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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430626 证券简称:胜达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审议并通
过:
提名杨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40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0.74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辛峻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957,1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9.34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辛俊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24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673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郎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审议并通
过:
公告编号:2025-022
提名刘玉群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审
议并通过:
选举王亚州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生
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刘光武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生
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光武,男,
1990 年 9 月 7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烟台
大学文经学院会计专业,专科学历。
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山东阳春羊奶乳业有
限公司会计;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18 年 11 月
至
2023 年 6 月任山东穆柯传感器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山
东七维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24 年 7 月至今任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副部长。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
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换届为公司正常任期届满换届选
举,符合公司治理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2
三、备查文件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