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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制氧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6692 证券简称:苏氧股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苏州制氧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二)基本情况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 | (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采购天然气及接受服务费 | 40,000,000 | 0 | 气体采购业务波动较大,公司按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进行预计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出售天然气及提供服务费 | 250,000,000 | 1,260,869.64 | 气体销售业务波动较大,公司按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进行预计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其他 | ||||
| 合计 | - | 290,000,000 | 1,260,869.64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
注册资本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姓名/名称
苏州制氧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
燃气管网及设施的建设
苏州
和管理,燃气项目的投
市姑
资、经营、设计、施工、苏州燃气 苏区
12291.98 有限责任 监理和技术咨询,安装、集团有限 劳动 王燕
万元 公司 维修、检测燃气用具,责任公司 路
液化气的批发和零售以
1053
及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
号
等。
南平
石油新能源产品的开发
市荣
及设备销售;管道燃气
华山
项目建设、管道燃气储
产业
大中石油 存输送经营、运输、燃
15,588万 组团 有限责任
集团有限 许青松 气器具、燃气设施销售;
元 荣华 公司
公司 加气站建设与经营(另
大道
凭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蒲
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城县
30日止)。
仙阳)
福建 石油新能源产品开发及
省南 设备销售;管道燃气项
平市 目建设;管道燃气输送
浦城 管道铺设;燃气器具、福建联合
县荣 燃气设施销售;加油加石油天然 股份有限
30000万元 华山 许青松 气站汽车充电桩建设;气股份有 公司
产业 城市管道石油燃气设施限公司
组团 的研发;机电产品、五
仔钧 金建材的销售;企业项
大道 目投资、管理服务;土
2号 地开发;房地产开发;
苏州制氧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
(蒲 电力开发;国内广告制
城仙 作发布;电子、机械、
阳) 阀门、仪器仪表制造(除
国家限制外);对新农村
建设项目的投资;水利、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
资;建设工程项目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1)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司子公司苏州华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公司”)股东方。每年华峰公司向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及支付管输费;遇到民用天然气高峰时,华峰公司向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天然气,以实现调峰作用。
(2)大中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石油”)为华峰公司控股子公司邵武大中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大中”)的法人关联企业,大中石油的股东为许青松(持股比例90%)、洪金福(持股比例10%),法定代表人为许青松;许青松、洪金福对邵武大中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邵武大中的法定代表人为许青松。每年华峰公司向大中石油销售天然气及提供服务。
(3)福建联合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联合石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华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邵武市大中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大中”)的法人关联企业。福建联合石油的股东为许青松(持股比例99%)、何懿(持股比例1%),法定代表人为许青松;许青松、何懿对邵武大中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4%,邵武大中的法定代表人为许青松。
二、 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
苏州制氧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审议后生效。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依据
1、华峰公司与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是框架协议,双方每年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天然气的市场价格对下一阶段供气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公司预计子公司华峰公司2025年度向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及支付天然气管道输送费,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民用气紧张时,华峰公司进行调峰,向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天然气,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华峰公司与大中石油双方每年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天然气的市场价格对下一阶段供气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定价原则为苏州华峰液化天然气到岸价(一票制,包括液化天然气含税出厂价、配送用气地址运输费和税费等)。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2025年子公司华峰公司向大中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联合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金额不超过23,000万元。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价格公允、稳定,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华峰公司与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天然气供气合同》系框架协议,本合同项下的供气单价非固定,如遇上游气价或运费发生变化时本合同项下供气单价将会相应变更。合同期内供气单价发生变化时由华峰公司通过“报价函”的形式告知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华峰公司与大中石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了3年一期的《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大中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每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下一个月的用气计划告知华峰公司,华峰公司根据市场价在规定的交付地点交付规定的数量。本合同项下的供气单价非固定,如遇上游气价或运费发生变化时本合同项下供气单价将会相应变更。合同期内供气单价发生变化时由华峰公司通过“报价函”的形式告知大中石油。
苏州制氧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
3、华峰公司与福建联合石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2年一期的《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福建联合石油每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下一个月的用气计划告知华峰公司,华峰公司根据市场价在规定的交付地点交付规定的数量。本合同项下的供气单价非固定,如遇上游气价或运费发生变化时本合同项下供气单价将会相应变更。合同期内供气单价发生变化时由华峰公司通过“报价函”的形式告知福建联合石油。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华峰公司主要利用“西气东输”输气管网压差,采用透平膨胀机制冷工艺,对部分管网天然气进行液化,生产出LNG产品并储存于贮罐中,生产过程基本不需耗电,是国内唯一成功运行的节能工艺。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符合华峰公司前述“输气管网压差”条件的,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上游供气,下游回气的必要条件,保证了华峰公司的生产,是华峰公司现有装置工艺不可替代的供气企业,同时华峰公司利用管道优势用于民用气调峰。苏氧股份对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苏氧股份持续经营能力未造成不利影响。
2、华峰公司与大中石油和福建联合石油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在福建省邵武市当地开拓业务起到了极大的示范作用。苏氧股份对大中石油和福建联合石油不存在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苏氧股份持续经营能力未造成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制氧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制氧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制氧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