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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
874695 证券简称:赛维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审议并
通过:
提名任赛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872,34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3.554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进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61,346 股,占公司股本的 5.82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冯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任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蒋小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沈梦晖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11
提名余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
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不符合《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
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宁
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换届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
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1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会换届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
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