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告编号:
2025-108
证券代码:874433
证券简称:安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州安
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全面了解、充分讨
论的基础上,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是为了满足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合规要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信息
披露,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
2025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是为了满足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合规要求,该审阅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财务信息参考,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
公告编号:
2025-108
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公司已经对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
了《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状况,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四、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
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独立董事:汤吉妹、施伟伟、俞志根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