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太重向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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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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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97
证券代码:871757 证券简称:太重向明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变更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发生变更,由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新增的一
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一)法人
公司名称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 53 号
注册资本
338,098.25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7 月 6 日
主营业务
制造销售火车轴、冶金、轧钢、锻压、起重、
非标设备、工矿配件、油膜轴承、精密锻件、
结构件、齿轮及汽车变速箱、特种设备:压力
容器;机电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安装、调试、
修理、改造;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
公告编号:2025-097
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挖掘设备、钢
轮产品的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钢锭、
铸件、锻件、热处理件、制模、包装、精铸设
备、精铸材料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业
炉窑的技术服务;铸、锻件、热处理件和冶炼
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服务;电
子计算机应用及软件开发;承包自产设备的境
外安装工程和境内外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设备、材料销售;矿山采掘及输送设备、
焦化设备、制管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及其零部
件;隧道机械、港口机械;齿轮箱;电气自动
化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道路
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
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
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销售,机
动车充电销售,机动车修理与维护,集中式快
速充电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智能车载
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陶家晋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名称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名称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5-097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是
1、2025 年 5 月 14 日,太重向
明的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就
本次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太原重工”)收购太重集团、宁
波艾克赛勒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原山西艾克赛勒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艾克赛勒”)及范巷民先生
所持公司 67%股权事项取得山西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的《出资企业股权投资项目备案
表》;
2、2025 年 5 月 15 日,太重集
团召开董事会 2025 年第 6 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重工并购
太重向明的议案》,同意太重集团以
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太原重工转让所
持太重向明 51%股权,太原重工收购
艾克赛勒和范巷民所持公司合计 16%
股权;
3、2025 年 6 月 12 日,太原重
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太
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太重
集团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公
司 51%的股权转让给太原重工,同时
公告编号:2025-097
太原重工收购艾克赛勒和范巷民先
生分别持有太重向明共计 16%的股
权,太原重工合计收购太重向明 67%
股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太原重工股
东会审议批准;
4、2025 年 6 月 30 日,太原重
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太重集团
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7%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股东太重集团与太原重工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签订《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太
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太重集
团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2,241,980 股转让给太原重工,
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0%,转让股份价格共计 227,989,635.00 元;
股东艾克赛勒、范巷民先生与太原重工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签订《宁波艾克赛勒自有
资金投资有限公司、范巷民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艾克赛勒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963,642 股转让给太原重工,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0%,转让股份价格共计
58,115,005.00 元;范巷民先生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837,764 股转让给太原重工,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转让股份价格共计
13,411,155.00 元。
上述交易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由太重集团变更为太原重工,即由太重集
团直接持有太重向明 51%股份变为通过太原重工间接持有 67%股份,本次变更公司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述股份变动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告编号:2025-097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详见披露义务人太原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5)。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本次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变更,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构成收购,不涉及新
增一致行动人,无需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等规定限售。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
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2、
《宁波艾克赛勒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范巷民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重
公告编号:2025-097
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3、
《出资企业股权投资项目备案表》
4、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6 次临时会议决议》
;
5、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
6、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太重集团向明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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