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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3322 证券简称:中船精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公司 2025 年度拟发生日常性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
。
因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 联 交 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
容
原预计
金额
累计已发生金
额
新增预计发生
金额
调整后预计发生金
额
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
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
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采购原材料
18,000,
000
12,715,
908.40
6,000,0
00
24,000,0
00
10,781,
200.59
因经营发展,产生新增业务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
33,500,
000
7,947,5
19.42
33,500,0
00
15,796,
813.54
委 托 关 联人 销 售 产品、商品
接 受 关 联人 委 托 代
公告编号:2025-031
为 销 售 其产品、商品
其他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办公用房及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集中管理
512,520
,000
190,364,479.13
512,520,
000
225,787,005.73
合计
-
564,020
,000
211,027,906.95
6,000,0
00
570,020,
000
252,365,019.86
(二) 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名称:中船九江海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九瑞大道 7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程柏林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115.980065 万元
主营业务:中小船舶、船舶特种装置及船舶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检测、
销售、安装调试、维修保障及咨询;消防系统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检
测、销售、安装调试、维修保障及咨询及消防工程承包、建设;锅炉及热能工程设备的
技术开发、设计、制造、检测、销售、安装调试、维修保障、咨询及热能工程承包、建
设;导航及测试计量技术相关产品、航空保障相关产品、电子产品及系统、计算机、机
电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机械电子、精密仪器、仪表、元器件的技术开发、设计、制
造、检测、销售、安装调试、维修保障及咨询;船舶内装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服
务及内装工程设计、咨询、安装调试、维修保障、工程承包、建设;环保技术开发与应
用,环保工程;软件开发、加工服务、咨询服务、餐饮住宿、旅游、会议承办、培训、
农副产品种植加工、批发零售、教育咨询服务、物业服务、国内外贸易、企业自有房屋、
设备设施租赁服务;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凡涉及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25-031
中船九江海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且持有公司股票 5,000,000 股,持有比例 14.6840%。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新增预计与中
船九江海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
直接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有偿、互惠互利、公平的商业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关联交易
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同类产品或服务的
价格,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关联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
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
交易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实际发生交易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持续稳定经
营,为合理正常商业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
允的基本原则,根据市场公允定价、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通
公告编号:2025-031
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