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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08证券代码:831025 证券简称:万兴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佛山市万兴隆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参股公司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环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及焚烧炉大修理费用需求,富龙环保拟向股东借款1200万元,按照同比例借款约定,东江环保应出借612万元,万兴隆应借出588万元。经协商,东江环保同意全额出借1200万元,万兴隆为持有富龙环保的49%股权提供反担保,即为本次借款不超过588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协议签订担保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股东借款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25-008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园北园金融路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园北园金融路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主营业务: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其他废物(HW49)】及批发、零售以上危险废物的环保再生产品、基础油;焚烧处理危险废物【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感光材料废物(HW16)、其他废物(HW49)】;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及应用,信息咨询、交流服务;环境影响评价咨询;环保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维护及销售与安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废水及废气、噪声的治理及处置;土壤修复;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钜铖
控股股东: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富龙环保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何杰钊、副董事长黄寅利均担任富龙环保董事一职,董事张博担任富龙环保监事一职。
2、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资产总额:413,894,788.22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流动负债总额:118,225,234.73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净资产:33,044,562.64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资产负债率:92.02%
公告编号:2025-008
*开通会员可解锁*资产负债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营业收入:21,296,364.65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利润总额:-44,850,571.92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净利润:-45,756,334.18元
审计情况:已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东江环保与债务人富龙环保签订《借款合同》,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得以切实履行,保证人佛山市万兴隆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债权为出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向债务人发放借款而形成的债权,借款本金为人民币¥12,000,000(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期限为壹年,具体借款金额及拨付方式以主合同为准,保证人按照对债务人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49%)对主合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被担保债权为主合同借款的49%。若主合同借款金额或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双方根据最新的持股比例和借款金额协商乙方应承担的保证责任。本金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880,000(大写:伍佰捌拾捌万元整),超出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为了保障富龙环保的偿还贷款及正常运转,按照约定,东江环保与万兴隆需按照持股同比例借款,经协商,改为万兴隆为富龙环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不超过588万元。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认为被担保方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来经营持续改善,有能力偿还债务,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8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 12,715.5 | 64.08% |
|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 2,596.84 | 13.09% |
|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余额 | 5,391.44 | 27.17% |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 | 12,715.8 | 64.08% |
|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佛山市万兴隆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
佛山市万兴隆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