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980 证券简称:三元龙兴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三元龙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三元龙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
法规以及《浙江三元龙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三元龙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浙江三元龙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
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本次会议
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法》规定,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
政策,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浙江三元龙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桦、姚冰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