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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80
证券代码:
874344 证券简称:瑞思普利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子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子公司珠海瑞思普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思科技”
)
进行增资,瑞思科技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合计 24,000 万元,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为
3,6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瑞思科技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27,600 万元。
公司拟对子公司深圳瑞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湾生物”)进行
增资,瑞湾生物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合计 50 万元,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
全部由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出资,本次增资完
成后,瑞湾生物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25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
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 司
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 重
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5-08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子公司珠海瑞思普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子公司珠海瑞思普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拟对子公司珠海瑞思普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思科技”
)
进行增资,瑞思科技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合计 24,000 万元,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为
3,6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瑞思科技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27,600 万元。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珠海瑞思普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瑞思科技”
):瑞思科技主要
承担公司仿制药与创新药的研发项目任务。瑞思科技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合计
24,000 万元,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为 3,6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
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瑞思科技的注册资本增加
至 27,600 万元。增资前后均由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告编号:2025-080
为“母公司”)100%控股。瑞思科技 2024 年经审定的资产总额为 8,295.59 万元、
净资产为-2,051.55 万元、营业收入为 77.33 万元、净利润为-6,505.14 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审计报
告号为容诚审字〔2025〕510F0025 号,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符合
《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3.
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拟对子公司深圳瑞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湾生物”)进行
增资,瑞湾生物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合计 50 万元,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
全部由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出资,本次增资完
成后,瑞湾生物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250 万元。
4.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深圳瑞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瑞湾生物”):瑞湾生物主要承担
公司生物药的研发项目任务。瑞湾生物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合计 50 万元,拟增加
的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瑞湾生物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250 万元。增资前
后均由母公司 100%控股。瑞湾生物 2024 年经审定的资产总额为 39.68 万元、净
资产为 38.95 万元、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11.0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
已经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审计报告号为容诚审
字〔2025〕510F0026 号,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符合《证券法》及
相关法规规定。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出资。
公告编号:2025-080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投资协议的签署。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瑞思科技和瑞湾生物为公司承担项目研发的核心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基
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升
级等风险,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对上述风险有着较充分的认识,并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
司整体战略规划,对公司业务有积极正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