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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35582 证券简称:华闽南配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华闽
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
公告编号:2025-040
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造
成恶劣影响时;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
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
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四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
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的通知。
第五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书面会议
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若情况
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
公告编号:2025-040
出会议通知。
第七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
(二) 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 监视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尽
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八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
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
况。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九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会议主持人应
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其他员工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一条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
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
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十二条 会议录音
监事会会议应当记录,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十三条 会议记录
公告编号:2025-040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 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 会议出席情况;
(五) 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
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 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
数);
(七) 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监事签字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
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
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十五条 决议的执行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
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
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
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10 年。
第十七条 附则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公告编号:2025-040
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