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报告]智微电子: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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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160-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邮编:100005

电话(

Tel):*开通会员可解锁*/66090088 传真(Fax):*开通会员可解锁*

3-3-1

义............................................................................................................................ 2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6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8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9

四、公司的设立.......................................................................................................... 16

五、公司的独立性...................................................................................................... 22

六、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24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55

八、公司的业务.......................................................................................................... 73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76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89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97

十二、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00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00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01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03

十六、公司的税务.................................................................................................... 106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10

十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13

十九、

《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116

二十、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16

二十一、结论意见.................................................................................................... 127

3-3-2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智微电子、公司、

股份公司

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智微有限

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5 月 6 日,系智微

电子的前身

盛大信通

指 北京盛大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南智微

指 河南智微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智微信通

指 深圳智微信通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宏硕能源

指 深圳宏硕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智盛芯达

指 深圳智盛芯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智盛威元

指 深圳智盛威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智路投资

指 智路(苏州)战略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苏州方广

指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常州方广

指 常州方广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海南仁馨

指 海南仁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科宇盛达

泉州海丝科宇盛达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

股东

海南兴渝

海南兴渝成长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

股东

九江鼎盛

指 九江鼎盛鹰巢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小米投资

指 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羲和隆泰

指 共青城羲和隆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长飞科创

指 武汉长飞科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临芯投资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公司的股东

凯瑞投资

指 泉州海丝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合信众盈

武汉市合信众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

宏源能创

指 新疆宏源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股东

上海殷领

指 上海殷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原股东

常州斐君

指 常州斐君隆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原股东

北京翰龙

指 北京翰龙知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原股东

新疆海益

指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原股东

高新微投

珠海市高新区微投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实际控制人

3-3-3

持有

60%合伙份额的合伙企业

“三会”

指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统称

本次挂牌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 月-3 月

本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申万宏源证券、

主办券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天职会计师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林评估师

指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

书》

公司为本次挂牌编制的《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

让说明书(申报稿)》

《审计报告》

天职会计师就本次挂牌事宜出具的

“天职业字[2025]35505 号”

《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章程

指 《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生效的《深圳智微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挂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

1 号》

《治理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市监局

指 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公示系统

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存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3-3-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25]AN160-1

致: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

司本次挂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挂牌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

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就公司本次挂牌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挂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针对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仅根据中国境内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

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

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5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挂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

其他材料一并上报;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挂牌所制作的法定文件中自行

引用或根据审核机关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4.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

师依赖于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公司、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

的证明、证言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

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报告、意见、文件等文书,

本所律师履行了《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规定的相

关义务,并将上述文书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律师不对有关会计、验资、

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就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的前述非法

律专业事项内容,本所律师均严格引用有关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公司或有关人

士出具的说明,前述引用不视为本所律师对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

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该等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查验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

在查验过程中,本所律师已特别提示公司及其他接受本所律师查验的机构和

人员,其所提供的证明或证言均应真实、准确、完整,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应

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应对所

作出的任何承诺或确认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

实材料、批准文件、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并确认: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真实、

准确、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

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真实,所有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挂牌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3-3-6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挂牌规则》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挂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

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一)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经查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资料,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以集

合竞价方式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以集合竞价方式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以集合竞价方式公

开转让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

请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经查验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的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

录等会议文件资料,公司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

过了与本次挂牌有关的《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以集合竞价方式公开转让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

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以集合竞价方式公开转让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以集合竞价方

式公开转让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3-3-7

(三)本次挂牌的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以集合竞价方式公开转让的议案》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公

司本次挂牌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挂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3.股票数量:6,240万股;

4.股票挂牌的市场层级:基础层;

5.股票挂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由本次申请公开转让并挂牌后的新老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6.股票挂牌后的交易方式:集合竞价;

7.股票挂牌后的交易对象: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集

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

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

8.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地点:全国股转公司;

9.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次日起算。

(四)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挂牌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以集合竞价方式公开转让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挂牌有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

作、签署、报送、修改与公司本次挂牌相关的各项文件,并提出各项申请、作出

各项回复;

2.聘请本次挂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3.本次挂牌的申请通过核准后,按照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定办理具体挂牌和

3-3-8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登记存管等手续;

4.根据本次挂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和其他治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

5.在股东会关于本次挂牌的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环境的情况

(包括监管政策的变化)

,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公司的本次挂牌相关事宜;

6.全权办理与本次挂牌有关的其他事宜;

7.上述授权的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事项之日起12个月;如在授

权期限内公司就本次挂牌取得全国股转系统的同意函,则授权期限自动延续至公

司本次挂牌相关事项完成之日。

(五)本次挂牌尚需由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审核决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企业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公司股东

人数未超过200人。根据《业务规则》《挂牌规则》的规定,股东人数未超过200

人的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公司作出

同意公开转让并挂牌的审核决定或终止审核决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挂牌的决议;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2.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挂牌有关事宜,上述授权范围及程序合

法、有效;

3.本次挂牌尚需由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同意公开转让并挂牌的审核决定。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根据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企业登记资料,并经查询企业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公

3-3-9

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MA5DC4GR76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郭昌松

注册资本

6,24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5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 号楼 2401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无线电通信设备、采集终端、商用密码产品、低压电器产品和相关模组模块的研发、设计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住房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物业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通讯产品,通讯模块的生产加工。

(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查验,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具备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业务规则》《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挂牌符合下列实质条件:

3-3-10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

1.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

“三会”会议文件、纳税申报表、纳税凭证及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采购、销售合同,

公司系经深圳市市监局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批准,由智微有限按经审计的原账面

净资产值折股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已持续经营不少于两个完整

的会计年度。

2.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

出具的证明文件,信用中国(广东)平台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无违

法违规记录版)》、信用中国(北京)平台下载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

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版)》、信用中国(河南)平台下载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

报 告 ( 有 无 违 法 违 规 信 息 证 明 版 ) 》 , 并 经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全国

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

(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的公开披露信息,截至查询日,公司合法存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终止的情形。

3.根据公司提供的企业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2025 年 9 月 25 日),截至查询日,公司的

股本总额为 6,240 万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

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持续经营不少于两个

完整的会计年度,符合《挂牌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及《业务规则》

2.1 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股东名册、

《审计报告》

,及本所律师对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访谈,并经查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三会”会议文件、

公司设立及历次增资的相关协议、验资报告、出资凭证以及公司历次股权/股份

3-3-11

转让的相关协议、支付凭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条第(一)

项、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及《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四)项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股东的出资资产、出资方式、出资程序等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不存在依法不得投资公司的情形。

2.公司股权权属明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

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决议、外部审批程序,不存在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且仍未依法规范或

还原的情形。

(三)公司治理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三会”会议文件及本所律师对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访谈,并经查验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

部管理制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

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建

立健全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并有效运作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四、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2.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章程、“三会”会议文件、《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融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已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融资对外担保管理、防范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等制度,切实保障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3.经查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

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详见本法律意

见书“十五、

(二)”

]。

4.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营业执照》,并经查验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法

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已取得的业务资质、许可等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质、许可等。

5.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

3-3-12

件、信用中国(广东)平台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版)》、

信用中国(北京)平台下载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

版)》、信用中国(河南)平台下载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

信息证明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关于

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信

息查询,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

诺、签署确认的调查表,并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12309 中 国 检 察 网

https://www.12309.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证

监会(

http://www.csrc.gov.cn)、全国股转系统(http://www.neeq.com.cn)、证券期

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控股子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

2025 年 9 月

25 日),截至查询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 24 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因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

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2)最近 24 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存在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12 个月以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4)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消除;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

3-3-13

7)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6.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对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签字会计师的访谈,并经查验公司

财务部门的设置情况、人员组成情况、银行账户设立情况,基于非财务专业人士

的理解和判断,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能够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作出财务决策。

2)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3)公司本次挂牌提交的财务报表截止日不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

7.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三会”会议文件及本所律

师对公司财务总监的访谈,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

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七条第

二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治理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符合《挂牌规则》

第十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

(三)项的规定。

(四)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本所律师对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访谈,并经查验公司报告期内的相关业务合同,报告期内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物联网自主芯片、载波通信单元、量测单元及相关终端产

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以及电力物联网领域技术服务;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 度 及

2025 年 1 月 至 3 月 的 主 营业务 收 入分别 为 133,678,203.27 元 、

3-3-14

237,622,111.72 元、15,040,662.64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

99.88%、99.32%。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明确。

经查验,公司拥有与业务相匹配的关键资源要素,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

续经营的能力;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整、独立,与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五、公司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经查验,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已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相关交易公平、公允

[详见本法律意见

“九、(二)”],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审计报告》及其提供的公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并经

本所律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财务总监进行访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企业占用的情形,且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占用情形的发生,符合《挂牌规

则》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挂牌

规则》第十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及《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二)

项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根据《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主办券商出具的推荐报告,并查询全

国股转系统(

https://www.neeq.com.cn)之“市场机构”的公示信息(查询日期: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已与符合全国股转系统规定的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

签订了股转系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由申万宏源证券作为公司本次挂牌的

主办券商予以推荐并持续督导,符合《挂牌规则》第十条第(四)项及《业务规

则》第

2.1 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相关财务指标满足要求

3-3-15

根据《审计报告》

《公开转让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公司的财务总监、

签字会计师,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为 4.57 元/股;2023 年、

2024 年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939.09 万元、2,013.37 万

元,累计为

3,042.46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 1 元/股,最近两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800 万元,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七)公司所属行业及所从事业务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营业执照》《公开转让说明书》、报告期内相关业

务合同及本所律师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访谈,并经查验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

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已取得的业务资质和许可证书,报告期内公司的主

营业务为电力物联网自主芯片、载波通信单元、量测单元及相关终端产品的研发、

设 计 与 销 售 , 以 及 电 力 物 联 网 领 域 技 术 服 务 。 按 照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17)》,公司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520 集成电

路设计

”;按照《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I)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之“(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之“(I6520)

集成电路设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

本)》

,公司产品属于“二十八、信息产业中的新一代通信网络设备”

“四、电力

中的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等鼓励类条目,符合国家推动能源互联网、新型电力

系统和智能电网建设的发展方向。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

得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下列情形:

1.主要业务或产能被国家或地方发布的产业政策明确禁止或淘汰的;

2.属于法规政策明确禁止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行业、业务的;

3.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定位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

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具备了《业务规则》

《挂牌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实质条件。

3-3-16

四、公司的设立

(一)智微有限的设立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企业登记资料,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智微有限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整体变更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智微有限设立的具体情况如下:

1.智微有限系于 2016 年 5 月 6 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智微有限成立时的

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新西路

7 号兰光科技大楼 5 楼 A-501,法定

代表人为刘飞,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信息

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无线电通信设备、采集终端、商用密码产品、低压电器

产品和相关模组模块的研发、设计及销售;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及相关零配件、

原辅材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商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2.根据公司提供的银行业务回单,截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止,智微有限已

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600 万元。

3.2016 年 5 月 6 日,智微有限获发《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C4GR76)。

4.经查验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相关验资报告及股东出资凭证,智微有限

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形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李东霞

货币

1,200

40.00

2

刘飞

货币

900

30.00

3

刘红艳

货币

900

30.00

3,000

100.00

5.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验资文件,并经查验公司的

企业登记资料、

《发起人协议》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三会”会议文件,至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3-3-17

序号

股东名称

/姓名

出资形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智盛芯达

货币

2,031.00

32.55

2

贺本爽

货币

661.46

10.60

3

小米投资

货币

498.455

7.99

4

吴闻杰

货币

400.00

6.41

5

苏州方广

货币

343.248

5.50

6

庞浩

货币

300.00

4.81

7

羲和隆泰

货币

200.00

3.21

8

海南仁馨

货币

171.54

2.75

9

智路投资

货币

170.455

2.74

10

科宇盛达

货币

160.00

2.57

11

张峰

货币

146.00

2.34

12

常州方广

货币

136.752

2.19

13

智盛威元

货币

120.00

1.92

14

姜伟龙

货币

120.00

1.92

15

临芯投资

货币

100.00

1.60

16

长飞科创

货币

100.00

1.60

17

海南兴渝

货币

80.00

1.28

18

新疆海益

货币

80.00

1.28

19

刘明

货币

80.00

1.28

20

郭宝忠

货币

70.00

1.12

21

朱琼瑶

货币

70.00

1.12

22

秦罡

货币

70.00

1.12

23

凯瑞投资

货币

50.00

0.80

24

九江鼎盛

货币

40.00

0.64

25

盛立武

货币

40.00

0.64

26

合信众盈

货币

1.09

0.02

6,240.00

100.00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智微有限为依法设立,并以全部资产为限对其债务

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的设立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

3-3-18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及其提供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文件,并经

查验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三会”会议文件,公司由

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2023 年 10 月 28 日,天职会计师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413 号”《审计

报告》。根据该报告,智微有限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236,037,771.17 元。

2.2023 年 10 月 29 日,中林评估师出具了“中林评字[2023]364 号”《资产评

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智微有限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63,713,000 元。

3.2023 年 11 月 8 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一致同意

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

4.2023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

5.2023 年 11 月 12 日,天职会计师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0255 号”《验资

报告》

,审验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已将智微有限净资产折合为股本总额

6,240 万元。

6.2023 年 12 月 4 日,深圳市市监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C4GR76)。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起人协议

根据公司全体发起人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智微有

26 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智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全体发起人确认,智微有限审计基准日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根据天职国际

出具的

“天职业字[2023]47413 号”《审计报告》,智微有限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为

236,037,771.17 元。公司全体发起人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3-3-19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

236,037,771.17 元按照 1:0.2644 的比例折股后确定股

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6,24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总额为 6,240 万元,股本

总额与净资产的差额

173,637,771.17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全体发起人将其

在智微有限享有的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认购公司股

份,并按上述折股比例折算为其所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1

智盛芯达

2,031.00

32.55

净资产折股

2

贺本爽

661.46

10.60

净资产折股

3

小米投资

498.455

7.99

净资产折股

4

吴闻杰

400.00

6.41

净资产折股

5

苏州方广

343.248

5.50

净资产折股

6

庞浩

300.00

4.81

净资产折股

7

羲和隆泰

200.00

3.21

净资产折股

8

海南仁馨

171.54

2.75

净资产折股

9

智路投资

170.455

2.74

净资产折股

10

科宇盛达

160.00

2.57

净资产折股

11

张峰

146.00

2.34

净资产折股

12

常州方广

136.752

2.19

净资产折股

13

智盛威元

120.00

1.92

净资产折股

14

姜伟龙

120.00

1.92

净资产折股

15

临芯投资

100.00

1.60

净资产折股

16

长飞科创

100.00

1.60

净资产折股

17

海南兴渝

80.00

1.28

净资产折股

18

新疆海益

80.00

1.28

净资产折股

19

刘明

80.00

1.28

净资产折股

20

郭宝忠

70.00

1.12

净资产折股

21

朱琼瑶

70.00

1.12

净资产折股

22

秦罡

70.00

1.12

净资产折股

23

凯瑞投资

50.00

0.80

净资产折股

24

九江鼎盛

40.00

0.64

净资产折股

25

盛立武

40.00

0.64

净资产折股

26

合信众盈

1.09

0.02

净资产折股

6,240.00

100.00

--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全体发起人为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而签署的《发起人

协议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起人协议书》不

3-3-20

存在引致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四)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

根据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并经查验,智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时已由相关审计、评估、验资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具体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四、(二)”]。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资产评估及验资

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验公司创立大会的议案、表决票、会议决议及

会议记录等文件,为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发起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

了创立大会,公司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如下:

1.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筹备委员会通知全体发起人及董事候选人、股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创立大会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逐项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豁免提前 15 天通知召开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

会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关于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核设立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费用的议案》;

4)

《关于发起人以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价抵作股款的审核

报告的议案》

5)

《关于设立股份公司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事宜的议案》

6)《关于审议<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3-21

7)

《关于选举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8)

《关于选举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9)

《关于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

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审议<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11)《关于审议<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2)《关于审议<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3)《关于审议<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议案》

14)《关于审议<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

15)《关于审议<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

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审议<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及创立大会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

文件并经查验,公司创立大会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前通知期限不足

十五日,但全体股东已一致同意豁免该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以全票通过了该次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且自该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至今已逾

60 日,未有任何股

东对该次会议程序提出异议。该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轻微瑕疵对会议决议未产生实

质影响,不影响公司设立的有效性,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创立大会的程序和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

3-3-22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的业务独立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三会”会议文件及本所律师对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访谈,并经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为开展业务经营所签署的采购

合同、销售合同及其他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重大合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合同

及履行凭证、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公司

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业务资源被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

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业务独立。

(二)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相关验资文件,并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专

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主要设备的采购合同

和凭证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档证明,公司具备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

的机器设备、注册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

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资产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三)公司的人员独立

根据公司及其财务人员出具的声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

并经查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领薪和兼职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

3-3-23

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处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人员独立。

(四)公司的财务独立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经查验公司财务部门的设置情

况、人员组成情况、银行账户设立情况,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

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作

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

司独立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

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财务独立。

(五)公司的机构独立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及本所律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的访谈,并

经查验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

“三会”会议文件、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已建立

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机构独立。

(六)公司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本所律师对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的访谈,并经查验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

“三会”会议文件、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以及报告期内公司为开展业务经营所签署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其他与其主营

业务相关的重大合同,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独立的决策

3-3-24

和执行机构以及与各业务相匹配的关键资源要素,能够独立地对外签署合同,独

立研发、采购、生产并销售其生产的产品,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经查验,公司

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八、(五)”]。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

力。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整、独

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六、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的发起人

1.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企业登记资料、公司章程、

《发起人协议》及相关验资报告

/

验资复核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

期: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共有 26 名发起人,分别为智盛芯达、贺本爽、小

米投资、吴闻杰、苏州方广、庞浩、羲和隆泰、海南仁馨、智路投资、科宇盛达、

张峰、常州方广、智盛威元、姜伟龙、临芯投资、长飞科创、海南兴渝、新疆海

益、刘明、郭宝忠、朱琼瑶、秦罡、凯瑞投资、九江鼎盛、盛立武和合信众盈,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1

智盛芯达

2,031.00

32.55

净资产折股

2

贺本爽

661.46

10.60

净资产折股

3

小米投资

498.455

7.99

净资产折股

4

吴闻杰

400.00

6.41

净资产折股

5

苏州方广

343.248

5.50

净资产折股

6

庞浩

300.00

4.81

净资产折股

7

羲和隆泰

200.00

3.21

净资产折股

8

海南仁馨

171.54

2.75

净资产折股

9

智路投资

170.455

2.74

净资产折股

3-3-25

序号

发起人姓名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10

科宇盛达

160.00

2.57

净资产折股

11

张峰

146.00

2.34

净资产折股

12

常州方广

136.752

2.19

净资产折股

13

智盛威元

120.00

1.92

净资产折股

14

姜伟龙

120.00

1.92

净资产折股

15

临芯投资

100.00

1.60

净资产折股

16

武汉长飞

100.00

1.60

净资产折股

17

海南兴渝

80.00

1.28

净资产折股

18

新疆海益

80.00

1.28

净资产折股

19

刘明

80.00

1.28

净资产折股

20

郭宝忠

70.00

1.12

净资产折股

21

朱琼瑶

70.00

1.12

净资产折股

22

秦罡

70.00

1.12

净资产折股

23

凯瑞投资

50.00

0.80

净资产折股

24

九江鼎盛

40.00

0.64

净资产折股

25

盛立武

40.00

0.64

净资产折股

26

合信众盈

1.09

0.02

净资产折股

6,240.00

100.00

--

根据《发起人协议》以及发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签署确

认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智盛芯达、小米投资、苏州方广、羲和

隆泰、海南仁馨、智路投资、科宇盛达、常州方广、智盛威元、长飞科创、临芯

投资、新疆海益、海南兴渝、凯瑞投资、九江鼎盛和合信众盈有效存续,发起人

贺本爽、吴闻杰、庞浩、张峰、姜伟龙、刘明、郭宝忠、朱琼瑶、秦罡、盛立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担任发起人的资格。

2.发起人的出资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企业登记资料及

“天职业字[2023]50255 号”《验资报

告》

“中林评字[2023]364 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查验《发起人协议书》、“三

3-3-26

”会议文件,公司系由智微有限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依法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均以其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在智微有限拥有

的权益进行出资。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已投入公司的资产权属清晰,将上述资产

投入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起人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

以其资产折价入股或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形;公司系由智微有限

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智微有限整体变更前的资产及债权、债务均

由公司承继,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二)公司的现有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企业登记资料、股东名册、

“三会”会议文件,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公司共有

26 名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

1

智盛芯达

2,031.00

32.55

2

贺本爽

661.46

10.60

3

小米投资

498.455

7.99

4

吴闻杰

400.00

6.41

5

苏州方广

343.248

5.50

6

庞浩

300.00

4.81

7

羲和隆泰

200.00

3.21

8

海南仁馨

171.54

2.75

9

智路投资

170.455

2.74

10

科宇盛达

160.00

2.57

11

张峰

146.00

2.34

12

常州方广

136.752

2.19

13

智盛威元

120.00

1.92

14

姜伟龙

120.00

1.92

15

临芯投资

100.00

1.60

16

长飞科创

100.00

1.60

17

海南兴渝

80.00

1.28

18

宏源能创

80.00

1.28

19

刘明

80.00

1.28

20

郭宝忠

70.00

1.12

3-3-27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

21

朱琼瑶

70.00

1.12

22

秦罡

70.00

1.12

23

凯瑞投资

50.00

0.80

24

九江鼎盛

40.00

0.64

25

盛立武

40.00

0.64

26

合信众盈

1.09

0.02

6,240.00

100.00

经查验上述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合伙协议,以及各股东签署确认的基本情况调查表等资料,公司上述股东的基本

情况如下:

1.法人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宏源能创持有公司

8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1.28% 。 根 据 宏 源 能 创 提 供 的 《 营 业 执 照 》, 并 经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宏源能创的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新疆宏源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2MA79KXW514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王英文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城建大厦 24 层 2407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软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通讯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门窗销售;灯具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移

3-3-28

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宏源能创的公司章程、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

查询日,宏源能创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王英文

4,950.00

99.00

2

蔡中山

5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00

根据宏源能创出具的说明,宏源能创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资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

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2.合伙企业股东

1)智盛芯达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智盛芯达持有公司

2,031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5%。根据智盛芯达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

至查询日,智盛芯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智盛芯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0M174T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贺本爽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贸

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

根据智盛芯达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公司员工花名册、各合伙人的出

资凭证及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

3-3-29

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智盛芯达的出资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贺本爽

242

11.92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

2

郭昌松

350

17.23

有限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

3

刘亚丽

250

12.31

有限合伙人

4

鲁峰林

180

8.86

有限合伙人

5

衣景丽

154

7.58

有限合伙人

6

方银亮

116

5.71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7

冯广娜

100

4.92

有限合伙人

8

庞浩

70

3.45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生产中心主任兼

质量总监

9

褚云

64

3.15

有限合伙人

外部顾问

10

刘毅

55

2.71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11

李正卫

50

2.46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兼 IC 产品负责人

12

张亚国

30

1.48

有限合伙人

SOC 科长

13

谌玉华

30

1.48

有限合伙人

量测开关产品经理

14

陈谦

28

1.38

有限合伙人

销售总监

15

黄梅莹

25

1.23

有限合伙人

算法科长、监事会主席

16

楼红伟

25

1.23

有限合伙人

通信算法工程师

17

刘道梁

25

1.23

有限合伙人

已离职

18

徐庆光

25

1.23

有限合伙人

芯片后端技术经理

19

何广飞

22

1.08

有限合伙人

模块产品总经理

20

陈小勇

20

0.98

有限合伙人

产品经理

21

刘琳童

20

0.98

有限合伙人

Modem 科长、监事

22

杨彦召

20

0.98

有限合伙人

销售部部长

23

武小强

17

0.84

有限合伙人

验证科长

24

李双庆

10

0.49

有限合伙人

销售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25

陈晓杰

10

0.49

有限合伙人

IC 设计系统工程师

26

陈俊寒

10

0.49

有限合伙人

IC 验证工程师

27

杨兴坤

10

0.49

有限合伙人

IC 项目经理

28

胡博

10

0.49

有限合伙人

北研所长

29

张轶昆

8

0.39

有限合伙人

销售总监

30

黄雄科

7

0.34

有限合伙人

数字 IC 设计工程师

31

叶亚金

5

0.25

有限合伙人

测试部部长

32

唐辉

5

0.25

有限合伙人

计划采购部总监

33

赵令

5

0.25

有限合伙人

销售总监

34

许中进

5

0.25

有限合伙人

软件工程师

35

董浩

5

0.25

有限合伙人

驱动科科长

36

宾相邦

4

0.20

有限合伙人

通信协议软件工程师

37

魏万里

4

0.20

有限合伙人

IC 软件开发工程师

3-3-30

序号

出资人

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在公司任职情况

38

罗春华

3

0.15

有限合伙人

出纳兼 IT 技术工程师

39

冷再军

3

0.15

有限合伙人

测试工程师

40

温秋云

3

0.15

有限合伙人

商务专员

41

王棋

2

0.10

有限合伙人

硬件工程师

42

邓文斌

2

0.10

有限合伙人

会计

43

张彬

1

0.05

有限合伙人

品质主管

44

杨会刚

1

0.05

有限合伙人

河南智微副总经理

2,031

100.00

--

--

根据智盛芯达的企业登记资料,并经访谈智盛芯达合伙人和查验相关银行转

账凭证及协议,智盛芯达合伙人褚云、陈谦、谌玉华、刘毅、郭昌松所持出资份

额曾经存在代持,其形成及解除的具体情况

[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二十、

(二)

2”]。

智盛芯达的历次出资变动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

真实、合法,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根据智盛芯达提供的说明、各合伙人的出资凭证及填写的调查表、公司员工

花名册,智盛芯达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由其出资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

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

法》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

理人备案

/登记手续。

2)小米投资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小米投资持有公司

498.45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9%。根据小米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

至查询日,小米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400MA04FDBQ0R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小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18 日

3-3-31

合伙期限

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033 年 9 月 17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5 号院 5 号楼 8 层 809 室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30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小米投资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

查询日,小米投资的出资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北京小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

0.30

普通合伙人

2

武汉壹捌壹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60,000

36.00

有限合伙人

3

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有限合伙)

2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4

天津市海创创新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6

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5.00

有限合伙人

7

武汉金山软件有限公司

50,000

5.00

有限合伙人

8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5.00

有限合伙人

9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2.00

有限合伙人

10

苏州纳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2.00

有限合伙人

11

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2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3

福建省金投金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14

赣州光控苏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5,000

0.50

有限合伙人

15

杰瓦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5,000

0.50

有限合伙人

16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0.50

有限合伙人

17

温州信银浩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00

0.20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

,小米投资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VF423)

3-3-32

其管理人小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2854)。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小米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北京小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小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400MA04E6NJ57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林世伟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5 号院 5 号楼 8 层 810 室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苏州方广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苏州方广持有公司

343.24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0%。根据苏州方广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

至查询日,苏州方广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229M4B7C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24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30 年 8 月 23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 1 幢 B1-014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3-33

根据苏州方广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

查询日,苏州方广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张家港弘盛产业资本母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13.33

有限合伙人

3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18,400

12.27

有限合伙人

4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鼎盛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900

7.27

有限合伙人

5

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有限合伙)

10,000

6.67

有限合伙人

6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10,000

6.67

有限合伙人

7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招商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

5.33

有限合伙人

8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8,000

5.33

有限合伙人

9

上海科创中心一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

4.67

有限合伙人

10

於之华

5,750

3.83

有限合伙人

11

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00

3.33

有限合伙人

12

龚庭苇

4,000

2.67

有限合伙人

13

陈春梅

4,000

2.67

有限合伙人

1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50

2.50

有限合伙人

1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0

有限合伙人

16

陈德光

2,250

1.50

有限合伙人

17

淮安市瑞成永泽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00

1.33

有限合伙人

18

徐忠辉

2,000

1.33

有限合伙人

19

胡艳

2,000

1.33

有限合伙人

20

深圳市德之青投资有限公司

2,000

1.33

有限合伙人

21

江苏三润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33

有限合伙人

22

九江欢欣咨询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1,500

1.00

有限合伙人

23

章林

1,500

1.00

有限合伙人

24

黄革忠

1,250

0.83

有限合伙人

25

洪天峰

1,200

0.80

有限合伙人

26

宋为群

1,200

0.80

有限合伙人

3-3-34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27

湖南蒲公英智信伍号私募股权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0.67

有限合伙人

28

陈赛芳

1,000

0.67

有限合伙人

29

方兴

1,000

0.67

有限合伙人

30

李心一

1,000

0.67

有限合伙人

31

朱雪花

1,000

0.67

有限合伙人

32

嘉兴顺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00

0.67

有限合伙人

33

徐红华

1,000

0.67

有限合伙人

34

鲁立辉

1,000

0.67

有限合伙人

35

刘明

500

0.33

有限合伙人

36

陆依然

500

0.33

有限合伙人

37

李敏

500

0.33

有限合伙人

38

周红辉

500

0.33

有限合伙人

39

卜显春

500

0.33

有限合伙人

40

张兴明

500

0.33

有限合伙人

41

曹鹏利

300

0.20

有限合伙人

42

苏州高新阳光汇利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

0.17

有限合伙人

43

苏州纽尔利新策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

0.17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

,苏州方广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LU083)

其管理人上海方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34285)。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苏州方广的普通合伙人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21HH8K5K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

上海方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19 日

3-3-35

营业期限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

1 幢 B1-006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羲和隆泰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羲和隆泰持有公司

200

万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1%。根据羲和隆泰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查询

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

羲和隆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共青城羲和隆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CDW56R8X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4 月 12 日

合伙期限

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73 年 4 月 11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羲和隆泰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

查询日,羲和隆泰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0.24

普通合伙人

2

王丹

800

19.00

有限合伙人

3

徐进

700

16.63

有限合伙人

4

付志红

500

11.88

有限合伙人

5

秦嘉鲋

300

7.13

有限合伙人

6

刘丹

300

7.13

有限合伙人

7

王增斌

300

7.13

有限合伙人

8

江晓霞

200

4.75

有限合伙人

3-3-36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9

陆华

200

4.75

有限合伙人

10

黄小红

200

4.75

有限合伙人

11

杨浩

200

4.75

有限合伙人

12

杨骏宇

100

2.38

有限合伙人

13

周龙荣

100

2.38

有限合伙人

14

谢娜

100

2.38

有限合伙人

15

涂建平

100

2.38

有限合伙人

16

杨小萍

100

2.38

有限合伙人

4,210

1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

,羲和隆泰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ZY628)

其管理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登记编号为

P1067532)。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羲和隆泰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79884B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嘉鲋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10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白石洲西社区白石二道

8 号中信红树湾

花城

10 栋 A2802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5)海南仁馨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海南仁馨持有公司

171.5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根据海南仁馨提供的《营业执照》,并经

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

询日,海南仁馨的基本情况如下:

3-3-37

企业名称

海南仁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U18NT4L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姜仕鹏

成立日期

2021 年 5 月 31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天涯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 1 号楼 A 座 30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个人商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海南仁馨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

查询日,海南仁馨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姜仕鹏

1,188

99.00

普通合伙人

2

仁馨创业投资(深圳)企业

(有限合伙)

12

1.00

有限合伙人

1,200

100.00

--

根据海南仁馨出具的说明,海南仁馨由其出资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不

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

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

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6)智路投资

根据公司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智路投资持有公司

170.455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根据智路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查

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

日,智路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智路(苏州)战略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3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1R9APY7X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9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28 年 9 月 20 日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相城大道 2900 号采莲商业广场六区 511 室

经营范围

战略新兴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经依法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智路投资的合伙协议、工商档案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经查

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

日,智路投资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

0.20

普通合伙人

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铭瑄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90

37.30

有限合伙人

3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

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4

国秀锦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5

苏州太联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3,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6

苏州市相城创新产业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3,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7

高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750

2.50

有限合伙人

30,000

1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

,智路投资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Y6529)

其管理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登记编号为

P1063938)。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智路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0EAYL91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小海

3-3-39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5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5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7 幢 9 层 901-3 室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收益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科宇盛达

根据公司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科宇盛达持有公司

160万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7%。根据科宇盛达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查询

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

科宇盛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泉州海丝科宇盛达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3MA8UL4LC64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2 月 17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42 年 2 月 16 日

主要经营场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丁荣路 39 号御殿花园 5 号楼商业楼

412-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科宇盛达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

查询日,科宇盛达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10

0.47

普通合伙人

2

张婕

400

18.60

有限合伙人

3

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390

18.14

有限合伙人

3-3-40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4

陈圆

300

13.95

有限合伙人

5

雷建华

300

13.95

有限合伙人

6

李有龙

300

13.95

有限合伙人

7

共青城天丽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0

9.30

有限合伙人

8

马淼

150

6.98

有限合伙人

9

陈洪

100

4.65

有限合伙人

2,150

1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

,科宇盛达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VN139)

其管理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0876)。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科宇盛达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52651R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浩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越金融

中心(一期)

7 号楼 1207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业务咨询(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8)常州方广

根据公司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常州方广持有公司

136.752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根据常州方广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查

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

3-3-41

日,常州方广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常州方广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22UMXY40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

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 2 号 4 号楼 9 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常州方广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

查询日,常州方广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40.00

有限合伙人

3

常州市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1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4

常州和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5

上海方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000

6.00

有限合伙人

6

沈芳

2,000

4.00

有限合伙人

7

朱琳

1,600

3.20

有限合伙人

8

陆焕云

1,000

2.00

有限合伙人

9

苏州纽尔利新策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0

1.90

有限合伙人

10

苏州高新阳光汇利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0

1.90

有限合伙人

50,000

1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

,常州方广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NF349)

其管理人上海方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34285)。

3-3-42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常州方广普通合伙人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21HH8K5K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

上海方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

1 幢 B1-006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智盛威元

根据公司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智盛威元持有公司

120万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2%。根据智盛威元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查询

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

智盛威元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智盛威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7X341C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贺本爽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1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3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联社区龙井路 350 号龙都名园 1 栋 5C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智盛威元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公司员工花名册、各合伙人的出

资凭证及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

3-3-43

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智盛威元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贺本爽

3

0.83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

2

张宏涛

60

16.67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3

杨兴坤

45

12.50

有限合伙人

IC 项目经理

4

刘伟

36

10.00

有限合伙人 法务经理与证券事务代表

5

陈晓杰

30

8.33

有限合伙人

IC 设计系统工程师

6

刘海青

30

8.33

有限合伙人

财务经理

7

何广飞

22.5

6.25

有限合伙人

模块产品总经理

8

陈和平

18

5.00

有限合伙人

网络科科长

9

孙胤杰

15

4.17

有限合伙人

通信算法工程师

10

徐庆光

15

4.17

有限合伙人

芯片后端技术经理

11

吴义文

12

3.33

有限合伙人

通信算法工程师

12

陈飞飞

9

2.50

有限合伙人

通信算法工程师

13

杨金虎

9

2.50

有限合伙人

IC 测试工程师

14

罗春华

9

2.50

有限合伙人

出纳兼 IT 技术工程师

15

李双庆

6

1.67

有限合伙人 销售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16

刘征侚

6

1.67

有限合伙人

应用二科科长

17

杨罕

6

1.67

有限合伙人

数字 IC 设计工程师

18

李鹏飞

6

1.67

有限合伙人

IC 验证工程师

19

惠行行

6

1.67

有限合伙人

IC 驱动工程师

20

张轶昆

6

1.67

有限合伙人

销售总监

21

王桂骞

3.75

1.04

有限合伙人

软件工程师

22

郑铜

3.75

1.04

有限合伙人

IC 软件开发工程师

23

谢淞宇

3

0.83

有限合伙人

数字后端设计工程师

360

100.0000

--

--

根据智盛威元出具的说明、各合伙人的出资凭证及填写的调查表、公司员工

花名册,智盛威元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由其出资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

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

法》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

理人备案

/登记手续。

10)临芯投资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临芯投资持有公司

100

3-3-44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根据临芯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并经查

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

日,临芯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91MABTTNPF6D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12 日

合伙期限

2022 年 7 月 12 日至 2032 年 7 月 11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中路 186 号智谷二期 A2 栋 11 楼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临芯投资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

查询日,临芯投资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00

7.42

普通合伙人

2

扬州经开新兴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

15,000

18.24

有限合伙人

3

上海建发造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5,000

18.24

有限合伙人

4

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

母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8,000

9.73

有限合伙人

5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6,000

7.29

有限合伙人

6

江苏南通海晟闲庭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6.08

有限合伙人

7

厦门翔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5,000

6.08

有限合伙人

8

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

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6.08

有限合伙人

9

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

3.65

有限合伙人

10

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00

3.65

有限合伙人

11

淄博景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50

2.49

有限合伙人

3-3-45

12

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0

2.43

有限合伙人

13

长沙市长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00

2.43

有限合伙人

14

江阴高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2,000

2.43

有限合伙人

15

平湖经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

2.43

有限合伙人

16

福建九洲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00

1.22

有限合伙人

17

海南清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0

0.12

有限合伙人

82,250

100.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

,临芯投资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XA694)

其管理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登记编号为

P1028940)。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临芯投资普通合伙人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73528A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亚军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035 年 5 月 25 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秋山路

1775 弄 1 号 4 楼

401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长飞科创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长飞科创持有公司

1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根据长飞科创提供的《营业执照》,并经查

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

日,长飞科创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武汉长飞科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4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9QMER46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30 年 4 月 16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光缆扩产(五期)光缆厂房(101 号楼)2 层 833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长飞科创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

查询日,长飞科创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武汉市长飞资本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34,000

34.00

有限合伙人

3

长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5,000

25.00

有限合伙人

4

武汉光谷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

30,000

30.00

有限合伙人

5

武汉光谷创新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

,长飞科创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QL968)

其管理人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1191)。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长飞科创普通合伙人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4AWK9E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斌

3-3-47

注册资本

1,825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 2069 年 6 月 12 日

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光缆扩产(五期)光缆厂房(

101 号楼)2 层 813 室

经营范围

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

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海南兴渝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海南兴渝持有公司

8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8%。根据海南兴渝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查

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

日,海南兴渝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海南兴渝成长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200MAA957BE4C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南厚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8 日

合伙期限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 11 号楼 10 区 21-10-12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海南兴渝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

查询日,海南兴渝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海南厚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郑岗

18,000

90.00

有限合伙人

3-3-48

3

冯克达

1,000

5.00

有限合伙人

4

谭志刚

800

4.00

有限合伙人

20,000

1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

,海南兴渝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TG555)

其管理人海南厚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3766)。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海南兴渝普通合伙人海南厚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海南厚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7H4B242M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吴比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2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2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亚太金融小镇南

6 号楼 1 区 22-01-55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3)凯瑞投资

根据公司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凯瑞投资持有公司

50万股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0%。根据凯瑞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

,并经查询企

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

凯瑞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泉州海丝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3MACDTHDP2C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4 月 12 日

3-3-49

合伙期限

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43 年 4 月 11 日

主要经营场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 102 号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 1711-1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凯瑞投资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

查询日,凯瑞投资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10

0.20

普通合伙人

2

深圳市科宇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3,890

77.80

有限合伙人

3

陈洪

1,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4

奚正华

100

2.00

有限合伙人

5,000

1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凯瑞投资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B056),

其管理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0876)。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凯瑞投资普通合伙人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科宇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52651R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浩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越金融中

心(一期)

7 号楼 1207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业务咨询(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3-3-50

14)九江鼎盛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九江鼎盛持有公司

4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4%。根据九江鼎盛提供的《营业执照》,并经查

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

日,九江鼎盛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九江鼎盛鹰巢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29MA39BEJP4P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鼎盛合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合伙期限

2020 年 10 月 28 日至 2032 年 10 月 27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石钟山大道 42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九江鼎盛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

查询日,九江鼎盛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鼎盛合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

10

1.41

普通合伙人

2

陈泽怡

300

42.25

有限合伙人

3

杨爱民

300

42.25

有限合伙人

4

张勃

100

14.08

有限合伙人

710

100.00

--

经查询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

https://www.amac.org.cn,查询日期:2025年9

25日),九江鼎盛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VC126),

其管理人鼎盛合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办理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2163)。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九江鼎盛普通合伙人鼎盛合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基本情

3-3-51

况如下:

企业名称

鼎盛合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4G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浩彬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35 年 5 月 21 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博望园裙房

2 层 2017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5)合信众盈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合信众盈持有公司

1.0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根据合信众盈提供的《营业执照》,并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

查询日,合信众盈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武汉市合信众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CC4QT661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武汉睿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合伙期限

2023 年 3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喻路 766 号光谷资本大厦

3063-2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合信众盈的合伙协议、企业登记资料及填写的股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

3-3-52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

查询日,合信众盈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人类型

1

武汉睿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

1

1.00

普通合伙人

2

朱涛

20

20.00

有限合伙人

3

徐萌

20

20.00

有限合伙人

4

兰小波

15

15.00

有限合伙人

5

黄晓颖

12

12.00

有限合伙人

6

尤美美

12

12.00

有限合伙人

7

李萍

10

10.00

有限合伙人

8

杨晟

5

5.00

有限合伙人

9

郭昱

5

5.00

有限合伙人

100

100.00

--

根据合信众盈出具的说明,合信众盈由其出资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不

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

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

备案

/登记手续。

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合信众盈普通合伙人武汉睿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

武汉睿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3A6H35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刘斌

注册资本

2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3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光缆扩产(五期)光缆厂房(101 号楼)2 层 811 室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53

3.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员工名册、相关出资凭证、自然人股东的居民身

份证及其签署确认的调查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自然人股东的基本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比例(%

在公司处的任职情

1

贺本爽

411329198003******

河南省 社旗县 兴隆镇

10.60

董事长

2

吴闻杰

44*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

东路

6.41

董事

3

庞浩

41*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市 海淀区 清华园

4.81

副总经

理、生产中心主任兼质量总

4

张峰

37*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2.34

5

姜伟龙

31*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市静安区武定

西路

1.92

6

刘明

11*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阳春光华

家园

1.28

7

郭宝忠

31*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市 长宁区 茅台路

1.12

8

朱琼瑶

51*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 南岸区 金竹村

1.12

9

秦罡

41*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广博星海

华庭

1.12

10

盛立武

342626197008******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0.64

3-3-54

序号

股东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比例(%

在公司处的任职情

区梅林润

华苑

4.公司现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股东签署确认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查验非自然人

股东的企业登记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上述现有股东之间存在下

述关联关系:

1)贺本爽持有智盛芯达 11.93%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智盛芯达执行事务合伙

人;贺本爽持有智盛威元

0.83%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智盛威元执行事务合伙人;

2)苏州方广系常州方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方广和常州方广的基金

管理人均为上海方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科宇盛达和凯瑞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深圳市科宇

盛达基金有限公司;

4)庞浩持有智盛芯达 3.45%的合伙份额;

5)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长飞科创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信

众盈为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跟投平台。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

经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股东智盛芯达、小米投资、苏州方

广、羲和隆泰、海南仁馨、智路投资、科宇盛达、常州方广、智盛威元、临芯投

资、长飞科创、海南兴渝、宏源能创、凯瑞投资、九江鼎盛和合信众盈依法有效

存续,自然人股东贺本爽、吴闻杰、庞浩、张峰、姜伟龙、刘明、郭宝忠、朱琼

瑶、秦罡、盛立武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进行出资的资格。

3-3-55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验公司提供的企业登记资料、相关股东会/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贺本爽直接持有公司

10.60%的股份,持有智盛芯达11.93%的

合伙份额并担任智盛芯达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智盛芯达控制智微电子32.55%的

股份;持有智盛威元0.83%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智盛威元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智

胜威元控制智微电子1.92%的股份;贺本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5.07%的股

份,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最近两年来,贺本爽一直担

任公司的董事长,能够对董事会及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持续施加重大影响。因此,

本所律师认为,最近两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贺本爽,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六/(二)/3.公司的自然人股

”。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经查验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及公司提供的关于其股本及演变的历史文件资

料,公司自其前身智微有限设立以来的股本及演变情况如下: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验资文件,并经查验公司

的企业登记资料、《发起人协议》、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三会”会议文件,

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股权结构详见本法律意

见书

“六、(一)”。

经查验,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及股本结构合法、有效。

3-3-56

(二)公司及智微有限的股权变动

1.智微有限的股权变动

根据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公司提供的关于其股本及演变的历史文件资料及

“三会”会议文件,智微有限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12016 5 月,智微电子设立

2016 年 5 月 5 日,李东霞、刘飞和刘红艳共同签署《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章程》

,约定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

1,200 万元、900 万元和 900 万元共同设

立智微有限。

根据公司提供的银行业务回单,截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智微有限已收到股

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600 万元,其中,李东霞、刘飞、刘红艳分别缴纳注册资

240 万元、180 万元和 18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6 年 5 月 6 日,深圳市市监局向智微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C4GR76)。

智微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李东霞

1,200.00

240.00

货币

40.00

2

刘飞

900.00

180.00

货币

30.00

3

刘红艳

900.00

180.00

货币

30.00

3,000.00

600.00

--

100.00

22017 10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9 月 6 日,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如下股权转让: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

(万元)

转让价款(万元)

1

刘飞

贺本爽

900.00

180.00

2

刘红艳

吴闻杰

900.00

180.00

3

李东霞

贺本爽

570.00

114.00

庞浩

360.00

72.00

姜伟龙

90.00

18.00

裴媛媛

90.00

18.00

蔡晓明

90.00

18.00

3-3-57

2017 年 9 月 8 日,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受让

方提供的银行回单,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

2017 年 10 月 23 日,智微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深圳

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贺本爽

1,470.00

294.00

货币

49.00

2

吴闻杰

900.00

180.00

货币

30.00

3

庞浩

360.00

72.00

货币

12.00

4

姜伟龙

90.00

18.00

货币

3.00

5

裴媛媛

90.00

18.00

货币

3.00

6

蔡晓明

90.00

18.00

货币

3.00

合计

3,000.00

600.00

--

100.00

经查验各股东实缴出资的银行回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贺本爽出资

1,176

万元对其认缴注册资本中的

1,176 万元进行实缴,吴闻杰、庞浩、姜伟龙、裴媛

媛、蔡晓明分别出资

990 万元、396 万元、99 万元、99 万元、99 万元对各自认

缴注册资本中的

720 万元、288 万元、72 万元、72 万元、72 万元注册资本进行

实缴。贺本爽本次实缴出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其余股东的实缴出资价格均

1.375 元/注册资本,其余 459 万元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对智微有限当时全体股东的访谈确认,各方对本次实缴出资价格差异均

无异议,相关股东对此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本次实缴出资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贺本爽

1,470.00

1,470.00

货币

49.00

2

吴闻杰

900.00

900.00

货币

30.00

3

庞浩

360.00

360.00

货币

12.00

4

姜伟龙

90.00

90.00

货币

3.00

5

裴媛媛

90.00

90.00

货币

3.00

6

蔡晓明

90.00

90.00

货币

3.00

3,000.00

3,000.00

--

100.00

3-3-58

32018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2 月 1 日,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庞浩将其持有的 360

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

12%),按照累计实际出资金额以 468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股东吴闻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庞浩与吴闻杰就本次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8 年 12 月 24 日,智微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深圳

市监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贺本爽

1,470.00

1,470.00

货币

49.00

2

吴闻杰

1,260.00

1,260.00

货币

42.00

3

姜伟龙

90.00

90.00

货币

3.00

4

裴媛媛

90.00

90.00

货币

3.00

5

蔡晓明

90.00

90.00

货币

3.00

3,000.00

3,000.00

--

100.00

42019 9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4,000 万元)

2019 年 7 月 5 日,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

元增加至

4,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贺本爽认缴 490 万元,吴闻杰

认缴

420 万元,姜伟龙、裴媛媛、蔡晓明分别认缴 30 万元。

2019 年 9 月 3 日,智微有限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深圳市监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9 年 11 月 13 日,深圳博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博诚

验字

[2019]153 号”《验资报告书》:截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智微有限变更后的

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4,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3-3-59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贺本爽

1,960.00

1,960.00

货币

49.00

2

吴闻杰

1,680.00

1,680.00

货币

42.00

3

姜伟龙

120.00

120.00

货币

3.00

4

裴媛媛

120.00

120.00

货币

3.00

5

蔡晓明

120.00

120.00

货币

3.00

4,000.00

4,000.00

--

100.00

52019 11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1 月 8 日,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如下股权转让: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

(万元)

转让价款 (万元)

1

吴闻杰

上海殷领

980.00

1,323.00

2

庞浩

300.00

405.00

3

蔡晓明

郭宝忠

120.00

162.00

4

贺本爽

智盛芯达

1,297.00

1,459.125

2019 年 11 月 8 日,吴闻杰与上海殷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9 年 12 月

9 日,蔡晓明与郭宝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9 年 12 月 19 日,吴闻杰与庞

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9 年 12 月 23 日,贺本爽与智盛芯达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

2020 年 1 月 16 日,智微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智盛芯达

1,297.00

1,297.00

货币

32.425

2

上海殷领

980.00

980.00

货币

24.50

3

贺本爽

663.00

663.00

货币

16.575

4

吴闻杰

400.00

400.00

货币

10.00

5

庞浩

300.00

300.00

货币

7.50

6

裴媛媛

120.00

120.00

货币

3.00

7

姜伟龙

120.00

120.00

货币

3.00

8

郭宝忠

120.00

120.00

货币

3.00

4,000.00

4,000.00

--

100.00

3-3-60

62020 1 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4,840.91 万元)

2019 年 12 月 21 日,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840.91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840.91 万元。同意智盛芯达认缴 500 万元新

增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激励计划;同意智路投资以

2,500 万元的价格认缴 340.91 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340.91 万元用于缴付智路投资认缴的注册资本,其余

2,159.0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9 年 12 月,智路投资与智微有限及其股东等相关各方签订《关于深圳智

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2020 年 1 月 16 日,智微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并取得深圳市监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

2020 年 4 月 27 日,深圳中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中立验字

[2020]第 005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智微有限已收

到智盛芯达、智路投资缴纳的投资款合计

3,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智盛芯

达缴纳

500 万元用于增加实收资本,智路投资缴纳 2,500 万元,其中 340.91 万元

用于增加实收资本,余款

2,159.0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智盛芯达

1,797.00

1,797.00

货币

37.12

2

上海殷领

980.00

980.00

货币

20.24

3

贺本爽

663.00

663.00

货币

13.70

4

吴闻杰

400.00

400.00

货币

8.26

5

智路投资

340.91

340.91

货币

7.04

5

庞浩

300.00

300.00

货币

6.20

6

裴媛媛

120.00

120.00

货币

2.48

7

姜伟龙

120.00

120.00

货币

2.48

8

郭宝忠

120.00

120.00

货币

2.48

4,840.91

4,840.91

--

100.00

72021 1 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5,450.91 万元)

2020 年 12 月 26 日,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智盛芯达以 954.20 万

3-3-61

元的价格认缴

26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激励计划;同意常州斐君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认缴

12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120 万元用于缴付常州斐君认缴的

注册资本,其余

1,3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张峰以 1,500 万元价格认缴 12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120 万元用于缴付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其余 1,380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朱琼瑶以

875 万元价格认缴 7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70

万元用于缴付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其余

80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何为以 500

万元价格认缴

4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40 万元用于缴付其认缴的注册资本,

其余

4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20 年 12 月 30 日,张峰、常州斐君、朱琼瑶、何为与智微有限及贺本爽

等公司股东签订了《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投资协议》。

2021 年 1 月 25 日,智微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并取得深圳市监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

2021 年 4 月 22 日,深圳中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中立验字

[2021]第 00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智微有限已收

到智盛芯达、常州斐君、张峰、朱琼瑶、何为等缴纳的投资款合计

53,292,000 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中

61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余款 4,719.20 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3-3-62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智盛芯达

2,057.00

2,057.00

货币

37.74

2

上海殷领

980.00

980.00

货币

17.98

3

贺本爽

663.00

663.00

货币

12.16

4

吴闻杰

400.00

400.00

货币

7.34

5

智路投资

340.91

340.91

货币

6.25

6

庞浩

300.00

300.00

货币

5.50

7

裴媛媛

120.00

120.00

货币

2.20

8

姜伟龙

120.00

120.00

货币

2.20

9

郭宝忠

120.00

120.00

货币

2.20

10

常州斐君

120.00

120.00

货币

2.20

11

张峰

120.00

120.00

货币

2.20

12

朱琼瑶

70.00

70.00

货币

1.28

13

何为

40.00

40.00

货币

0.73

5,450.91

5,450.91

--

100.00

82021 8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5,610.91

万元)

2021 年 6 月 20 日,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贺本爽将其持有的 21.54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0.395%)以 269.25 万元转让给盛立武;同意上海殷领

将其持有的

18.46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0.339%)以 230.75 万元转让给盛立

武,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6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

5,610.91 万元,同意苏州方广以 1,430.1994 万元的价格认缴 114.416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114.416 万元用于缴付苏州方广认缴的注册资本,其余

1,315.783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常州方广以 569.8006 万元的价格认缴 45.584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45.584 万元用于缴付常州方广认缴的注册资本,其余

524.216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21 年 6 月 30 日,贺本爽、上海殷领与盛立武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经查验受让方提供的银行回单,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

2021 年 6 月 30 日,盛立武、苏州方广、常州方广与智微有限及贺本爽等公

3-3-63

司股东签订了《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

2021 年 8 月 31 日,智微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1 年 12 月 16 日,深圳中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中立验字

2021)第 01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智微有限已

收到苏州方广、常州方广缴纳的投资款合计

2,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中

16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84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智盛芯达

2,057.000

2,057.000

货币

36.66

2

上海殷领

961.540

961.540

货币

17.14

3

贺本爽

641.460

641.460

货币

11.43

4

吴闻杰

400.000

400.000

货币

7.13

5

智路投资

340.910

340.910

货币

6.08

6

庞浩

300.000

300.000

货币

5.35

7

裴媛媛

120.000

120.000

货币

2.14

8

姜伟龙

120.000

120.000

货币

2.14

9

郭宝忠

120.000

120.000

货币

2.14

10

常州斐君

120.000

120.000

货币

2.14

11

张峰

120.000

120.000

货币

2.14

12

苏州方广

114.416

114.416

货币

2.04

13

朱琼瑶

70.000

70.000

货币

1.25

14

常州方广

45.584

45.584

货币

0.81

15

何为

40.000

40.000

货币

0.71

16

盛立武

40.000

40.000

货币

0.71

5,610.910

5,610.910

--

100.00

92022 6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2 年 3 月 5 日,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进行如下股权

转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

(万元)

转让价款 (万元)

1

裴媛媛

智盛威元

120.00

1,350.00

3-3-64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

(万元)

转让价款 (万元)

2

常州斐君

贺本爽

120.00

1,500.00

3

何为

鲁莉黎

40.00

500.00

4

上海殷领

苏州方广

228.832

2,860.40

海南仁馨

171.54

2,144.25

科宇盛达

160.00

2,000.00

常州方广

91.168

1,139.60

海南兴渝

80.00

1,000.00

北京翰龙

80.00

1,000.00

秦罡

70.00

875.00

九江鼎盛

40.00

500.00

鲁莉黎

40.00

500.00

2022 年 3 月 6 日,裴媛媛、常州斐君、何为、上海殷领分别与受让方签订

了《股权转让协议》

。经查验受让方提供的银行回单,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

付。

2022 年 6 月 2 日,智微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智盛芯达

2,057.00

2,057.00

货币

36.66

2

贺本爽

761.46

761.46

货币

13.57

3

吴闻杰

400.00

400.00

货币

7.13

4

苏州方广

343.248

343.248

货币

6.12

5

智路投资

340.91

340.91

货币

6.08

6

庞浩

300.00

300.00

货币

5.35

7

海南仁馨

171.54

171.54

货币

3.06

8

海丝凯瑞

160.00

160.00

货币

2.85

9

常州方广

136.752

136.752

货币

2.43

10

姜伟龙

120.00

120.00

货币

2.14

11

郭宝忠

120.00

120.00

货币

2.14

12

张峰

120.00

120.00

货币

2.14

13

智盛威元

120.00

120.00

货币

2.14

14

鲁莉黎

80.00

80.00

货币

1.42

15

海南兴渝

80.00

80.00

货币

1.42

16

北京翰龙

80.00

80.00

货币

1.42

3-3-65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7

朱琼瑶

70.00

70.00

货币

1.25

18

秦罡

70.00

70.00

货币

1.25

19

盛立武

40.00

40.00

货币

0.71

20

九江鼎盛

40.00

40.00

货币

0.71

5,610.91

5,610.91

--

100.00

102023 6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6,240

万元)

2023 年 5 月 23 日,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如下股东进行股权

转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

(万元)

转让价款 (万元)

1

贺本爽

小米投资

100

2,000

2

智路投资

小米投资

170.455

3,409.10

3

郭宝忠

海丝凯瑞

50

1,000

4

智盛芯达

张峰

26

520

5

鲁莉黎

刘明

80

1,200

同意小米投资等

5 名新股东合计以 12,581.80 万元的价格认购 629.09 万元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序号

新股东名称

认购价格(万元)

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1

小米投资

4,560.00

228.00

2

羲和隆泰

4,000.00

200.00

3

临芯投资

2,000.00

100.00

4

长飞科创

2,000.00

100.00

5

合信众盈

21.80

1.09

2023 年 5 月 23 日,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议》

。经查验受让方提供的银行回单,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支付。

2023 年 5 月 23 日,小米投资、羲和隆泰、临芯投资、长飞科创、信合众盈、

海丝凯瑞、张峰、刘明与智微有限及贺本爽等公司股东签订《关于深圳智微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

2023 年 6 月 25 日,智微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3 年 6 月 28 日,深圳中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中立验字

3-3-66

2023)第 00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智微有限已

收到小米投资等股东缴纳的投资款合计

125,818,000.00 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其

6,290,9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119,527,1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智盛芯达

2,031.00

2,031.00

货币

32.55

2

贺本爽

661.46

661.46

货币

10.60

3

吴闻杰

400.00

400.00

货币

6.41

4

苏州方广

343.248

343.248

货币

5.50

5

智路投资

170.455

170.455

货币

2.74

6

庞浩

300.00

300.00

货币

4.81

7

海南仁馨

171.54

171.54

货币

2.75

8

科宇盛达

160.00

160.00

货币

2.57

9

常州方广

136.752

136.752

货币

2.19

10

智盛威元

120.00

120.00

货币

1.92

11

张峰

146.00

146.00

货币

2.34

12

姜伟龙

120.00

120.00

货币

1.92

13

郭宝忠

70.00

70.00

货币

1.12

14

海南兴渝

80.00

80.00

货币

1.28

15

北京翰龙

80.00

80.00

货币

1.28

16

刘明

80.00

80.00

货币

1.28

17

朱琼瑶

70.00

70.00

货币

1.12

18

秦罡

70.00

70.00

货币

1.12

19

盛立武

40.00

40.00

货币

0.64

20

九江鼎盛

40.00

40.00

货币

0.64

21

小米投资

498.455

498.455

货币

7.99

22

海丝凯瑞

50.00

50.00

货币

0.80

23

羲和隆泰

200.00

200.00

货币

3.21

24

临芯投资

100.00

100.00

货币

1.60

25

长飞科创

100.00

100.00

货币

1.60

26

合信众盈

1.09

1.09

货币

0.02

6,240.00

6,240.00

--

100.00

3-3-67

112023 7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23 年 7 月 6 日,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北京翰龙将其持有的 80

万元注册资本以

1,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疆海益。

2023 年 7 月 6 日,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受让方提供的银行

回单,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

2023 年 7 月 28 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智微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1

智盛芯达

2,031.00

2,031.00

货币

32.55

2

贺本爽

661.46

661.46

货币

10.60

3

吴闻杰

400.00

400.00

货币

6.41

4

苏州方广

343.248

343.248

货币

5.50

5

智路投资

170.455

170.455

货币

2.74

6

庞浩

300.00

300.00

货币

4.81

7

海南仁馨

171.54

171.54

货币

2.75

8

科宇盛达

160.00

160.00

货币

2.57

9

常州方广

136.752

136.752

货币

2.19

10

智盛威元

120.00

120.00

货币

1.92

11

张峰

146.00

146.00

货币

2.34

12

姜伟龙

120.00

120.00

货币

1.92

13

郭宝忠

70.00

70.00

货币

1.12

14

海南兴渝

80.00

80.00

货币

1.28

15

新疆海益

80.00

80.00

货币

1.28

16

刘明

80.00

80.00

货币

1.28

17

朱琼瑶

70.00

70.00

货币

1.12

18

秦罡

70.00

70.00

货币

1.12

19

盛立武

40.00

40.00

货币

0.64

20

九江鼎盛

40.00

40.00

货币

0.64

21

小米投资

498.455

498.455

货币

7.99

22

海丝凯瑞

50.00

50.00

货币

0.80

23

羲和隆泰

200.00

200.00

货币

3.21

24

临芯投资

100.00

100.00

货币

1.60

3-3-68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25

长飞科创

100.00

100.00

货币

1.60

26

合信众盈

1.09

1.09

货币

0.02

6,240.00

6,240.00

--

100.00

本所律师认为,智微有限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公司的股权变动

根据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出具的说明并查验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款支

付回单,智微电子的股权变动如下:

12025 9 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开通会员可解锁*,新疆海益与宏源能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新疆海益按照

15.90元/股的价格将持有的智微电子80万股股份转让给宏源能创,股份转让款总

额为

1,272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宏源能创提供银行回单,截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本次股份转让款已支付

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智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量(万元)

持股比例(

%

1

智盛芯达

2,031.00

32.55

2

贺本爽

661.46

10.60

3

吴闻杰

400.00

6.41

4

苏州方广

343.248

5.50

5

智路投资

170.455

2.74

6

庞浩

300.00

4.81

7

海南仁馨

171.54

2.75

8

科宇盛达

160.00

2.57

9

常州方广

136.752

2.19

10

智盛威元

120.00

1.92

11

张峰

146.00

2.34

12

姜伟龙

120.00

1.92

13

郭宝忠

70.00

1.12

3-3-69

序号

股东姓名

/名称

持股数量(万元)

持股比例(

%

14

海南兴渝

80.00

1.28

15

宏源能创

80.00

1.28

16

刘明

80.00

1.28

17

朱琼瑶

70.00

1.12

18

秦罡

70.00

1.12

19

盛立武

40.00

0.64

20

九江鼎盛

40.00

0.64

21

小米投资

498.455

7.99

22

海丝凯瑞

50.00

0.80

23

羲和隆泰

200.00

3.21

24

临芯投资

100.00

1.60

25

长飞科创

100.00

1.60

26

合信众盈

1.09

0.02

6,240.00

100.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公司股权的权属明晰性

1.股份被质押、被冻结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企业登记资料,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

十名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签署确认的基本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并经查询

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查查网站(https://pro.qcc.com)、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

至查询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前十名股东、

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被冻结的情形。

2.对赌等特殊投资条款

根据公司陈述并经查验公司、投资人及公司股东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及

3-3-70

其附件等文件,公司、公司创始人(指贺本爽、郭昌松、吴闻杰和庞浩)与投资

人签署的投资协议中约定了特殊投资条款。该等条款的签订、履行及解除情况如

下:

签订主体

特殊投资条款

履行情况

条款清理

情况

智路投资(A轮投资人)与智微有限、贺本爽、郭昌松、吴闻杰、庞浩及智微有限其他股东

*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方签订《 关 于 深 圳 智 微 电 子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之 投 资协议》之附件二《深圳智 微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司股东协议》,约定了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拖售权、回购权、业 绩 承 诺 、 优 先 认 购权、反稀释权、最惠权利适用、知情权、优先清 算 权 等 特 殊 投 资 条款

1、因智微有限未完成约定的业绩承诺目标,触发了《深圳智微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协议》第

14.2 款约定的估值调整

和创始人的补偿义务:智路投资同意按照《股东协议》第

14.3

1)项约定的现金补偿方案进

行估值调整(即投前估值为

2.8

亿元),并要求按照《股东协议》第

14.4 款的约定对智路投资进

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为3,787,879.79 元。 2021 年 6 月 25 日,智路投资向智微有限发出《关于确认收到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估值调整现金补偿的函》

,智路

投资确认已收到现金补偿款人民币

3,787,879.79 元,并确认

智微有限在《股东协议》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七项下的现金补偿 相 关 约 定 已 经 全 部 履 行 完毕。 经查验,本次对智路投资的现金补偿义务实际由公司创始人贺本爽、郭昌松、吴闻杰、庞浩以及上海殷领承担。根据公司提供的银行回单,各补偿义务方 均 已 足 额 履 行 现 金 补 偿 义务,各方对此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2、本轮股东协议约定的其他特殊投资条款未触发; 3、各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纠纷。

公司B轮融资 时 签 署新 的 股 东协议,本轮股 东 协 议已 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自动终止

张峰、常州斐君、朱琼瑶、何为(B轮投资人)与智微

*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方签订《深圳智微电子科技 有 限 公 司 2020 年 股

1、智路投资已放弃*开通会员可解锁*智微有限增资时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B轮融资 时 签 署新 的 股 东

3-3-71

签订主体

特殊投资条款

履行情况

条款清理

情况

有限及贺本爽、郭昌松、吴闻杰、庞浩及其他股东

权投资协议》之附件二《 深 圳 智 微 电 子 科 技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协 议 之

2020年补充协议》,约定了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知情权、回购权、最惠权利适用、优 先 清 算 权 等 特 殊 投资条款

2、本轮股东协议之2020年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特殊投资条款未触发;

3、各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纠纷。

协议,本轮股 东 协 议之 2020 年补 充 协 议已 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自动终止

盛立武、苏州方广、常州方广、张峰、常州斐君、朱琼瑶、何为(B轮投资人)与智微有限、贺本爽、郭昌松、吴闻杰、庞浩及其他股东

*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方签订《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附件二《深圳智微电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东协议》,约定了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拖售 权 ( A 轮 投 资 人 享有)、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最惠权利适用、知情权、优先 清 算 权 等 特 殊 投 资条款

1、苏州方广、常州方广、张峰、常州斐君、朱琼瑶、何为已放弃对*开通会员可解锁*贺本爽、上海殷领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张峰、常州斐君、朱琼瑶、何为已放弃*开通会员可解锁*智微有限增资时对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2、本轮股东协议约定的其他特殊投资条款未触发;

3、各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纠纷。

公 司 B+ 轮融 资 时 签署 新 的 股东协议,本轮 股 东 协议 已 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6日自动终止

海南仁馨、科宇

盛达、海南兴

渝、北京翰龙1、

鲁莉黎、秦罡、九江鼎盛、苏州方广、常州方广

(B+轮投资人)

与智微有限、贺本爽、郭昌松、吴闻杰、庞浩及

其他股东

*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方签订《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 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协议》之附件二《深圳智微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股东协议》,约定了优先 购 买 权 、 共 同 出 售权、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最惠权利适用、知情权、优先清 算 权 等 特 殊 投 资 条款

1、相关股东已放弃对*开通会员可解锁*裴媛媛、常州斐君、何为、上海 殷 领 转 让 股 权 的 优 先 购 买权;

2、本轮股东协议约定的其他特殊投资条款未触发;

3、各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纠纷。

公司C轮融资 时 签 署新 的 股 东协议,本轮股 东 协 议已 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自动终止

小米投资、羲和

隆泰、临芯投

资、长飞科创、合信众盈、凯瑞投资、张峰、刘

*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方签订《深圳智微电子科技 有 限 公 司 之 股 权 投资协议》之附件二《深圳 智 微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1、相关股东已放弃对*开通会员可解锁*贺本爽、智路投资、郭宝忠、智盛芯达、鲁莉黎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相关股东已放弃*开通会员可解锁*智微

公 司 与 全体 股 东 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26 日 签署《<深圳

1

北京瀚龙持有的股权于 2023 年 7 月转让给新疆海益,新疆海益持有的股份于 2025 年 9 月转让给宏源能

创,宏源能创承继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3-3-72

签订主体

特殊投资条款

履行情况

条款清理

情况

明(C轮投资

人)与智微有

限、贺本爽、郭昌松、吴闻杰、庞浩及其他股东

公司及股东协议》,约定了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最惠权利适用、知情权、投资人转股、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投资条款

有限增资时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2、本轮股东协议约定的其他特殊投资条款未触发;

3、各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纠纷。

智 微 电 子科 技 有 限公 司 及 股东协议>之补 充 协议》,对本轮 股 东 协议 约 定 的特 殊 投 资条 款 完 成清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及全体股东签订《<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股

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1)《股东协议》约定的投资人的特别权利,

自公司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的前一日起自动终止并全部

自始无效,相关条款对各方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公司基于《股东协议》

“第六章投资人的特别权利”项下“第十三条回购权”之约定所负担的回购义务,自

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自动终止并自始无效,相关条款对公司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

力。

3)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回购权”条款,自公司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挂牌

申请材料并获受理之日的前一日自动终止。如

1)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未向合

IPO项下的证券交易所完成合格IPO申报;2)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未完成合格

IPO(合称“公司未按期提交/完成合格IPO情形”),未免疑义,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30

日,公司已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提交前述合格IPO的申报但尚在正常的IPO审核

当中,则不视为公司未完成合格

IPO;3)公司因挂牌申请不予受理、撤回申请、

终止审核等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未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或在新三板挂牌后终止挂

牌的(但投资人认可的以合格

IPO为目的的终止挂牌除外)(以下简称“挂牌失败

情形

”);4)公司暂停或放弃合格IPO申报、或合格IPO申请失效或被否决、或公

司撤回合格

IPO申报材料,或有权监管机构及/或证券交易所未予同意合格IPO发

行或注册(合称

“合格IPO失败情形”),则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回购权”条款

自公司未按期提交

/完成合格IPO情形和/或挂牌失败及/或合格IPO失败情形发生

之日(三者孰早)起立即自动恢复法律效力。

*开通会员可解锁*,宏源能创与智微电子、贺本爽、郭昌松、吴闻杰、庞浩签

3-3-73

订《加入协议》,约定:加入方(指宏源能创)、公司及创始人兹此确认和同意,

通过签署加入协议,加入方即被视为《股东协议》中

B+轮投资人之一方当事人,

如同其自身签署了《股东协议》

。加入方应当承继转让方于《股东协议》及《补

充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加入方完全接受《股东协议》及《补充协议》

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并且同意受其约束。

据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按照《适用指引第

1号》之“1-8对赌

等特殊投资条款

”的要求对相关特殊投资条款进行了清理。全体股东确认:自投

资入股公司之日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公司和

/或创始人均未触发公司历轮融

资相关协议中约定的投资人特别权利条款(如有,公司和

/或创始人均已履行或

者已经获得投资人的有效豁免);任一方未向公司和

/或创始人主张过违约责任;

且各方自身不存在对公司控制权、股权稳定、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情况等产生不

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按照《适用指引第

1号》之“1-8对赌等特殊投资

条款

”的要求对对赌等特殊投资条款进行了清理,特殊投资条款的履行或解除过

程均不存在纠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八、公司的业务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查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

项目是:无线电通信设备、采集终端、商用密码产品、低压电器产品和相关模组

模块的研发、设计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

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

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3-74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终端计量设备制造;

终端计量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

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

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

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

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住房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

租赁服务。物业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通讯产品,通讯模块的生产加工。

(以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控股子公司经核准的

经营范围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九/(一)/8”。

2.公司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查验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现持有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拥有以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序号

主体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备案内容

发证/备案

单位

发证/备案

日期

有效期至

1

智微电子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6-1-

0040

5-

2025

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承修

类三级(10 千

伏以下)承试类

三级(10 千伏

以下)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

管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智微电子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

进出口货物

收发货人

福中海关

2024-12-

16

长期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3-3-75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验相关业务合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不存在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经营的情形。

(三)公司主营业务的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本所律师对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的访谈,并经查验公司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

关业务合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明确,一直为

电力物联网自主芯片、载波通信单元、量测单元及相关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与

销售,以及电力物联网领域技术服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审计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与主营业务收

入情况如下:

期间

营业收入(元)

主营业务收入(元)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2023 年度

133,678,203.27

133,678,203.27

100.00

2024 年度

237,895,846.05

237,622,111.72

99.88

2025 年 1 月-3 月

15,143,313.01

15,040,662.64

99.32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

3-3-76

务总监的访谈,并经查验公司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证书、产业政

策、相关业务合同、企业登记资料、公司章程、银行授信

/借款及担保合同、企业

信用报告、诉讼

/仲裁资料、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动产登

记中心出具的查档证明,并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中 国 审 判 流 程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5 年 9 月

25 日),截至查询日,公司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

和许可,拥有与各业务相匹配的关键资源要素,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

技术、商标等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

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审计报告》和公司

出具的说明、相关方签署确认的基本情况调查表

/调查表,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

统(

http://www.gsxt.gov.cn)、企查查网站(https://pro.qcc.com)

(查询日期:

2025

9月25日)的公开披露信息,截至查询日,公司的关联方和曾经的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智盛芯达,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六/(二)/1.法人

股东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贺本爽,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六/

(二)

/3.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2.持股5%以上的股东

3-3-77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并经穿透核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其他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小米投资、苏州方广、郭昌松、吴闻杰

和庞浩,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六/(二)/2.公司的合伙企业股东和3.公

司的自然人股东

”。

3.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企业登记资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居

民身份证及其签署确认的调查表,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查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在公司处任职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1

贺本爽 411329198003******

董事长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661.46 万 股 股份,持股比例为10.60%;通过智盛芯达间接持有公司24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88%;通过智盛威元间接持有公司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2%

2

郭昌松 36*开通会员可解锁*******

董事兼总经理

通过智盛芯达间接持有公司

350 万 股 股 份 , 持 股 比 例 为

5.61%

3

吴闻杰 44*开通会员可解锁*******

董事

直接持有公司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41%

4

李渊文 441481198409******

董事

未持股

5

王阳

61*开通会员可解锁*******

董事

未持股

6

黄梅莹 45*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事会主席

通过智盛芯达间接持有公司

25 万 股 股 份 , 持 股 比 例 为

0.40%

7

刘琳童 22*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事

通过智盛芯达间接持有公司

20 万 股 股 份 , 持 股 比 例 为

0.32%

8

李双庆 422422198011******

职工代表监事

通过智盛芯达持有公司1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6%;通过智盛威元持有公司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3%

9

刘毅

44*开通会员可解锁*******

副总经理

通过智盛芯达持有公司5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88%

10

庞浩

41*开通会员可解锁*******

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公司3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81%;通过智盛

3-3-78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在公司处任职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芯达间接持有公司7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2%

11

方银亮 42*开通会员可解锁*******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通过智盛芯达间接持有公司

116 万 股 股 份 , 持 股 比 例 为

1.86%

12

张宏涛 61*开通会员可解锁*******

副总经理

通过智盛威元间接持有公司

20 万 股 股 份 , 持 股 比 例 为

0.32%

13

李正卫 51*开通会员可解锁*******

副总经理

通过智盛芯达间接持有公司

50 万 股 股 份 , 持 股 比 例 为

0.80%

4.上述关联自然人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以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报告期内的员工花名册,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确认的

调查表,以及相关人员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前述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中,在公

司处任职及

/或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关联关系

类型

在公司处任职

持有公司股份的

情况

1

罗春华

36212319770320****

郭昌松配偶的妹妹

出纳兼IT技术

工程师

通过智盛芯达和智盛威元合计间接 持 有 公 司 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0%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确认的调查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企 业 登 记 资 料 ,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企查查网站(https://pro.qcc.com)

(查询日期:

2025 年

9 月 25 日),截至查询日,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1)深圳宏硕昌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79

企业名称

深圳宏硕昌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DC1CFK94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

贺本爽

注册资本

700万元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营业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星海名城社区前海路3101号星海名城二期七组团1栋、2栋、3栋、10栋、11栋、12栋、13栋7-1-5B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

2)深圳智盛威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深圳智盛威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7X341C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

贺本爽

注册资本

360万元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营业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联社区龙井路350号龙都名园1栋5C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

6.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根据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签署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企查查网站(

https://pro.qcc.com)

(查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公开披露信息,

截至查询日,本节

1-5项所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同时担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外)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3-3-80

1

许昌广晟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直接控制的

企业

房地产开发

2

河南许继平安置业

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直接控制并

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房地产投资

3

广州市恺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直接控制的

企业

资产管理

4

广州市力闻海泓实

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直接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物业管理

5

许昌明堂实业有限

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直接控制的

企业

物业管理

6

广州市恺富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直接控制的

企业

物业管理

7

洛阳铜一金属材料

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担任董事的

企业

无氧热渗透多金属复合新型

材料生产及销售

8

广州市力闻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直接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生物技术开发

9

广州市恒江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直接控制并

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家用电器批发

10

广州海泓广告礼品

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直接控制的

企业

广告设计制作

11

许昌赛菲尔大酒店

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间接控制的

企业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12

盛吉高科(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庞浩担任董事的

企业

工控CPU核心板及其驱动和

应用软件的开发、销售

13

青芯半导体科技

(上海)

关联自然人李渊文担任董事的

企业

高性能异构加速领域的芯片

和IP设计

14

珠海多创科技有限

公司

关联自然人李渊文担任董事的

企业

NEMS(微纳机电系统)磁

电材料、传感器、专用集成

电路及解决方案

15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王阳担任董事的

企业

汽车电子的研发、生产及

销售

16

苏州智绿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王阳担任董事的

企业

高压连接器等汽车零部件的

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

17

上海追锋汽车系统

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王阳担任董事的

企业

车载声学系统等汽车控制系

统的开发及销售

3-3-81

18

深圳市三色全形象

设计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方银亮关系密切的

人士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总经理的企业

个人形象策划;护肤品、

化妆品的销售

19

招商楼宇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刘毅关系密切的人

士担任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7.公司的子公司

1)盛大信通

根 据 盛 大 信 通 的 企 业 登 记 资 料 并 经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盛大信通的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盛大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5N9X4D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庞浩

注册资本

180万元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域中街1号院1号楼1单元524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智微电子

180

100.00

180

100.00

2)河南智微

根 据 河 南 智 微 的 企 业 登 记 资 料 并 经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河南智微的

基本情况如下:

3-3-82

企业名称

河南智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000MA47T3285Y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彦召

注册资本

500万元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大道与隆昌路交叉口许昌5G创新应用产业园A6栋北三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智微电子

500

100.00

500

100.00

3)智微信通

根 据 智 微 信 通 的 企 业 登 记 资 料 并 经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智微信通的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智微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3KEM15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郭昌松

注册资本

500万元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2402

经营范围

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

3-3-83

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

(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智微电子

500

100.00

500

100.00

4)宏硕能源

根 据 宏 硕 能 源 的 企 业 登 记 资 料 并 经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宏硕能源的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宏硕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T4XL22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昌松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2403

经营范围

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智微电子

1,080

54.00

2

深圳宏硕昌达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700

35.00

3-3-84

(有限合伙)

3

刘辉

120

6.00

4

包萍萍

100

5.00

2,000

100.00

8.其他关联方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贺本爽担任有限合伙人且持有

60%合伙份额的高新

微投亦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根 据 高 新 微 投 的 企 业 登 记 资 料 并 经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高新微投的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微投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47R5P8P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三旗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住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24栋C区2层208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贺本爽

60.00

60.00

2

王三旗

12.96

12.96

3

任建新

10.61

10.61

4

刘嘉骏

5.05

5.05

5

张志琨

4.46

4.46

6

吴君杰

3.13

3.13

7

苏志韶

2.50

2.50

8

刘毅

1.30

1.30

100.00

100.00

3-3-85

9.公司曾经的关联方

根 据 公 司 出 具 的 说 明 、《 审 计 报 告 》, 并 经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企查查网站(https://pro.qcc.com)

(查询日期:

2025年

9月25日)的公开披露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原关联关系

1

唐辉

公司原监事,*开通会员可解锁*离任

2

杨飞

公司原董事,*开通会员可解锁*离任

3

广东俊尼尔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吴闻杰曾控制的企业,*开通会员可解锁*注销

4

深圳市科讯谊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刘毅曾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注销

5

常州昊云工控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庞浩曾持股51%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开通会员可解锁*注销

6

横琴微投信息技术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贺本爽持有60%的合伙份额,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销

(二)重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审计报告》

,并经查验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合同

及其履行凭证,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关联方出售和采购商品或提供和接受劳务

以及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履行完毕的以及正在履

行、将要履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期间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贺本爽

300.00

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贺本爽

300.00

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贺本爽 1

300.00

自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三年期满止

贺本爽

300.00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贺本爽

230.00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贺本爽

300.00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3-86

贺本爽 2

300.00

自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三年期满止

河南智微 2

300.00

自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三年期满

贺本爽

300.00

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河南智微

300.00

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贺本爽 3

500.00

自反担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贺本爽

160.00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河南智微

160.00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贺本爽

340.00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河南智微

340.00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1:*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委

托保证合同》,由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3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日,贺本爽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反担保合同》

,由贺本爽对公司前述委托担保事项

提供保证的反担保。

注2:*开通会员可解锁*,深圳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3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开通会员可解锁*,贺本爽、

河南智微分别与深圳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反担保合同》,由贺

本爽、河南智微对深圳市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供了保

证的反担保。

注3:*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

协议书》

,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上步支行的5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日,贺本爽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个人)

,由贺本爽对公司前述委托担保事

项提供保证的反担保。

3-3-87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元

项目

2025 1-3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805,446.00

6,802,523.83

6,392,578.95

(3)关联方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项目

关联方

20251-3

2024年度

2023年度

其他应收款

李双庆

112,740.13

111,667.53

107,317,53

其他应付款

庞浩

-

-

438.52

其他应付款

李双庆

-

7,378.51

30,713.00

其他应付款

罗春华

200

-

-

经查验,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无重

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1)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三会”会议文件,除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外,上述关

联交易均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确认,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规范履行了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交易规则履行,交易条件不存在对交易之任何一方显

失公平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内容。

(2)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

“三会”会议文件,公司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在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及其他公允决策程序,该等关联交易管理

3-3-88

制度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且该等制度中明确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关于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经查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

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人/本单位以及所有参股、控股公司或者企业,除与公司合资或者合作且

由公司控股的情形以外,今后原则上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在今后的

经营活动中与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交易必须按正常的商业

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保

证不要求或接受公司在任何一项交易中给予本人/本单位优于给予任何其他独立

第三方的条件。本人/本单位保证不利用关联关系(指本人/本单位与本人/本单位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损害公司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本单位将向公司作出赔

偿。

(三)同业竞争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本所律师对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的访谈,并经查验公司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相

关业务合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物联网自主芯片、载波通信单元、

量测单元及相关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以及电力物联网领域技术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该等企业的业务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九/(一)/1、6”];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经查验,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3-3-89

“1、本人/本单位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及将来相

同、相似业务或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活动。

2、本人/本单位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

前没有、且在本人/本单位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期间,也不

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存

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3、凡本人/本单位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

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

本人/本单位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应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4、本人/本单位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的独立经营、自

主决策,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促使公司管理层依法

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5、如果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本人

/本单位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采取有效

措施避免同业竞争,上述承诺合法、有效;公司已将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

《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一)公司的主要财产

1.知识产权

(1)注册商标

根据公司持有的商标注册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商

标档案,并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https://sbj.cnipa.gov.cn,查询日期:

2025 年 9 月 25 日)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情况如

下:

3-3-90

序号

商标

权利

国际分类号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智微 电子

9

54022316

2021.12.14-

2031.12.13

原始取得

2

智微 电子

9

49585586

2021.8.14-

2031.8.13

原始取得

3

智微 电子

9

49584507

2021.5.28-

2031.5.27

原始取得

4

智微 电子

42

49571932

2021.4.28-

2031.4.27

原始取得

5

智微 电子

9

49568721

2021.4.28-

2031.4.27

原始取得

6

智微 电子

9

20310366

2017.10.21-

2027.10.20

原始取得

(2)专利权

根据公司持有的专利证书、专利缴费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证明》

,并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nipa.gov.cn,查

询日期:2025 年 9 月 25 日),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已授权专利

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

申请日

取得 方式

权利期限

他项权利

1

一种基于前导序列的混叠信息帧解调方法及解调

装置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2016.8.3

原始取得

20 年

2

频偏估计方法及

装置

智微 有限;北 京邮 电大学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2016.11.24

原始取得

20 年

3

负荷箱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2017.3.10

受让取得

20 年

3-3-91

4

一种基于脉冲中心的同步锁相方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2017.5.23

受让取得

20 年

5

一种基于宽带网络的表计数据快

速抄读的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2017.5.23

受让取得

20 年

6

一种电力线载波通信单元的频偏测试系统和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2018.4.2

原始取得

20 年

7

一种宽带载波信号通道开关系统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2018.5.31

原始取得

20 年

8

一种用采运维的远程通信系统及

运维调试方法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2018.11.2

原始取得

20 年

9

一种基于 TD-

LTE 的无线通信

全网络同步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2019.5.27

原始取得

20 年

10

一种针对 OFDM

前导通信信号的信道估计改进方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2019.7.16

原始取得

20 年

11

一种基于 OFDM

载波信号的变压器状态在线监视

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2019.7.16

原始取得

20 年

12

一种 OFDM 通信

系统中的帧定时同步方法和装置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2019.7.16

原始取得

20 年

13

一种基于 OFDM

载波信号的台区

识别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2019.7.16

原始取得

20 年

14

一种分集拷贝接收性能优化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2019.10.21

原始取得

20 年

15

一种 RS485 接口

接入状态检测电

路及检测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2*开通会员可解锁*.4

2020.5.8

原始取得

20 年

16

一种对编译码通信中脉冲干扰的抑制方法及电路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2020.6.22

原始取得

20 年

17

一种无线通信信道扫描方法及装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2021.4.7

原始取得

20 年

18

一种单音信号的

检测方法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2021.4.7

原始取得

20 年

3-3-92

19

一种 OFDM 系统

中的同步检测方

法及装置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2021.4.7

原始取得

20 年

20

一种 IQ 不平衡

估计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2021.4.15

原始取得

20 年

21

SM3 算法的硬件

实现装置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2021.5.20

原始取得

20 年

22

一种 OFDM 系统

中采样频偏的相

位补偿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2021.6.4

原始取得

20 年

23

一种实现脉冲干扰消除和自动增

益控制的方法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2021.7.2

原始取得

20 年

24

一种基于 PWM

特征调制电流的低压台区拓扑识

别方法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2021.7.6

原始取得

20 年

25

一种微震信号的

特征提取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2021.7.22

原始取得

20 年

26

一种基于 cordic

算法的除法器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2021.9.6

原始取得

20 年

27

一种用于载波通信的调制系统及

其控制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2021.10.26

原始取得

20 年

28

一种帧捕获同步

方法及装置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2021.12.6

原始取得

20 年

29

一种单音干扰检

测和消除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8

2021.12.30

原始取得

20 年

30

一种级联滤波器及其基波提取方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2021.12.31

原始取得

20 年

31

一种低功耗蓝牙

基带接收方法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2022.3.31

原始取得

20 年

32

一种抑制单音和直流的方法及装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2022.4.8

原始取得

20 年

33

一种频偏估计方法和帧同步方法

智微有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9

2022.4.21

原始取得

20 年

34

一种芯片功能调

试系统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6

2022.5.25

原始取得

20 年

35

一种数字采样信号的插值补偿方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2022.7.14

原始取得

20 年

3-3-93

36

一种电能谐波计

量方法及系统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1

2022.8.19

原始取得

20 年

37

一种外挂设备控制接口模块验证

方法及系统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2022.10.25

原始取得

20 年

38

一种基于 ZP-

OFDM 系统的自

适应接收方法及

系统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3

2022.11.16

原始取得

20 年

39

一种宽带通信信号有效值测量方

法及系统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2022.6.8

原始取得

20 年

40

负荷箱

智微有限

实用新型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7

2017.3.10

受让取得

10 年

41

一种宽带载波信号通道开关电路

及系统

智微有限

实用新型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2018.5.31

原始取得

10 年

42

一种基于以太网的用采运维的远

程通信系统

智微有限

实用新型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X

2018.11.2

原始取得

10 年

43

一种电网状态监

测系统

智微有限

实用新型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0

2021.1.27

原始取得

10 年

44

一种低压电力线载波通信噪声抑

制方法

智微信通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4

2022.7.12

原始取得

20 年

45

一种基于网络同步时钟的台区识

别方法与装置

河南智微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2

2020.9.11

原始取得

20 年

46

一种通信接收模

河南智微

发明专利

ZL2*开通会员可解锁*.5

2020.10.19

原始取得

20 年

47

RS485 接口接入状态检测电路及

检测方法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EP4095696

2020.11.2

原始取得

20

48

对编译码通信中脉冲干扰的抑制

方法及电路

智微电子

发明专利

EP4096178

2020.11.2

原始取得

20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公司持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3 日、2025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计算机软件登记概况查询结果》,

并经查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询日期:2025

3-3-94

9 月 25 日),截至查询日,公司拥有 127 项已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详见本

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根据公司持有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簿副本》,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情况如下:

序号

布图设计名称

权利

布图设计登记

申请日期

登记证

书号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SPL1010

智微有限

BS.165011238

2016.11.25

13967

原始取得

2

宽带载波通信芯

片 SPL1020

智微有限

BS.175526605

2017.5.4

14961

原始取得

3

多模载波通信芯

片 spl1030

智微电子

BS.225513129

2022.1.28

55471

原始取得

4

双模通信芯片

SPL1030D

智微电子

BS.225513110

2022.1.28

56403

原始取得

5

无线收发射频芯

片 SPL1031

智微电子

BS.225534916

2022.4.1

56837

原始取得

6

SPL1030V3

智微电子

BS.225555999

2022.5.25

58302

原始取得

7

SPL6020

智微电子

BS.225628708

2022.12.19

64389

原始取得

8

SPL1050

智微电子

BS.235538167

2023.5.26

71020

原始取得

9

宽带载波通信芯

片 SPL1030

河南智微

BS.20559610X

2020.11.4

39536

原始取得

2.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审计报告》并经查验相关生产经营设备清单及其购

买凭证,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拥有原值为 1,025,600.78 元、净值为

479,056.23 元的电子设备;原值为 768,172.21 元、净值为 376,262.67 元的运输设

备;

原值为

608,626.22 元、净值为 245,745.35 元的办公设备及原值为 25,211,452.24

元、净值为

12,614,571.72 元的专用设备。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经查询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

3-3-95

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查询日期:2025 年 9 月 25 日),截至查询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动产抵押的情形。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验公司持有的相关权属证书、相关部门出具的查

档证明文件,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除本法律意见书说明的上

述情况外,公司所拥有的上述主要财产权属清晰,权属证书完备有效,上述主要

财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法律风

险。

(二)租赁资产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租赁清单及租赁合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租

赁的房产如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

租赁 用途

租赁面积

(㎡)

权属 证书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1

深圳市大沙河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智微 电子

办公

2,856.99

办理

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

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

文园区 3 号楼 24 层

2024.3.1-

2029.2.28

2

叶家俊

智微电子

住、办公

123.00

办理

广州市黄埔区长安保

翔一街 7 号 3002 房

2025.6.15-

2026.6.14

3

陈晓文、

林峰

智微电子

居住

119.66

杭州市西湖区冠苑 3

号楼 1 单元 101 室

2025.4.21-

2026.4.6

4

康之是

智微电子

居住

167.46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 189 号奥林匹克花

园 3.2 期 7 栋 606

2025.2.20-

2026.2.19

5

吕澄、王

智微电子

办公

92.00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

街 173-3 号 1-13-9

2025.4.21-

2026.4.20

6

李岷

智微电子

住、办公

151.33

石家庄市主城 5 区(长安、裕华、桥

西、新华、开发区)

丽晶园 11-1-2403

2025.4.7-

2026.4.6

7

黄永军

智微电子

住、办公

115.00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安居南路 60 号林水家

园小区 2 号楼 1 单元

2202 室

2025.2.12-

2026.4.6

3-3-96

8

许昌华晟实业有限

公司

智微电子

公、仓储

1,441.44

土地

深圳鼎晟(许昌)高新产业园 A6#栋北楼

一层厂房

2024.2.17-

2027.4.30

9

周琦橞

智微电子

居住

61.88

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

道塘朗城广场(西

区)C 座 2403

2025.9.12-

2026.9.11

10

许昌华晟实业有限

公司

河南智微

公、仓储

963.22

土地

深圳鼎晟(许昌)高新产业园 A6#栋北楼

三层厂房

2024.2.17-

2027.4.30

11

陆贞

河南智微

居住

98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漳河路 5 号 4

号楼 2 单元 29 层

2907 号

2025.8.18-

2026.8.17

经查验,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主要用于员工居住、办公、仓储等用途,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存在部分出租方未能提供有

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租赁房产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情况,对此本所律

师认为:

1.房屋出租方负有保证承租方合法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

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

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

出租房屋,其应当向承租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公司相关租赁房产主要用

于员工居住、办公、仓储等用途,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即使因为出租房屋的产

权瑕疵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该租赁房产的,公司仍可在较短时间内

找到其他合适的租赁房产继续使用,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因此,上述

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不影响公司及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对

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存在部分出租方未能提

供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租赁房产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情况并不影响

3-3-97

相关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或法律障碍。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的租赁合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合同台账、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业务合同,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除本法律意见书“九/(二)”中所述的重大关联交易外,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然已经履行完毕但对公司报告期内生

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者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如下:

1.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已经履行完毕签署

金额

1,3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签订时间

履行 情况

1

黑龙江省电工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有限公司

营销类物

资采购

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2.8.22

履行 完毕

2

国网天津市电力

公司

采购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2.11.24

履行 完毕

3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

司物资公司

采购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2.12.28

履行 完毕

4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

司物资公司

采购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2.12.28

履行 完毕

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

司物资公司

采购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3.5.9

履行 完毕

6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

限公司

采购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3.6.25

履行 完毕

7

中电装备山东电子

有限公司

营销类物

资采购

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3.12.15

履行 完毕

3-3-98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签订时间

履行 情况

8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采购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4.4.16

履行

9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采购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4.4.23

履行 完毕

10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采购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4.6.5

履行

11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采购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4.12.6

履行

2.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已经履行完毕签署

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签订时间

履行情况

1

河南许继仪表

有限公司

单相电表模组

销售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2.8.26

履行完毕

2

河南许继仪表

有限公司

单相电表模组

销售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2.8.30

履行完毕

3

北京飞利信信

息安全技术

有限公司

工业品买卖

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2.12.20

履行完毕

4

北京中宸微电

子有限公司

工业品买卖

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2.12.30

履行完毕

5

深圳市南方集

成技术有限

公司

销售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3.5.18

履行完毕

6

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

公司

01SLC2305008

合同补充

协议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3.8.7

履行完毕

7

陕西智恒易联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4.6.12

履行完毕

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合同 按订单执行 以订单为准

2024.7.3

履行完毕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重大合同合法、有效,其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侵权之债

3-3-99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及本所律师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访谈,并经查询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生 态 环 境 部

https://www.mee.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http://www.samr.gov.cn)、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http://www.mohrss.gov.cn)的公开披露信

息(查询日期:

2025 年 9 月 25 日)的公开披露信息,截至查询日,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

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及本所律师对公司财务总监、签字会

计师的访谈,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九/(二)重大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查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签署确认的调查问卷,并经查验《审计报告》

、银行融资合同及对应的

担保合同及

“三会”会议文件,报告期内,除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外[详见本

法律意见书

“九/(二)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形。

(四) 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1.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公司提供的相关协议及凭证,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7,721,244.28 元,主要为押金、

保证金及往来款等。

3-3-100

2.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公司提供的相关协议及凭证,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为 656,882.58 元,主要为往来款及

其他。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

产经营活动所致,合法、有效。

十二、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企业登记资料,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变化及

收购兼并行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没有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重大

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的具体计划或安排。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

“三会”会议文件及企业登记资料,公司章程的制定与近两

年的修改情况如下: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智微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定了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因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变更,公司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变更经营范围而对公

3-3-101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为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已在深圳市市监局备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近两年的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

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股票挂牌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根据公司提供的

“三会”会议文件,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

度股东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挂牌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作为章

程附件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查验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并经比照制定挂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票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作为章程附件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必备条款》《治理规则》关于基础层挂牌公司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股票挂牌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

件系按照有关制定挂牌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及本所律师对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访谈,并经查

验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

“三会”会议文件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设置了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置产品中心、营销中心、技术中心、生产中心、

3-3-102

运营中心和质量中心等职能部门,前述组织机构及职能部门的设置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等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并有效运作。

(二)公司的

三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

1.公司三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及修改情况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

“三会”会议文件,公司“三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与近两年的

修改情况如下: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股东

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

统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

“三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的制定与近两年的修改已

履行法定程序。

2三会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及其提供的

“三会”会议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对公司

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公司最近两年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

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和重大决策

根据公司最近两年股东会和董事会历次授权、重大决策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公司最近两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历次授权和重大决

3-3-103

策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

经查验公司出具的说明及其提供的

“三会”会议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现有董

5 名,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6 名,其

中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5 名、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1 名;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届任期均为

3 年。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根据公司的“三会”会议文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确认

的调查表及其出具的声明,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

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兼任公

司监事,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符合《治理规则》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

的规定。

2.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有关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对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的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确认的调查表及前述人员提供

的个人征信报告,并经查询

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中国

证监会(

http://www.csrc.gov.cn)、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s://www.szse.cn)、上海证

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全国

股 转 系 统 (

http://www.neeq.com.cn )、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企查查网站(https://pro.qcc.com)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治理规则》第四十七条第

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情形:

3-3-104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

未届满;

3)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4)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公司财务总监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调查表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会员证,公司财务总监方银亮先生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会

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符合《治理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

“三会”会议文件、企业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对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公司最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及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任职变动情况

(1)2023年初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智微有限的董事会成员为贺本爽(董事长)、

郭昌松、吴闻杰、李渊文、杨飞。

(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智微有限的董事会成员为贺本爽(董

事长)

、郭昌松、吴闻杰、李渊文、王阳。

(2)*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大会,会议选举贺本

爽、郭昌松、吴闻杰、李渊文、王阳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时,公司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贺本爽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董事会成员为贺本爽(董事长)、郭昌松、

3-3-105

吴闻杰、李渊文、王阳。

2.监事任职变动情况

(1)2023年初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智微有限的监事会成员为唐辉(监事会

主席)

、黄梅莹、李双庆(职工监事)

(2)*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会议选举黄梅莹、

刘琳童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李双庆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黄梅莹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监事会成员为黄梅莹、刘琳童和李双庆。

3.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变动情况

1)2023年初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郭昌松(总经理)、

张宏涛(副总经理)

、方银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庞浩(副总

经理)

、刘毅(副总经理)

2)*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郭昌松为

总经理,聘任张宏涛为副总经理,聘任方银亮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书,聘任庞浩为副总经理,聘任刘毅为副总经理。

3)*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李正卫为公

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郭昌松、副总经理

张宏涛、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方银亮、副总经理庞浩、副总经理刘

毅、副总经理李正卫。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最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3-106

十六、公司的税务

(一)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审计报告》,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已依法在税务主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

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

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0%、12.5%、15%、20%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公司的税收优惠依据文件,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智微有限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

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

,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智微电子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取得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

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效期 3 年,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据此,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适

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2)河南智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取得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

3-3-107

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

,有效期 3 年;2024 年 10 月 28 日取得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效期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的有关规定,河南智微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

均可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

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68 号)第一条规定,依法成立且符合

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

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

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智微信通自 2022 年开始享受软件

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为免税期,2024 年度至

2025 年 1-3 月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 12.5%。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

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对小型

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

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盛大信通、宏硕能源报告期内适用此项优惠政策。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 10 月 13 日联合发文《关于软件产

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 号),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9 年 4 月 1 日以后按 13%税率征收

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智微信通在

报告期内适用该优惠政策。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验财政补贴相关依据文件及补

3-3-108

贴凭证,公司在报告期内所享受的单笔

10 万元以上的主要财政补贴如下:

主体

补贴项目

依据依据

补贴金额

(元)

2023 年度

1

智微

电子

2023 年高新技术企

业培育资助

《关于公示 2023 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资助通知》

100,000

2

河南

智微

2022 年度高新技术

企业省级奖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奖励

的决定》

100,000

3

河南

智微

2022 年度制造业高

质量发展奖励

《关于拟奖励 2022 年度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企业的公示》

100,000

4

智微

电子

2023 年深圳市科技

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

息贴保资助项目

《2023 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113,800

5

智微

电子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

量发展科技金融贴息

支持计划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科技金

融贷款贴息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115,500

6

智微

电子

关于 2023 年高新区

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

业培育类项目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 2023 年

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类

项目(第一批)拟资助企业名单的公

示》

500,000

7

河南

智微

2023 年省级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

《关于开展 2023 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870,000

8

智微

电子

关于 2022 年技术攻

关面上项目拟资助项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

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1,000,000

9

智微

电子

南山区促进集成电路

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支持计划

《南山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

展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1,485,400

10

智微

电子

2023 年集成电路专

项资助计划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 年度集

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2,342,800

2024 年度

11

河南

智微

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

《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

政策》

100,000

12

智微

2023 年深圳市科技

《2023 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18,500

3-3-109

电子 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

息贴保资助项目

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13

智微

电子

2024 年度集成电路

专项资助计划项目

《关于下达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资助

计划的通知》

228,200

14

智微

电子

2023 年度深圳高新

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

企业培育项目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

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250,000

15

智微

电子

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

持计划补助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2024)》

257,700

16

智微

电子

2023 年规上工业稳

增长专项资助项目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

金 2024 年第二次会议拟审议资助名单

公示》

286,900

17

智微

电子

2024 年度集成电路

专项资助计划项目

《关于下达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资助

计划的通知》

1,020,800

2025 年 1-3 月

18

智微

电子

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

支持计划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2024)》

300,000

19

智微

电子

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

质量发展支持计划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2024)》

480,1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公司的完税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及纳税凭证、本所律师对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访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以及在信

用中国(北京)平台下载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版)

》、

信用中国(河南)平台下载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证明

3-3-110

版 )》,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查 询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税 务 局

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nsqswj/index.shtml)、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

局 (

https://henan.chinatax.gov.cn/xuchang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北 京 市 税 务 局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c104720/shouye_cp.shtml)的公开披露信息

(查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两年依法纳税,

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一)公司环境保护

1.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环发[

2013]150 号)的规定,重污

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

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16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

污染严重的行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物联网自主芯片、载波通信单元、量测

单元及相关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以及电力物联网领域技术服务,根据《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不属于上述

16 类重污

染行业。

根据《深圳市

2023 年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名录》《深圳市 2024 年环境监管重

点名单名录》

《深圳市

2025 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司未被环保监管部门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环保审批及环保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主要采用外协方式,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需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环保审

批,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的手续。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及子公司的信用查询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公

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生态环境局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

2025 年 9 月 25

3-3-111

日),截至查询日,公司最近两年不存在因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

公司取得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认证的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持有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产品

名称

产品标准和

技术要求

颁发

单位

有效期

1

智微电子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

2*开通会员可解锁*

4421

漏电断

路器

GB/T

16917.1-

2014;GB/T

16917.22-

2008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10.12

-

2029.10.11

2

智微电子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

2*开通会员可解锁*

4423

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GB/T

14048.2-202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10.12

-

2029.10.11

3

智微电子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

2*开通会员可解锁*

4424

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GB/T

14048.2-202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10.12

-

2029.10.11

4

智微电子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

2*开通会员可解锁*

4429

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GB/T

14048.2-202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10.12

-

2029.10.11

5

智微电子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

2*开通会员可解锁*

4425

塑料外壳式断

路器

(量测开关)

GB/T

14048.2-202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10.12

-

2029.10.11

6

智微电子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

2*开通会员可解锁*

4427

塑料外壳式断

路器

(量测开关)

GB/T

14048.2-202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10.12

-

2029.10.11

7

智微电子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

2*开通会员可解锁*

4810

电能表外置断

GB/T

10963.1-2020

中国质量

2024.10.12

3-3-112

序号

证书持有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产品

名称

产品标准和

技术要求

颁发

单位

有效期

证证书

路器

认证中心

-

2029.10.11

8

智微电子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

2*开通会员可解锁*

4811

电能表外置断

路器

GB/T

10963.1-202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10.12

-

2029.10.11

2.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并经查验,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取得相关认证证书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证书类别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内容

发证单

有效期

1

智微 电子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02423Q320

11588R2S

智能电网产品(电能仪表及用电管理终端、通信模块、配电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产品、电力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电力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电力运维手持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服务;

MCU、ADC/DAC 数模转

换、通信及计量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

售服务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

2023.8.22

-

2026.8.21

2

智微 电子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02424E320

10294R1S

智能电网产品(电能仪表及用电管理终端、通信模块、配电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产品、电力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电力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电力运维手持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服务;

MCU、ADC/DAC 数模转

换、通信及计量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

售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

2024.3.6-

2027.3.5

3-3-113

序号

持有人

证书类别

证书编号

认证范围

/内容

发证单

有效期

3

智微 电子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02424S320

10254R1S

智能电网产品(电能仪表及用电管理终端、通信模块、配电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产品、电力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电力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电力运维手持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服务;

MCU、ADC/DAC 数模转

换、通信及计量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

售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

2024.3.6-

2027.3.5

7

智微 电子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

19824EnM

SE0002R02

S

智能电网通信模块产品和用电信息设备产品、电力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电力运维手持设备的研发、生产外

包管理及销售服务;

MCU、

ADC/DAC 数模转换、通信

及计量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服务过

程所涉及的能源管理活动

北京新纪源认证有限

公司

2024.5.9-

2027.5.8

8

智微 电子

产品认证证书

CQC24012

448174

电能表外置断路器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长期有效

9

智微 电子

产品认证证书

CQC24012

448175

电能表外置断路器

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

长期有效

10

智微 信通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SIC-

Q20220379

物联网产品(含电力物联网产品)软件研发和销售服务

深圳星火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2022.12.7

-

2025.12.6

3.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及子公司的信用查询报告日,截至 2025 年 3

31 日,公司最近两年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

受到处罚的情形。

十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3-3-114

1.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及其提供的相关诉讼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如下:

原告刘道梁是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持有智盛芯达25万合伙份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刘道梁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关于其所持智盛芯达合伙份额回

购价格问题,刘道梁与公司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向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按照6.25元/股的价格回购其持有公司的全部25

万限制性股权。公司认为刘道梁属于因自身原因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

退出价格应以原始出资额并按年息

5%的利息计算。

*开通会员可解锁*,原告刘道梁变更诉讼请求,即请求公司向其一次性支付

1,562,500元股权回购款(6.25元/股*25万股=1,562,500元)

,如人民法院认为刘道

梁与公司未就“按照6.25元/股的价格向刘道梁支付股权回购款”事宜达成合意,

则请求判令被告按照“公司2023年年末经审计得出的每股净资产”与“公司最近

一期对外股权融资的每股投前估值的50%”孰高计算,向刘道梁分3年支付股权

回购款,每年支付股权回购款的1/3。暂定股权回购款金额为1,562,500元(最终金

额以人民法院司法审计结果为准)

*开通会员可解锁*,一审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本次股权转让纠纷进行

开庭审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案尚未作出判决。

公司实际控制人、智盛芯达执行事务合伙人贺本爽为本案出具《承诺函》,

承诺在公司被判承担回购义务时,将依照法院生效判决约定的价格受让刘道梁持

有的智盛芯达合伙份额,确保公司股权的稳定、明晰。

本所律师认为,本案不属于《适用指引第1号》规定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

形,对公司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及其提供的相关诉讼资料、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

山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信用中国(广东)平台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

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版)

、信用中国(北京)平台下载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

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版)

、信用中国(河南)平台下载的《市场主体专

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信息证明版)

》及本所律师对公司法务负责人的访谈,

3-3-115

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网站

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日,除上述公司与刘道

梁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案件,最近两年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

处罚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

签署确认的调查表,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股转系统(http://www.neeq.com.cn)、北京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bse.cn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公司持

5%以上股东所在地主管部门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至查询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最近两年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确认的调查表,并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3-3-116

http://zxgk.court.gov.cn)、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12309

中国检察网(

https://www.12309.gov.cn)、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

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全国股转

系统(

http://www.neeq.com.cn)、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等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查询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案件,最近两年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十九、《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编制,但参与了《公开转让说明书》

中与法律事实相关内容的讨论,对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所引用的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引

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验公司报告期内的员工花名册、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缴纳明细、缴费凭证及相关政策文件,并经访谈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负

责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

2025331

20241231

20231231

员工总人数

176

168

142

社会保险已缴纳人数

1691

160

130

社会保险未缴纳人数

12

8

12

已缴纳比例

93.18%2

95.24%

91.55%

3-3-117

项目

2025331

20241231

20231231

社会保险未缴纳情况及

原因

当月新入职

2

人;退休返聘

1

人;第三方代缴

8

人;

1 人提出离职

退休返聘

1 人;第

三方代缴

7 人

当月新入职

1 人;第

三方代缴

11 人

住房公积金已缴纳人数

164

160

130

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

12

8

12

已缴纳比例

93.18%

95.24%

91.55%

住房公积金未缴纳情况

及原因

当月新入职

2 人;

退休返聘

1 人;第

三方代缴

8 人;1

人提出离职

退休返聘

1 人;第

三方代缴

7 人

当月新入职

1 人;第

三方代缴

11 人

1:2025 年 3 月末公司存在为 5 名外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

2:2025 年 3 月末社会保险已缴纳比例的计算系扣除 5 名外部人员。

2.报告期内未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而受到处罚

根据信用中国(广东)平台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无违法违规记

录板)

、信用中国(北京)平台下载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

信息查询版)》及信用中国(河南)平台下载的《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无违

法 违 规 记 录 证 明 版 )》, 并 经 查 询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https://hrss.sz.gov.cn )、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https://www.bjchp.gov.cn/cpqzf/ztzl/jy48/index.html)、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 局 (

http://rsj.xuchang.gov.cn )、 深 圳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https://zjj.sz.gov.cn/ztfw/zfgjj ) 、 北 京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https://gjj.beijing.gov.cn/web/index/index.html)及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zfgjj.xuchang.gov.cn)等相关主管部门网站的公开信息(查询日期:2025

9 月 25 日),截至查询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两年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

险或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经查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

险及住房公积金之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3-3-118

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

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本人

/本单位将承

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

的所有相关费用。本人

/本单位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

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

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的情形;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保证公司不会因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的补缴事项而遭受任何损失。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应缴未缴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

根据公司及智盛芯达的工商登记资料、股东的银行出资流水以及对相关股东

/合伙人的访谈,智微有限历史沿革中曾经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该等股权代持

的形成、演变及解除情况如下:

1.直接股东层面的股权代持

1)李东霞、刘红艳代贺本爽持有股权

1)代持的形成与演变

2016 年 5 月,智微有限成立时,工商登记的股东为李东霞、刘红艳和刘飞。

李东霞、刘红艳分别认购智微有限

1,200 万元注册资本、900 万元注册资本,入

股价格为

1.00 元/注册资本,经查验李东霞、刘红艳与贺本爽的出资流水,以及

通过访谈贺本爽、李东霞、刘红艳进行确认,李东霞与刘红艳的出资均为代贺本

爽持有,具体如下:

李东霞是贺本爽的朋友,其名下

1,2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系代贺本爽持有,

3-3-119

首次实缴的

240.00 万元出资款来自贺本爽;刘红艳是贺本爽的亲戚,其名下 90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系代贺本爽持有,首次实缴的

180 万元出资款来自贺本爽。贺

本爽基于其仍在原单位任职,不愿成为智微有限的显名股东,故委托李东霞、刘

红艳代持股权。

2)代持的解除

2017 年 9 月,智微有限进行第一次股权转让,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转让金额 (万元)

转让价格

(元

/注册资本)

1

刘红艳

吴闻杰

900.00

180.00

180.00

1.00

2

李东霞

贺本爽

570.00

114.00

114.00

1.00

庞浩

360.00

72.00

72.00

1.00

姜伟龙

90.00

18.00

18.00

1.00

裴媛媛

90.00

18.00

18.00

1.00

蔡晓明

90.00

18.00

18.00

1.00

本次股权转让为代持还原,其中:

刘红艳根据贺本爽的指示,将代持的股权按照实缴出资金额全部转让给吴闻

杰,同时将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款归还给贺本爽,刘红艳与贺本爽之间的股权代

持关系解除。

李东霞因家庭规划和个人意愿,决定退出智微有限。经与贺本爽协商,李东

霞将代持的

570 万元股权还原给贺本爽;同时根据贺本爽指示,将其余代持股权

分别转让给庞浩、姜伟龙、裴媛媛和蔡晓明,李东霞与贺本爽之间的股权代持关

系解除。

2)贺本爽代郭昌松、李琛、衣景丽、刘亚丽、冯广娜、鲁峰林持有股权

1)代持的形成与演变

①贺本爽代郭昌松、李琛持有股权

2016 年 5 月,智微有限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其中,贺本爽通过李东霞、刘红艳认缴

2,100 万元(实缴 420 万元)。经

查验贺本爽、郭昌松的出资流水,以及访谈贺本爽、郭昌松、李琛,贺本爽实缴

420 万元出资中,存在代郭昌松、李琛出资的情况,具体如下:

3-3-120

郭昌松实际出资

30 万元,占智微有限 30 万元注册资本,委托贺本爽代为持

有。郭昌松系智微有限的创始人之一,智微有限设立时,郭昌松因在其他公司任

职不愿显名,故委托贺本爽代持该部分股权。

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贺本爽陆续完成其认缴注册资本的实缴。在

此过程中,郭昌松增加投资

270 万元,占智微有限 270 万元注册资本,郭昌松合

计持有智微有限

300 万元注册资本,该部分股权均委托贺本爽代为持有。经查验

郭昌松出资流水,郭昌松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存在替程晓宁代持

智微有限股权的情况,程晓宁合计投资

150 万元,即郭昌松代程晓宁持有智微有

150 万元注册资本。

2019 年 9 月,智微有限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从 3,000 万元增加至 4,000 万

元。本次增资,郭昌松出资

75 万元认购 5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并继续委托贺本

爽代持,前后合计委托贺本爽代为持有智微有限

350 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中,

郭昌松的认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

37.5 万元和程晓宁的股权投资款 37.5 万元,

即郭昌松累计代程晓宁持有智微有限

175 万元股权。

李琛实际出资

12.6 万元,占智微有限 12.6 万元注册资本,委托贺本爽代为

持有。李琛在智微有限成立时担任公司总经理,基于对智微有限发展前景的良好

预期,愿意入股智微有限。为了股权管理方便,李琛委托贺本爽代持该部分股权。

②贺本爽代刘亚丽、冯广娜、鲁峰林持有股权

2019 年 9 月,智微有限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从 3,000 万元增加至 4,000 万

元。本次增资,贺本爽出资

735 万元认购 49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经查验贺本爽的出资流水,贺本爽存在为刘亚丽、冯广娜、鲁峰林代持股权

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刘亚丽实际出资

375 万元,认购 25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委托贺本爽代为持

有;刘亚丽的配偶与贺本爽系朋友关系,基于对智微有限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

愿意入股智微有限;基于对贺本爽多年合作关系和信任,委托贺本爽代为持有该

部分股权。

冯广娜实际出资

189 万元,认购 12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委托贺本爽代为持

有;冯广娜的配偶与贺本爽系堂兄弟关系,基于对智微有限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

愿意入股智微有限;基于对贺本爽的信任,委托贺本爽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

3-3-121

鲁峰林实际出资

270 万元受让贺本爽持有的智微有限 180 万元注册资本。鲁

峰林与贺本爽系朋友关系,基于对智微有限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愿意入股智微

有限;基于对贺本爽的信任同时简化投资手续,委托贺本爽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

③贺本爽代衣景丽持有股权

贺本爽与衣景丽原系夫妻关系,

2017 年 12 月 12 日二人协议离婚。2017 年

12 月,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股权分割协议书》

,对家庭财产、智微有限的

股权等财产分割进行了约定。根据双方对智微有限股权分割的约定,贺本爽将其

持有的智微有限

154 万元注册资本无偿分割给衣景丽,鉴于贺本爽为智微有限的

股东,双方同意该部分股权仍由贺本爽代为持有并代为行使股东权利,贺本爽应

在衣景丽要求或其他适当的时间将该

154 万元注册资本无偿转给衣景丽。

2)代持的解除

①贺本爽代李琛持有股权的解除

经查验贺本爽、李琛的出资流水并访谈贺本爽、李琛,因智微有限的业务推

进低于预期,

2017 年 11 月,李琛从智微有限离职,并与贺本爽解除股权代持关

系。经双方一致同意,贺本爽将其

12.6 万元投资款全部返还给李琛,双方代持关

系解除,双方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②贺本爽代郭昌松、衣景丽、刘亚丽、冯广娜、鲁峰林持有股权的解除

2019 年 11 月,智微有限拟引入外部投资机构,并根据投资人的要求对公司

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进行清理。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贺本爽将其持

有的

1,297 万元智微有限的股权转让给智盛芯达,转让价格为 1.125 元/注册资本,

该价格为贺本爽实际持有的智微有限的平均入股价格。转让完成后,智盛芯达直

接持有智微有限

1,297 万元股权。

根据智盛芯达的工商档案,

2020 年 6 月,贺本爽将其持有的智盛芯达 19.48%

的财产份额(对应智微电子

350 万元注册资本)以 37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郭昌

松;将其持有的智盛芯达

13.91%的财产份额(对应智微电子 250 万元注册资本)

37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亚丽;将其持有的智盛芯达 10.02%的财产份额(对

应智微电子

180 万元注册资本)以 2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鲁峰林;将其持有的智

盛芯达

8.57%的财产份额(对应智微电子 154 万元注册资本)以 154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衣景丽;将其持有的智盛芯达

7.01%的财产份额(对应智微电子 126 万元

3-3-122

注册资本)以

18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冯广娜。

智盛芯达本次合伙份额转让为股权代持还原,转让完成后,贺本爽与郭昌松、

衣景丽、刘亚丽、冯广娜、鲁峰林的股权代持关系全部解除,贺本爽与郭昌松、

衣景丽、刘亚丽、冯广娜、鲁峰林之间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3)吴闻杰代殷忠庆持有股权

1)代持的形成与演变

2017 年 9 月,智微有限进行第一次股权转让,吴闻杰受让刘红艳(实际股

东为贺本爽)持有的智微电子

900 万元(实缴出资 180 万元)股权。本次股权转

让,公司引入外部投资人吴闻杰,吴闻杰是贺本爽的朋友,长期从事实业投资和

股权投资,吴闻杰看好智微有限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同时基于多元投资和分散

投资的考虑,决定入股智微有限。

根据吴闻杰出资流水及对吴闻杰、殷忠庆的访谈,吴闻杰本次受让的股权存

在股权代持,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受让的股权中,殷忠庆实际出资

840 万元,占智微有限 660 万元注册资

本,委托吴闻杰代持。殷忠庆是吴闻杰的朋友,殷忠庆曾经任职于许继集团有限

公司,离职后长期从事股权投资。殷忠庆是贺本爽的朋友,因看好智微有限的发

展前景决定投资,殷忠庆基于曾在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任职经历不愿显名,便委

托吴闻杰代持该部分股权。

2019 年 9 月,智微有限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从 3,000 万元增加至 4,000 万

元。本次增资,吴闻杰出资

630 万元认购 42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根据吴闻杰与

殷忠庆的约定,本次增资中殷忠庆实际出资

480 万元认购 320 万元注册资本,其

不想显名故继续委托吴闻杰代持。吴闻杰实际出资

150 万元认购 100 万元注册资

本。

结合前述股权转让与增资,吴闻杰持有智微有限

1,320 万元注册资本,代殷

忠庆持有

980 万元注册资本。

2)代持的解除

2019 年 11 月,智微有限拟引入外部投资机构。根据公司和投资机构的要求

需对公司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进行清理。吴闻杰将其持有的

980 万元注册资本

3-3-123

1,32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殷领。

根据对吴闻杰、殷忠庆的访谈,上海殷领是殷忠庆控制的合伙企业(上海殷

领的合伙权益为殷忠庆实际所有,其他合伙人为代持),专门用于承接本次还原

的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吴闻杰名下全部股权的平均出资成本即

1.35 元/注册资

本确定。

本次转让完成后,吴闻杰代殷忠庆持有的智微有限股权已经全部还原,双方

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4)蔡晓明代郭宝忠持有股权

1)代持的形成与演变

2017 年 9 月,智微有限进行第一次股权转让,蔡晓明受让李东霞(实际股

东为贺本爽)持有的智微电子

90 万元(实缴出资 18 万元)注册资本。根据蔡晓

明、郭宝忠的出资流水及对郭宝忠、蔡晓明的访谈,蔡晓明本次受让的股权存在

股权代持,具体情况如下:

郭宝忠实际出资

117 万元,占智微有限 9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委托蔡晓明

代为持有。蔡晓明系郭宝忠的妹夫。郭宝忠根据朋友殷忠庆的介绍决定投资智微

有限,但考虑个人家庭因素以及资产安排因素,委托蔡晓明代持股权。

2019 年 9 月,智微有限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从 3,000 万元增加至 4,000 万

元。本次增资,蔡晓明出资

45 万元认购 3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根据蔡晓明、郭

宝忠的出资流水及对郭宝忠、蔡晓明的访谈,蔡晓明本次出资全部为代郭宝忠持

有。

2)代持的解除

2019 年 11 月,智微有限拟引入外部投资机构,并根据投资人的要求,对公

司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进行清理。智微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蔡晓明将其

持有的

120 万元注册资本以 16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郭宝忠,本次转让为代持还

原。

本次转让完成后,蔡晓明代郭宝忠持有的智微有限股权已经全部还原,双方

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3-3-124

5)吴闻杰代庞浩持有股权

1)代持的形成与演变

2018 年 12 月,智微有限进行第二次股权转让,吴闻杰受让庞浩持有的智微

电子

36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金额为 468 万元。

根据吴闻杰、庞浩出资流水的核查及对吴闻杰、庞浩的访谈,吴闻杰本次受

让的股权存在股权代持,具体情况如下:

庞浩实际出资

468 万元,占智微有限 360 万元注册资本。2018 年 12 月,庞

浩因需将更多精力投入其控股的常州昊云工控科技有限公司,决定从智微有限辞

职,并将其持有的智微有限全部股权委托吴闻杰代持,双方签署了《股东代持协

议》

2)代持的解除

2019 年 11 月,智微有限拟引入外部投资机构。根据公司和投资机构的要求,

需对公司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进行清理。吴闻杰将其持有的

300 万元注册资本

4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庞浩。

本次转让为代持还原,根据对吴闻杰、庞浩的访谈,本次还原的股权数与股

权代持时的代持股权数(

360 万元注册资本)存在差异,系吴闻杰和庞浩协商一

致,以

60 万元智微有限的注册资本抵销庞浩投资盛大信通时向吴闻杰的 60 万元

借款本息。双方对此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也不存在其他股权方面的安排。

本次转让完成后,吴闻杰代庞浩持有的智微有限股权已经全部还原,双方不

存在争议或纠纷。

6)郭昌松代程晓宁持有股权

1)代持的形成与演变

程晓宁是郭昌松朋友的配偶,因看好智微有限的行业和发展前景决定投资,

并委托郭昌松代持股权。

2017 年 10 月,郭昌松与程晓宁签订《股权代持协议》,

双方约定程晓宁出资

150 万元,占当时智微有限 5%的股权。2019 年 5 月,郭昌

松与程晓宁签订了《股权增资协议书》

,约定程晓宁出资

37.5 万元对智微有限增

资扩股,按照每股

1.5 元的入股价格计算,程晓宁持有智微有限 25 万元注册资

本,并委托郭昌松代持。程晓宁合计委托郭昌松代持智微电子

175 万元注册资本。

3-3-125

2)代持的解除

因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挂牌公司股份权属清晰的要

求,郭昌松与程晓宁协商解除股权代持关系,程晓宁将持有的

175 万股公司股份

(对应智盛芯达

175 万元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郭昌松,郭昌松按照 6.25 元/股

的价格向程晓宁支付股份转让款共计

10,937,500 元(含税),股权代持解除价格

按照不低于公司

2024 年末每股净资产的金额并由双方协商确定。2025 年 8 月 18

日,郭昌松与程晓宁签署《股权代持解除协议》

2025 年 8 月 23 日,郭昌松向

程晓宁支付了全部股份转让款,双方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全部解除。

2.间接股东层面的股权代持

1)蒋斯捷代褚云持有股权

1)代持的形成与演变

智盛芯达合伙人褚云的出资原委托蒋斯捷代持。褚云是南京思宇电气技术有

限公司的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同时为智微电子的外聘顾问,主要为公司在产品发

展和业务开拓方面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帮助,符合智微电子股权激励方案激励对象

的参与条件,分别在

2019 年 10 月、2020 年 10 月参与智微电子股权激励计划,

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

40 万元和 88.08 万元,认购智盛芯达 40 万元财产份额和 24

万元财产份额。因其个人意愿不想显名,故委托其女儿蒋斯捷代持。

2)代持的解除

2023 年 7 月,蒋斯捷将持有的智盛芯达 64 万元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褚云,

本次转让系代持还原。本次转让完成后,褚云与蒋斯捷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双方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2)王鸣代陈谦持有股权

1)代持的形成与演变

智盛芯达合伙人陈谦的出资原委托王鸣代持。陈谦是智微电子销售总监,符

合智微电子股权激励方案激励对象的参与条件。

2019 年 10 月,陈谦参与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认购智盛芯达

15 万元财产份额。陈谦因考虑家庭财产因素以及工作

规划等原因,陈谦以自有资金出资并委托其朋友王鸣代持该部分合伙份额。

3-3-126

2)代持的解除

2021 年 2 月,王鸣将持有的 15 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陈谦,本次转让系代持

还原。本次转让完成后,陈谦与王鸣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双方不存在争议

或纠纷。

3)刘毅代谌玉华持有股权

1)代持的形成和演变

智盛芯达合伙人谌玉华的出资原委托刘毅代持。谌玉华是公司产品经理符合

智微电子股权激励方案激励对象的参与条件。

2021 年 10 月,智盛芯达原合伙人

魏小强、沈世忠离职并拟将其各自持有的智盛芯达

5 万元财产份额转让。根据公

司对谌玉华后续工作的安排及避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等因素,该部分合伙

份额先由智盛芯达合伙人刘毅承接,后续再转让给谌玉华。按照公司股权激励方

案的约定,该

10 万元财产份额的转让价格为 142,520.55 元,均由谌玉华以自有

资金受让。

2)代持的解除

2025 年 6 月,刘毅将持有的 10 万元智盛芯达财产份额转让给谌玉华,本次

转让系代持还原。本次转让完成后,谌玉华与刘毅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双

方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综上,智微电子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关系均已全部解除,不存在争议或潜

在纠纷。各被代持人不存在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及相关主体作出的公开承诺

经查验《公开转让说明书》及相关主体就本次挂牌出具的承诺函,公司及相

关责任主体已就公司本次挂牌事宜作出了重要承诺并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的约

束措施,承诺事项主要包括:

3-3-127

二十一、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具备《业务规则》《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实质条件;本次挂牌尚需

由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同意公开转让并挂牌的审核决定。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序号

承诺事项

承诺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小米智造、苏州方广、常州方广

3

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

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3-128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负 责 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秦 桥

周昌龙

2025 年 9 月 25 日

3-3-129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之附件一

深圳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计量自动化终端集中器本地通

信模块 B 型接口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389875

2017.7.21

原始取得

2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电

能表通信模块 A 型接口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389883

2017.7.21

原始取得

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

集器通信模块 A 型接口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398868

2017.7.26

原始取得

4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电

能表通信模块 B 型接口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401556

2017.7.26

原始取得

5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

中器本地通信模块 A 型接口软

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417298

2017.8.2

原始取得

6

计量自动化终端采集器通信模

块 B 型接口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417503

2017.8.2

原始取得

7

宽带载波 STA 从节点注册模块

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720315

2017.12.22

原始取得

8

宽带载波 CCO 抄表模块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720323

2017.12.22

原始取得

9

宽带载波 STA 链路层模块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720331

2017.12.22

原始取得

10

宽带载波 STA 文件传输模块软

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720326

2017.12.22

原始取得

11

宽带载波 STA 抄表模块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741183

2017.12.28

原始取得

12

宽带载波 II 型采集器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740468

2017.12.28

原始取得

13

宽带载波 CCO 文件传输模块软

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743563

2017.12.29

原始取得

14

宽带载波 CCO 数据链路层模块

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742706

2017.12.29

原始取得

15

宽带载波 CCO 从节点注册模块

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7SR742700

2017.12.29

原始取得

3-3-130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6

深圳智微程序自动加载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296507

2018.5.2

原始取得

17

深圳智微通信测频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296499

2018.5.2

原始取得

18

深圳智微用采通信模块检修测

试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295432

2018.5.2

原始取得

19

深圳智微通信协议测试平台软

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295425

2018.5.2

原始取得

20

智微高速载波停电上报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448152

2018.6.13

原始取得

21

智微高速载波 STA 串口升级软

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447420

2018.6.13

原始取得

22

智微高速载波数据传输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777981

2018.9.26

原始取得

23

智微高速载波 PLC 网络管理软

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777973

2018.9.26

原始取得

24

智微单相 STA 工装模块电压点

检测和程序烧写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1068257

2018.12.25

原始取得

25

智微南网 I 型采集器应用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1068156

2018.12.25

原始取得

26

智微现场维护信息存储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1067941

2018.12.25

原始取得

27

智微高速载波台区识别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8SR1068167

2018.12.25

原始取得

28

盛大信通通信协议测试平台软

件 V1.0

智微有限

2019SR1361476

2019.12.13

受让取得

29

盛大信通通信测频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9SR1361470

2019.12.13

受让取得

30

盛大信通载波通信网络管理软

件 V1.0

智微有限

2019SR1382755

2019.12.17

受让取得

31

盛大信通用采通信模块检修测

试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9SR1382749

2019.12.17

受让取得

32

盛大信通用采通信模块基础软

件 V1.0

智微有限

2019SR1382720

2019.12.17

受让取得

33

盛大信通程序自动加载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19SR1382760

2019.12.17

受让取得

34

单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停

电事件上报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23SR1534340

2023.11.29

原始取得

35

HPLC 通信单元成品升级装置软

件 V1.0

智微有限

2023SR1536544

2023.11.30

原始取得

3-3-131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36

双模(载波通信和无线通信)

通信网络代理变更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23SR1546496

2023.12.1

原始取得

37

三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远

程升级功能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23SR1554148

2023.12.4

原始取得

38

双模通信(载波通信和无线通

信)网络信标时隙安排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23SR1557548

2023.12.4

原始取得

39

拓扑数据分析平台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23SR1557563

2023.12.4

原始取得

40

双模抄控器拓扑绘制软件 V1.0

智微有限

2023SR1557541

2023.12.4

原始取得

41

双模多网络环境快速关联入网

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0454712

2024.4.1

原始取得

42

大规模批量模块软件版本升级

工具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0458857

2024.4.2

原始取得

43

单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基

于 DLMS 协议搜表功能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0459110

2024.4.2

原始取得

44

单相电能表双模通信单元全网

时钟同步功能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0461339

2024.4.3

原始取得

45

双模无线发现列表与无线成功

率维护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0462155

2024.4.3

原始取得

46

双模集中器 HPLC 本地通信单

元任务处理流程功能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0532244

2024.4.19

原始取得

47

ESAM 安全模块的硬件适配平

台 V1.0

智微电子

2024SR1344438

2024.9.10

原始取得

48

南网双模集中器 HPLC 本地通

信单元相位识别功能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1344470

2024.9.10

原始取得

49

智慧能源终端 dbCenter 数据中

心功能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1351702

2024.9.11

原始取得

50

双模(载波通信和无线通信)

抄控器连接被测模块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1351695

2024.9.11

原始取得

51

A-XDR 编解码代码生成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2029434

2024.12.10

原始取得

52

SPL 空片下载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4SR2053106

2024.12.11

原始取得

53

低功耗蓝牙(单模 4.0 及以上)

profile 模块化分层设计软件

V1.0

智微电子

2025SR1468759

2025.8.6

原始取得

3-3-132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54

I 型采集器 HPLC 通信单元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19SR1416372

2019.12.23

原始取得

55

三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软

件 V1.0

河南智微

2019SR1415998

2019.12.23

原始取得

56

Ⅱ型采集器 HPLC 通信单元软

件 V1.0

河南智微

2019SR1411768

2019.12.23

原始取得

57

集中器 HPLC 本地通信单元软

件 V1.0

河南智微

2019SR1414847

2019.12.23

原始取得

58

单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软

件 V1.0

河南智微

2019SR1416014

2019.12.23

原始取得

59

集中器 HPLC 通信单元 ID 统一

标识管理功能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0SR1692719

2020.11.30

原始取得

60

集中器 HPLC 通信单元相位拓

扑识别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0SR1692718

2020.11.30

原始取得

61

单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台

区识别功能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0SR1690607

2020.11.30

原始取得

62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Ⅱ

型采集器 HPLC 通信单元高频

采集功能软件 V1.29.21

河南智微

2020SR1692806

2020.11.30

原始取得

6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Ⅰ型采集器 HPLC 通信单元高频

采集功能软件 V1.29.21

河南智微

2020SR1692717

2020.11.30

原始取得

64

集中器 HPLC 本地通信单元软

件 V11.03

河南智微

2021SR1231878

2021.8.19

原始取得

65

单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软

件 V2.0

河南智微

2021SR1231960

2021.8.19

原始取得

66

三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软

件 V2.0

河南智微

2021SR1231934

2021.8.19

原始取得

67

Ⅱ型采集器 HPLC 通信单元软

件 V2.0

河南智微

2021SR1231893

2021.8.19

原始取得

68

HPLC 通信单元智能校验装置自

动扫码和 ID 烧录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2SR1565546

2022.11.28

原始取得

3-3-133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69

运维手持终端工装自动测试软

件 V1.0

河南智微

2022SR1571615

2022.12.14

原始取得

70

终端人机交互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2SR1571701

2022.12.14

原始取得

71

运维手持终端功能检测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2SR1571614

2022.12.14

原始取得

72

HPLC 通信单元智能校验装置目

标固件烧录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2SR1571682

2022.12.14

原始取得

73

运维手持终端自动程序烧写软

件 V1.0

河南智微

2022SR1571613

2022.12.14

原始取得

74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双

模 II 型采集器高速载波停电上

报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3SR1526490

2023.11.29

原始取得

75

远程升级文件生成工具软件

V2.7

河南智微

2023SR1528600

2023.11.29

原始取得

76

台区档案获取及档案对比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3SR1529081

2023.11.29

原始取得

77

双模集中器 HPLC 本地通信单

元从节点模块 ID 查询功能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4SR0243896

2024.2.7

原始取得

78

分钟级采集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4SR1315181

2024.9.6

原始取得

79

智能电表用户终端快速抄读软

件 V1.0

河南智微

2024SR1323201

2024.9.6

原始取得

80

模块运行日志外接存储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4SR1317385

2024.9.6

原始取得

81

双模抄控器全频段扫描收集网

络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4SR1317394

2024.9.6

原始取得

82

双模集中器 HPLC 本地通信单

元电能表与模块自评价功能软

件 V1.0

河南智微

2024SR1322090

2024.9.6

原始取得

83

双模网间协调管理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4SR1323193

2024.9.6

原始取得

84

双模集中器 HPLC 本地通信单

元电能表与模块负荷曲线存储

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4SR1323180

2024.9.6

原始取得

85

批量升级工装配套升级文件制

作工具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5SR0152024

2025.1.22

原始取得

86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入

网诊断工具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5SR1326999

2025.7.22

原始取得

3-3-134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87

CCO 针对Ⅱ型采集器一对多节

点绑定功能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5SR1325848

2025.7.22

原始取得

88

主从一体蓝牙平台 V1.0

河南智微

2025SR1335271

2025.7.23

原始取得

89

基于 RF 和 HPLC 的不拆壳日志

接收工具软件 V1.0

河南智微

2025SR1336607

2025.7.23

原始取得

90

集中器 HPLC 通信单元远程升

级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371950

2022.3.21

原始取得

91

三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停

电事件上报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371951

2022.3.21

原始取得

92

单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曲

线采集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367374

2022.3.21

原始取得

93

第二代半成品 PCBA 工装上位

机电脑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487867

2022.4.19

原始取得

94

FuAdd_win 上位机软件 V3.3

智微信通

2022SR0487863

2022.4.19

原始取得

95

深圳智微信通模拟电表上位机

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492113

2022.4.20

原始取得

96

智微信通智能电网 II 型采集器

模块系统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565684

2022.5.6

原始取得

97

智微信通智能电网单相本地通

信模块系统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565683

2022.5.6

原始取得

98

智微信通智能电网集中器路由

模块系统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565649

2022.5.6

原始取得

99

智微信通智能电网三相本地通

信模块系统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565650

2022.5.6

原始取得

100

智微信通 HPLC 运维手持终端

网络监听分析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810848

2022.6.22

原始取得

101

智微信通 HPLC 运维手持终端

协议一致性检测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810847

2022.6.22

原始取得

102

智微信通 HPLC 运维手持终端

电能表整机检测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810849

2022.6.22

原始取得

103

智微信通 HPLC 运维手持终端

载波模块故障检测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2SR0810846

2022.6.22

原始取得

104

智微信通 HPLC/HRF 单相本地

通信模块系统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3SR0203450

2023.2.7

原始取得

105

智微信通 HPLC/HRF 运维手持

终端网络监听分析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3SR0203451

2023.2.7

原始取得

106

智微信通 HPLC/HRF 运维手持

终端协议智能分析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3SR0203449

2023.2.7

原始取得

3-3-135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07

智微信通 HPLC/HRF 集中器路

由模块系统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3SR0203452

2023.2.7

原始取得

108

智微信通 HPLC/HRF 三相本地

通信模块系统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3SR0218275

2023.2.9

原始取得

109

智微信通 HPLC/HRF 运维手持

终端性能智能分析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3SR0218274

2023.2.9

原始取得

110

智微信通 HPLC/HRF II 型采集

器模块系统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3SR0218370

2023.2.9

原始取得

111

智微信通 HPLC/HRF 运维手持

终端载波模块故障检测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3SR0218273

2023.2.9

原始取得

112

单/三相 STA 基于 SNR 和 NTB

的台区识别功能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5SR0147959

2025.1.22

原始取得

113

量测单元基于 485 的户箱识别

和线损计算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5SR0150655

2025.1.22

原始取得

114

单相电能表 HPLC 通信单元远

程自动升级功能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5SR0154346

2025.1.22

原始取得

115

双模集中器 HPLC 本地通信单

元电能表与模块毫秒级万年历

同步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5SR0154434

2025.1.22

原始取得

116

量测单元基于 CAN 总线和蓝牙

的锁具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5SR1352942

2025.7.24

原始取得

117

智微南网双模报文解析和可视

化软件 V1.0

智微信通

2025SR1359830

2025.7.25

原始取得

118

智慧能源终端 MQTT 消息总线

功能软件 V1.0

宏硕能源

2024SR0267996

2024.2.18

原始取得

119

智慧能源终端软件平台 V1.0

宏硕能源

2024SR0263438

2024.2.9

原始取得

120

智慧能源终端微应用管理服务

器软件 V1.0

宏硕能源

2024SR0271800

2024.2.18

原始取得

121

智慧能源终端微应用管理客户

端软件 V1.0

宏硕能源

2024SR0274572

2024.2.19

原始取得

122

电力终端操作系统 V1.0

宏硕能源

2024SR0263404

2024.2.9

原始取得

123

PHMLog 日志模块软件 V1.0

宏硕能源

2024SR2038573

2024.12.10

原始取得

124

鸿蒙操作系统适配软件 V1.0

宏硕能源

2024SR2048232

2024.12.11

原始取得

125

通感算一体化国产多核量测芯

片移植电鸿蒙的适配软件 V1.0

宏硕能源

2025SR0302648

2025.2.20

原始取得

3-3-136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26

终端软件平台 V1.0

宏硕能源

2025SR0302806

2025.2.20

原始取得

127

通感算一体化国产多核量测芯片移植分布式软总线的适配软

件 V1.0

宏硕能源

2025SR0334528

2025.2.26

原始取得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