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7445 证券简称:宏涛嘉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拟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提出了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参加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
诺:公司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或
公告编号:2025-042
参加该次股东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具体见下文“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
,
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
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
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
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
的责任;
7、拟终止挂牌或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以二者孰早
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
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
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份数量为准。
公告编号:2025-042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
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
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及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届时与各方协商确定为
准。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
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
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以内。股东应当在申请有效期内向
公司递交书面申请。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
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
交付至公司。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
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证件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电话和
通讯地址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
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
。
4、如异议股东未按上述指定方式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25-042
(七)
回购履行期限
回购承诺开始日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之日起;
回购承诺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以内;
承诺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份回购申请
材料的回购对象,公司将安排回购义务人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回购义务
人自回购协议签订后 12 个月内按最终签订的回购协议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
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旭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liuxu@hongtaojy.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保利大都汇 T3 号楼 17 层 1702 室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
意的情形。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
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四、
备查文件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