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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2
证券代码:872230 证券简称:青岛积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汉峪金谷
A2-3 栋 17 层公司大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电子通讯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公告编号:
2026-002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 14:0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
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230
青岛积成
2026 年 1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定向发行优先股
条件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
书>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与山东财金科技投资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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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02
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协议>的议
案》
4.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7.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相关
事宜的议案》
√
议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定向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
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优先股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是否符合定向发行优先股的
条件逐项进行了核对及自查,认为公司目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向发行优
先股的条件。
议案
2.00:《关于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
试点的指导意见》
、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
股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向发行优先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
行优先股说明书》
(公告编号:2025-045)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与山东财金科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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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优先股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与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的发行对象山东
财金科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
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协议》
。
议案
4.00: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好投资者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的有关要求,
公司拟就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
储、管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议案
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涉及公司股份数额变化、股东情况等相关事项变更,因
此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
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优先股事项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并办理相关事项的工
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
议案 6.00:
《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国务院关于开
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条
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告编
号:2025-046)
。
议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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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方式、回售及赎回、延长存
续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安排等具体事宜;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等要求而调整、修改本次优先股发行的发行说明书(但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
(2)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相关服务;
(3)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
文件和协议;
(4)本次发行工作需要向主办券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监管部
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备、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并根据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反馈意见相应修改本次优先股发行的具体条款;
(5)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等相关事宜,办理相
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6)根据本次发行备案审查的反馈要求,审议修改或删除特殊条款后的认
购协议或补充协议;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的转让事宜;
(8)本次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本次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
2.00 和 5.00);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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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股东也可以信函、传真(发送后需来电进行收悉确认)及上
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 13:00
(三)登记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汉峪金谷 A2-3 栋 17 楼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张善亮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会议费用:无
五、备查文件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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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02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委托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姓名(或法人股
东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账户、持股数量;代理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