786

18

潘坤

133,000

0.4750

合计

28,000,000

100.0000

14. 2021 1 月,汇乐技术第九次股份转让

2021 年 1 月,林卫波将其持有的公司 699,100 股股份通过股转系统以均价

7.3733 元/股的价格转让予卢武明。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52.8139

2

翁明合

2,797,940

9.9926

3

上海新辉

2,128,000

7.6000

4

叶倩冰

2,012,040

7.1859

5

文惠庆

780,080

2.7860

6

宇晨投资

699,700

2.4989

7

卢武明

699,100

2.4968

8

莫雪梅

667,000

2.3821

9

陈妙图

649,040

2.3180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30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0

卢桑槟

500,080

1.7860

11

徐卫林

488,600

1.7450

12

容建华

464,800

1.6600

13

孙希业

280,000

1.0000

14

麦锐华

253,080

0.9039

15

翁泽灿

250,000

0.8929

16

付铜珠

140,000

0.5000

17

莫伟锋

135,660

0.4845

18

高建彬

134,000

0.4786

19

潘坤

133,000

0.4750

合计

28,000,000

100.0000

15. 2021 3 月,公司股票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公司向股转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2021 年 3 月 18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668 号),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3 月 25 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16. 2021 6 月,汇乐技术第十次股份转让

2021 年 6 月 1 日,宇晨投资与陈振海签订《股权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宇

晨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699,700 股股份以 7.14 元/股的价格转让予陈振海。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52.8139

2

翁明合

2,797,940

9.9926

3

上海新辉

2,128,000

7.6000

4

叶倩冰

2,012,040

7.1859

5

文惠庆

780,080

2.7860

6

陈振海

699,700

2.4989

7

卢武明

699,100

2.4968

8

莫雪梅

667,000

2.3821

9

陈妙图

649,040

2.3180

10

卢桑槟

500,080

1.7860

11

徐卫林

488,600

1.7450

12

容建华

464,800

1.6600

13

孙希业

280,000

1.0000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31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4

麦锐华

253,080

0.9039

15

翁泽灿

250,000

0.8929

16

付铜珠

140,000

0.5000

17

莫伟锋

135,660

0.4845

18

高建彬

134,000

0.4786

19

潘坤

133,000

0.4750

合计

28,000,000

100.0000

17. 2021 8 月,公司名称变更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东莞汇乐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

修订。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就上述名称变更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8. 2022 1 月,汇乐技术第六次增资(股权激励)

2021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激励计划议案》《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俊鹏投资、因斯福投资以 7.14 元/股的价

格合计认购公司新增 1,680,672 股股份,其中,俊鹏投资出资 1,050 万元认购公

司新增 1,470,588 股股份,其余 902.941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因斯福投资出资

15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 210,084 股股份,其余 128.991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

注册资本由 2,800 万元变更为 2,968.0672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俊鹏投资、因斯福投资就上述增资事宜签订了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出具

的《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粤验字[2022]第 00012 号),

因斯福投资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实缴出资,俊鹏投资已于 2022 年 1 月完成实

缴出资。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32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49.8233

2

翁明合

2,797,940

9.4268

3

上海新辉

2,128,000

7.1696

4

叶倩冰

2,012,040

6.7790

5

俊鹏投资

1,470,588

4.9547

6

文惠庆

780,080

2.6282

7

陈振海

699,700

2.3574

8

卢武明

699,100

2.3554

9

莫雪梅

667,000

2.2473

10

陈妙图

649,040

2.1867

11

卢桑槟

500,080

1.6849

12

徐卫林

488,600

1.6462

13

容建华

464,800

1.5660

14

孙希业

280,000

0.9434

15

麦锐华

253,080

0.8527

16

翁泽灿

250,000

0.8423

17

因斯福投资

210,084

0.7078

18

付铜珠

140,000

0.4717

19

莫伟锋

135,660

0.4571

20

高建彬

134,000

0.4515

21

潘坤

133,000

0.4481

合计

29,680,672

100.0000

19. 2022 1 月,汇乐技术第七次增资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与翁明合、陈振海签订了《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翁明合、陈振海以 10.11 元/股的价格合计认购公

司新增 890,208 股股份,其中,翁明合出资 60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 593,472 股股

份,其余 540.652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陈振海出资 30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

296,736 股股份,其余 270.326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上述增资事宜,

公司注册资本由 2,968.0672 万元变更为 3,057.0880 万元。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 年 3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了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粤验字[2022]第 00012 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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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

证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止,公司实收注册资本 3,057.0880 万元。

2023 年 6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莞

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M10163 号), 经 复 核,公司 2022 年注册资本从 2,968.0672 万元变更为

3,057.0880 万元的实收情况过程中,“大信粤验字[2022]第 00012 号”验资报告

记载的相关信息与财务账簿记载的实际情况相符。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48.3724

2

翁明合

3,391,412

11.0936

3

上海新辉

2,128,000

6.9609

4

叶倩冰

2,012,040

6.5816

5

俊鹏投资

1,470,588

4.8104

6

陈振海

996,436

3.2594

7

文惠庆

780,080

2.5517

8

卢武明

699,100

2.2868

9

莫雪梅

667,000

2.1818

10

陈妙图

649,040

2.1231

11

卢桑槟

500,080

1.6358

12

徐卫林

488,600

1.5983

13

容建华

464,800

1.5204

14

孙希业

280,000

0.9159

15

麦锐华

253,080

0.8278

16

翁泽灿

250,000

0.8178

17

因斯福投资

210,084

0.6872

18

付铜珠

140,000

0.4580

19

莫伟锋

135,660

0.4438

20

高建彬

134,000

0.4383

21

潘坤

133,000

0.4351

合计

30,570,880

100.0000

20. 2022 4 月,汇乐技术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2022 年 4 月 11 日,卢桑槟与翁泽灿签订了《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卢桑槟将其持有的公司 194,370 股股份以 381.48 万

元的价格转让予翁泽灿,每股价格为 19.63 元。

2022 年 4 月 18 日,容建华与翁泽灿签订了《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容建华将其持有的公司 51,970 股股份以 102 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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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4

价格转让予翁泽灿,每股价格为 19.63 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48.3724

2

翁明合

3,391,412

11.0936

3

上海新辉

2,128,000

6.9609

4

叶倩冰

2,012,040

6.5816

5

俊鹏投资

1,470,588

4.8104

6

陈振海

996,436

3.2594

7

文惠庆

780,080

2.5517

8

卢武明

699,100

2.2868

9

莫雪梅

667,000

2.1818

10

陈妙图

649,040

2.1231

11

翁泽灿

496,340

1.6236

12

徐卫林

488,600

1.5983

13

容建华

412,830

1.3504

14

卢桑槟

305,710

1.0000

15

孙希业

280,000

0.9159

16

麦锐华

253,080

0.8278

17

因斯福投资

210,084

0.6872

18

付铜珠

140,000

0.4580

19

莫伟锋

135,660

0.4438

20

高建彬

134,000

0.4383

21

潘坤

133,000

0.4351

合计

30,570,880

100.0000

21. 2022 7 月,汇乐技术第十二次股份转让

2022 年 7 月 20 日,陈妙图、高建彬、卢桑槟、孙希业、徐卫林分别与受让

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股) 转让价款(元)

转让价格

(元/股)

1

陈妙图

黄雯瑾

509,494

20,000,000

39.2546

2

上海璟砾

[注]

114,173

4,481,600

39.2527

3

宁波见识

25,373

1,000,000

39.4120

4

高建彬

杭州璟侑

44,664

1,753,200

39.2531

5

卢桑槟

宁波见识

152,854

6,000,000

39.2531

6

孙希业

杭州璟侑

139,984

5,494,800

39.2531

7

徐卫林

宁波见识

76,427

3,000,000

39.2531

[注]:2022 年 7 月,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时,上海璟砾尚未成立,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上海璟砾(筹)签署。

2022 年 8 月,上海璟砾成立后,上海璟砾与转让方签订了正式转让

协议,并支付了股份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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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5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48.3724

2

翁明合

3,391,412

11.0936

3

上海新辉

2,128,000

6.9609

4

叶倩冰

2,012,040

6.5816

5

俊鹏投资

1,470,588

4.8104

6

陈振海

996,436

3.2594

7

文惠庆

780,080

2.5517

8

卢武明

699,100

2.2868

9

莫雪梅

667,000

2.1818

10

黄雯瑾

509,494

1.6666

11

翁泽灿

496,340

1.6236

12

容建华

412,830

1.3504

13

徐卫林

412,173

1.3483

14

宁波见识

254,654

0.8330

15

麦锐华

253,080

0.8278

16

因斯福投资

210,084

0.6872

17

杭州璟侑

184,648

0.6040

18

卢桑槟

152,856

0.5000

19

孙希业

140,016

0.4580

20

付铜珠

140,000

0.4580

21

莫伟锋

135,660

0.4438

22

潘坤

133,000

0.4351

23

上海璟砾

114,173

0.3735

24

高建彬

89,336

0.2922

合计

30,570,880

100.0000

22. 2022 9 月,汇乐技术第八次增资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上海和钺、架桥

四期、湖州中金、上海鼎峰、金坛创新以合计 18,000 万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

3,439,224 股股份,其中 343.9224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17,656.0776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401.010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股) 出资金额(元) 增资价格(元/股)

1

上海和钺

1,337,476

70,000,000

52.3374

2

架桥四期

764,272

40,000,000

52.3374

3

湖州中金

573,204

30,000,000

52.3374

4

上海鼎峰

382,136

20,000,000

52.3374

5

金坛创新

382,136

20,000,000

52.3374

合计

3,439,224

18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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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6

2022 年 8 月 21 日,公司与上海和钺、架桥四期、湖州中金、上海鼎峰、金

坛创新等股东就上述增资事宜签订了《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

协议》。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 年 1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莞汇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M10001 号),验证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止,公司实收注册资本 3,401.0104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43.4808

2

翁明合

3,391,412

9.9718

3

上海新辉

2,128,000

6.2570

4

叶倩冰

2,012,040

5.9160

5

俊鹏投资

1,470,588

4.3240

6

上海和钺

1,337,476

3.9326

7

陈振海

996,436

2.9298

8

文惠庆

780,080

2.2937

9

架桥四期

764,272

2.2472

10

卢武明

699,100

2.0556

11

莫雪梅

667,000

1.9612

12

湖州中金

573,204

1.6854

13

黄雯瑾

509,494

1.4981

14

翁泽灿

496,340

1.4594

15

容建华

412,830

1.2138

16

徐卫林

412,173

1.2119

17

上海鼎峰

382,136

1.1236

18

金坛创新

382,136

1.1236

19

宁波见识

254,654

0.7488

20

麦锐华

253,080

0.7441

21

因斯福投资

210,084

0.6177

22

杭州璟侑

184,648

0.5429

23

卢桑槟

152,856

0.4494

24

孙希业

140,016

0.4117

25

付铜珠

140,000

0.4116

26

莫伟锋

135,660

0.3989

27

潘坤

133,000

0.3911

28

上海璟砾

114,173

0.3357

29

高建彬

89,336

0.2627

合计

34,010,104

100.0000

23. 2022 10 月,汇乐技术第九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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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7

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汉仁蜂云、山高

动力、山高弘金以合计 8,000 万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 1,528,544 股股份,其中

152.8544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7,847.145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注

册资本变更为 3,553.864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股) 出资金额(元) 增资价格(元/股)

1

汉仁蜂云

573,204

30,000,000

52.3374

2

山高动力

573,204

30,000,000

52.3374

3

山高弘金

382,136

20,000,000

52.3374

合计

1,528,544

80,000,000

--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与汉仁蜂云、山高动力、山高弘金等股东就上述增

资事宜签订了《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 年 1 月 1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莞汇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M10002 号),验证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实收注册资本 3,553.8648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41.6107

2

翁明合

3,391,412

9.5429

3

上海新辉

2,128,000

5.9878

4

叶倩冰

2,012,040

5.6616

5

俊鹏投资

1,470,588

4.1380

6

上海和钺

1,337,476

3.7634

7

陈振海

996,436

2.8038

8

文惠庆

780,080

2.1950

9

架桥四期

764,272

2.1505

10

卢武明

699,100

1.9672

11

莫雪梅

667,000

1.8768

12

湖州中金

573,204

1.6129

13

汉仁蜂云

573,204

1.6129

14

山高动力

573,204

1.6129

15

黄雯瑾

509,494

1.4336

16

翁泽灿

496,340

1.3966

17

容建华

412,830

1.1616

18

徐卫林

412,173

1.1598

19

上海鼎峰

382,136

1.0753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38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0

金坛创新

382,136

1.0753

21

山高弘金

382,136

1.0753

22

宁波见识

254,654

0.7166

23

麦锐华

253,080

0.7121

24

因斯福投资

210,084

0.5911

25

杭州璟侑

184,648

0.5196

26

卢桑槟

152,856

0.4301

27

孙希业

140,016

0.3940

28

付铜珠

140,000

0.3939

29

莫伟锋

135,660

0.3817

30

潘坤

133,000

0.3742

31

上海璟砾

114,173

0.3213

32

高建彬

89,336

0.2514

合计

35,538,648

100.0000

24. 2022 12 月,汇乐技术第十次增资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中小基金、金沙产投、架桥四期、

东莞创投以合计 15,854.77 万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 2,561,352 股股份,其中

256.1352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15,598.6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 3,81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股) 出资金额(元) 增资价格(元/股)

1

中小基金

1,292,407

79,999,993.30

61.90

2

金沙产投

646,203

39,999,965.70

61.90

3

架桥四期

461,192

28,547,784.80

61.90

4

东莞创投

161,550

9,999,945.00

61.90

合计

2,561,352

158,547,688.80

--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中小基金、金沙产投、架桥四期、东莞创投等

股东就上述增资事宜签订了《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 年 1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莞汇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M10003 号),验证截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止,公司实收注册资本 3,81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39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38.8133

2

翁明合

3,391,412

8.9013

3

上海新辉

2,128,000

5.5853

4

叶倩冰

2,012,040

5.2809

5

俊鹏投资

1,470,588

3.8598

6

上海和钺

1,337,476

3.5104

7

中小基金

1,292,407

3.3921

8

架桥四期

1,225,464

3.2164

9

陈振海

996,436

2.6153

10

文惠庆

780,080

2.0475

11

卢武明

699,100

1.8349

12

莫雪梅

667,000

1.7507

13

金沙产投

646,203

1.6961

14

湖州中金

573,204

1.5045

15

汉仁蜂云

573,204

1.5045

16

山高动力

573,204

1.5045

17

黄雯瑾

509,494

1.3373

18

翁泽灿

496,340

1.3027

19

容建华

412,830

1.0835

20

徐卫林

412,173

1.0818

21

上海鼎峰

382,136

1.0030

22

金坛创新

382,136

1.0030

23

山高弘金

382,136

1.0030

24

宁波见识

254,654

0.6684

25

麦锐华

253,080

0.6643

26

因斯福投资

210,084

0.5514

27

杭州璟侑

184,648

0.4846

28

东莞创投

161,550

0.4240

29

卢桑槟

152,856

0.4012

30

孙希业

140,016

0.3675

31

付铜珠

140,000

0.3675

32

莫伟锋

135,660

0.3561

33

潘坤

133,000

0.3491

34

上海璟砾

114,173

0.2997

35

高建彬

89,336

0.2345

合计

38,100,000

100.0000

25. 2025 3 月,汇乐技术第十三次股份转让

2025 年 3 月 6 日,黄雯瑾与郑建萍签订了《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黄雯瑾将其持有的公司 509,494 股股份以 2,000 万元的价格

转让予郑建萍,每股价格为 39.2546 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40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38.8133

2

翁明合

3,391,412

8.9013

3

上海新辉

2,128,000

5.5853

4

叶倩冰

2,012,040

5.2809

5

俊鹏投资

1,470,588

3.8598

6

上海和钺

1,337,476

3.5104

7

中小基金

1,292,407

3.3921

8

架桥四期

1,225,464

3.2164

9

陈振海

996,436

2.6153

10

文惠庆

780,080

2.0475

11

卢武明

699,100

1.8349

12

莫雪梅

667,000

1.7507

13

金沙产投

646,203

1.6961

14

湖州中金

573,204

1.5045

15

汉仁蜂云

573,204

1.5045

16

山高动力

573,204

1.5045

17

郑建萍

509,494

1.3373

18

翁泽灿

496,340

1.3027

19

容建华

412,830

1.0835

20

徐卫林

412,173

1.0818

21

上海鼎峰

382,136

1.0030

22

金坛创新

382,136

1.0030

23

山高弘金

382,136

1.0030

24

宁波见识

254,654

0.6684

25

麦锐华

253,080

0.6643

26

因斯福投资

210,084

0.5514

27

杭州璟侑

184,648

0.4846

28

东莞创投

161,550

0.4240

29

卢桑槟

152,856

0.4012

30

孙希业

140,016

0.3675

31

付铜珠

140,000

0.3675

32

莫伟锋

135,660

0.3561

33

潘坤

133,000

0.3491

34

上海璟砾

114,173

0.2997

35

高建彬

89,336

0.2345

合计

38,100,000

100.0000

(三)公司股份质押及其他第三方权利情况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

结或设定其他第三方权益的情况,亦未涉及任何争议或纠纷。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41

1.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股权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2. 公司历次股份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或设定其他第三方权益的情况,亦未涉及任何争议或纠纷。

六、发起人、股东(实际控制人)

就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本所律师获取了公司股东填写

的调查问卷、出具的承诺函,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访谈,并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进行互联网公众信息检索,

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机构股东的

《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合伙协议等资料;(2)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会议文件;(

3)公司的全套工商注册登记文件等;(4)金坛创新就

国有股权管理相关事宜出具的说明文件。

(一)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系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由汇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共 3

名,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3,600,000

72.0000

2

叶倩冰

900,000

18.0000

3

上海新辉

500,000

10.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00

公司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六、发起人、股东(实

际控制人)

”之“

(二)公司的现有股东”

经核查,公司的发起人具有担任发起人的资格,发起人的人数、住所、出

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已全部实缴。

(二)公司的现有股东

根据公司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并经其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公司的现有股东共

35 名,情况如下: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42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卫波

14,787,880

38.8133

2

翁明合

3,391,412

8.9013

3

上海新辉

2,128,000

5.5853

4

叶倩冰

2,012,040

5.2809

5

俊鹏投资

1,470,588

3.8598

6

上海和钺

1,337,476

3.5104

7

中小基金

1,292,407

3.3921

8

架桥四期

1,225,464

3.2164

9

陈振海

996,436

2.6153

10

文惠庆

780,080

2.0475

11

卢武明

699,100

1.8349

12

莫雪梅

667,000

1.7507

13

金沙产投

646,203

1.6961

14

湖州中金

573,204

1.5045

15

汉仁蜂云

573,204

1.5045

16

山高动力

573,204

1.5045

17

郑建萍

509,494

1.3373

18

翁泽灿

496,340

1.3027

19

容建华

412,830

1.0835

20

徐卫林

412,173

1.0818

21

上海鼎峰

382,136

1.0030

22

金坛创新

382,136

1.0030

23

山高弘金

382,136

1.0030

24

宁波见识

254,654

0.6684

25

麦锐华

253,080

0.6643

26

因斯福投资

210,084

0.5514

27

杭州璟侑

184,648

0.4846

28

东莞创投

161,550

0.4240

29

卢桑槟

152,856

0.4012

30

孙希业

140,016

0.3675

31

付铜珠

140,000

0.3675

32

莫伟锋

135,660

0.3561

33

潘坤

133,000

0.3491

34

上海璟砾

114,173

0.2997

35

高建彬

89,336

0.2345

合计

38,100,000

100.0000

经核查,公司共有

35 名股东,其中 18 名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股东,

17 名为依法有效存续的机构股东,各股东均具有担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公司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 自然人股东

经核查,公司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43

序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1

林卫波

中国

445202197607******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2

翁明合

中国

44*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3

叶倩冰

中国

441900198111******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4

陈振海

中国

452503198208******

广西北流市

5

文惠庆

中国

441900197411******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6

卢武明

中国

44*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7

莫雪梅

中国

45*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8

郑建萍

中国

31*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市徐汇区

9

翁泽灿

中国

44522419941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0

容建华

中国

44*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11

徐卫林

中国

342601197506******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12

麦锐华

中国

441900198301******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13

卢桑槟

中国

44*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14

孙希业

中国

441900198001******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15

付铜珠

中国

35*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州市番禺区

16

莫伟锋

中国

441900197704******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17

潘坤

中国

44*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

18

高建彬

中国

61*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 员工持股平台

上海新辉、俊鹏投资、因斯福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上海新辉、

俊鹏投资、因斯福投资的工商资料、前述股东及其出资人填写的调查问卷、出

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对其出资人进行访谈,上海新辉、俊鹏投资、因斯福

投资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上海新辉、俊鹏投资、因斯福

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

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

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上述

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新辉

根据上海新辉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

查,上海新辉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新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3853X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蔡凯敏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860 号 10 幢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44

出资额

88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10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新辉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蔡凯敏

普通合伙人

18.6124

21.1505

2

卢宝

有限合伙人

14.5100

16.4886

3

萧子东

有限合伙人

10.0375

11.4062

4

陈华清

有限合伙人

5.9177

6.7247

5

张志兵

有限合伙人

5.3677

6.0997

6

张肖

有限合伙人

4.4880

5.1000

7

钟艳花

有限合伙人

4.0700

4.6250

8

黎明辉

有限合伙人

3.3399

3.7953

9

肖桂菊

有限合伙人

3.3273

3.7810

10

陈志勇

有限合伙人

3.0395

3.4540

11

欧小娟

有限合伙人

2.7500

3.1250

12

姚勇

有限合伙人

2.7500

3.1250

13

苏为军

有限合伙人

2.2000

2.5000

14

唐志国

有限合伙人

1.6500

1.8750

15

何飞

有限合伙人

1.6500

1.8750

16

冯景浩

有限合伙人

1.6500

1.8750

17

黄子鸣

有限合伙人

1.3200

1.5000

18

黎芳珍

有限合伙人

1.3200

1.5000

合计

88.0000

100.0000

[注]: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新辉有限合伙人萧子东、唐志国、黄子鸣已自公司离职。

(2)俊鹏投资

根据俊鹏投资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

查,俊鹏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常州俊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7EBA5H0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卫波

住所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2777 号

出资额

1,0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4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俊鹏投资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林卫波

普通合伙人

401.5381

38.2417

2

黄涛

有限合伙人

151.7000

14.4476

3

谢小鹏

有限合伙人

147.6832

14.0651

4

彭泽才

有限合伙人

60.0000

5.7143

5

姚勇

有限合伙人

28.5600

2.7200

6

冯景浩

有限合伙人

28.5600

2.7200

7

李怀俊

有限合伙人

11.5347

1.0985

8

温琪尧

有限合伙人

11.2200

1.0686

9

刘涛

有限合伙人

10.3816

0.9887

10

陈资江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9524

11

戴峰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9524

12

盛建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9524

13

陈赟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9524

14

刘仕杭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9524

15

伍东

有限合伙人

10.0000

0.9524

16

王国强

有限合伙人

9.2277

0.8788

17

王银安

有限合伙人

8.0746

0.7690

18

李海燕

有限合伙人

8.0746

0.7690

19

卢德华

有限合伙人

7.0480

0.6712

20

赖相卫

有限合伙人

6.9208

0.6591

21

许其庭

有限合伙人

6.9208

0.6591

22

潘炳文

有限合伙人

6.7900

0.6467

23

薛剑锋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24

葛新生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25

朱世铨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26

刘岳龙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27

侯文宇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28

郑泽鹏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29

王伟豪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30

潘志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31

方超悟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32

余勇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33

陈文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34

罗华俭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35

杜荣毫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36

梁彪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37

练凯辉

有限合伙人

5.0000

0.4762

38

刘静

有限合伙人

3.4601

0.3295

39

郑伟翰

有限合伙人

3.4601

0.3295

40

吴伟峰

有限合伙人

2.0000

0.1905

41

许少丰

有限合伙人

1.8457

0.1758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46

合计

1,050.0000

100.0000

(3)因斯福投资

根据因斯福投资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核查,因斯福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常州因斯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7ERKXX4U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圣俊

住所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2777 号

出资额

1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因斯福投资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钟圣俊[注]

普通合伙人

115.8000

77.2000

2

蒋关宇

有限合伙人

18.2000

12.1333

3

李新光

有限合伙人

10.0000

6.6667

4

孙莉

有限合伙人

5.0000

3.3333

5

陈然

有限合伙人

1.0000

0.6667

合计

150.0000

100.0000

[注]: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钟圣俊系东北大学冶金学院副教授,于苏州研究院兼职。

3. 私募投资基金

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核查,公司现有股东中,宁

波见识等

13 家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其管理人均已办理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私募基金

名称

备案时间

备案编码

基金管理人名称

登记时间

基金管理人登

记编号

1

宁波见识 2021.12.10

SSX108

浙江见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08.27

P1072387

2

杭州璟侑 2021.12.02

STG580

杭州璟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017.10.13

P1065279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47

3

上海和钺 2022.09.01

SXG285

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2014.04.29

P1001473

4

架桥四期 2020.12.21

SNN704

深圳市架桥富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06.05

P1015157

5

湖州中金 2021.11.30

STD230

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06.08 GC2600032106

6

汉仁蜂云 2022.09.27

SXG970

上海汉仁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2017.06.15

P1063184

7

山高动力 2022.07.07

SVV988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014.05.20

P1002076

8

上海鼎峰

2021.12.30

STN634

嘉兴武岳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2016.11.22

P1060152

9

金坛创新

2022.03.03

STW720

常州华科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2021.08.16

P1072324

10

山高弘金

2016.07.12

SK8530

山高致远(天

津)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017.04.21

P1062481

11

中小基金

2022.06.22 SVW840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2015.08.13

P1020765

12

金沙产投

2021.07.27

SQH835

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8.02.11

P1067430

13

东莞创投

2021.03.24

SQE610

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9.06.21

P1069902

上述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宁波见识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宁波见识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见识材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7BU8HG48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见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辽河路商务大厦 1 幢 1040 室

出资额

1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48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见识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见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00

2.0000

2

宁波材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200.0000

68.0000

3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

20.0000

4

宁波城投赋甬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10.0000

合计

15,000.0000

100.0000

(2)杭州璟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杭州璟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璟侑陆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KJ47592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璟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 3 号 790 工位

出资额

3,8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7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2031 年 7 月 19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璟侑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璟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80.0000

4.7368

2

杨帆

有限合伙人

700.0000

18.4211

3

唐卫东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3.1579

4

尹维宇

有限合伙人

470.0000

12.3684

5

徐洪武

有限合伙人

400.0000

10.5263

6

林全

有限合伙人

350.0000

9.2105

7

杜焕楠

有限合伙人

250.0000

6.5789

8

尹刚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5.2632

9

李彩莲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3.9474

10

王桂环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2.6316

11

曹明明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2.6316

12

李飞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2.6316

13

林海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2.6316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49

14

夏锡强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2.6316

15

胡炜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2.6316

合计

3,800.0000

100.0000

(3)上海和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上海和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和钺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BPCLFAX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旻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 558 号 2 楼 A18-12 室

出资额

7,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5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5 月 29 日至 2042 年 5 月 28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和钺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旻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8.0000

1.4400

2

铜陵长江建同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3,107.0000

41.4267

3

上海姣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107.0000

41.4267

4

姚晶

有限合伙人

1,071.0000

14.2800

5

宋乐铃

有限合伙人

107.0000

1.4267

合计

7,500.0000

100.0000

(4)架桥四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架桥四期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8D237R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南省架桥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总部二路 9 号 1 栋 2 单元 215 室

出资额

144,612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35 年 6 月 8 日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5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架桥四期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海南省架桥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0.0692

2

横琴架桥创新二号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5,401.0000

24.4800

3

东莞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0

10.3726

4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0

10.3726

5

横琴架桥合美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4,390.0000

9.9508

6

深圳市架桥富凯十三号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2,505.0000

8.6473

7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

6.9151

8

深圳市架桥富凯十二号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8,700.0000

6.0161

9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8,000.0000

5.5320

1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3.4575

11

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

2.0745

12

深圳市芳桥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

2.0745

13

深圳市架桥成美致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892.0000

1.9998

14

大连泞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

1.3830

15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

1.3830

16

深圳市架桥富凯私募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00.0000

1.3139

17

深圳市架桥富凯十七号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1.0373

18

宁波御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150.0000

0.7952

19

横琴架桥创新四号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74.0000

0.7427

20

北京中凯拓装饰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0.6915

21

浏阳博慧鑫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0.6915

合计

144,612.0000

100.0000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51

(5)湖州中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湖州中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湖州中金启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1MA2JL3RN0F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泊月湾 28 幢 A 座-89

出资额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州中金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0

1.0000

2

湖州市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98,000.0000

98.0000

3

湖州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00

(6)汉仁蜂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汉仁蜂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共青城汉仁蜂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BXKEE383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汉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出资额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9 月 5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9 月 5 日至 2028 年 9 月 4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汉仁蜂云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52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汉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400.0000

13.3333

2

陈辉

有限合伙人

700.0000

23.3333

3

上海海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6.6667

4

蔡松林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6.6667

5

陈任道

有限合伙人

250.0000

8.3333

6

黄汉忠

有限合伙人

250.0000

8.3333

7

樊小超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6.6667

8

上海蜂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3.3333

9

王丹凤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3.3333

合计

3,000.0000

100.0000

(7)山高动力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山高动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山东尚颀山高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13MABQABTL1U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大路 7 号祥隆中心 A 座 2302 室

注册资本

80,7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30 年 6 月 7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山高动力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0.1239

2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9,900.0000

49.4424

3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900.0000

24.6592

4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900.0000

24.6592

5

上海颀速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800.0000

0.9913

6

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1239

合计

80,700.0000

100.0000

(8)上海鼎峰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53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上海鼎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鼎峰嘉成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7CFQYL1W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鼎峰嘉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城中路 171 弄 9 号二层 205 室

出资额

27,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30 年 11 月 9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鼎峰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鼎峰嘉成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320.0000

1.1852

2

嘉兴鼎峰嘉园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700.0000

24.8148

3

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8.5185

4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

11.1111

5

上海天使引导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

11.1111

6

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400.0000

8.8889

7

上海数宇鼎元私募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

7.4074

8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集体经

济联合社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7037

9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7037

10

王家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7037

11

上海景致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3.7037

12

上海汇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8519

13

丁岚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1852

14

赵澎

有限合伙人

30.0000

0.1111

合计

27,000.0000

100.0000

(9)金坛创新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54

金坛创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产业创新发展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7G6DUP8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胡婧

注册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333 号

出资额

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7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37 年 1 月 6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坛创新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0

100.0000

合计

300,000.0000

100.0000

(10)山高弘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山高弘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烟台山高弘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3C7LLN0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高致远(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 300 号业达智谷综合中心 8 楼 818 室

出资额

180,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8 年 3 月 16 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文化体育、娱乐、公共管理、社会保障业(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山高弘金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山高致远(天津)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0.0555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55

2

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0.0555

3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78,560.0000

99.0899

4

柳冠青

有限合伙人

900.0000

0.4994

5

李敬安

有限合伙人

450.0000

0.2497

6

李鹏飞

有限合伙人

90.0000

0.0499

合计

180,200.0000

100.0000

(11)中小基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中小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成都)交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BP6W077N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锦云东三巷 1 号

出资额

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30 年 6 月 7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小基金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000

1.0000

2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00

30.0000

3

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20.0000

4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5,000.0000

13.0000

5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0

10.0000

6

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0

6.0000

7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0

4.0000

8

成都温江重大产业化项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0

4.0000

9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

2.0000

10

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

2.0000

11

深圳开源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

2.0000

12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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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6

13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

2.0000

14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0000

15

金力永磁(宁波)投资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000

100.0000

(12)金沙产投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金沙产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张家港金沙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25UQC65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 1 幢 B1-134 号

注册资本

100,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41 年 4 月 26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沙产投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0.0999

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0

49.9500

3

张家港市黄泗浦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0

29.9700

4

宁波锦邺泗成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2,500.0000

12.4875

5

宁波锦扬泗达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7,500.0000

7.4925

合计

100,100.0000

100.0000

(13)东莞创投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东莞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5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5YM5WXU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 6 号 3 栋 512 室

出资额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31 年 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孵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莞创投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0.2000

2

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9,900.0000

99.8000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

4. 其他机构股东

根据上海璟砾的工商资料及其填写的调查问卷、出具的承诺函,上海璟砾

系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

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

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

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上海璟砾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璟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MABTUWPE8N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绍伦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 1500 号(山阳经济小区)

出资额

448.08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8 月 4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8 月 4 日至 2032 年 8 月 3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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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8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璟砾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李绍伦

普通合伙人

100.0100

22.3197

2

吴艳

有限合伙人

348.0700

77.6803

合计

448.0800

100.0000

(三)公司股东人数与住所

经核查,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股东人数,半数以上的股东

住所均在中国境内。

(四)国有股权管理

经核查,公司股东金坛创新属于国有股东。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江苏省国资委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23〕53 号),公司如在公

开市场发行股票并上市,金坛创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

券账户标注“SS”。

(五)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林卫波、叶倩冰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如下:

(1)公司的股本结构及各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振海等十

五名

自然人股东

翁明合

俊鹏投

(

员工持股平台

)

林卫波

叶倩冰

上海和

中小基

架桥四

金沙产

湖州中

汉仁蜂

山高动

金坛创

杭州璟

东莞创

汇乐技术

38.8133%

15.7939% 8.9013%

0.5514%

5.2809%

3.5104%

3.3921%

3.2164%

1.6961%

1.5045%

1.5045%

1.5045%

1.0030%

1.0030%

1.0030% 0.6684% 0.4846% 0.4240%

5.5853%

3.8598%

常州汇乐

常州研究院

苏州汇乐

香港汇乐

GP

新辉投

(

员工持股平台

)

因斯福投资

(

员工持股平台

)

上海璟

0.2997%

东莞汇乐

汇乐机电

湖南汇乐

苏州研究院

宁德分公司

武汉分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0%

60%

德国分公司

私募基金股东

苏州检测

苏州研究院沈阳分公司

100%

德国汇乐

日本汇乐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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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9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林卫波直接持有公司

14,787,880 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8.8133%,叶倩冰直接持有公司 2,012,04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 数 的

5.2809%。 林 卫 波 、 叶 倩 冰 系 夫 妻 关 系 , 二 人 合 计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16,799,92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0942%。此外,俊鹏投资系公司的员

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

1,470,58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98%,林

卫波担任俊鹏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俊鹏投资控制公司

1,470,588 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98%。

综上,林卫波、叶倩冰合计控制公司

18,270,50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47.9540%,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董事会构成及其提名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共有

9 名成员,由 3 名独立董事及 6 名非独立董事构

成,林卫波、叶倩冰通过实际支配公司的表决权提名的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一

直占据多数席位,且报告期内林卫波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叶倩冰一直担任董

事。

(3)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

经查阅公司近两年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文件,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决议结

果均不存在与林卫波、叶倩冰表决意见不一致的情形;公司历次董事会决议结

果均不存在与林卫波、叶倩冰表决意见不一致的情形;林卫波提名的董事在公

司历次董事会决策表决时均保持表决一致,不存在表决不一致或无法达成一致

意见的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林卫波、叶倩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公司近两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近两年内,林卫波一直持有公司

14,787,880 股股份、叶倩冰一直持有公司

2,012,040 股股份,即林卫波、叶倩冰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一直未发生变化;

林卫波、叶倩冰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一直不低于

47.9540%,能够对公司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林卫波、叶倩冰通过实际支配公司的表

决权提名的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一直占据多数席位,且报告期内林卫波一直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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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

任董事长,叶倩冰一直担任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基于上述,林卫波及叶倩冰合计控制公司 47.9540%的股权,并在股东大会

及董事会决议时保持一致行动,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卫波及叶

倩冰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

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案件。

七、公司的独立性

就公司的独立性,本所律师获取了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访谈了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办公场所及经营场所进行了实地走访,查验了包括但不

限于如下文件:

1)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2)与公司经营相关

的主要资产权属证明;(

3)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全套文

件;(

4)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5)公司报告期内的

员工花名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6)《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审计报

告》

经核查,公司的独立性情况如下:

(一)公司资产的完整性

公司已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独立的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已拥有业务

经营所需的主要资产,已具备与业务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主要资产。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企业占用的情形。

(二)公司人员的独立性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公司财务的独立性

公司已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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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1

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公司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已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已根据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设置相关

具体职能部门,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且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公司由汇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运行系统,其业务独

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严重影响

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公司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具有直接

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八、公司的业务

就公司的业务,本所律师现场核查了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就有关业务问

题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

站进行互联网公众信息检索,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公司及其境

内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2)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就其经营业务取

得的批准、许可或认证证书;(

3)公司的重大业务合同;(4)《境外法律意

见书》;(5)《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审计报告》。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的工商资料、《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核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工业吸尘器、

工业集尘器、焊烟净化器、油雾净化器、工业除尘系统、管道清洗机、自动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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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2

扫机、高压清洗机、翻板式隔爆阀、无焰爆炸泄压装置、爆破板;销售:清洁

工具、清洁剂;货物进出口;软件产品开发、销售;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不含特种设备及电力设备安装)的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参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十、公司的主

要财产”之“

(五)对外投资”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范围已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的业务资质及许可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其

开展业务所需的主要许可或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1. 进出口业务相关资质

序号

证书名称

持有人

海关注册编

行业类别

经营类别 备案日期

有效

1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

执》

汇乐技

4469960309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2024.12.09

长期

2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

执》

东莞汇

4419961FFW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2021.11.17

长期

3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

执》

常州汇

3204966AL6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2024.11.18

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汇乐技术、东莞汇乐分别于

2021 年办理了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登记。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

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2. 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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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3

序号

证书名称

持有人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资质类别及

等级

有效期

1

《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

湖南汇乐

D2432325

6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

等级

2022.01.28-

2027.01.28

2

《工程设计资

质证书》

湖南汇乐

A2430220

2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

项乙级

2022.05.10-

2027.05.10

3

《安全生产许

可证》

湖南汇乐

(湘)JZ安许证字〔2022〕

00075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建筑施工

2025.05.24-

2028.05.2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

通知》

(建市

[2020]94 号)的规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

合并为通用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3. 其他资质

序号

证书名称

持有人

证书编号/注册

颁发机构

发证日期/

生效日期

有效期至/

截止日期

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证书

苏州检测

22102134054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9.21

2028.09.20

2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苏州检测

CNASL16993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

2022.08.31

2028.08.30

(三)境外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在境外

设有全资子公司香港汇乐,香港汇乐设有全资子公司日本汇乐、德国子公司及

分支机构德国分公司,公司已就前述境外投资履行完毕相应的批准、备案、再

投资报告程序。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及公司的确认,香港汇乐主营业务为除尘、防爆

型工艺、爆炸防护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对外投资;德国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除

尘设备及配件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服务;德国分公司主营业务为除尘设备和配

件贸易。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日本汇乐主营业务为除尘防爆机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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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4

备的进出口、销售、安装及售后等相关服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日

本汇乐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的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香港汇乐、日本汇乐、

德国子公司及德国分公司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境外经营机构。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

司的主营业务为工业除尘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营业

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6,311.72

68,275.56

营业收入

46,330.89

68,304.81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9.96%

99.96%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持续经营能力

1. 根据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公司为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者

分立而解散、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等

需要终止的情形。

3.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案件,不存在依

法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况。

4. 公司不存在现行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公司从事目前业务的情形。

基于上述,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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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5

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的主营业务突出且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存在

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就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事项,本所律师获取了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

进行了互联网公众信息检索,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公司部分关

联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注册登记资料;(

2)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

合同及凭证;(

3)《审计报告》及《公开转让说明书》;(4)公司确认报告期内

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5)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出具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的书面确认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参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公司的关联方(不包括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卫波、叶倩冰(具体参见本法律意见书

正文之“六、发起人、股东(实际控制人)

2.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经核查,除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卫波、叶倩冰外,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翁明合,其直接持有公司 8.9013%股份。

3.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参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十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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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6

4. 与上述第 1 3 项所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

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 上述第 1 4 项所列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序号

关联企业

关联关系

1

俊鹏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卫波持有其33.4156%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

中山市启航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翁明合持有其 90%股

权,并担任经理

3

中山市登盈精密注塑有限公司

翁明合担任副董事长、董事

4

东莞市启航锡业制品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经理

5

苏州昌恒精密金属压铸有限公司董浜分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担任负责人

6

梧州裕昌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80%股权

7

常熟市董浜镇诚智餐饮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翁明合近亲属担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8

苏州昌恒精密金属压铸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合计持有其

76.3%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

9

惠来县啟航贸易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60%股权

10

广东六指山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51%股权,并担任执

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11

广州通轩进出口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经理

12

东莞醒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51%股权,并担任执

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13

深圳市前海诚域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莞醒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

14

东莞市大树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43%股权

15

东莞市铝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60%股权,并担任执

行董事、经理

16

东莞市继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66%股权,并担任执

行董事、经理

17

东莞市裕昌泰铝业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55%股权

18

广州市天河区冼村汇森服装商行

翁明合近亲属担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9

清远市永嘉洗漂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83.22%股权,并担任

执行董事、经理

20

广州市永嘉制衣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21

东莞市万洲商贸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45%股权

22

龙洲(东莞)超市有限公司

东莞市万洲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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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7

序号

关联企业

关联关系

23

防城港市万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任执

行董事

24

东莞市智明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55%股权

25

湖南嘉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持有其

70%股权,并担任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总经理

26

阳春市天蓝道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卢宝近亲属持有其

100%股权,并

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27

南京君诗雅商贸有限公司

卢宝近亲属持有其

89%股权,并担任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28

吴中区城区沪申贸易商行

卢宝近亲属担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9

上海新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 司 董 事 蔡 凯 敏 持 有 其

21.0206%财产份

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30

东莞市桥头洽兴五金电器行

蔡凯敏近亲属担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1

东莞市新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蔡凯敏近亲属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任执

行董事、经理

32

深圳市鹏星达贸易有限公司

蔡凯敏近亲属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33

大熊湖(中山)科技有限公司

蔡凯敏近亲属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经理

34

广州市双华游乐园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钟艳花近亲属合计持有其

100%股

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5

东莞市长安鲁友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钟艳花近亲属担任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6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简弃非担任独立董事

37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刘伟担任独立董事

38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刘伟担任独立董事

39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伟担任董事

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长平支行

刘伟近亲属担任负责人

41

深圳市三诺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刘丽馨担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法务总监

42

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刘丽馨担任董事

43

深圳市聚有为咨询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刘丽馨近亲属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44

深圳市亿智新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有为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90%股权

45

茂名市恒军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刘丽馨近亲属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任执

行董事、总经理

46

东莞市启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张志兵近亲属持有其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47

湛江市图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叶苑玲近亲属持有其

100%股权,

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48

阳春市潭水镇强英烟花爆竹店

公司监事岑紫云近亲属担任负责人

49

阳春市潭水镇强英镜画店

公司监事岑紫云近亲属担任负责人

经核查,上述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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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8

(1)俊鹏投资

俊鹏投资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六、发起人、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二)公司的现有股东”之“2. 员工持股平台”之“(2)俊鹏

投资”。

(2)中山市启航工贸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山市启航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85561X

注册地址

中山市港口镇美景东路

3 号 68 卡之二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3 月 3 日

经营期限

2000 年 3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销售:五金配件、电子元件、日用百货、包装材料、塑胶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中山市登盈精密注塑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山市登盈精密注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93789B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铺锦工业区沙港中路

34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

7,277.8514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3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00 年 3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各种五金制品、塑胶制品、塑胶玩具、注塑模具、电器塑胶外壳组装件、汽车塑胶制品及配套零部件、飞机用塑胶制品及配套零部件、医疗器材塑胶制品及配套零部件、螺丝加热器、电动按摩器、音箱、水杯烘干机(上述产品不含电镀工序)。从事咖啡机、搅拌机及其配套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东莞市启航锡业制品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启航锡业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0389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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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9

注册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第一工业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2001 年 11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产销:焊锡、助焊剂。

(5)苏州昌恒精密金属压铸有限公司董浜分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昌恒精密金属压铸有限公司董浜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25QF8L0Q

经营场所

苏州市常熟市董浜镇星文路

186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4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梧州裕昌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梧州裕昌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407MAA7DWE250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广源大道

6 号信息中心大楼 3 楼 307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常熟市董浜镇诚智餐饮管理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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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0

企业名称

常熟市董浜镇诚智餐饮管理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0581MA7J3RQQ5A

经营场所

常熟市董浜镇星文路

186 号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14 日

经营期限

2022 年 3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苏州昌恒精密金属压铸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昌恒精密金属压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31977P

注册地址

苏州市常熟市董浜镇星文路

186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17 日

经营期限

2007 年 5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惠来县啟航贸易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惠来县啟航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24MA4W46UX2U

注册地址

惠来县葵潭镇门口葛村路口往普宁方向

800 米处铺面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12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汽车、三轮车、农业机械的销售,汽车、三轮车、农业机械的配件销售及售后服务。

(10)广东六指山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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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1

企业名称

广东六指山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W6C9R7M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

14 号 2 栋 1011 房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1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标、版权代理服务;配音翻译服务;摄影服务;企业登记代理;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消防工程咨询;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开发、咨询、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网页设计;电脑图文设计;产品外观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查;服饰、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服装定制;工艺品定制(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产品质量鉴定、检验、检测、认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广州通轩进出口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州通轩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4MA59AQBD60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铁山河路

18 号之十一 401 房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出租;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日用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医用口罩零售;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文具用品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消防技术服务

(12)东莞醒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72

企业名称

东莞醒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5T7KH4E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盛荣昌街

33 号 202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5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1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投资策划;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深圳市前海诚域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前海诚域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22832H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6 号香江金融大厦

1113-5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14)东莞市大树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大树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3D7KX67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盛荣昌街

33 号 208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销售、维修:乐器;音乐培训(国家学校教育制度以外的艺术培训活动,不含中小学生培训);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东莞市铝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铝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3BKL822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73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

770 号 1 号楼 101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7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4 日

经营期限

2019 年 6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产销、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产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策划、货物运输信息咨询服务、佣金代理(不含拍卖)、实业投资、物业投资、仓储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东莞市继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继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35515H

注册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中山北路

41 号二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17 日

经营期限

2007 年 8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物业租赁。

(17)东莞市裕昌泰铝业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裕昌泰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474326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国辉路

9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2013 年 5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产销:铝材、铜材、钢材;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广州市天河区冼村汇森服装商行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冼村汇森服装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101MA9W1E5X8J

经营场所

淘宝平台:

http://shop374725664.taobao.com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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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4

经营期限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19)清远市永嘉洗漂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清远市永嘉洗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17994K

注册地址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彩云二路

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292 万元

成立日期

2004 年 9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04 年 9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服装生产、加工、销售;服装洗水、漂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广州市永嘉制衣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州市永嘉制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599517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铁山河路

18 号-11(自编美东工业园 11 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4 年 9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04 年 9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服饰制造;鞋帽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

(21)东莞市万洲商贸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万洲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98634W

注册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一龙路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8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06 年 6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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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5

(22)龙洲(东莞)超市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龙洲(东莞)超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4G5KM8G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中南北路

15 号 308 档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3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4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销售:日用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水果蔬菜、初级农产品、母婴用品、儿童用品、办公用品、玩具、皮具、服饰、鞋、箱包、化妆品、金银珠宝首饰、玉器、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花卉、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生产:食品;零售:卷烟、雪茄烟、书报刊、音像制品;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自有物业租赁;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含游艺娱乐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防城港市万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防城港市万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36386U

注册地址

防城区防城镇金狮花园(富康花园)

2 幢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8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2008 年 8 月 15 日至 2028 年 8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东莞市智明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智明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02660X

注册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一龙路一号龙洲百货四楼

A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7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06 年 7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法律咨询,会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代理工商登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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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6

动)

(25)湖南嘉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湖南嘉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024MABYD75850

注册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仙人桥村民委员会办公楼一楼

105 房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9 月 5 日

经营期限

2022 年 9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水产养殖;食品互联网销售;饲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种畜禽生产;转基因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转基因种畜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烟草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水果种植;中草药种植;茶叶种植;水生植物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6)阳春市天蓝道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阳春市天蓝道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781MA4X1GHP6N

注册地址

阳春市马水镇交通路

83 号首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8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南京君诗雅商贸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京君诗雅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8387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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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7

注册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78 号华江商务楼四楼 A005 座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10 月 23 日至 2032 年 10 月 22 日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一类医疗器械、劳保用品、建材、日用百货、工艺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针纺织品、办公设备、化妆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服务,会务会展服务,礼仪庆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8)吴中区城区沪申贸易商行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吴中区城区沪申贸易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0506MA1PNW0G5N

经营场所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蠡墅上塘东街

16 号一楼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3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销售

:电子产品、智能化产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办公设备、

日用百货、厨房用品、食用农产品并提供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上海新辉

上海新辉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六、发起人、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二)公司的现有股东”之“2. 员工持股平台”之“(1)上海

新辉”。

(30)东莞市桥头洽兴五金电器行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桥头洽兴五金电器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900L43581207P

经营场所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田心坑仔路

110 号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21 日

经营期限

2007 年 9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零售:五金电器、消防器材、日用品。

(31)东莞市新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78

企业名称

东莞市新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W1Y6265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田新振兴路一街

13 号 101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7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讯设备修理;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电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2)深圳市鹏星达贸易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鹏星达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2DT29B

注册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临海路南二号综合区

1 栋一单元

10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8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家居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3)大熊湖(中山)科技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大熊湖(中山)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CJLM5F5H

注册地址

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

115 号锦绣广场 146 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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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 5 月 17 日

经营期限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4)广州市双华游乐园经营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州市双华游乐园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4MA59D9JP5R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马鞍山公园内东区小卖部、山顶小卖部、东区游乐项目经营场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12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6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零售;乳制品零售;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儿童室内游艺厅(室);小型综合商店、小卖部;室内手工制作娱乐服务;游乐园经营(需持有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游乐设施安全检验合格证》的,持有效证件方可开展经营);公园、景区内游船出租活动;自行车出租服务;娱乐设备出租服务

(35)东莞市长安鲁友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长安鲁友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900MAEDB8P721

经营场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安伟业路

1 号 113 室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成立日期

2025 年 3 月 6 日

经营期限

2025 年 3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6)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80

企业名称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587081

注册地址

浙江丽水市水阁工业园区丽沙路

1 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3,620.2895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25 日

经营期限

2006 年 12 月 25 日至 9999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丽水市绿谷大道

360 号)

(37)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763487

注册地址

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二围工业区)、

4A2-2 片

区,

2M4 片区,13-02 片区 A-F 座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

184,291.7069 万元

成立日期

1983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1983 年 12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推广;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加工、制造:印刷油墨、醇溶凹印油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24 日);五金

交电、普通机械、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陶瓷制品的转口贸易、仓储(不含危化品,涉及行业许可证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纸及纸制品的批发及零售(不设店铺,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塑料制品、防伪电化铝、防伪标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印刷以及相关设备的设计、研发、开发、销售、技术成果转让;供应链管理;药品包装用材料及容器、药用辅料、医疗器械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电子雾化设备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植物提取物、香精、香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8)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47971Q

注册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星辉工业园(上华镇夏岛路北侧)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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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1

注册资本

124,419.8401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5 月 31 日

经营期限

2000 年 5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设计、开发网络游戏;制造、加工、销售:汽车模型、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汽车配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玩具、自行车、儿童自行车、滑板车;销售:塑胶原料、五金交电、服装、鞋帽、箱包、文具、日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9)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1807XU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

893 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20,413.8738 万元

成立日期

2004 年 5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04 年 5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研发、产销:汽车五金模具、汽车零部件、五金模具、新能源金属制品、钣金件、五金配件、组装件及通用机械设备、教学用具、实验设备、家具、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机械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长平支行

企业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长平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050536

注册地址

汕头市碧霞庄北区

1 幢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

1997 年 5 月 5 日

经营期限

1997 年 5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办理隶属企业委托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1)深圳市三诺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三诺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67484X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滨海大道

3388 号三诺智慧大厦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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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2

-02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4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12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智能穿戴产品、音响设备、音箱、耳机、汽车音响、语音技术、电子娱乐产品、儿童电子产品、扬声器、电子零部件、电视机配件、机器人、人工智能、网络通讯设备、模具、塑胶制品以及相关软件产品的研发、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42)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06481W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

611 号 2 幢 6 层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

4,226.777828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05 年 1 月 28 日至 9999 年 9 月 9 日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生物技术、生物试剂、生物仪器和设备;生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动植物检测试剂,实验室分析仪器及实验室检测试剂(生产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秋溢路

399 号 C 幢一、二层,

A 幢五层);销售自产产品;销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实验室设备,实验室耗材,生物试剂;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3)深圳市聚有为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聚有为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0NGY4H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4 栋 250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3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9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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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3

(44)深圳市亿智新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亿智新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5W1M2Y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4 栋 250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5)茂名市恒军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茂名市恒军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904MA54RYCKXF

注册地址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人民路西六街七号第一、二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8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6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蛋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杂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6)东莞市启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启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4BM1P0G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道滘道厚路

58 号 1 号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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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4

注册资本

2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2 月 24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2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产销:光电产品、光学胶带、光学膜片、标签材料、特种胶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7)湛江市图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湛江市图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3MA5367PT7H

注册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荷花东一路

15 号一层一号商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24 日

经营期限

2019 年 4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数据处理及技术开发,软件研究与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耗材、图书、报刊、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8)阳春市潭水镇强英烟花爆竹店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阳春市潭水镇强英烟花爆竹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场所

阳春市潭水镇东风路

83 号第一卡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零售:烟花、爆竹。

(49)阳春市潭水镇强英镜画店

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阳春市潭水镇强英镜画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781MA4XPHUJ3F

经营场所

阳春市潭水镇东风路

94 号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9 日

经营期限

2013 年 5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日用杂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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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5

6. 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核查,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海新辉,其直接持有

公司 5.5853%股份,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新辉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法律意

见书正文之“六、发起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二)公司的现有股东”

之“2. 员工持股平台”之“(1)上海新辉”。

7. 公司其他关联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包括: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1

东莞市广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东莞市铝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曾持有其

100%

股权,已于

2024 年 9 月退出

2

惠来县启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曾持有其

60%股权,并担任执行

董事、经理,已于

2025 年 4 月注销

3

妙点子襄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翁明合其他亲属曾持有其

50%股权,已于 2023

3 月退出

4

宁夏六指山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翁明合其他亲属曾持有其

50%股权,已于 2023

3 月退出

5

深圳置富龙洲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万洲商贸有限公司曾持有其

70%股权,

已于

2025 年 5 月注销

6

广东明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翁明合其他亲属持有其

45%股权

7

广州市荔湾区良拾食品店

翁明合其他亲属担任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8

湖南创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翁明合近亲属曾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已于2025 年 2 月注销

9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美骐商店

钟艳花近亲属曾担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已于2023 年 1 月 4 日注销

10

萧子东

曾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已于

2025 年 4 月

辞任

11

汤骥驰

曾担任公司董事,已于

2025 年 5 月辞任

12

扬州信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汤骥驰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3

扬州信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汤骥驰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4

嘉兴信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汤骥驰持有其

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15

上海三青三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汤骥驰近亲属持有其

95%股权,并担任执行董

16

上海清程实业有限公司

汤骥驰近亲属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任

执行董事

17

上海其沅实业有限公司

汤骥驰近亲属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任执行

董事

18

宣城市利民民用猎枪弹销售有

汤骥驰近亲属曾持有其

95%股权,并担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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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6

限公司

董事,已于

2024 年 9 月注销

19

宣城市皖南民用猎枪弹配售中心

汤骥驰近亲属曾系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已于

2024 年 10 月注销

20

上海清程实业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

汤骥驰近亲属曾担任负责人,已于

2023 年 9 月

注销

21

宁波嘉福进出口有限公司

汤骥驰其他亲属持有其

40%股权,并担任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22

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汤骥驰其他亲属担任董事

23

宁波汇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汤骥驰其他亲属担任董事

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观澜支行

刘伟近亲属曾担任其负责人,已于

2025 年 5 月

退出

2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丽馨曾担任其独立董事,已于

2023 年 1 月退

26

东莞市迈肯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有为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持有其

60%股权,已于 2023 年 3 月注销

27

金坛区金城峰尚建材经营部

卢宝曾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已于

2023 年 2 月注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的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转让的情

况,已注销的关联方报告期内与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公司的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 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价格的确

定方法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1

沈阳因斯福[注]

防爆部件零配件及控制系统、爆炸实

验服务

市场价

100.09

87.40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0.53%

0.29%

2

广东六指山企业服务有限公

商标注册

市场价

-

3.69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42.60%

合计

100.09

91.09

[注]:钟圣俊持股 100%的沈阳因斯福持有苏州研究院 10%股权,公司将与沈阳因斯福之间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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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7

2. 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价格的确

定方法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1

祥鑫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注]

除尘耗材及部件

市场价

0.14

0.27

合计

0.14

0.27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0.01%

[注]:202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聘任刘伟担任独立董事,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刘伟担任董事的企业。

3. 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公司与其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外)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万元)

担保债权确定期间

担保权人

1

林卫波、叶倩冰

汇乐技术

48,000.00

2023.10.17-

2034.12.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

2

林卫波、叶倩冰

汇乐技术

1,000.00

2020.05.26-

2021.05.2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3

林卫波、叶倩冰

汇乐技术

1,000.00

2021.11.24-

2022.11.24

4

林卫波、叶倩冰

汇乐技术

3,000.00

2021.06.21-

2031.06.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分行

5

林卫波、叶倩冰

汇乐技术

4,000.00

2022.03.23-

2027.03.2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

6

林卫波、叶倩冰

汇乐技术

10,000.00

2022.10.28-

2023.10.28

7

林卫波

汇乐技术

12,000.00

2022.10.28-

2024.05.16

8

林卫波、叶倩冰

汇乐技术

2,000.00

2021.04.01-

2031.03.3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

9

林卫波、叶倩冰

汇乐技术

3,000.00

2022.05.09-

2032.05.08

10

林卫波、叶倩冰、

上海新辉

汇乐技术

1,000.00

2019.09.05-

2029.12.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

11

林卫波、叶倩冰、

上海新辉

汇乐技术

2,000.00

2021.01.01-

2030.12.31

12

林卫波、叶倩冰、

上海新辉

汇乐技术

2,000.00

2022.02.23-

203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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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8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万元)

担保债权确定期间

担保权人

13

林卫波、叶倩冰

汇乐技术

5,000.00

2023.03.08-

2028.03.0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

14

林卫波、叶倩冰、

钟圣俊[注]

苏州研究院

325.00

2020.03.25-

2021.03.2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新区支行

15

林卫波、钟圣俊

苏州研究院

100.00

2021.04.15-

2022.04.14

16

林卫波、叶倩冰

汇乐技术

12,000.00

2023.03.06-

2024.09.0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

[注]:钟圣俊持有苏州研究院 30%股权,公司将与钟圣俊之间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担保系公司单方受益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形。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报酬金额

537.68

735.35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12.31

2023.12.31

应收账款

祥鑫科技

--

0.8031

应付账款

沈阳因斯福

17.8407

9.1726

蔡凯敏

1.4801

5.6616

何飞

--

0.0630

叶苑玲

0.0500

0.0047

卢宝

0.1500

0.3298

萧子东

--

0.7350

陈华清

0.1804

0.1142

张志兵

--

0.0568

林卫波

0.3103

--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决策过程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6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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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9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

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股东或董事已在审议相关议

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对其他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了减少、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已经在其《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中

规定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程序,明确规定了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

人地位,善意、诚信的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不干涉公司在资产、业

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控制地位促使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

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

2、本人保证在遵守有关挂牌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

尽可能减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对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易,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确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

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件进行,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公

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人及所控制的

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

协议之外的利益。

4、以上声明、保证及承诺适用于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除了公司之外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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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0

其他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该等企业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准遵

守以上保证及承诺事项。

5、如以上声明与事实不符,或者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保证

及承诺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

的全部损失。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治理制

度已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的程序等做出了相关规定,该等规定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承诺对承诺方构成合法和有效的义务,

有利于规范和减少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有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行为。

(五)同业竞争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公司的说明,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业除尘设备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填写的调查问卷及其出具的

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

属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业务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卫波、叶倩冰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同)外的其他企

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本

人将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联营等相关方

式,下同)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的业务;本人

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也不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

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的,则将立

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以避免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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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1

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如

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不

与公司拓展后主营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

的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

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公司、或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

维护公司的利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

4、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

为,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披露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以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已在公司本

次挂牌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中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

遗漏或重大隐瞒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

序。

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已承诺采取有效

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4. 公司已对有关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

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产,本所律师到公司主要财产所在地进行

了实地查验,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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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

业和信息化部

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等网站进行了查询,取得了国

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法律状态查询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出具的商

标证明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著作权部出具的计算机软件登记概况查询结果,

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土地使用权相关文件;(2)房屋租赁合同

及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租赁房屋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3)公司拥有的专利证

书、商标注册证书、域名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专利转让合

同及支付凭证;

5)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全套工商档案、验资报告;

6)《境外法律意见书》;(7)固定资产明细表。

经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产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及自有房产

1. 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

1 项土地使用权,

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

不动产权证

坐落

宗地面积

(㎡)

用途

权利性质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汇乐技术

粤(2023)东莞不动产

权第

0160932 号

东莞市松山湖灵芝

街南侧

13,300.94

工业用地

出让

2023.07.25-

2073.05.28

抵押,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土地为公司“东莞

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用地。公司就前述建设项目已

取 得 东 莞 市 自 然 资 源 局 核 发 的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地 字 第

4419002023YG0010323 号 ) 及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建 字 第

4409002023GG0331326 号 、 建 字 第 4419002023GG0335340 号 、 建 字 第

4419002023GG0336344 号、建字第 4419002023GG0337349 号),东莞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44*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1(松山

湖))及《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建备

证字第

44*开通会员可解锁*90001(松山湖)号、建备证字第 44*开通会员可解锁*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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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3

(松山湖)号、建备证字第

44*开通会员可解锁*90004(松山湖)号、建备证字第

44*开通会员可解锁*90005(松山湖)号)。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临时用地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3 年 8 月 25 日,汇乐技术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松山湖管委会”

)签订了《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合同编号:

20232860-01ZRZY-A),约定松山湖管委会将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灵

芝街南侧的

0.2 公顷土地提供给汇乐技术临时使用,地类为农用地 0.192 公顷,

其中耕地

0 公顷;建设用地 0.008 公顷;未利用地 0 公顷;该处临时用地为东莞

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用于临时办公用房、生活

用房,使用期限为自批复之日起

24 个月。该处临时用地为有偿使用,有偿使用

费共计人民币

144,000 元。

2023 年 10 月 19 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核发了《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东自然资临地字〔

2023〕092 号)

以及《关于〈东莞市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

垦方案〉的审查意见》,同意公司临时使用位于松山湖灵芝街南侧,面积为

0.2

公顷的土地,批准用途为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

复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8 日止,并原则上同意通过《东莞市汇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在临时使用土地到

期后,公司需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2. 自有房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

4 项自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建筑面积

(㎡)

用途

权利性

使用期限

1

汇乐技术

粤(2025)东莞不动产权第

0098865 号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灵芝街 2 号

东莞汇乐技

32,623.90

工业 自建房

2025.06.10

-

207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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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4

序号

权利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建筑面积

(㎡)

用途

权利性

使用期限

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 号厂房

2

汇乐技术

粤(2025)东莞不动产权第

0098580 号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灵芝街 2 号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号宿舍楼

13,011.66

集体宿舍

自建房

2025.06.09

-

2073.05.28

3

汇乐技术

粤(2025)东莞不动产权第

0098595 号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灵芝街 2 号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 号门卫室

38.82

工业 自建房

2025.06.09

-

2073.05.28

4

汇乐技术

粤(2025)东莞不动产权第

0098856 号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灵芝街 2 号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4 号地

下室

9,563.52

车库/

车位

自建房

2025.06.10

-

2073.05.28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土地

使用权及自有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二)租赁房屋

1.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生产、研发、办公经营性房产主要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

用途

1

东莞汇乐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

马路 1 号 6 栋(B 区

3 号)

2021.08.01-

2025.07.31

32,245.35

研发、办公、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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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

用途

2

苏州检测

苏州汇才创业孵化管理有限

公司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 2

号 25 幢 D 座 201,

25 幢 D 座 D202A,

25 幢 D 座 203 室

2025.04.01-

2027.04.30

538.00

研发、

办公

3

苏州检测

苏州汇才创业孵化管理有限

公司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 2

号 25 幢 D 座 202,

25 幢 D 座 206 室

2025.05.01-

2027.04.30

178.00

办公

4

苏州研究

沈阳市金闽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天成街

6 号“嘉龙中心”项

目 A#1416-1417

2025.06.15-

2026.06.14

131.98

办公

5

常州研究

江苏华科园投资发展有限公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

区南环二路 2777 号

内斯开龙厂区北侧厂

2023.01.01-

2027.12.31

20,949.39

研发、办公、

厂房

6

常州汇乐

江苏华科园投资发展有限公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

区南环二路 2777 号

内斯开龙公司南侧厂

2022.01.01-

2026.12.31

20,144.23

厂房

7

汇乐技术

广东融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

园区信息路 5 号 1 栋

1008 室

2025.05.01-

2025.06.30

176.80

办公

8

汇乐技术

武汉舜安酒店

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

道 1919 号北洋桥舜

安碧水文化体育活动

中心 1 号楼 1206 号

2025.05.16-

2027.05.15

218.00

办公

9

汇乐机电

张小玲

东莞市常平镇白石岗

池田东路 15 号

2025.05.01-

2028.04.30

3,500.00

仓库

10 常州汇乐

常州斯开龙包装机械有限公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

区南二环东路 2777

号厂内东北角

2023.01.01-

2031.12.31

3,857.00

研发、

办公

11 湖南汇乐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

路 966 号 A2 栋 101

房、201 房

2020.02.15-

2030.02.14

574.85

办公

12

宁德分公

黄忠鑫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

六都村国道路 70 号

2023.10.01-

2025.09.30

798.00

仓库

13

德国分公

Weber und

Weiss

Grundstücksge

meinschaft

Oberasbacherstr.

20, 90522 Oberasbach

2022.09.01-

2026.07.15

660.00

办公、

仓库

(1)第 1~8 项租赁

经核查,上述第

1~8 项租赁房屋为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上述第 1~8 项

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或相关产权人均已就上述房屋办理了产权证书;出租方非产

权人的,已取得产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方出租相应房屋的证明文件,第

1~8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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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6

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2)第 9 项租赁

根据公司的说明,上述第

9 项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存在产权瑕疵。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该处租赁场所,第

9 项

租赁房屋用途为仓库,仅涉及少量切割、焊接等加工工序,不属于公司生产经

营的核心场所,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第 10 项租赁

经核查,上述第

10 项租赁房屋为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方已就上述

房屋办理了产权证书,第

10 项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说

明并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该租赁房屋所在地,常州汇乐在上述第

10 项租赁房屋

内部采用钢结构加建一层夹层作为办公场所使用,该内部加建夹层未履行报批

报建手续、未取得产权证书。

2023 年 3 月 30 日,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

规划建设局出具《说明》

,确认“为了生产经营需要,常州汇乐在租赁厂房内开

展加建一层夹层工程,作为办公场所使用。该办公场所及其用途未违反金坛国

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整体规划要求,上述加建一层夹层工程

正在申请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截至目前,该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在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完相关手续前,本单位将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

其他强制措施,常州汇乐可按要求继续使用该等建筑物。”

2023 年 3 月 30 日,上述第 10 项租赁房屋出租方常州斯开龙包装机械有限

公司出具《说明》,确认其知悉并同意常州汇乐上述内部加建夹层事宜,确认该

行为未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不构成违约,其与常州汇乐对于《房

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履行等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在常

州汇乐租赁该厂房期间(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及合同届满后的续租期

内)

,常州斯开龙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承诺不会因该加建事宜要求提前解除《房屋

租赁合同》

,不会要求常州汇乐对加建建筑物进行拆除,亦不会因此情形向常州

汇乐主张任何损害赔偿责任或其他违约责任,其将无条件配合常州汇乐办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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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7

述加建夹层的相关规划、建设手续。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公司未取得报批报建手续的上述建筑物不涉及公司

的生产环节,且公司已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出租方沟通并取得各方出具的说

明文件,在完成相关规划、建设手续前将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该行为不属于

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挂牌构

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第 11 项租赁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说明,上述第

11 项租赁房屋面积共计 574.85 ㎡,

其中

56.87 ㎡租赁房屋已取得产权证书,其余部分未办理产权证书,存在产权瑕

疵。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该处租赁场所,该处租赁房产的具

体用途为办公,不属于公司的生产用房,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5)第 12 项租赁

根据公司的说明,上述第

12 项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存在产权瑕疵。根据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出租

方系第

12 项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该处

租赁场所,第

12 项租赁房屋用途为仓库,不属于公司的生产用房,具有较强的

可替代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实

质性法律障碍。

(6)第 13 项租赁

根据德国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并经公司确认,第

13 项租赁合同

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纠纷。

2.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用于员工宿舍或食堂的房产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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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期限

租赁面积

(㎡)

用途

1

东莞汇乐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

马路 1 号 14 栋(C 区

2 号)

2021.08.01-

2026.07.31

6,302.97

宿舍

2

东莞汇乐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

马路 1 号 9 栋(B 区 6

号)第一至第三层

2022.06.20-

2026.07.31

1,580.13

宿舍

3

汇乐技术

何颖诗

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

区骏马路 3 号依林家

园 3 栋 1 单元 2504

2025.04.15-

2025.08.14

97.36

宿舍

4

汇乐机电

倪绍仙

企石镇心悦公寓 303、

304、305、306、

307、308 房

2025.05.15-

2026.05.14

--

宿舍

5

汇乐机电

倪绍仙

企石镇心悦公寓 310

2025.05.15-

2026.05.15

--

宿舍

6

常州研究

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

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

1137 号蓝岭公寓 4 幢

510、808、811、

809、817

2025.03.21-

2026.03.20

--

宿舍

7

常州汇乐

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

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

1137 号蓝岭公寓 4 幢

801、802、819、920

2025.03.21-

2026.03.20

--

宿舍

8

常州汇乐

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

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

1137 号蓝岭公寓 4 幢

507、209、804、805、807、816、

818、908、911

2025.03.21-

2026.03.20

--

宿舍

9

常州汇乐

徐海华

金悦湾花园 12 幢甲单

元 2001

2023.09.01-

2026.08.31

148.89

宿舍

10 常州汇乐

蒋炜

常州市金坛区尚隽天

骄花园 10 幢甲单元

502 室

2024.06.03-

2026.06.02

130.12

宿舍

11

常州研究

周群

鸿福路 398 号尚隽天

骄花园 2 幢 604 室

2025.06.08-

2026.06.07

--

宿舍

12 常州汇乐

常州斯开龙包装有限公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

区南二环东路 2777 号

厂房内的宿舍楼和食

2021.11.01-

2026.10.31

2,520.00

宿

舍、食堂

(1)第 1~11 项租赁

经核查,上述第

1~11 项租赁房屋为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且出租方均已

就上述房屋办理了产权证书,第

1~11 项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2)第 12 项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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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9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该租赁房屋所在地,上述第

12 项租

赁房屋出租方未履行报批报建手续、未取得产权文件,存在产权瑕疵。该处租

赁房屋的具体用途为宿舍、食堂,不属于公司的生产用房,可替代性较强,不

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

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卫波、叶倩冰已出具关于租赁房产瑕疵的承

诺,承诺在公司承租房产期间,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而

致使其承租的房产出现任何纠纷,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另行寻找其他

房产进行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或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有关当

事人追索的,林卫波、叶倩冰将承担赔偿责任,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遭受

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

失。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部分租赁房产存在产权瑕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公司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知识产权

1. 商标

根据公司提供的商标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档案,并经本所律

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查询平台网站

https://branddb.wipo.int/)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17 项注册商标,在境外拥有 22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参见

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境内

注册商标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2. 专利

根据公司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法律状态查询证明,

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查询平台

https://patentscope.wipo.int/search/zh/search.jsf)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00

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113 项授权专利,在境外拥有 1 项授权专

利,具体情况参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境内

专利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版权登记查询服

务平台(

https://www.ccopyright.com.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3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参见本法律意见书

附件三。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4. 域名

根据公司提供的域名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ICP/IP

地址

/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正在使用的域名共

4 项,具体如下:

序号

域名

域名持有者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备案/许可证号

1

villo.cn

汇乐技术

2007.01.25 2028.01.25

粤 ICP 备 09005192 号-1

2

villo-hn.cn

湖南汇乐

2020.06.22 2030.06.22

湘 ICP 备 20013502 号-1

3

villo-

envsafe.cn

苏州研究院

2018.04.08 2028.04.08 苏 ICP 备 2023011879 号-1

4

envsafesz.cn

苏州检测

2021.11.19 2026.11.19 苏 ICP 备 2023014381 号-1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域名

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包括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

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

1,352.61 万元。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抽查部分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购置合同、

发票、与公司的财务总监进行访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主要生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01

产经营设备的取得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五)对外投资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共

拥有 8 家全资子公司,3 家控股子公司,3 家境内分公司及 1 家境外分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1. 子公司

(1)东莞汇乐

根据东莞汇乐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东莞汇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汇乐智能装备(东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77CYE40

法定代表人

林卫波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27 日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路 1 号 6 栋

经营期限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持有东莞汇乐

100%股权。

(2)常州汇乐

根据常州汇乐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常州汇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汇乐智能装备(常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27AG0EXA

法定代表人

卢宝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7 日

住所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2777 号

经营期限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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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2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3D 打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持有常州汇乐

100%股权。

(3)常州研究院

根据常州研究院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常州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汇乐创新技术研究院(常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C2M4095A

法定代表人

卢宝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10 月 25 日

住所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2777 号

经营期限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3D 打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持有常州研究院

100%股权。

(4)苏州汇乐

根据苏州汇乐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苏州汇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汇乐环保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1YWA5975

法定代表人

卢宝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9 日

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 2 号博济科技创业园 D 座 201A 室

经营期限

2019 年 8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环保系统和工业安全系统的研发、设计、安装、调试、销售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环保技术和工业安全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可燃物的理化特性和工业爆炸防护产品的功能性测试服务;工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生产工艺的设计和改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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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3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持有苏州汇乐

100%股权。

(5)汇乐机电

根据汇乐机电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汇乐机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汇乐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2MA33WG142H

法定代表人

彭泽才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19 日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池田东路 15 号 1 栋

经营期限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持有汇乐机电

100%股权。

(6)香港汇乐

根据香港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香港公司注册

处网上查册中心查询,香港汇乐现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核发的编号

2606818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匯樂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Villo Holdings (HK)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7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编号

2606818

已发行股本总额

5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Room 06, 13A/F., South Tower, World Finance Centre, Harbour City, 17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持有香港汇乐

100%股权。

根据香港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及公司的说明,香港汇乐合法设

立并有效存续,主营业务为除尘、防爆型工艺、爆炸防护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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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4

对外投资。

(7)德国子公司

根据德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德国公司商业登记

信息网站(

https://www.unternehmensregister.de/ureg/)查询,德国子公司的基本

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Villo Tech GmbH

收购完成时间

2023.10.09

公司编号

HRB 20608

出资额

2.5 万欧元

注册地址

Oberasbacher Straße 20, 90522 Oberasbach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香港汇乐持有德国子公司

100%股权。

根据德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公司的说明,德国子公司合法设立

并有效存续,主营业务为除尘设备和配件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8)日本汇乐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 并经本所律师登录日本法务局登记信息服务网站

https://www1.touki.or.jp/gateway.html)查询,日本汇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Villotech Japan 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

Villotech Japan Co., Ltd

成立时间

2025.03.19

公司编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080

资本金

1,000 万日元

注册地址

大阪市中央区安土町二丁目

3 番 13 号大阪国際ビルディング 29 階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香港汇乐持有日本汇乐

100%股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说明,日本汇乐主营业务为除尘防爆机械设备的

进出口及销售、安装、售后等相关服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日本汇

乐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9)苏州研究院

根据苏州研究院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苏州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如下: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05

企业名称

汇乐因斯福环保安全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1WJXNH7L

法定代表人

林卫波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17 日

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 2 号博济科技园 D201、202A、203 室

经营期限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持有苏州研究院

60%股权,钟 圣 俊 持 有

苏州研究院

30%股权,沈阳因斯福持有苏州研究院 10%股权。

(10)苏州检测

根据苏州检测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苏州检测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因斯福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24UYCU2U

法定代表人

钟圣俊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

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 2 号博济科技创业园 D 座 202A 室

经营期限

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苏州研究院持有苏州检测

100%股权,公司通

过苏州研究院间接持有苏州检测 6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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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6

(11)湖南汇乐

根据湖南汇乐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湖南汇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湖南汇乐环保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4MA4R7G5375

法定代表人

黄涛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8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3 日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麓山南路 966 号 A2 栋

经营期限

2020 年 4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环保材料的研发;环保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服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环保设备、节能环保产品的销售;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安全培训;环保咨询;环保技术研发、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工业粉尘防爆产品生产、施工、销售;工业防爆技术解决方案咨询服务、设计;新材料、新设备、节能及环保产品的安装;新材料、新设备、节能及环保产品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环保设备的生产;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持有湖南汇乐

60%股权,黄乐持有湖南

汇乐

34%股权,黄涛持有湖南汇乐 6%股权。

2. 分支机构

(1)宁德分公司

根据宁德分公司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宁德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2MA33WM018F

负责人

蔡凯敏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20 日

营业场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军塘路 32 号

经营期限

2020 年 5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工业吸尘器、工业集尘器、焊烟净化器、油雾净化器、工业除尘系统、管道清洗机、自动洗扫机、高压清洗机;销售:清洁工具、清洁剂;货物进出口;软件产品开发、销售;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不含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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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7

及电力设备安装)的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苏州研究院沈阳分公司

根据苏州研究院沈阳分公司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查询,苏州研究院沈阳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汇乐因斯福环保安全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2MA10XEEP0D

负责人

蒋关宇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10 日

营业场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成街 6 号嘉龙中心 D 座 223-224

经营期限

2021 年 3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武汉分公司

根据武汉分公司的工商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武汉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C80WYN8R

负责人

蔡凯敏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23 年 2 月 15 日

营业场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 1919 号舜安大厦 1 号楼第 12 层06 号房

经营期限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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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8

(4)德国分公司

根据德国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及公司的确认,德国分公司系香

港汇乐的分支机构,德国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Villo Tech Germany Limited

成立时间

2022 年 11 月 2 日

公司编号

HRB 41039

出资额

5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Oberasbacher Str. 20, 90522 Oberasbach, Nürnberg

根据德国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及公司的确认,德国分公司主营

业务为除尘设备和配件贸易。

(六)财产权利限制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拥

有的坐落于东莞市松山湖灵芝街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存在

1 项抵押登记,具体如

下: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抵押登记证明编号

抵押权

抵押期限

债权数额(万元)

汇乐技术

粤(

2023)东

莞不动产权第

0160932 号

东莞市松山湖灵芝

街南侧

2024)

东莞不动产证明第

000274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

2023.11.14-

2035.12.31

38,000.00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外,公司拥有

的其他主要财产不存在设定担保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

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或者潜在的争议、纠纷。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主要财产,其财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

纠纷。

2.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公司拥有的坐落于东莞市松山湖灵芝街

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存在

1 项抵押登记外,公司拥有的其他主要资产不存在设定

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亦未涉及任何争议或纠纷;公司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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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9

的主要财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或者潜在的争议、纠纷。

3.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

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就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本所律师获取了公司的书面确认,对公司的财务

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就公司是否涉及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

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

网等网站进行了互联网公众信息检索,实地走访了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

应商,并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或订单;

2)公司已履行完毕的部分重大合同或订单;(3)《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审

计报告》

(一)重大合同

1. 采购合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等值 1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或订单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供应商名称

标的

金额(万元)

签订日期

1

汇乐技术

苏州诗语管道安装有限公

工程安装

225.0000 2024.02.19

2

常州汇乐

湖北省荣钧自动化科技有

限公司

机加钣金

152.4000 2025.02.20

3

汇乐机电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君创劳务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管道安装

125.4000 2024.11.19

4

汇乐机电

茂名市瑜晴机电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

112.0000 2024.07.10

5

汇乐机电

广东宇鹏建筑劳务有限公

管道安装

102.6000 2024.12.11

经核查,上述采购合同或订单均履行正常,其主要条款不存在重大法律风

险,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合同的履行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2. 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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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等值 5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客户名称

标的

金额(万元)

签订日期

1

湖南汇乐

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

技有限公司

除尘设备

2,164.7034 2023.12.20

2

湖南汇乐

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

技有限公司

除尘设备

1,592.6648 2023.03.30

3

汇乐技术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

除尘机

836.0000 2024.06.17

4

汇乐技术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除尘机

833.9994 2024.05.31

5

汇乐技术

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除尘机

665.5022 2024.12.17

6

汇乐技术

湖北东昱欣晟新能源有

限公司

除尘器

662.4000 2023.06.21

7

汇乐技术

宁德时代(贵州)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除尘机

566.8080 2024.09.11

8

汇乐技术

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集中除尘设备

538.0000 2024.01.23

9

湖南汇乐

长沙矿业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

废气处理系统

520.0000 2023.01.12

10

汇乐技术

酒泉南都电源有限公司 集中除尘设备

512.0000 2024.01.23

经核查,上述销售合同或订单均履行正常,其主要条款不存在重大法律风

险,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合同的履行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3. 工程合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等值 500

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合同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施工单位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万元)

签订日期

1

汇乐技术

广东盛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总承包工程

15,972.0037 2023.09.28

2

汇乐技术

深圳市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室内

精装修工程

4,230.0323 2025.01.11

3

汇乐技术

浙江亚厦幕墙

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玻璃

幕墙及门窗栏杆工程

2,230.0000 2024.05.29

4

汇乐技术

广东茂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风

与空调工程

1,456.0588 2025.01.18

4. 融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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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

元以上的融资合同如下:

(1)汇乐技术与中国银行之间的借款、抵押及保证合同

2024 年 10 月 10 日,汇乐技术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

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合同编号:

GED47679*开通会员可解锁*),

约定中国银行为汇乐技术提供

5,000 万元授信额度,其中贸易融资额度 3,000 万

元,非融资性保函

2,000 万元。

2023 年 10 月 17 日,林卫波、叶倩冰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GBZ47679*开通会员可解锁*),为汇乐技术与中国银行在 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最高

债权额为

48,000 万元。

2023 年 11 月 14 日,汇乐技术与中国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

同编号:

GDK47679*开通会员可解锁*),约定中国银行向汇乐技术提供 38,000 万元借

款,借款用途为专项用于总投资约

4.76 亿元的“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

业除尘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

设或置换超出项目资本金范围的同用途资金,借款期限为

120 个月。

同 日 , 汇 乐 技 术 与 中 国 银 行 签 订 了 《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GDY47679*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汇乐技术所持有的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灵芝街南侧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

13,300.94 ㎡)为汇乐技术与中国银行签订的《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GDK47679*开通会员可解锁*)项下的借款提供抵押担

保。

(二)侵权之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

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除本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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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2

见书正文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披露之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

重大债权债务关系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除外)

(四)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开转让说明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列入公

司其他应收、其他应付账目项下的期末账面余额分别为

752.04 万元、175.53 万

元;上述其他应收款项主要内容为押金及保证金、代扣社保及公积金、员工备

用金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内容为应付报销款、租金及物业水电费等。

根据《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并经公司书面确认,公司上述其他应

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均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公司上述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不存在纠纷或争议。

2. 经公司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

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

侵权之债。

3. 报告期内,除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披露之

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

况(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除外)。

4.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公司书面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金额较大的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就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事项,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本法

律意见书正文之“四、公司的设立”“五、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查验的相关文

件,并获得了公司的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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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3

(一)公司设立至今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四、公司的设立”“五、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已披

露公司历次增资扩股、变更公司形式等情况,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十、公司

的主要财产”之“

(五)对外投资”已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设立的情况。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

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

(二)公司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根据公司的确认,公司不存在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

收购等行为。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就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的全套工商档案资料、挂

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制定和修改章程的相关决议等资料,公

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情况如下:

(一)公司设立时章程的制定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设立时的章程已依照法定程序获得公司创立大会

合法有效的批准,并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登记。

经核查,本所认为,公司设立时的章程制定已履行了法定程序,其内容和

形式未违反《公司法》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报告期内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的工商档案等资料及其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报告期内

未对章程进行修订。

(三)本次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为本次挂牌之目的,公司已经按照《挂牌规则》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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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4

案)》,并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本所认为,公司制定上述《公司章程(草案)

》已履行法定程序,

本次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形。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

范运作

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本所律师审阅了公

司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则,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公司的组织结构图;(2)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全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议案、

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表决票、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3)公司选举职工代表监

事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

经核查,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根据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相应的内部职能部门,具有健全的组

织机构。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公司提供的议事规则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阅会议文件资料,公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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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5

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情况如下:

1. 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明确规定“总则”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的

表决和决议”等内容。

2. 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已明确规定“总则”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董事

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内容。

3. 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已明确规定“总则”

“监事会组成和职权”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监事会会议记录”

等内容。

4.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已明确“总则”

“人员组成”“职责权限”

“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等内容。

根据公司的说明,公司拟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根据《公司法》《挂牌规

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由

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经核查,本所认为,公司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资料,公司报告期内

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1

2023 年 3 月 21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2023 年 4 月 18 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2023 年 6 月 12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4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5

2025 年 5 月 15 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

2025 年 6 月 16 日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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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6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1

2023 年 2 月 1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

2023 年 3 月 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3

2023 年 4 月 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4

2023 年 5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5

2023 年 8 月 3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6

2023 年 9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7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8

2024 年 6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9

2024 年 12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0

2025 年 4 月 3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1

2025 年 5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2

2025 年 6 月 9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3

2025 年 6 月 8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监事会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1

2023 年 3 月 6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

2023 年 5 月 22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3

2023 年 8 月 31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4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5

2024 年 6 月 15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6

2024 年 12 月 27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7

2025 年 4 月 30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8

2025 年 5 月 27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别董事会、

股东会未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的情形。就前述情

形,相关董事会、股东会一致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或虽未

书面豁免相关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但公司董事、股东均未对此提出异议,不

会影响相关会议决议的效力。

经本所律师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会议资料,本所认为,上

述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的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规则的

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报告期内股东会或董

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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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7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本所律师获取了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及其出具的确认函,审阅了公司全套工商

档案中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

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并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进行了互联网公众信息检索,

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

1)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

议的全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议案、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表

决票、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2)公司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

4)独立董事聘任合同;(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兼职

(不含在控股子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主要兼职情况(不含在控股子公司兼职)

1

林卫波

董事长、总经理

俊鹏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2

叶倩冰

董事

3

卢宝

董事、副总经理

4

蔡凯敏

董事、副总经理

上海新辉执行事务合伙人

5

张志兵

董事、财务总监

6

钟艳花

董事、出纳

7

简弃非

独立董事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系主

广州理工学院新能源汽车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8

刘伟

独立董事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汕头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9

刘丽馨

独立董事

深圳市三诺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兼法务总监

四川创一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

何飞

监事会主席

11

叶苑玲

监事

12

岑紫云

监事

13

陈华清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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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8

14

谢小鹏

副总经理

东莞城市学院教授(兼职)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下列要

求:

1. 公司董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均由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选举产生,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不存在股东、其他任何

部门和单位或人士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推荐董事、总经理或作出人事任

免决定的情况,有关的任职程序均合法有效。

2.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挂牌规则》

第十六条列举的情形。

3.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均专职在公司工作,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

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三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任职符

合《公司法》

《挂牌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历次会议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的变化情况如下:

1. 公司董事近两年的变化情况

(1)2023 年初,公司董事会由林卫波、叶倩冰、卢宝、蔡凯敏、萧子东、

汤骥驰、简弃非、刘伟、刘丽馨组成,其中,简弃非、刘伟、刘丽馨为独立董

事,汤骥驰为上海和钺提名的董事,林卫波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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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9

(2)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萧子东递交的辞职报告,其因个

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汤骥驰递交的辞职报

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

张志兵、钟艳花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选举张志兵、钟艳花为公司董事。

2. 公司监事近两年的变化情况

2023 年初,公司监事会由何飞、叶苑玲、岑紫云组成。其中,何飞为监事

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监事近两年内未

发生变化。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化情况

(1)2023 年初,林卫波为公司总经理,卢宝、蔡凯敏、萧子东为公司副总

经理,张志兵为财务总监,陈华清为董事会秘书。

(2)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谢小鹏

为副总经理。

(3)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萧子东递交的辞职报告,其因个

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动情况,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经核查,本所认为,公司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的变化系为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相关人员变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公司的独立董事

公司目前设有独立董事 3 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包含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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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0

号——独立董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独立董

事均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知识,与公司及其股东不

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其任职

情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制度等文件,已经对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作出了

相应的规定,有关独立董事职权范围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 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未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公司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就公司的税务及财政补贴,本所律师获取了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审阅了

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登录相关税务主管部门等网站进行互联网公众信

息检索,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

1)公司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2)

公司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获

得财政补助、享受税务优惠的依据、财务凭证等资料。

(一)税种及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执

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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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1

序号

税目

计税依据

税率

1

增值税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提供应税劳务;

5%、6%、9%、13%

出口销售

0%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5%、7%

3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16.5%、20%、

25%

4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税额

3%

5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税额

2%

6

房产税

按照房产原值的

70%为纳税基准

1.2%

7

土地使用税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2 元/㎡

其中,不同纳税主体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汇乐技术

15%

15%

东莞汇乐

25%

25%

常州汇乐

20%

25%

常州研究院

25%

25%

苏州汇乐

20%

20%

香港汇乐

8.25%/16.5%

8.25%/16.5%

德国子公司

15%

15%

苏州研究院

15%

15%

苏州检测

20%

20%

湖南汇乐

15%

15%

汇乐机电

20%

20%

(二)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1.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4 年 12 月 21 日取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

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

(证书编号: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GR2*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效期均为三年。

苏州研究院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6 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GR2*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效期均为三年。

湖南汇乐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取得了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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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2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

定,公司、苏州研究院、湖南汇乐在前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2. 自研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

干政策的通知》(国发〔

2011〕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

件产品,按

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

行即征即退政策。

3. 完全境外消费专业技术服务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36 号),公司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销售的专业技术服务,

免征增值税。

4. 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

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

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额。先进制

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述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

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

2016〕32 号)规定的高新技术企

业。

5.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

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

2022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23

年第

28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

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再

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加

计扣除

100%的税收优惠。

6. 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的相关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

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

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

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汇乐机电、苏州研究院、苏州检测属于小微企

业,自

2024 年 7 月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的税收优惠。

7.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优惠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3 年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

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的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

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最高可

上浮

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

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

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公司、东莞汇乐、常州汇乐报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24

告期内根据实际招用脱贫人员人数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扣减优惠。

8.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

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财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

2023 年第 14 号)的相关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企业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

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

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最高可上浮 50%,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常州汇乐

享受根据实际招用退役士兵人数定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

得的

10 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时间

补助项目

金额

(万元)

依据文件

1

汇乐技术

2023 年度

软件产品增值

税即征即退

543.20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2

汇乐技术

2023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进项税额加计

扣除

291.8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

于 2023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

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工信厅财函

〔2023〕267 号)

3

汇乐技术

2023.11.29

2023 年东莞市

培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

250.00

《东莞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

市场扶持办法》(东府办

〔2021〕39 号)

4

东莞汇乐

2023 年度

企业产销规模

增长奖励

51.00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

施〉的通知》(东工信

〔2022〕152 号)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25

5

汇乐技术

2023.08.30

推动服务型制造及工业设计

发展补助

30.00

《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型制造及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

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6

汇乐技术

2023 年度

及 2024 年

贷款贴息

34.75

《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

实施办法》(东府办

[2015]66 号)、《东莞市信

贷风险补偿资金和财务贴息

管理试行办法》(东府办

[2015]25 号)

7

汇乐技术

2023.11.23

企业产销规模

增长奖励

26.78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

施〉的通知》(东工信

〔2022〕152 号)

8

汇乐技术

2023.09.26

创新型企业研

发投入补贴

19.26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等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的通知》

(东科〔2020〕44 号)

9

湖南汇乐

2023.02.17

科技成果转化

奖励

10.68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

地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

知》(大科城管发〔2021〕

25 号)

10

湖南汇乐

2023.12.19

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奖励

10.00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科技

支撑我市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创新发展的有关措

施〉的通知》(长科发

〔2023〕33 号 )

11

汇乐技术

2024.03.22

鼓励企业上市

挂牌奖励

200.00

《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七份科技政策

(松山湖发〔2021〕13

号)(附件 1)《东莞松山

湖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关于对申请鼓励企业

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

2024 年申报单位的公示》

12

汇乐技术

2024 年度

软件产品增值

税即征即退

25.31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13

汇乐技术

2024.05.31

广东省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奖补

100.00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下达 2023 年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

资函〔2023〕42 号)、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26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开展 2023 年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

〔2023〕31 号)、《关于

拨付 2023 年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省资

金)的通知》

14

汇乐技术

2024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进项税额加计

扣除

77.1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

于 2023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

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工信厅财函

〔2023〕267 号)

15

汇乐技术

2024.10.31

东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奖补

50.00

《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

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府〔2024〕1 号)、

《关于拨付 2023 年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

(市资金)的通知》

16

汇乐技术

2024.09.29

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

障专项资金

37.64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下达 2024 年省级制造业

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

工信融资函〔2024〕3

号)、《关于拨付 2024 年

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企业及中

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

《市科技局关于 2024 年第

一批次科技金融贷款贴息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的公示》

17

汇乐技术

2024.09.29

重点领域研发

计划补助

30.00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第十

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粤科资字〔2024〕157

号)

18

汇乐技术

2024.09.20

东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奖励项目

20.00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等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的通知》

(东科〔2021〕57 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

定 2023 年度广东省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27

函产字〔2024〕346 号)、

《市科技局关于 2023 年度

东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拟奖励项目的公示》

19

汇乐技术

2024.12.23

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项目奖

励经费

20.00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等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的通知》

(东科〔2021〕57 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

定 2023 年度广东省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

函产字〔2024〕346 号)、

《市科技局关于 2023 年度

东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拟奖励项目的公示》

20

汇乐技术

2024 年度

稳岗补贴

13.5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

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

策的通知》(粤人社规

〔2024〕16 号)

根据《审计报告》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享受上述政府补助符

合相关政策规定,真实有效。

(四)公司报告期内纳税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登录税务主管机关的门户网

站进行查询且通过互联网进行公众信息检索等进行核查,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有关税收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及公司的确认,香港汇乐、日本汇乐、德国子公

司及德国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所在地区税收相关法律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形。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 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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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8

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部门处

罚的情形。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就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本所律师对公司的主要办公及

经营场所进行了实地查验,登录环保、质监等政府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互

联网公众信息检索,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取得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防爆合格证、其他自愿性工业产

品认证等证书文件;(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及固定

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3)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固体废物处理合同等;

5)《境外法律意见书》;(6)《审计报告》

及《公开转让说明书》

(一)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

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业除尘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

属于重污染行业。

1.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的相关规定,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

35”之“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中的“其他”,适用登记管理。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办理的固定

污染源排污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编号

行业类别

有效期限

1

汇乐技术

9*开通会员可解锁*99611P002X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2022.09.23-

2027.09.22

2

东莞汇乐

91441900MA577CYE40001Z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2022.09.23-

2027.09.22

3

常州汇乐 91320413MA27AG0EXA001W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

2024.08.02-

2029.08.01

(首次申请日期

为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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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9

4

湖南汇乐

91430104MA4R7G5375001Z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

验发展

2025.05.14-

2030.05.13

5

苏州检测 91320505MA24UYCU2U001W

检测服务

2023.09.21-

2028.09.20

6

常州研究

91320413MAC2M4095A001W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

2025.05.15-

2030.05.14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评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建设项目所履

行的环评手续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现有业务情况

建设项目所适用的环评名录

所属行业类型

环评手续办理情况

1

公司、常州研究院

办公、

研发

《环评名录(

2021

年版)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

业”之“专用设备制造”

“仅分割、焊接、组装

的”“四十五、研究和试验

发展”之“不产生实验废

气、废水、危险废物的”

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报告表、登记表

无需办理环境影响

评价相关手续

2

苏州汇

乐、苏州研究院、湖南汇乐

办公、

研发

《环评名录(

2017

年版)

“三十六、房地产”之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之“其他”的,应填报环境影响

登记表

已按照《环评名录

2017年版)》办

理环评登记手续,

按照《环评名录

2021年版)》无

需办理环评手续

3

东莞汇乐

华南生产基地

《环评名录(

2021

年版)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

业”之“专用设备制造”

“仅分割、焊接、组装

的”

,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

无需办理环境影响

评价相关手续

4

常州汇乐

华东生产基地

《环评名录(

2021

年版)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

业”之“专用设备制造”

“仅分割、焊接、组装

的”

,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

无需办理环境影响

评价相关手续

5

汇乐机电

提供产品配套管道安装服务

《环评名录(

2017

年版)

“二十二、金属制造业”

之“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仅切割组装”的,应填

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已按照《环评名录

2017年版)》办

理环评登记手续,

按照《环评名录

2021年版)》无

需办理环评手续

6

苏州检测

检测实

验室

《环评名录(

2021

年版)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之“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

已按照《环评名录

2021年版)》办

理环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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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0

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所在地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检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

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生污染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

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获发的

主要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方面的认证情况如下:

1. 防爆合格证

序号

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及型号

规格

有效期限

认证机构

1

汇乐技术

《防爆设备防爆合

格证》

CQCEx21.0

828X

防爆型工业吸尘

VZSB-75-T/VZS

B-55-T/VZSB-4

0-T/VZSB-30-T/

VZSB-22-T

2021.10.28-

2026.10.27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

、广州

特种机电设备检

测研究院

2

汇乐技术

《防爆设备防爆合

格证》

CQCEx22.0

476X

防爆型工业吸尘

VKO-220RZ

2022.07.29-

2027.07.28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

、广州

特种机电设备检

测研究院

3

汇乐技术

《防爆设备防爆合

格证》

CQCEx22.0

935X

防爆型工业集尘

VJFB-□-T3

2023.01.13-

2028.01.12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广东)

、广州

特种机电设备检

测研究院

4

汇乐技术

《防爆设备防爆合

格证》

CQCEx23.0

036X

防爆型工业集尘

VJFB-□-T3

2023.02.20-

2028.02.19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广东)

、广州

特种机电设备检

测研究院

5

汇乐技术

《防爆设备防爆合

格证》

CQCEx23.0

137X

防爆型工业集尘

VJFB-T3

2023.05.06-

2028.05.05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

、广州

特种机电设备检

测研究院

6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0728

粉尘防爆控制箱

VL-BDX-600*7

00*250

2023.07.06-

2028.07.05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31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7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0729

粉尘防爆控制箱

VL-BDX-700*7

50*250-W

2023.07.06-

2028.07.05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8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0730

粉尘防爆控制箱

VL-BDX-700*1

000*330-P

2023.07.06-

2028.07.05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9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0734

防爆旋涡风机

VL-XWFEXB-4.

4

2023.07.09-

2028.07.08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10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0735

防爆旋涡风机

VL-XWFEXB-4.

6

2023.07.09-

2028.07.08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11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0736

防爆旋涡风机

VL-XWFEXF-4.

4

2023.07.09-

2028.07.08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12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0737

防爆旋涡风机

VL-XWFEXF-4.

6

2023.07.09-

2028.07.08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32

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13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0738

防爆型工业集尘

VJC-FB-150LE

X-T4R

2023.07.10-

2028.07.09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14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0739

防爆型工业集尘

VJG-FB-150LE

X-T4R

2023.07.10-

2028.07.09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15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1024X

防爆型工业集尘

VJA-FB-150LE

X-T4R

2023.10.31-

2028.10.30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16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1109X

防爆型工业集尘

VJC-FB-220WE

X-T1R

2023.11.02-

2028.11.01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17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3.

1111X

防爆型工业集尘

VJG-FB-220WE

X-T1R

2023.11.07-

2028.11.06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18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QCEx23.0

735X

防爆型工业吸尘

VZSB-40ZH

2024.01.18-

2029.01.17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广东)

、广州

特种机电设备检

测研究院

19

汇乐技术

《防爆合

格证》

CITCEx24.

0329X

防爆型工业集尘

VJX-FB-040LN

2024.05.10-

2029.05.09

长沙矿山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有色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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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3

Z-N2N

机电产品质量检

验检查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

测检验中心)

20

苏州研究

《防爆电气设备防

爆合格

证》

SYEx22.06

95X

火花探测器

SG-□

2022.09.20-

2027.09.19

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

监督检测中心

2. 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序号

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

认证内容

认证标

有效期限

认证机

1

汇乐技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64-24-

Q-2456-

R3-M

工业除尘器的设

计,工业除尘

器、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销售及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动

GB/T 19

001-201

6/ISO90

01:2015

2024.07.22-

2027.07.21

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

2

汇乐技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064-24-

S-2458-

R0-M

工业除尘器的设

计,工业除尘

器、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销售及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动

GB/T45001-202

0/ISO 45

001:201

8

2024.07.22-

2027.07.21

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

3

汇乐技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64-24-

E-2457-

R2-M

工业除尘器的设

计,工业除尘

器、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销售及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动

GB/T24001-201

6 / ISO1

4001:20

15

2024.07.22-

2027.07.21

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

4

东莞汇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64-24-

Q-2456-

R3-M-1

工业除尘器的设

计,工业除尘

器、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销售及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动

GB/T 19

001-201

6/ISO90

01:2015

2024.07.22-

2027.07.21

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

5

东莞汇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064-24-

S-2458-R0-M-1

工业除尘器的设

计,工业除尘

器、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销售及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动

GB/T45001-202

0/ISO 45

001:201

8

2024.07.22-

2027.07.21

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

6

东莞汇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64-24-

E-2457-R2-M-1

工业除尘器的设

计,工业除尘

器、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销售及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动

GB/T24001-201

6 / ISO1

4001:20

15

2024.07.22-

2027.07.21

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34

7

常州汇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64-24-

Q-2456-

R3-M-2

工业除尘器、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组装和技术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

GB/T19001-201

6 / ISO9

001:201

5

2024.07.22-

2027.07.21

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

8

常州汇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064-24-

S-2458-R0-M-2

工业除尘器、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组装和技术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

GB/T45001-202

0/ISO 45

001:201

8

2024.07.22-

2027.07.21

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

9

常州汇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64-24-

E-2457-R2-M-2

工业除尘器、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组装和技术服务及所涉及的相关管理

活动

GB/T24001-201

6 / ISO1

4001:20

15

2024.07.22-

2027.07.21

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

10

苏州研

究院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N21/10

768

翻板式隔爆阀、无火焰爆炸泄压装置、爆破板、火花探测与熄灭系统、粉尘防爆智能监控系统和爆炸抑制系统的设计和销售。隔

爆夹管阀的设

计。

ISO900

1:2015

2024.06.18-

2027.06.17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

湖南汇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NOA220

5302

工业除尘环保设备的设计;工业除尘环保设备、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的

销售服务

GB/T19001-201

6 idt ISO

9001:20

15

2025.05.09-

2028.05.11

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12

湖南汇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NOA220

5301

工业除尘环保设备的设计;工业除尘环保设备、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的

销售服务

GB/T24001-201

6 idt ISO

14001:2

015

2025.05.09-

2028.05.11

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13

湖南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NOA220

5300

工业除尘环保设备的设计;工业除尘环保装置、隔爆翻板阀和无火焰泄压装置的

销售服务

GB/T 45

001-202

0 idt ISO

45001:2

018

2025.05.09-

2028.05.11

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3. 强制性产品认证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35

序号

主体

证书编号

认证项

/产品

类别

产品类别及

名称

认证标准

有效期限

认证机

1

汇乐技术

2*开通会员可解锁*250

CCC/防

爆电气

2303:防爆配电装置类

产品

粉尘防爆控

制箱

GB/T 3836.

1-2021

GB/T 3836.

31-2021

2025.06.11-

2030.06.10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

汇乐技术

2*开通会员可解锁*251

CCC/防

爆电气

2303:防爆配电装置类

产品

粉尘防爆控

制箱

GB/T 3836.

1-2021

GB/T 3836.

31-2021

2025.06.11-

2030.06.10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3

汇乐技术

2*开通会员可解锁*252

CCC/防

爆电气

2303:防爆配电装置类

产品

粉尘防爆控

制箱

GB/T 3836.

1-2021

GB/T 3836.

31-2021

2025.06.11-

2030.06.10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4. 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序号

主体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及规格

型号

认证标准

颁证日期

认证机构

1

汇乐技术

AE504723

100001

Vacuum Cleaner

VFG-2SA VFG-3SA

EN IEC 61000-

6-2:2019

EN IEC 61000-

6-4:2019

2020.06.24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

有限公司

2

汇乐技术

AM50464

0110001

Vacuum Cleaner

VFG-3SA VFG-2SA

EN 60204-1:20

18; EN ISO 12

100:2010

2020.04.21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

有限公司

3

汇乐技术

AM50635

3480001

VJG-FB-110WA

X-N2N

EN ISO 12100:

2010;EN 60204

-1:2018

2024.08.15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

有限公司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

在由于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

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 公司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报告

期内未发生因违反有关国家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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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6

十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就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本所律师获取了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书面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以及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

书面证明,并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进行互联网公

众信息检索,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审计报告》和营业外支出明

细报表;(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等文

件。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1. 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本次挂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2. 行政处罚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可能对本次挂牌有实质性影

响的行政处罚事项。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书》及公司的确认,公司境外子公司香港汇乐、德国

子公司、日本汇乐报告期内亦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对本次挂牌产生

实质性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重大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挂牌产生重

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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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7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

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挂牌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

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被立案调查、立案侦查、被列为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可能对本次挂牌

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2.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挂牌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案件。

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公司生

产经营及本次挂牌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及被立案调查、立案侦查、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况。

十九、本所律师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公司历史沿革中曾经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况

根据莫雪梅、麦锐华填写的调查问卷、出具的承诺函及其提供的相关银行

流水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对莫雪梅、麦锐华等进行访谈,莫雪梅与麦锐华系

朋友关系,

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莫雪梅委托麦锐华代持公司股份,具体

情况如下:

1. 股份代持的形成

2017 年 8 月,莫雪梅、麦锐华拟投资公司,因莫雪梅当时尚未开立股转系

统交易账户,经双方协商一致,由麦锐华代莫雪梅持有公司股份,麦锐华出资

200 万元认购公司 20 万股股票,其中 110 万元资金来源于莫雪梅,系代莫雪梅

出资认购公司

11 万股股票,双方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代持关系真实。

2. 股份代持的演变

2018 年 1 月,为实施股权激励,麦锐华通过股转系统将 1.2 万股公司股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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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8

让予林卫波,其中代莫雪梅转让

0.66 万股股票。本次转让完成后,麦锐华持股

数量为

18.80 万股,其中代莫雪梅持有 10.34 万股。

2018 年 7 月,公司第三次增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本次增资完成后,麦锐华持股数量为 35.72 万股,其中代

莫雪梅持有

19.65 万股。

2019 年 4 月,公司第四次增资,麦锐华以持有的 300 万元债权认购公司 30

万股股票,其中

280 万元资金来源于莫雪梅,系代莫雪梅认购公司 28 万股股票。

本次增资完成后,麦锐华持股数量为

65.72 万股,其中代莫雪梅持有 47.65 万股。

2019 年 8 月,公司第五次增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增资完成后,麦锐华持股数量为 92.01 万股,其中代

莫雪梅持有

66.70 万股。

3. 股份代持的解除

2020 年 7 月,麦锐华通过股转系统将 66.70 万股股票转让予莫雪梅,并将转

让股票所得款项扣除税费后的金额支付至莫雪梅指定的银行账户,双方代持关

系解除。

根据莫雪梅、麦锐华的确认,本所律师对其进行访谈并登录中国裁判文书

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进行互联网公众信息检索,上述股份代持情况

已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人员不涉及规避持

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特殊投资条款及其解除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阅公司历次股份变动(包括增资及股份转让等)涉及的增资

协议、股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特殊投资条款及其解除情况具体如下:

1. 特殊投资条款的签署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中小基金、金沙产投、架桥四期、东莞创投、上海和

钺、湖州中金、上海鼎峰等投资方与公司、公司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共同签署

了《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及《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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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9

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以下简称“《

Pre-IPO 轮股东协议》”或“《股东协议》”),

约定由中小基金、金沙产投、架桥四期、东莞创投以合计

15,854.76888 万元认

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56.1352 万元(前述增资事宜以下简称“Pre-IPO 轮融资”)。

根据《

Pre-IPO 轮股东协议》第 9.2 条之约定,本协议构成各方就本协议项

下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合并、撤销并取代此前及同期各方之间的所有协议、

承诺、安排、文件和交流(无论书面或口头),本协议是各方合意的最终表述。

本协议之前各方签署的《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自动终

止,并被本协议所替代。

基于上述,公司

Pre-IPO 轮融资完成后,Pre-IPO 轮融资之前的历次股东协

议中约定的特殊投资条款均已终止。

经核查,《

Pre-IPO 轮股东协议》中约定了赎回权、反稀释保护、优先认购

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偿权、信息知情权、公司治理安排、股

份转让限制等特殊投资条款。

2. 特殊投资条款的解除

1)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东莞汇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

>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约定

如下:

1.1 各方同意,为公司上市之目的,《股东协议》第 2 条公司治理安排、

3.1 条信息知情权、第 3.2 条优先认购权、第 3.3 条优先购买权、第 3.4 条共同

出售权、第

3.5 条赎回权、第 3.6 条反稀释保护、第 3.7 条优先清偿权、第 3.8 条

股份转让限制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

IPO 申报文件时终止。

1.2 各方同意,《股东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赎回权条款在过去和将来的任何

情况下均未以公司作为赎回或回购义务主体,否则:

1)该等约定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终止且自始无效,该等约定的终止是

永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终止后未来不再恢复法律效力;

2)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退出作为《股东协议》的赎回或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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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0

义务主体,无需履行任何与《股东协议》相关的赎回或回购义务或责任,该退

出事项为永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1.3 各方同意,若公司上市申请终止审核或未获审核通过或注册(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撤回上市申请、终止审核或不予注册)

,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实现上市,

则《股东协议》第

2 条公司治理安排、第 3.1 条信息知情权、第 3.2 条优先认购

权、第

3.3 条优先购买权、第 3.4 条共同出售权、第 3.6条反稀释保护、第 3.7 条

优先清偿权、第

3.8 条股份转让限制条款即时自动恢复效力;《股东协议》第 3.5

条赎回权条款自动恢复效力,为免疑义,

《股东协议》第

3.5 条项下的“赎回义

务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包括公司。

2)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东莞汇乐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东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 二 )》( 以 下 简 称 “《 补 充 协 议

(二)

,具体约定如下:

1.1 各方同意,为公司上市之目的,《股东协议》第 2 条公司治理安排、

3.1 条信息知情权、第 3.2 条优先认购权、第 3.3 条优先购买权、第 3.4 条共同

出售权、第

3.6 条反稀释保护、第 3.7 条优先清偿权、第 3.8 条股份转让限制自

《补充协议(二)》签署之日终止,该等约定的终止是永久的、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终止后未来不再恢复法律效力。

1.2 各方同意,《补充协议(二)》第 1.1 条约定的特殊权利条款完全终止后,

各方之间就上述条款的签署及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各方亦不会基于上

述条款向任何其他方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主张权利或追究任何责任或提出任

何赔偿诉求。各方均不会因为上述条款的完全终止而承担相关交易文件项下与

上述条款相关的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1.3 各方确认,除《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及前述协议述及的增资相

关协议约定的特殊权利外,各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特殊权利或类似协议安排。

根据上述约定,涉及公司的特殊投资条款解除情况具体如下:

特殊权利条款

是否清理

具体情况

第 2 条 公司治理安排

自《补充协议(二)》签署之日终止,该等约定的终止是永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终止后未来

3.1 信息知情权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41

特殊权利条款

是否清理

具体情况

3.2 优先认购权

不再恢复法律效力。

3.3 优先购买权

3.4 共同出售权

3.6 反稀释保护

3.7 优先清偿权

3.8 股份转让限制

3.5 赎回权

《股东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赎回权条款在过去和

将来的任何情况下均未以公司作为赎回或回购义务主体,否则: (

1)该等约定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终止且自

始无效,该等约定的终止是永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终止后未来不再恢复法律效力; (

2)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退出作为

《股东协议》的赎回或回购义务主体,无需履行任何与《股东协议》相关的赎回或回购义务或责任,该退出事项为永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根据公司股东签署的书面文件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

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进行互联网公开信息检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涉及公司的特殊投资条款均已彻底终止,终止后未来不再恢复法律效力;上述

已终止的特殊投资条款的履行或解除过程中不存在纠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 尚未履行完毕的特殊投资条款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现行有效的特殊投资条款为赎回权

条款,赎回义务的承担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赎回权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3.5 赎回权

3.5.1 赎回事件 如果 D 轮融资交割后三十六(36)个月内,公司未实现合格上市或公司发生了提前赎回事项,则 D 轮投资人股东及 D+轮投资人股东(以下统称为“赎回权利人”)有权通过书面通知(“赎回通知”)要求创始股东(包括创始股东自身或应赎回权利人的要求,创始股东应确保其关联第三方履行本条约定的赎回义务,赎回权利人具有决定赎回主体的权利,关联第三方系指创始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主体。创始股东或其关联第三方以下统称“赎回义务人”)赎回该赎回权利人通过 D 轮融资和 D+轮融资获得的公司股权。无论应赎回权利人的要求最终由谁履行赎回义务,创始股东均对第 3.5 条项下的赎回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为免疑义,Pre-IPO 轮投资人股东中中小基金、金沙产投、东莞创投自始不享有本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赎回权;架桥投资通过本次投资获得的公司股份自始不享有本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赎回权,架桥投资通过 D 轮融资获得的公司股份享有本协议第 3.5 条约定的赎回权。 为本协议之目的,“提前赎回事项”指任一如下事项: (i)公司或创始股东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或者公司、原股东涉及违反 D 轮增资协议、D+轮增资协议、本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且在赎回权利人通知的合理期限(为免疑义,不应超过 3 个月)内未予纠正或拒绝纠正的;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42

(ii)其他股东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在相关协议约定的触发赎回事项发生后,要求创始股东或其关联第三方赎回其股份; (iii)发生重大法律变化致使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 (iv)创始股东丧失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5.2 除本协议第 3.5.3 条另有约定外,赎回的价格(“赎回价款”)为:投资款加上百分之八(8%)的年回报率(按照单利计算)之和并扣减赎回权利人作 为 公 司 股 东 期 间 已 收 到 的 股 利 , 具 体 公 式 如 下 : 赎 回 价 款 = 投 资 款×(1+8%*n)-作为股东期间已收到的股利。 为本协议之目的,就行使赎回权的赎回权利人而言,(1)“投资款”指就其在 D 轮增资协议、D+轮增资协议下已向公司支付的增资款;(2)“n”为该行使赎回权的赎回权利人实际支付其相应的投资款之日至赎回价款全部支付之日的年份数,不足一年的按 365 天折算相应比例;(3)“作为股东期间已收到的股利”是指赎回权利人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公司已经支付至其指定银行账户的分红,或/及公司按照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方式已登记至赎回权利人名下股权对应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3.5.3 当出现下列重大事项时,赎回权利人有权要求赎回义务人赎回该赎回权利人通过 D 轮融资和 D+轮融资获得的公司股权,赎回价款为:赎回权利人在D 轮增资协议、D+轮增资协议下已向公司支付的投资款加上 4 倍截至赎回时点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有效的一年期 LPR 利率的年回报率(按照单利计算)和已宣布分配但未支付的股利之和:(1)公司出现赎回权利人不知情的账外销售收入;(2)在赎回权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实施合并、分立、转让主要经营性财产或业务;(3)创始股东违规挪用公司资金;(4)未经赎回权利人同意,创始股东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3.5.4 赎回义务人应在收到赎回权利人股权赎回通知之日起三(3)个月内全额支付赎回价款,赎回价款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如不能及时赎回赎回权利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的,剩余股权及相应权利继续保留,赎回义务人除履行赎回义务之外,还应按照赎回价款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赎回权利人支付违约金。 3.5.5 除公司创始股东存在欺诈、故意不当行为、重大过失、占用、挪用公司资金或出现第 3.5.3 条项下重大事项导致发生了提前赎回事项外,创始股东在第 3.5 条项下的赎回义务的履行以其届时在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允价值为限。 3.5.6 在全面赎回赎回权利人所拥有的所有上述权益之前,除非赎回权利人书面同意,赎回义务人和公司不得对其他任何人的任何权益进行赎回。

经核查,上述赎回权条款的义务或责任承担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

1 号指引》之“1-8 对赌等特殊投资条款”规定的公司应当清理的以下情形:

1)公司为特殊投资条款的义务或责任承担主体;(2)限制公司未来股票发行

融资的价格或发行对象;(

3)强制要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或者不能进行权益

分派;(

4)公司未来再融资时,如果新投资方与公司所约定了优于本次投资的

特殊投资条款,则相关条款自动适用于本次投资方;(

5)相关投资方有权不经

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直接向公司派驻董事,或者派驻的董事对公司经营决策享有

一票否决权;(

6)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清算权、查阅权、知情权等

条款;(

7)触发条件与公司市值挂钩;(8)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43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违反公司章程及股转系统关于公司治理相关规

定的情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林卫波、叶倩冰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的股份

比例为

47.9540%,相关赎回权条款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林卫波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叶倩冰担任公司董事,履行赎回义务不会导

致其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中

国证监会和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会对义务主体的任职资格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公司不作为赎回义务承担主体,赎回义务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

经营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涉及公司的特殊投资

条款均已彻底终止,终止后未来不再恢复法律效力;已终止的特殊投资条款的

履行或解除过程中不存在纠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现行有效的特殊投资条款为赎回权条款,赎回义务

的承担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1 号指引》规定的公司应当清理的情形;

相关赎回权条款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实际控制人任职资格及其他公司治

理、经营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公司具备申请其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的主体资格;符合股票挂牌的实质条

件;本次挂牌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等程序,尚需取得股转公司同意

本次挂牌的审核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陆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

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4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劲容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庄浩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郭睿林

年 月 日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45

附件一:注册商标

(一)境内商标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证号

类别

权利人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1

36541393A

7

汇乐技术

2019.11.14-

2029.11.13

原始取得

2

36553719A

9

汇乐技术

2019.11.14-

2029.11.13

原始取得

3

22096686

7

汇乐技术

2018.01.21-

2028.01.20

原始取得

4

22096687

7

汇乐技术

2018.01.21-

2028.01.20

原始取得

5

13260155

7

汇乐技术

2025.01.28-

2035.01.27

原始取得

6

5366732

3

汇乐技术

2019.08.14-

2029.08.13

受让取得

7

5366731

7

汇乐技术

2019.05.14-

2029.05.13

受让取得

8

5322868

3

汇乐技术

2019.07.28-

2029.07.27

受让取得

9

5322867

7

汇乐技术

2019.04.28-

2029.04.27

受让取得

10

31390876

6

苏州研究院

2019.03.14-

2029.03.13

原始取得

11

31378064

6

苏州研究院

2019.03.07-

2029.03.06

原始取得

12

31366709

7

苏州研究院

2019.03.07-

2029.03.06

原始取得

13

31371586

9

苏州研究院

2019.05.28-

2029.05.27

原始取得

14

31372714

9

苏州研究院

2019.03.07-

2029.03.06

原始取得

15

31370065

11

苏州研究院

2019.03.07-

2029.03.06

原始取得

16

31374241

11

苏州研究院

2019.03.14-

2029.03.13

原始取得

17

31383413

42

苏州研究院

2019.03.07-

2029.03.06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46

(二)境外商标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证号

类别

权利人

注册国

/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1

017940139

7、

42

汇乐技

欧盟

2018.12.05-

2028.08.07

原始取得

2

UK*开通会员可解锁*

7、

42

汇乐技

英国

2018.12.05-

2028.08.07

原始取得

3

2047379

7

汇乐技

澳大利

2019.10.30-

2029.10.30

原始取得

4

2047380

42

汇乐技

澳大利

2019.10.30-

2029.10.30

原始取得

5

4*开通会员可解锁*X

7

汇乐技

新加坡

2019.10.30-

2029.10.30

原始取得

6

4*开通会员可解锁*P

42

汇乐技

新加坡

2019.10.30-

2029.10.30

原始取得

7

1133509

7

汇乐技

新西兰

2019.10.30-

2029.10.30

原始取得

8

1133510

42

汇乐技

新西兰

2019.10.30-

2029.10.30

原始取得

9

IDM000851543

7

汇乐技

印度尼

西亚

2021.05.03-

2029.11.05

原始取得

10

TM2019039994

7

汇乐技

马来西

2019.10.31-

2029.10.31

原始取得

11

TM2019039995

42

汇乐技

马来西

2019.10.31-

2029.10.31

原始取得

12

6213887

7

汇乐技

美国

2020.12.08-

2030.12.08

原始取得

13

401664

7

汇乐技

越南

2019.10.30-

2029.10.30

原始取得

14

401662

42

汇乐技

越南

2019.10.30-

2029.10.30

原始取得

15

519131

7

汇乐技

菲律宾

2023.12.24-

2033.12.24

原始取得

16

519136

42

汇乐技

菲律宾

2023.12.24-

2033.12.24

原始取得

17

2617768

7

汇乐技

墨西哥

2023.10.26-

2033.10.26

原始取得

18

2617769

42

汇乐技

墨西哥

2023.10.26-

2033.10.26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47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证号

类别

权利人

注册国

/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19

6753901

7、

42

汇乐技

日本

2023.11.14-

2033.11.14

原始取得

20

40-2272239

7

汇乐技

韩国

2024.11.06-

2034.11.06

原始取得

21

40-2306435

42

汇乐技

韩国

2025.01.23-

2035.01.23

原始取得

22

TMA1304220

7、

42

汇乐技

加拿大

2025.04.02-

2035.04.02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48

附件二:专利

(一)境内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权利人

申请日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1

一种布袋除尘器

检漏仪

ZL2009102

73456.4

发明专利

汇乐技术(汇乐环保)、武汉科技大

2009.12.29

20 年

受让取得

2

一种海泡石的改

性方法

ZL2016108

36239.1

发明专利

汇乐技术

2016.09.21

20 年

原始取得

3

一种滤袋式除臭除尘的空气净化

装置

ZL2020115

24305.4

发明专利

汇乐技术

2020.12.22

20 年

受让取得

4

一种用于锂电新能源的极片边角料智能收集装置

ZL2021113

03671.1

发明专利

汇乐技术

2021.11.05

20 年

原始取得

5

一种应用气流场回收物料的工艺

ZL2022106

48392.7

发明专利

汇乐技术

2022.06.09

20 年

原始取得

6

一种工业集尘器

滤筒清洁设备

ZL2022110

46868.6

发明专利

汇乐技术

2022.08.30

20 年

原始取得

7

一种用于锂电新能源的挤压收料

ZL2017102

47609.2

发明专利

汇乐技术

2017.04.17

20 年

原始取得

8

一种二级喷雾湿

式除尘设备

ZL2022110

96887.X

发明专利

汇乐技术

2022.09.08

20 年

原始取得

9

一种双吹式振动辅助的螺杆定量

送粉设备

ZL2021224

73504.3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1.10.14

10 年

原始取得

10

一种用于锂电新能源的极片边角料智能收集装置

ZL2021226

91404.8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1.11.05

10 年

原始取得

11

一种基于锂电池极片边角料智能收集装置的截断

挤压机构

ZL2021227

32843.9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1.11.09

10 年

原始取得

12

一种基于锂电池极片边角料智能收集装置的储料

沉降机构

ZL2021227

59895.5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1.11.11

10 年

原始取得

13

一种基于锂电池极片边角料收集装置的破拱机构

ZL2021227

76906.0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1.11.12

10 年

原始取得

14

可称重的粉体定量输送设备及其双螺杆式搅拌送

粉机构

ZL2021234

35565.7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1.12.30

10 年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49

15

一种基于锂电池边角料智能收集装置的进料除尘

机构

ZL2022203

60770.7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2.22

10 年

原始取得

16

一种金属废箔输

送压合装置

ZL2022214

36466.2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6.09

10 年

原始取得

17

一种稳定性强的锂电池电极废料

回收装置

ZL2022214

39603.8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6.09

10 年

原始取得

18

一种推压一体式电池废料收集设

ZL2022214

55003.0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6.09

10 年

原始取得

19

一种便于维护的

过滤装置

ZL2022214

72410.2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6.13

10 年

原始取得

20

除尘滤筒及除尘

装置

ZL2022216

11131.X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6.24

10 年

原始取得

21

一种水平滤筒的支撑压紧快拆机

ZL2022218

63684.4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7.19

10 年

原始取得

22

一种手动反吹清

灰振尘装置

ZL2015205

36922.4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5.07.22

10 年

原始取得

23

一种连续套袋粉尘回收集尘装置

ZL2015206

01688.9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5.08.11

10 年

原始取得

24

一种专用地坪研

磨行业吸尘器

ZL2015206

01699.7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5.08.11

10 年

原始取得

25

一种工业除尘器

的控制电路

ZL2017203

96820.6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7.04.17

10 年

原始取得

26

一种用于锂电新能源的挤压收料

ZL2017203

96822.5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7.04.17

10 年

原始取得

27

一种用于锂电新能源的挤压收料

ZL2018202

18782.X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8.02.08

10 年

原始取得

28

一种用于除尘设

备的压缩机

ZL2018203

23356.2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汇乐环保)、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2018.03.09

10 年

原始取得

29

一种便于充电的

工业吸尘器

ZL2018211

63663.5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8.07.20

10 年

原始取得

30

一种带有清尘提醒功能的焊烟净

化机

ZL2018211

63676.2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8.07.20

10 年

原始取得

31

一种具有防爆功能的工业集尘机

ZL2018211

63679.6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8.07.20

10 年

原始取得

32

一种焊烟净化机

ZL2018211

63680.9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8.07.20

10 年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50

33

一种斜推式粉尘

收集装置

ZL2019203

72142.9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9.03.22

10 年

原始取得

34

一种用于滤芯更

换的托板装置

ZL2019203

72165.X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9.03.22

10 年

原始取得

35

一种脉冲隔仓反

吹清灰装置

ZL2019203

72171.5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9.03.22

10 年

原始取得

36

一种 3D 打印机

的粉尘回收及添

加装置

ZL2020200

67942.2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0.01.14

10 年

原始取得

37

集尘箱自动清灰

装置

ZL2020200

67946.0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0.01.14

10 年

原始取得

38

一种可称重的螺杆式粉体定量输

送设备

ZL2020206

96071.0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0.04.30

10 年

原始取得

39

一种喷粉除尘一

体机

ZL2021206

36765.X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1.03.30

10 年

原始取得

40

一种带搅拌螺杆的计量送料设备

ZL2022226

83178.3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10.12

10 年

原始取得

41

一种新型的滤筒

式除尘器

ZL2022216

42145.8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6.28

10 年

原始取得

42

集尘器

ZL2022216

37972.8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6.28

10 年

原始取得

43

一种电池废料推送与压合一体式

机构

ZL2022214

39604.2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6.09

10 年

原始取得

44

一种 3D 打印配

套工业除尘器

ZL2016203

02463.8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16.04.12

10 年

原始取得

45

一种结合型干式

除尘器

ZL2022221

84986.5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8.18

10 年

原始取得

46

一种二级喷雾湿

式除尘机

ZL2022223

97228.1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09.08

10 年

原始取得

47

一种用于金属

3D 打印机的喷

砂收集桶

ZL2022230

77053.2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11.18

10 年

原始取得

48

一种用于防爆除尘器的双螺杆式惰性粉体输送机

ZL2023200

97613.6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3.02.01

10 年

原始取得

49

一种抽屉式滤筒

快拆结构

ZL2022235

99655.4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2.12.29

10 年

原始取得

50

一种用于防爆除尘器的单螺杆式惰性粉体输送机

ZL2023200

97614.0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3.02.01

10 年

原始取得

51

一种粉尘及薄型金属混合型收集

压缩装置

ZL2024211

32056.8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4.05.22

10 年

原始取得

52

一种智能自清理单向翻板隔爆阀

ZL2018103

74427.6

发明专利

苏州研究

2018.04.24

20 年

受让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51

53

无火焰泄压装置

ZL2018108

65591.7

发明专利

苏州研究

2018.08.01

20 年

受让取得

54

一种火花探测探头性能测试装置

及方法

ZL2018114

45865.3

发明专利

苏州研究

2018.11.29

20 年

原始取得

55

一种气动式主动隔爆插板阀及隔

爆方法

ZL2019112

83042.X

发明专利

苏州研究

2019.12.13

20 年

原始取得

56

一种测试火花探测器性能的便携式火花模拟发生

器及方法

ZL2021111

85523.4

发明专利

苏州研究

2021.10.12

20 年

原始取得

57

一种测定堆积粉尘自燃特性的装

ZL2019211

74359.5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19.07.24

10 年

原始取得

58

一种木工砂光工艺用火花探测及

火灾消防系统

ZL2019212

86266.1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19.08.09

10 年

原始取得

59

一种用于粉尘防爆的火花探测器

性能测试装置

ZL2019214

25347.5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19.08.29

10 年

原始取得

60

一种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测试装

ZL2019216

25182.6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19.09.27

10 年

原始取得

61

一种用于粉尘环境的双向隔爆阀

及隔爆系统

ZL2019217

28409.X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19.10.16

10 年

原始取得

62

一种高效快速可重复使用的无火

焰泄压装置

ZL2019217

41072.6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19.10.17

10 年

原始取得

63

一种气体混合物最小点火能及淬熄距离测试装置

ZL2019217

41728.4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19.10.17

10 年

原始取得

64

一种气动式主动

隔爆插板阀

ZL2019222

35182.1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19.12.13

10 年

原始取得

65

一种主动式双向隔爆快速插板阀

ZL2019222

35189.3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19.12.13

10 年

原始取得

66

一种电动牙嵌式

快开盲板

ZL2020201

18683.1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0.01.19

10 年

原始取得

67

一种可调节式光

学实验平台

ZL2020201

18691.6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0.01.19

10 年

原始取得

68

一种粉体检测设备用伸缩式强度

托座

ZL2020201

21883.2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0.01.19

10 年

原始取得

69

安装于喷雾干燥塔顶部的高温火

花探测装置

ZL2020230

51778.5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0.12.17

10 年

原始取得

70

一种测试火花探测器性能的便携

ZL2021224

49404.7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1.10.12

10 年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52

式火花模拟发生

71

一种基于螺旋给料的惰化粉体输

送装置

ZL2021232

07490.7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1.12.20

10 年

原始取得

72

一种压损较小的

双向隔爆阀

ZL2022204

23654.5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2.03.01

10 年

原始取得

73

除尘系统火灾智

能预警装置

ZL2022204

23656.4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2.03.01

10 年

原始取得

74

一种可以竖直安装的管道隔爆阀

ZL2022204

23658.3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2.03.01

10 年

原始取得

75

一种可探测堆积粉尘厚度的智能

装置

ZL2022204

23684.6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2.03.01

10 年

原始取得

76

一种高强度鸟笼式无火焰爆炸泄

压装置

ZL2022217

06072.4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2.07.04

10 年

原始取得

77

一种便于剔除杂质的惰化粉尘配

比装置

ZL2022234

86630.3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2.12.27

10 年

原始取得

78

配合爆破片适用

的泄压导向板

ZL2021215

98624.X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1.07.14

10 年

受让取得

79

一种可承受高负压的平板泄爆片

托架

ZL2022200

44685.X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2.01.10

10 年

受让取得

80

一种可实现自检

的火花探测器

ZL2021216

00375.3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1.07.14

10 年

受让取得

81

一种半球形火焰

泄压装置

ZL2021216

00402.7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1.07.14

10 年

受让取得

82

一种可实施监测自清理的火花探

测器

ZL2021216

14539.8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1.07.14

10 年

受让取得

83

一种被动式双翻

板单向隔爆阀

ZL2022217

04005.9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2.07.04

10 年

受让取得

84

一种粉尘惰化智能加料配比装置

ZL2021215

64569.2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1.07.12

10 年

受让取得

85

一种方便使用的

吸风罩

ZL2023205

59200.5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3.03.21

10 年

原始取得

86

一种通风装置

ZL2023205

56818.6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3.03.21

10 年

原始取得

87

一种除尘设备

ZL2023205

64598.1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3.03.21

10 年

原始取得

88

一种轴流风机

ZL2023205

71093.8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3.03.22

10 年

原始取得

89

一种基于锂电池自主切换的直流

电源管理装置

ZL2023213

01670.8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3.05.26

10 年

原始取得

90

主动式双方隔爆

插板阀

ZL2023232

26532.0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3.11.29

10 年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53

91

气动双向可重复使用的夹管阀装

ZL2023232

81136.8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3.12.04

10 年

原始取得

92

抑爆装置及抑爆

系统

ZL2023233

90604.5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3.12.13

10 年

原始取得

93

一种用于湿式除尘系统的自动排

氢阀门

ZL2024213

14556.3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4.06.11

10 年

原始取得

94

一种用于湿式除尘系统的电动排

氢阀门

ZL2024213

51884.0

实用新型

苏州研究

2024.06.14

10 年

原始取得

95

一种尖晶石型氧化物的应用及催化脱硫脱硝的方

ZL2012103

32901.1

发明专利

湖南汇乐

2012.09.10

20 年

受让取得

96

一种氨水储存罐废气处理系统及

方法

ZL2024108

32992.8

发明专利

湖南汇乐

2024.06.26

20 年

原始取得

97

一种用于处理含火花粉尘的除尘

装置

ZL2021213

79452.7

实用新型

湖南汇乐

2021.06.21

10 年

原始取得

98

一种用于多工位

焊烟处理装置

ZL2021213

79453.1

实用新型

湖南汇乐

2021.06.21

10 年

原始取得

99

一种可升降吸尘

的装置

ZL2021213

79863.6

实用新型

湖南汇乐

2021.06.21

10 年

原始取得

100

一种用于钢板表

面吸尘的装置

ZL2021213

79864.0

实用新型

湖南汇乐

2021.06.21

10 年

原始取得

101

一种用于处理粘性粉尘的除尘装

ZL2021213

86850.1

实用新型

湖南汇乐

2021.06.21

10 年

原始取得

102

一种可旋转开闭

集烟罩

ZL2021213

86926.0

实用新型

湖南汇乐

2021.06.21

10 年

原始取得

103

一种用于钢厂车

间清扫装置

ZL2023217

89266.X

实用新型

湖南汇乐

2023.07.10

10 年

原始取得

104

一种可移动的集

尘罩装置

ZL2023216

86572.0

实用新型

湖南汇乐

2023.06.30

10 年

原始取得

105

一种粉堆破洞杆

ZL2023219

30756.7

实用新型

常州研究

2023.07.21

10 年

原始取得

106

一种基于脉冲射流与超声波协同作用的除尘装置

ZL2023219

88367.X

实用新型

常州研究

2023.07.27

10 年

原始取得

107

一种地吸除尘通

风装置

ZL2024103

96984.3

发明专利

常州汇乐

2024.04.03

20 年

原始取得

108

一种高效节能的

除尘装置

ZL2023236

19579.3

实用新型

常州汇乐

2023.12.29

10 年

原始取得

109

一种除尘设备用

过滤机构

ZL2023236

31738.1

实用新型

常州汇乐

2023.12.29

10 年

原始取得

110

一种防爆布袋除

尘器

ZL2024210

12448.0

实用新型

常州汇乐

2024.05.10

10 年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54

111

一种汽车车身灰

尘处理装置

ZL2024216

52664.1

实用新型

常州汇乐

2024.07.12

10 年

原始取得

112

一种防爆除尘滤

ZL2024213

80352.X

实用新型

常州汇乐

2024.06.17

10 年

原始取得

113

一种移动防爆除

尘器

ZL2024212

19757.5

实用新型

常州汇乐

2024.05.30

10 年

原始取得

(二)境外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地 类型

权利

申请日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1

粉塵と薄型金属との混合型収集圧縮装置(粉尘及薄金属混合收

集压缩装置)

登録第324877

5号

日本

实用新型

汇乐技术

2024.08.17 10 年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55

附件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全称

版本号

著作权人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1

2017SR207933

中央集尘器配套恒压变

频系统

V1.0

汇乐技术

2017.05.25

原始取得

2

2019SR1327124

汇乐工业集尘器嵌入式

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19.12.10

原始取得

3

2019SR1327553

汇乐收料机嵌入式控制

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19.12.10

原始取得

4

2019SR1333070

汇乐循环过滤系统嵌入

式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19.12.10

原始取得

5

2020SR0984986

汇乐工业除尘器嵌入式

控制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20.08.26

原始取得

6

2021SR1729470

汇乐中型集尘器嵌入式

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21.11.15

原始取得

7

2021SR1739167

汇乐工业双集尘器嵌入

式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21.11.15

原始取得

8

2021SR1740516

汇乐废料螺旋挤压机嵌

入式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21.11.16

原始取得

9

2021SR1819430

汇乐中央集尘器嵌入式

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21.11.22

原始取得

10

2021SR1729521

汇乐电压收料机嵌入式

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21.11.15

原始取得

11

2021SR2026968

汇乐刀具破碎废料收集设备嵌入式

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21.12.09

原始取得

12

2022SR0371015

汇乐隔爆型除尘器嵌入式控制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22.03.21

原始取得

13

2022SR0990172

汇乐防爆除尘系统嵌入式控制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22.08.03

原始取得

14

2023SR0376984

汇乐智能卧式除尘器嵌入式控制软

V1.0

汇乐技术

2023.03.21

原始取得

15

2023SR1508752

汇乐电压收料机嵌入式

软件

V1.1

汇乐技术

2023.11.27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56

16

2024SR0656426

汇乐智能工业数据交互型集尘器嵌入式控制软

V1.0

东莞汇乐、

常州汇乐

2024.05.15

原始取得

17

2024SR0663870

汇乐智能复合型中央集尘器嵌入式

控制软件

V1.0

东莞汇乐、

常州汇乐

2024.05.16

原始取得

18

2024SR0670045

汇乐智能中型除尘器嵌入式控制软

V1.0

东莞汇乐、

常州汇乐

2024.05.17

原始取得

19

2024SR0679310

汇乐智能防爆收料设备嵌入式控制

软件

V1.0

东莞汇乐、

常州汇乐

2024.05.20

原始取得

20

2021SR1195432

粉尘爆炸泄压面积计算

软件

3.2.4.2

苏州研究院 2021.08.12 原始取得

21

2021SR1279878

1 立方米测

试系统

2.0

苏州研究院 2021.08.27 原始取得

22

2023SR0370014

汇乐智能喷粉器嵌入式

控制软件

V1.0

汇乐技术

2023.03.20

原始取得

23

2023SR0458976

储能站热失控泄爆测控

系统

V1.0

苏州研究院、刘玉

良、蒋关宇

2023.04.10

原始取得

24

2023SR0458977

醋酸纤维拉丝工艺移动式监测系统

V1.0

苏州研究院、刘玉

良、蒋关宇

2023.04.10

原始取得

25

2023SR0755749

火花探测及熄灭嵌入式

控制系统

4.1

苏州研究院、蒋关

宇、邰建友

2023.06.29

原始取得

26

2023SR0755838

爆炸抑制及化学隔爆嵌入式控制系

3.3

苏州研究院、蒋关

宇、邰建友

2023.06.29

原始取得

27

2024SR0594460

因斯福物联网对接转储

系统

1.0

苏州研究院、蒋关

宇、刘玉良

2024.04.30

原始取得

28

2024SR0597297

因斯福

IMS2 物联

网业务平台

系统

1.0

苏州研究院、蒋关

宇、刘玉良

2024.05.06

原始取得

29

2024SR1517227

汇乐智能电子脉冲工业集尘机嵌入式控制软件

V1.0

东莞汇乐、

常州汇乐

2024.10.14

原始取得

./tmp/25ba0ee8-1323-4c1f-9926-68c670662e8c-html.html

3-3-157

30

2024SR0819062

汇乐智能高配收料机嵌入式控制软

V1.0

东莞汇乐、

常州汇乐

2024.06.17

原始取得

31

2024SR0706179

汇乐智能标配收料机嵌入式控制软

V1.0

东莞汇乐、

常州汇乐

2024.05.23

原始取得

32

2024SR0694712

汇乐智能惰性粉投料装置嵌入式控

制软件

V1.0

东莞汇乐、

常州汇乐

2024.05.22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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